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认识论文_张贵

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几点认识论文_张贵

平凉通达路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张掖 734000

摘要:建筑施工行业是安全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施工阶段的安全事故频发,为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监理人员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本文就通过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健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引言:

从监理行业不断发展的角度来说,安全监理工作不止仅此而已,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待开发的领域也很多,应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正是需要业内人士加以关注的问题。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接受投资方委托为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对投资效益及投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对建设项目实施风险管理;接受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其他安全管理服务等;只要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应该积极推进。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赋予了工程监理单位一项新的工作内容,由此产生了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一部分。

2.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2.1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对传统监理工作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而言,安全监理是个新生事物。实际监理工作中把安全监理工作视为附加工作,不少监理人员对此项业务的开展处于被动状态,认为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关系不大。有些监理人员的思想意识始终停留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上,在施工现场以质量监理为主,对安全方面相关的文件、规定等平时不学习,对安全监理的责任,现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等均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更无从谈起。

2.2监理单位编制的规划缺乏可操作性

有些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根本就未考虑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实施内容不详细、不具体、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如没有安全监理方面的监理机构组织及必要的人员配备、没有安全例会制度等。有的规划虽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也是照本宣科,缺乏针对性。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依照上一次的版本改改了事,换汤不换药,千篇一律,不是从根本上真正分析工程特点、各施工阶段施工内容,来确定如何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安全监理,这种监理规划在工程施工中根本起不了作用。

2.3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经验不足

监理人员绝大多数没有从事过系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相应的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门学习培训,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实际经验,而对于安全监理工作则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日常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他们的眼中一切平安无事,一旦酿成安全事故,才恍然大悟,为时已晚。

2.4不尽职或不作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通常都是安全事故多发性的高风险场所,面对这样的高风险,有的监理人员没有清醒地认识或认识不足,造成现场有隐患查不出来或查出来以后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3.安全监理的任务

3.1招标阶段安全监理任务。

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安全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2)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3.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

1)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

②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④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

⑤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3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4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

这一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

1)审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2)要求由有质资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技术报告书作为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依据。

4.安全监理的程序

4.1发出口头通知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4.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4.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4.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4.5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结语:

广大监理从业人员应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监理人的安全监理的权力和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建设单位的认可和支持以及施工单位的理解,使安全监理工作能更加体现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面。

参考文献:

[1]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论文作者:张贵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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