非洲联盟区域组织的新议程:反“违宪改革”_非洲联盟论文

非盟地区组织的新议程:反“非宪制更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议程论文,组织论文,地区论文,非宪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7月非洲大陆上发生的一个重大事件是非洲联盟正式取代了非洲统一组织,非洲从此进入了“非洲联盟的时代”。非洲联盟的诞生是非洲大陆对21世纪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寻求“非洲问题非洲解决”的表现,它承载着维护非洲和平、安全与发展的重大使命。而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非洲联盟宪章》中,非洲各国也做了多项重大突破创新,其中关于政权的“非宪制更迭(Unconstitutional Change in Government,简称UCG)”即为一例。其在组织原则环节规定,“尊重民主原则、人权、法治和良治(第4条m款)”,“谴责和拒绝任何非宪制的政府更迭(第4条p款)”。尤其是特别规定了“通过非宪制方式获取权力的政府将不得参加联盟的活动(第30条)”。可以说UCG是《非洲联盟宪章》中唯一一处对违约做出了明确惩罚的规定。而在2003年2月3日非洲联盟在它的第一次特别首脑会议上又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通过了针对《非洲联盟宪章》第4条的修正案,“当一成员国国内出现了严重威胁到‘合法性秩序’(Legitimate Order)的情势时,为着维护和平与稳定的目的,非洲联盟有根据其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建议对该成员国进行干预的权利”。此处的“合法性秩序”并无明确规定,普遍认为是对反UCG原则的进一步补充。换言之,非盟联盟在大会授权下,有权对国家行为体所犯的战争罪行、种族灭绝罪行和反人类罪行进行干预,也有权对不按宪法程序攫取政权等其他危及到“合法性秩序”的后果进行干预。如此一来,反UCG原则与强人权法相提并论,并辅以一定的干预惩治措施以确保其执行,体现了非盟对宪制民主规范做出的重大承诺,而且在执行程度上大大违背了非统组织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规范,这也远远走到了其他地区组织的前面,那么非盟是如何形成这一反UCG的原则规范呢?在具体实践中其践行程度又如何?本文将对此问题做出探讨。

       一、反UCG原则的形成

       在非洲国家的政治生态中,通过暴力或非宪制方式进行政权更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据统计显示,从1952年到1998,非洲国家一共发生了85次暴力或非宪制政府更迭。①在这一时期内,大多数非洲领导人都是因为军事政变、政治谋杀或其他形式的暴力推翻而下台,只有毛里求斯一个国家领导人是因为1982年的选举失败而下台。②但在非统组织的早期,政权的更迭方式被认为是国内事务,非统组织并未对此做出立场宣示。当然,非统内部也出现过对于某些政变国家暂缓承认的现象,但这主要是由于个别成员国基于地缘战略考虑或意识形态等而强烈反对,如坦桑尼亚曾强烈反对加纳恩克鲁玛政权被推翻后的新政权,利比亚曾坚决反对乍得通过武装暴动上台的侯赛因·哈布雷政权。总体而言,非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对UCG并未形成集体共识。

       进入90年代后,非洲人权委员会首先在这一问题上打开了缺口。非洲人权委员会受邀对两件事情是否违背《非洲人权宪章》做出解释,一件是1993年6月尼日利亚政府中途突然宣布选举非法且选举结果无效,另一件是1994年7月冈比亚总统贾瓦拉在军事政变中被推翻和驱逐。关于这两件事件,非洲人权委员会都做出决议,称其严重侵犯了非洲人权宪章中所规定的基本人权。③

       1995年非统组织成立了一个大使委员会来审查如何处理UCG的问题,1996年7月,大湖地区的东非和中非国家联合起来决定对军事政变上台的布隆迪新政府实施地区孤立。1997年非统“一致强烈地”谴责塞拉利昂发生的军事政变,并呼吁“所有的非洲国家和国际社会不应承认新的政权,不应给予军事政变者任何形式的支持”。这是非统历史上第一次在不承认某一新政权时各方达成了高度一致,同时各方对军事政变问题的严重性也形成了高度共识。1999年非统首脑大会上又通过两项决议,确认了公众参与权(the right to participation)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并设置明确的时间期限要求通过非宪制方式上台的政府恢复宪制。④

       2000年7月非统通过了《应对UCG的框架宣言》,又称《洛美宣言》,其中首次明确规定了UCG的界定以及具体应对措施。以下四种情形皆被视为UCG,即:一是针对民选政府的军事政变;二是雇佣军干预取代民选政府;三是武装分子和起义力量取代民选政府;四是在自由、公正和定期选举后,现任政府拒不向获胜政党交权。

       对于UCG,非统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非统应立即对此行为进行公开谴责;二是限其6个月内恢复宪制,在此期限内,限制其参加非统内部的一些活动,但并不妨碍其相应义务的履行;三是6个月期限过后,应额外采取一些有限的以及有针对性的制裁措施,如签证限制、贸易限制以及政府往来的限制等。另外,洛美宣言专门成立了一个五人制裁委员会,以保证制裁措施的有效执行。⑤

       非盟成立后,进一步肯定了《洛美宣言》的精神,如《非盟宪章》第4条和第30条做出了相关规定,另外,非盟《建立和平安全理事会议定书》也在职能使命的第7条中专门规定,“根据洛美宣言的相关规定,对任一成员国内部的非宪制更迭采取制裁措施”⑥。

       2007年在《洛美宣言》的基础上非盟峰会又进一步通过了《非洲民主、选举和治理宪章》,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UCG的规范价值。首先,增加了UCG概念界定的第五维度,即现任政府欲对宪法法律政府民主变更所做的任何修改或修订,换言之现任政府操纵法律延长任期同样被认为是UCG的一种表现。其次,补充加大了针对UCG的制裁力度,这包括:UCG的参与者不得参与重塑宪制的民主选举,并不得在新创建政治机构中担任高级职位:UCC的参与者将可能受到非盟相关机构的审判:非盟大会应考虑采取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其他制裁措施的可能性等。

       除此之外,该宪章还提出了,非盟大会还应考虑对一国支持他国UCG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的可能性:成员国不应对UCG的参与者提供政治庇护;成员国应就引渡等法律协助达成合作协议。⑦为了促进上述措施的有效执行,2009年3月13日,“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简称PSC)”最终建立了制裁理事会。

       总体而言,非盟内部目前对UCG的规范原则基本达成共识,它主要包括三种非法获得权力的形式:军事政变、外国策划的雇佣军、内战;以及现任政府两种非法维持权力的形式,即拒绝向获胜反对党移交权力和现任政府的任期延长(第三任期)。而对于UCG,非盟在非统的基础上也形成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从公开谴责、成员国身份限制、经济制裁再到其他形式的制裁等等。

       二、反UCG原则的践行

       目前,在非洲国家UCG的普遍形式为军事政变、延长任期以及拒绝移交权力。

       (一)军事政变

       军事政变一度是UCG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如根据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政治系教授帕特里克·麦高恩(Patrick McGowan)的研究统计,从1956年至2001年,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共发生了80起军事政变,108起未遂政变,以及139次已知的政变阴谋。⑧军事政变在非洲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有学者形容道,在分析该现象时,不应该问这个非洲国家为什么发生军事政变,而应该问这个国家为什么没有发生军事政变。⑨然而近年来,非洲大陆的军事政变已呈现出整体下降的趋势,据统计,从《洛美宣言》颁布至今(2014年5月)的14年间,非洲总共发生了17起军事政变。如表1所示。

      

       自从《洛美宣言》颁布到2004年5月PSC成立,非统/非盟谴责了这期间的四次UCG,相关国家(马达加斯加、中非、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及几内亚比绍)的成员国资格也被暂时停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并没有受到制裁,或者遭受长时期的国际压力。PSC成立以后,这些情况有所改善。2009年2月非盟第一次向成员国采取了定向制裁措施。2008年8月毛里塔尼亚军人发动军事政变,占领了位于首都努瓦克肖特市中心的总统府和总理府,并控制了总统阿卜杜拉希和总理瓦格夫。对此,非盟立即给予了强烈谴责,并宣布暂时中断毛里塔尼亚的成员国资格,同时提出了六个月期限,在此期间非盟和军政权进行接触以恢复宪制秩序。当期限将至而未取得重大进展时,非盟便通过决议对毛里塔尼亚采取了定向制裁措施。

       另外,非盟PSC也在实践活动首次引用了国际联络小组机制以促进危机的解决。如在毛里塔尼亚危机中,该小组包括了伊斯兰会议组织、阿拉伯联盟、联合国和欧盟等。在几内亚和马达加斯加危机中,非盟同样和国际联络小组实现了有效的合作。

       非盟在实践中对军政府的世袭制也表达了明确的反对立场。如在多哥,2005年2月5日纳辛贝·埃亚德马因心脏病突发逝世,他1967年1月上台执政,并于1979年、1986年、1993年和1998年四次蝉联总统。埃亚德马去世之后,根据宪法本应由议会议长暂代总统,但该国议长奥阿塔拉正出访法国。军队对其回国进行阻挠,并随即宣布把权力交给老总统的儿子福雷·纳辛贝。对此,非盟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立即对此进行了谴责,认为这种行为同样是“利用军事力量夺权,这是非宪制更迭”⑩。

       (二)延长任期

       90年代以来,非洲有30多个国家都通过了新宪法,其中大多数宪法都对第三任期做出了明确限制,只有个别国家除外,如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冈比亚、几内亚比绍、毛里塔尼亚、津巴布韦等。(11)在第二任期届满而无法寻求第三任期时,非洲国家领导人理论上有三种选择方案:1.遵守法律限制,下台退位;2.试图修订宪法,允许第三任期;3.无视宪法通过宪法外途径延长任期。

       如表2所示,从90年代至2010年,在非洲任期届满又面临连任限制的国家中,有9个国家的领导人选择了第一方案:遵从宪法规定,主动放弃了第三任期;而在第二种方案中,有10个国家领导人成功对宪法进行了修订,以允许第三任期;同时也有3个国家领导人修改宪法失败,被迫下台。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之,并没有任何一位非洲国家领导人直接诉求于第三种方案,而这在60、70年代曾被许多非洲国家领导人视为不二选择。如中非的博卡萨、赤道几内亚的恩圭马、加纳的恩克鲁玛、马拉维的班达、多哥的埃亚德马、乌干达的阿明和扎伊尔的蒙博托都直接宣称自己为“终身总统”。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目前非洲国家领导人即使选择了第二种方案,也表明了民主法治的潜在约束力,它们至少选择了在宪法框架内行事,而不是以赤裸裸的暴力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与军事政变相比,非盟对第三任期这种UCG的应对措施相对比较“温和”,主要表现为它并没有对修订宪法的行为进行及时干预;同时也并未对修订宪法成功并获得连任的行为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最明显的案例表现在尼日尔,2009年4月总统坦贾为谋求第三任总统任期提出公投修宪,但遭到反对派、议会和宪法法院的反对。他于5月和6月先后强行解散议会和宪法法院,并于8月4日举行新宪法草案公投。然而在这一进程中,非盟并没有进行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干预行为,直到2010年2月18日,尼日尔军人发动军事政变,坦贾被攻入总统府的叛军带走,非盟才开始介入。另外一个比较典型的是在乍得,乍得现任总统伊德里斯·代比(Idriss Déby)在1990年12月2日通过军事政变上台。1991年3月出任乍得总统,并在1996年6月、2001年5月、2006年5月和2011年4月四次连任。而对于乍得国内的事态,非盟并未限制其成员国资格或其他制裁措施。非盟几乎在所有的宪法修订寻求延期的行为中,都保持了沉默。(12)

       (三)执政党拒绝移交权力

       在选举后,部分执政党可能拒绝移交权力,由于存在执政党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操纵选举或修改票数等大量的营私舞弊行为,引发各方对选举结果的异议乃至选举后的暴力以及动乱等,目前这一形式是非洲国家UCG的最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各国和平与安全所面临的重大隐患之一。

       如表3所示,90年代以来非洲国家出现争议性选举的数目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90年代以前没有出现过争议性选举,而90年代出现了3起,21世纪最初十年内出现了7起,而从2010至2014年的5年间,就出现了14起,仅2014年上半年就出现了6起。当然这其中有一定的偶然因素如选举年的过分集中等,但从长时期看,争议性选举出现大幅增长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值得注意的是,争议性选举大幅增长与选举数量增多是同时伴随发生的,根据丹尼尔·波斯纳(Daniel N.Posner)和丹尼尔·扬(Daniel J.Young)的研究,60至70年代,撒哈拉以南非洲只举行了28次选举,80年代这一数字上升为36次,90年代猛增为65次,从2000至2005的仅仅几年内,这一数目就已增长到41次。(13)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民主选举的道路以及选举的定期化,再加上反对派力量的不断增强,才导致了选举的可争议性得以实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争议性选举增多这一事实本身也反映出非洲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发展。

      

       当然,选举可争议性的背后也反映出非洲民主化发展中所出现的新问题,对此,非盟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主要表现为通过“非洲名人小组”促成各方达成“权力分享协议”或建立“统一联合政府”。以肯尼亚和津巴布韦的事态所为例,2007年底的肯尼亚大选结束后,落败的总统候选人指责时任总统姆瓦伊·齐贝吉在选举中存在舞弊行为,肯尼亚爆发持续6周遍及全国的严重暴力事件,导致1000多人丧生,数十万人流离失所。在骚乱爆发之初,非盟轮值主席、加纳总统库福尔前往肯尼亚调解,但最终无功而返。随后,非洲联盟又委派以科菲·安南为首的“非洲名人小组”前往调解,2008年2月底肯两大政党达成权力分享协议,4月中旬组成联合政府。两党同时还组建了包括选举骚乱调查委员会在内的3个委员会,分别负责对骚乱真相、选举舞弊和体制改革等方面展开调查并提出建议。

       在津巴布韦,罗伯特·穆加贝一直是最高领导。1980年实行总理制的时候,他就是总理;1987年改成总统制,他又是总统,而且连选连任,执政长达30余年。2008年3月29日,津巴布韦举行独立以来的首次总统、议会和地方政府联合选举,反对党宣称茨万吉拉伊已经获得50.3%的多数票,而独立选举委员会5月2日则宣布两人得票均未过半,茨万吉拉伊47.9%左右,穆加贝43.2%,他们将进行第二轮角逐。随后,执政党与反对党的支持者不断发生暴力冲突,双方各有伤亡和财产损失。6月23日茨万吉拉伊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他的支持者如果投他一票,就会冒生命危险,因此决定退出竞选,随后躲进荷兰大使馆。6月27日84岁的穆加贝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获票85.5%,连任总统。对此,非盟积极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进行合作,任命南非时任总统姆贝基为津巴布韦政治对话调解人。2008年7月5日姆贝基前往哈拉雷进行调解。9月15日茨万吉拉伊、穆加贝和另一候选人穆坦巴拉正式签署分权协议,穆加贝担任总统,茨万吉拉伊担任总理,穆坦巴拉担任副总理。民主变革运动控制警察,穆加贝的执政党将领导军队。2009年2月11日茨万吉拉伊走马上任,联合政府开始正式运转。

       总体而言,非盟对军事政变的态度最为坚决,所采取的措施也较为多元化,从公开谴责、限制活动直至强力制裁;对于部分领导人通过修改宪法延长任期的问题,非盟尽管在地区层面上提供了规范框架,但具体政策应对上反应较为温和;对于执政党拒绝移交权力所引发的选举混乱或选举暴力,非盟主要是通过“权力分享”或建立“统一联合政府”来促成各方的政治和解。

       三、反UCG原则的挑战

       在更为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来考察非盟反UCG原则的践行,很容易发现非盟已经在此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正如研究数据表明,60年代和70年代,75%的非洲国家领导人是通过军事政变、暴力推翻或政治暗杀的方式下台,到了90年代,这一数字已经锐减为50%以下,而到了20世纪,这一数字已经降为19%以下,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水平几乎接近。(14)非洲国家政权的更迭方式越来越表现为主动让位或选举失败,逐渐向权力交接的常规途径发展。

       不容忽视的是,非盟反UCG原则目前也遭遇到众多挑战和困境,上文提到的非盟在第三任期的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正是其困境的缩影所在。具体而言,它的困境主要表现为:

       (一)如何区分“好政变”与“坏政变”的问题

       对军事政变持积极态度的学者认为,军事政变可能在两个方面起到进步作用:一方面推翻原有的僵化或专制体制,加速社会的流动和转型;另一方面军队也可能通过还政于民,从而在促进民主转型的过程中起到过渡性的作用。正如在中东,军队总是变革的倡导者,被诩为“民族主义和社会变革的先锋”。(15)亨廷顿曾指出,军人干政的原因主要是不发达国家中政治缺乏自主性、复杂性、连贯性和适应性的函数效应,他甚至指出,“无论在哪一块大陆或哪一个国家,军人干预明显是政治现代化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军人作为社会势力中的一部分,在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历史阶段中,有其进步性所在,当然也有其局限性。(16)还有一些学者也认为,军事政变与非洲不发达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是紧密相连的,它可能起因于国内的治理不善、独裁专制抑或人权侵犯等,换言之,在一些国家军事政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17)如此一来,非盟对军事政变采取一刀切的否定谴责方式是否恰当仍值得商榷。

       正如在非洲包括尼日利亚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是通过军事政变这一“课程”逐步走上民主化和现代化道路,目前在非洲还有四个国家(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安哥拉、津巴布韦)的领导人执政已长达30余年,当国内和平变革的选项被完全排除后,军事政变对这些国家的人民来说是否可构成一种可行的政治变革选择?或者正如迈克尔·华莱士(Michael Wallace)所言,“只要存在着专制政权,就有必要支持或赞助成功的军事政变”(18)。在实践中,非盟谴责所有的军事政变或者说把所有军事政变都列为“坏政变”的方式同样遭受到了挑战。最明显的表现在2005年的毛里塔尼亚军事政变上。2005年8月3日,以总统卫队和国家安全局为首的政变军人宣布成立“民主与公正军事委员会”,掌握国家政权。政变发生后,非盟PSC采取了惯用措施:谴责政变以及禁止其在非盟内部的活动权限。但与非盟反应不同的是,毛里塔尼亚国内人民却对军政府表达了拥护和支持的立场,它们在街道上拉出横幅感谢军方推翻了已执政21年的塔亚政权。非盟在毛里塔尼亚2008年的军事政变中再次遭遇了这一困境,如上文所述,相对于2005年的军事政变,2008年非盟PSC的措施更为严厉,但另一方面,毛国内同样表达出了不同的声音,据BBC报道,在95名国民议员和56名参议员中,分别有67名和37名议员联名支持军队接管国家政权。基于此,非盟在毛里塔尼亚的问题上随后也不得不降低了批评的声调。

       (二)如何处理民主包装或选举异化的问题

       在政府的更迭方式上,非盟谴责的是“子弹(bullet)”,而提倡的是“ballot(选票)”,但非盟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子弹和选票的媾和,或者说选举选票的异化问题。正如非盟在实践中就遭遇了两个困境:一是军人政府在政变上台继而披上民主选举的合法外衣,二是非洲国家在政治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的选举营私舞弊行为降低了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诸如,2005年2月5日连续执政38年的多哥总统埃亚德马去世后,其子福雷·纳辛贝即被军队指定为国家元首,2006年4月24日通过选举,完成了对世袭制的民主包装。刚果(金)总统洛朗·卡比亚2001年1月16日被贴身卫兵枪击身亡,10天后约瑟夫·卡比亚即正式接替其父,2006年12月7日顺利当选为该国首任民选总统。加蓬总统奥马尔·邦戈执政42年后于2009年6月8日去世,8月30日其子阿里·邦戈也无可争议地通过了多党选举。另外,在许多国家延长任期的修订宪法动议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经常在议会中获得非常高的支持率。如纳米比亚,努乔马的修宪在72名国民议会成员中获得了50票赞成;在突尼斯,2002年本·阿里的宪法修订案几乎得到了100%的支持;在吉布提,2010年盖莱的修宪得到了63名议员中的59票。(19)显然,倘若议会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相互结合,抑或从属于后者,那么选票无非扮演了“橡皮章”的作用,与民意已经相去甚远。

       选举或选票政治本意上是一种表达民意,限制政府权威的过程,是向宪制民主迈出的关键性步骤,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选举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政治基础之上的,否则它就有可能出现异化。正如亨廷顿所言,进行有意义选举的前提是要有一定水准的政治组织。问题不在举行选举,而在建立组织。在许多——如果不是绝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选举只会加强那些闹分裂的并且常常又是反动的社会势力,瓦解公共权威的机构。(20)目前,在非洲大多数国家进行有意义选举的社会和组织基础非常脆弱:首先,执政党一党独大,可以肆无忌惮地操纵选举,完全忽视甚至违背民意行事。其次,政治精英把选举当作是窃取国家财富,谋取一己私利的有效工具。为获得选票,不仅营私舞弊甚至采取暴力的手段。选举的结果不是取决于候选人的个人魅力、思想纲领甚至是选民的偏好,而在于是否能够通过包括暗杀、暴力等在内的各种方式把反对者排除出局,因此选举的整个进程既没有执政纲领的碰撞,也没有原则规范或思想道德的约束,呈现出“无政府状态”。第三,选民对选举表示出了困惑甚至厌恶的态度。有些选民不愿意参加投票或因为种族宗教等问题不能参加投票。而有些选民则基于贫穷生计等考虑,拿选票进行金钱上的交易。另外一些选民则基于知识水平等限制,无法有效参加选举。(21)选票的非真实性导致非盟在反UCG的问题上呈现出了不连贯性。

       (三)权力分享机制带来的非意图性后果

       非盟试图通过权力分享协议来解决有争议性的选举问题,但这客观上恰恰会鼓励落选的执政党通过选举暴力进行讨价还价,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持现有的权力收益。这实质上是为某些政治团体提供了另一种寻求权力的有效方式,显然这违背了非盟反UCG的“谴责和拒绝任何非宪制的”规范精神。哈佛大学的迈尔斯·滕迪(Miles Tendi)把这种权力分享协议比喻为新时期的“军事政变”,在他看来,肯尼亚的权力分享机制是一个危险的先例,这违背了非洲民主选举的历史潮流,60、70年代军事政变是威胁民主的主要方式,而现在权力分享的政府将成为新的政变者。(22)肯尼亚和津巴布韦的先例也引起了非盟官员的反思,非盟负责政治处专员称,“权力分享协议基于维护和平与稳定的目的,其动机是可以理解的,但却可能削弱竞争选举的规则,竞争不可避免会有输赢之分。基于各方共识创建的政府奖励了落选方的暴力行为,显然对竞争选举来说,是一个嘲讽”(23)。正如在2010年科特迪瓦的总统选举中,反对党领导人瓦塔拉在第二轮投票中获得54.1%的选票,超过执政党候选人、时任总统巴博45.9%的选票数量,获得大选胜利。这一选举结果得到了独立选举委员会、联合国、欧盟、非盟以及西非国家共同体的一致承认,但是巴博拒绝交权,科特迪瓦国内陷入了严重的社会动荡和武装冲突,导致数百人丧生,数十万人流离失所或逃到邻国沦为难民。在这种动荡混乱中,巴博一度提出了一份权力分享协议,其中让瓦塔拉担任首相。但非盟和西共体这次不再希望看到类似肯尼亚和津巴布韦的选后结果,非盟在决议中明确表明了瓦塔拉为获胜者并要求巴博交权的基本立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科特迪瓦局势最终的结束是在安理会的介入尤其是在联合国和法国部队的空中打击下,瓦塔拉部队取得战场胜利后,巴博最终不得不缴械投降。而未来,非盟如何进一步替代或完善权力分享机制,从而有效遏制选举后暴力,促进权力的顺利交接,这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在国家的民主建设进程中,非盟领导非洲国家走了一条“先政治民主,后经济发展”的道路,这与其他地区许多国家的“先经济发展,后政治民主”的道路截然不同。基于此,非盟这一道路模式的成败与否,自然会给其他国家带来深刻的启迪与反思。而90年代以来,非盟的民主化建设尤其是在反UCG的基本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上文提到的军事政变数量大大减少,民主选举的数目急剧增多等,但目前非盟也越来越触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即如何举行公正、透明以及真正有意义的自由选举。值得注意的是,非盟要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仅仅依赖于选举形式本身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非洲国家极度缺乏国家认同和法治意识,没有这二者为基础,非洲国家就缺乏一个共同遵守的底线,非洲国家仍然就会出现“打一枪换一个总统”,或者“逢选必乱”有点荒诞又有点悲情的民主乱象。

       注释:

       ①Chidi Anselm Odinkalu,"Concerning Kenya:The Current AU Position on 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in Government," Africa Governance Monitoring and Advocacy Project,p.2.

       ②Tim Murithi and Hallelujah Lulie,"The African Union 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A Five-Year appraisal," Institute for Security Studies,Monograph Number 187,p.148.

       ③Chidi Anselm Odinkalu,"Concerning Kenya:The Current AU Position on 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in Government," Africa Governance Monitoring and Advocacy Project,p.2.

       ④Decision on 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in Government,OAU Doc.AHG/Dec.142(XXXV),1999.

       ⑤Declaration on the Framework for an OAU Response to Unconstitutional Change of Government,OAU Doc.AHG/Decl.5(XXXVI),12 July 2000.

       ⑥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African Union.

       ⑦African Charter on Democracy,Elections and Governance,Articles 23-25.

       ⑧Patrick J.McGowan,"African military coups detat,1956-2001:frequency,trends and distribution," 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Volume 41,Issue 03,September 2003,pp 339-370.

       ⑨Tim Murithi and Hallelujah Lulie,"The African Union Peace and Security Council:A Five Year Appraisal," Institute for Security Studies,Monograph Number 187,p.149.

       ⑩African Union,The Chairperson of the Commission of the African Union Confirms the Suspension of Togo and Expresses AU's Support for the Measures Taken by ECOWAS against the De Facto Authorities in Togo,Press Release No.03/2005.

       (11)Daniel N.Posner and Daniel J.Young,"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in Africa," Journal of Democracy,Volume 18,Number 3,July 2007,p.131.

       (12)J.Shola Omotola,"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of Government in Africa," Nordiska Afrikainstitutet,Uppsala 2011,p.33.

       (13)Daniel N.Posner and Daniel J.Young,"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in Africa," Journal of Democracy,Volume 18,Number 3,July 2007,p.130.

       (14)Daniel N.Posner and Daniel J.Young,"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Power in Africa," Journal of Democracy,Volume 18,Number 3,July 2007,pp.128-129.

       (15)塞缪尔·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

       (16)同(15)。

       (17)Francis Nguendi Ikome,Good Coups and Bad Coups:The Limits of the African Union's Injunction On 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of Power in Africa,Institute For Global Dialogue,Occasional Paper No 55,p.43.

       (18)Francis Nguendi Ikome,Good Coups and Bad Coups:The Limits of the African Union's Injunction on 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of Power in Africa,42.

       (19)J.Shola Omotola,"Unconstitutional Changes of Government in Africa," Nordiska Afrikainstitutet,Uppsala 2011,p.26.

       (20)塞缪尔·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

       (21)Okechukwu Oko,"Dissecting the Anatomy of Fraudulent Elections in Africa:Proposals for Reforming Nigeria's Electoral Process," http://works.bepress.com/okechukwu_oko/4,pp.1-81.

       (22)Tendi,Blessing-Miles,"Power sharing:the new military coup",http://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0/jun/01/ethiopia-africa-power-sharing.

       (23)Stef Vandeginste,"The African Union,constitutionalism and power-sharing,"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Policy and Management,Working Paper,2011.05,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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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联盟区域组织的新议程:反“违宪改革”_非洲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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