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编纂学若干理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档案编纂学名称
档案编纂学名称是研究档案编纂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主要有文献公布学、文献编纂学,档案史料编纂学和档案文献编纂学四种提法。
文献公布学名称主要使用于50年代。当时学习借鉴苏联档案学理论,受苏联文献公布学影响。随着档案编纂学研究同我国档案编纂实践结合的深入,文献公布学不能准确地反映我国档案部门对档案整理汇编出版的实践。所谓公布,其意为:政府机关的法律、命令、文告,团体的通知事项公开发布。档案部门将档案按一定题目组织起来,经过一系列工作使其达到发表出版的程度,这一过程实质上是编纂过程,而非公布过程。所谓编纂,汉语意义多指编辑资料较多及篇幅较大的著作。有鉴于此,档案界将“公布”改为“编纂”,出现了表述更为清楚的文献编纂学名称。
文献编纂学主要使用于60~80年代初。虽然文献编纂学较比文献公布学确切,但也不十分准确,主要问题在于文献与档案的概念含义不同。在我国,文献是个古老词汇,它最初包括“典籍和贤者”两层意义,后来随着科学文化的进步,“贤者”一义逐渐消失而仅指“典籍”。现代文献的含义则范围更加广泛,被认为“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现代文献的含义决定了它既包括以文字记录手段为主的图书、报刊和档案,同时也包括以声频和视频为主要记录手段而形成的录音带、录像带和计算机磁带等特种文献。以此看来,文献编纂就应包括对上述全部文献的编纂整理,而档案部门进行编纂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档案,不是全部文献。档案编纂既有一般文献编纂的共性,同时也有本身的特性,所以文献编纂学名称也不能准确地概括反映档案部门编纂档案的特点,揭示档案编纂的本质。
档案史料编纂学名称在80年代以后使用。档案史料是以档案形式出现的反映客观存在的原始史料,它在诸多史料中最为珍贵。由于档案在全部史料中占有重要地位,档案编纂工作是史料整理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一般史料整理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基本适用于档案编纂工作,特别是档案编纂主要为史学界服务,所以在档案编纂学研究中出现偏重史料学的倾向,档案史料编纂学名称正反映了这种倾向。
档案文献编纂学始用于80年代,影响广泛,为档案界普遍使用。该名称的提出主要是建立在对文献认识的基础之上。虽然目前对档案文献概念认识还没有统一,但对于档案文献作为文献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点却是一致的。实际上,档案文献是人们从文献学角度观察档案而获得的认识。所谓档案文献,即是指档案而言。由此看来,称档案文献编纂学与档案编纂学都是一个意思。
档案编纂学的不同名称反映了建国后档案编纂学研究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虽然今天看来它们不是尽善的,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还是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鉴于各种名称的局限性,我认为比较科学的名称应该直接称档案编纂学。基本考虑有三个方面:一是它可以与档案学科体系中的其他科目如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等一致起来;二是可以避免偏重于史料学或文献学而造成不必要的混乱现象;三是可以使档案编纂学内涵与外延名实相符,准确反映我国档案编纂实践活动。
二、关于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
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三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方法说。早在50年代,李毅在《略谈文献公布学》一文中就把“研究公布文献的方法和出版文献出版物的一系列工作”,作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1〕80年代赵践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他认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为从事档案文献编纂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方法问题。”〔2〕
把档案编纂方法作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是受苏联文献公布学的影响。《苏联文献公布学》认为“研究和制定公布史料的原则与方法并准备文献的出版”,是苏联文献公布学的研究对象。〔3 〕这种观点没有全面揭示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范围,档案编纂方法只是档案编纂学的一部分内容,如把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局限在编纂活动中的具体技术方法上,势必导致档案编纂学研究范围的狭小,不利于把档案编纂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加以考察,也同目前的研究范围相左,不利于学科建设。
第二种矛盾说。此观点认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解决档案文献的浩繁、芜杂和副本的有限性与人们利用要求的专题性、科学性和广泛性的矛盾。”〔4〕
把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归结为档案多、散、杂特点同人们利用之间的矛盾,主要根据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分析矛盾特殊性所提出的理论。即“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5〕
从科学一般原理方面上说,一门科学应该有自己特殊的矛盾性,它是该科学区分于其他科学的特殊本质所在。但就档案编纂学而言,它的特殊矛盾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主要应表现在档案编纂实践活动方面,这是与档案管理、档案保护等其他档案活动的主要区别。
如果离开档案编纂实践,抽象地认为解决档案保管现状与人们利用之间的矛盾是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容易与档案学其他科目混淆,从而失去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档案学的任何分支科目,其研究对象都必须以具体明确的领域为对象,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也必须是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的一个特定部分,只有这样,档案学各分支学科才能各自独立,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因此,矛盾说不能准确地揭示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第三种是实践说。它又分为两种:一种主张研究档案编纂实践的关系及发展规律,认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是档案文献编纂实践,包括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实践的发展规律以及社会历史发展各方面的联系。”〔6 〕另一种主张研究制约档案编纂实践中内部与外部的各种关系。认为各种编纂活动之间,编纂活动的各环节之间,编纂活动与社会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7〕
实践说的观点是近年来提出的,但未占主导地位。它摆脱了把研究对象界定在档案编纂方法的局限,延伸到档案编纂实践的各个方面,这有利于对编纂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也有利于编纂理论对编纂实践的指导。
通过上面分析我认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档案编纂实践活动。作为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的档案编纂实践活动是指整体而言,它包括档案编纂实践活动的方方面面。既包括档案编纂活动产生发展的历史,也包括档案编纂学及档案汇编和编纂活动的基本理论、基本规律及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同时还包括档案编纂主体和客体及其互相之间的关系。总之,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完整的涵义,而不再是档案编纂实践活动的某一侧面的具体形态。
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建立与发展,均是由社会实践需要所决定的。档案编纂学也遵循一般科学规律,在概括和总结档案编纂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丰富的档案编纂实践活动是档案编纂学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将档案编纂实践活动积累的经验经过系统化的总结和科学的抽象,使之条理、系统、规范,并上升到理论高度,揭示它的基本规律,即是档案编纂学。档案编纂学的基础是档案编纂实践活动,档案编纂学的产生又对档案编纂实践活动起指导作用。随着档案编纂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拓展,从而推动和促进档案编纂实践活动向前进展,这就是档案编纂学理论与档案编纂实践活动之间互为依存的密切关系。所以研究档案编纂实践活动始终是档案编纂学的中心主题,而档案编纂实践活动自然应该是它的研究对象。
坚持以档案编纂实践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可以更好地体现档案编纂学的独立性质。档案编纂学作为档案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实践性、应用性和边缘性的特点。在社会科学范畴内,具有实践性、应用性和边缘性特点的学科很多,比如编辑学、图书馆学、管理学等等,但它们之间又有严格的区别,造成这种区别则是各自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以档案编纂实践活动作为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恰当地揭示了档案编纂学实践性、应用性和边缘性的具体特点,使之成为区别其他实践性、应用性和边缘性学科的显著标志。
三、关于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内容
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内容是由其研究对象决定的。在以往的档案编纂学研究中,多是以档案编纂工作业务环节为主要内容,近年在档案编纂实践和档案编纂学理论研究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各种完善档案编纂学研究内容和体系结构的设想。根据档案编纂学的研究对象,它的研究内容应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一)编纂理论。
所谓编纂理论,它是人们对编纂实践的系统认识,而编纂理论的表达形式,则是由一系列的概念、论述和逻辑结构所组成。编纂理论是档案编纂学体系的基础,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档案编纂学的基础理论。其主要内容为:档案编纂学的性质、特点、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和研究方法,档案编纂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档案编纂学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2.档案编纂的基本理论。包括档案汇编、档案编纂工作和档案编纂人才三个方面。档案汇编的理论有:档案汇编的起源与演变,档案汇编的本质、形式和作用;档案编纂工作的理论有:档案编纂的性质、原则与内容,档案编纂工作的社会地位与功能,档案编纂工作政治、科学和法制规律,档案编纂实践的历史发展;档案编纂人才的理论有:档案编纂人才思想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二)档案编纂程序。
档案编纂程序是指档案汇编产生发行的全过程,它着重阐述整个编纂过程各工作环节的原则和方法。以往我们多按档案编纂业务工作环节先后顺序来构思编纂程序,始于编纂选题,终于审校出版,而对汇编出版后如何宣传发行、收集反馈信息则没有包括在研究范围之内。现代编纂实践表明,档案编纂程序不应仅到审校出版为止,而应向后延伸到编后的活动,将汇编出版后的宣传发行、评介反馈等都包括进去。从档案编纂全过程考察,编纂程序可划分为编纂设计、编纂实施和编后反馈三个阶段。
编纂设计阶段主要是明确编纂工作的方向目标,主要包括研究信息、选定汇编题目;编纂实施阶段是将编纂设计变为现实的具体过程,它包括根据题目进行编前研究、拟制选材大纲和工作计划,查选档案,考订校勘,加工整理编排,编制汇编辅文,档案汇编审核和出版前准备;编纂反馈阶段包括档案汇编的校对、宣传发行、评介反馈等编后工作。
(三)各类档案编纂方法。
档案种类不同,其编纂方法也有所区别。从档案形成时间方面分,有明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建国后现代档案的编纂;从档案种类方面分,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的编纂;从档案汇编规模方面分,有系列丛编、专题汇编、单份档案的编纂;从出版公布形式方面分,有图书、刊物和报纸公布档案的编纂;从发行范围方面分,有内部和公开发行档案汇编的编纂;从编纂目的方面分,有为史学研究、经济建设、政治斗争、工作查考、工农业生产、思想教育服务的档案编纂;从读者对象上分,有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某一方面的研究人员或执行政策的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的档案编纂。总而言之,各种类型的档案编纂,其原理方法各有不同,探讨它们各自的特殊编纂规律,是档案编纂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此外,档案编纂未来的发展与现实档案编纂紧密相联,也包括在档案编纂学的研究范围。
注释:
〔1〕《档案工作》1958年第4期。
〔2〕《档案文献编纂学讲义》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印行。
〔3〕韩玉梅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5年版。
〔4〕曹喜琛主编:《档案文献编纂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5〕《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9页。
〔6〕王玉声等:《档案编纂学研究对象新议》,《档案》1992 年第5期。
〔7〕卢思君:《档案文献编纂学研究对象思考》, 《浙江档案》199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