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人本主义人生观_生命哲学论文

论马克思的人本主义人生观_生命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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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哲学思潮的三个误区

西方反理性主义生命哲学对当前中国文学艺术乃至整个思想文化的浸淫,已是愈来愈令人瞩目的事实。菲薄理性、泯灭价值、消解整体、鄙视理想的思潮,在现实生活和文艺活动中相互呼应掀涌,汜漫奔竞,极力要占据中心地位。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复杂的,而流行的“生命哲学”对人们的人生观、审美观和文艺观的影响,作为原因之一也不可小视。这类生命哲学片面张扬“感性冲动”,把生命中本能的、无意识的、动物性的因素极度夸大,把生命的“内在体验”或“直觉”孤立起来并视为生命价值的极致,以“生命”的名义呼唤和鼓噪对理性主义甚至一切理性的叛逆和拒绝。这种以极端形式出现的生命哲学,在西方科技理性主宰一切造成人性全面异化的文化境况中,其补偏救弊的合理性勿庸置疑。在我们国家刚开始挣脱教条化理性束缚的情势下,这种生命哲学适应社会潮流而产生的批判和激发作用,也显而易见。但是,当其作为社会主导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在一些人心目中被曲解为“见物不见人”的“唯物主义”教条时,这种生命哲学却以其对人和人的生命的关注而博得好感,并愈益被张扬鼓吹。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就当真被不少人看作与人和人的生命毫不相干的“教条”,要么谈马克思主义就忌谈“生命”,要么侈谈“生命”而对马克思主义不屑一顾。

从18世纪末以来,特别是本世纪的文艺理论和美学中,“生命”范畴日益受到尊崇。在今天,谈文艺不及生命,无异乎自陷于无生命的非文艺;谈美学不涉生命,这美学更是成了无生命的空壳。生命与审美和文艺的表里关系不可轻视,但某些理论却十分偏执,似乎只有叔本华、尼采、柏格森们摈斥理性而唯感性是尊的学说,才算得真正的生命哲学;现实的人生方式也好,文艺和审美活动也好,文论和美学理论也好,凡有“生命”可究的地方,都应以此为宗。这种其实十分理性主义的偏执(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人们为了宣扬这种生命观已经理性地编织出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旗帜鲜明地自外于甚至对立于马克思主义,要把生命理解和生命建构的领域作为独霸的领地。

生命哲学的上述状况,至少存在着三个认识上的误区:第一,就我们的现实生活而言,既有教条化理性肆虐而严重压抑感性生命冲动的一面,也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理性贫乏和理性沦落而随处可见蒙昧、野蛮、躁乱的一面。我们才开始明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理性尚须大大发扬和提高。此外,我们正处在道德建设的关键时刻,道德理性的建构特别重要;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也需要高度的政治理性给以支撑。因此,以反对科学理性的“科学战争”为背景的上述西方生命哲学,在我们这里决不会是对症之药。第二,无论从广义还是从狭义来说,生命哲学都不能仅仅限于非理性主义或反理性主义的一类。在中国,庄子的生命哲学可说是非理性、反理性的,然而他为了伸张自己的哲学,也不能不时或借助于理性,其所擅长的“寓言”方式,就是以感性形式表达理性逻辑的。何况,孔子的生命哲学虽然长期被定性为理性主义,其实并非不重视生命的感性内容。就西方而论,最先以“生命哲学”立派的狄尔泰,也只是不满于唯理性是尊的“理性主义”而并非排斥理性,他所说的“心理生命”就是一种集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为一体的“综合统一”。第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上的严重偏颇。马克思主义既是唯物主义,当然有重物的一面,但它作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又理所当然把实践主体即人置于核心地位,以便“为了人”又“通过人”使之从哲学变为现实。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他的哲学正是从现实的人出发,就必然以人的生命活动为对象。无论是从理论文本还是实践表现看,马克思的哲学不仅是人学,而且也包含了揭示人之生命的现实内涵的实践唯物主义生命哲学。

由于现实需要对理论建构的制导,马克思尚未将人的生命内涵相对独立地以“生命哲学”的形式予以展开,但它的基本精神和见解已存在于其学说系统之内。在“生命”意识已成热点的今天,阐发马克思人学的的生命观,研究马克思主义生命哲学的基本形态,对于正确认识人生和理解文艺,以至对于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实践唯物主义的人学生命观

马克思曾说:“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的真理。我们同时也看到,只有自然主义能够理解世界历史的行动。”[①]这种把既往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合理因素加以综合并置于对现实进行物质改造的实践基础之上的新哲学,就是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自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这种新哲学,就其根本精神而言,乃是“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②]我们可以说,得到正确理解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就是这门“科学”。这门科学不仅超越了被后现代主义所批判的“现代主义”,而且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就已提出了今天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所张扬的许多基本思想原则。

为什么说实践的唯物主义是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相统一的“科学”呢?如果不拘泥于个别论述,而是从马克思以及后来恩格斯的全部学说的整体看,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及其所说的实践,乃是把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相衔接,把自然界生成为人的过程的非现实部分和现实部分相衔接,把人的自然存在和人的社会存在相衔接的基本中介。诚如马克思所说:“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③]而实践之所以可能又是自然向人生成的结果,并最终从自然中生成“人的自然”[④]。“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⑤]在人身上,自然的因素与人的因素相结合;而在人身上,自然的生成为人的,人的生成为自然的。这就是说,凡属原始本能的东西都能被赋予人的形式和内容,而凡属人所应有的品质和能力都已内化为人的本能似的自然而然的属性。这种人,就是真正的人的境界。对于这种境界,马克思以对男女关系人化的论述,作了最好的说明。他说:“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行为,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的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说来成了自然。”[⑥]人至今尚处在向人生成的过程中,在人身上人的与自然的东西的分裂、矛盾甚至对抗尚未真正克服。只有通过实践,人才从动物提升出来并逐步生成为“人的自然”。在这里,实践既是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本质的表现和确证,也是使自然界属人的本质(即自然事物中存在的为人所需、有利于人的生成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主体化,使之内化为人的本质的过程。正是这种实践才使人和自然不仅同时态也历时态地联系起来,使人在与自然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和节律感应中得以自我生成。

实践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就是人的生命表现,就是人的生命本质的现实展开和确证,同时还是人的生命本质得以生成的动力和根源。实践的水平决定着生命的水平。马克思的人学生命观,正是在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中获得其特定理论内涵,并揭示出人类生命形态的基本性质的。

三、人类生命形态的基本性质

生命是系统,又是过程。由于实践得以从自然生成并继续向人生成的人类生命,作为最高级的生命形态,在其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基本性质:

第一,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结合和交融。人的生命作为从自然界系统地生成的产物,既是自然的个体存在,又是社会的类的存在;之所以还不能说是两者的统一,因为它还只是生成过程的“中间物”,而不是完成品。生命来源于自然,依存于自然。但人的自然又是在社会性的实践中生成的,这就必然形成社会性联系并打上社会的烙印,从而具有社会性。这里所说的社会性有三层含义:在应然的意义上,指个人投身群体,参与社会,以他人为中介而与社会相互肯定和支撑,社会成为个人生活的目的和归宿关系;在是然的意义上,指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对个人生命的制约而形成的在社会结构中的规定性;在理想化的意义上,则指的是个体与社会相和谐统一而成为社会的人。在人的生命活动中,自然性的需要和行为在不同层次上与一定社会性品质结合或交融,从而表现出不同的社会性品质和水平。与此同时,社会性的品质如道德规范、政治原则、文化传统等,也以不同的水平“自然化”为现实的生命表现,以显示其文明的真实程度。

第二,对象性与主体性的结合和交融。人的生命不仅作为物质存在是对象性的,其精神内涵一经形成,在一定意义也是对象性的存在;因为它不仅需要对象世界提供物质基础,而且必须以外在对象世界为条件。自然的种种信息与生物感官和神经系统的对象性联系,乃是人类精神生命的生物性前提。在人类生成之后,其精神需要和活动一方面依存于既成的主体存在,另一方面又依赖于物质生活提供的精神解放条件和信息的质与量。“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⑦]人由受动激起的激情和热情,已经不同于动物的欲望,它不仅显示出人的主体性,而且要求以人的方式来满足。正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⑧]。由于长期实践造成的意识分化,人能把自己与对象相区别,把自我树立为生命活动的目的,从而把与自然的对象性联系上升为主体性关系。人的主体性既表现在他能主动地选择,也表现在他能竭力深入全面地掌握自然的客观规律,并通过反思尽可能准确估量主体自身的客观状态。对人来说,不仅主体性的程度决定着生命的水平,对象性联系的广度、深度和人化程度也决定着生命的水平。只有在同对象性即受动性的结合中理解人的主体性,才不至堕入想入非非的虚妄。

第三,自发性与自觉性的结合和交融。自然性和对象性必然造成人的生命活动的自发性,即所谓原发性、本能性、无意识性。愈是植根于自然本能的需要和行为,就愈是自发的。由感性生命在对象性联系中激发的自发欲望和激情,被动而又盲目,需要人发挥主体精神进行必要的自我调节,并且寻求有效的满足方式和途径。这种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自觉性,使人既有了解客观世界之“智”,又有能在精神上把自己一分为二而具有知己之“明”。就其对自我的审视和调控而言,决不只是简单的“克己”,而是要努力揭示自发要求的必然性、合理性和现实性,既不使之壅闭,又不使其淫滥。自发的欲望激起生命的冲动和热情,自觉性使之得到理性的深化和提升。正如被理解的感觉才是更深刻的感觉,也只有得到理性提炼的感性冲动才因“理直气壮”而更强烈、更持久、更执着。

第四,表现性与体验性的结合和交融。人的生命本质主要在实践中展开。通过实践,人的生命本质得以对象化,从而得到现实的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⑨]。这种“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同时就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但是,人的生命水平不只在于外在的表现,它还依凭于人对自己生命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内心体验,这种体验才是他对自己生命本质的价值和意义的真实感受。拿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劳动来说,它作为人的生命活动,不仅在对象中表现出人的本质,同时也应使人从中得到享受和乐趣。在马克思看来,“按人的方式来理解的受动”,也应“是人的一种享受”[⑩]。然而,在异化的劳动中,劳动者却“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11)。这种内心体验使劳动者并不觉得他从事的是人的劳动,因此也不觉得他的生命符合人的本质。这说明,人的生命质量应是外在的生命表现和内在的生命体验相结合的。无视外在表现,无从确证,难免虚幻诞妄;忽略内在体验,失去精神的追求,也没有生命的真实深度。正因此,马克思特别强调人应当“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2),从而实现生命的真正自由。

第五,构成性与生成性的结合和交融。人的生命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系统构成,是一个以生理为基础、以心理为中介、以意识为主导的生命整体。这个系统的各个层次又都是由若干因素构成的子系统。马克思一方面揭示了构成人的“全面的本质”的诸因素,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器官”(13),另一方面又从“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实践家”(14)揭示出感觉得以理性化的事实;这就从广度和深度,即量和质两个维度揭示了人的生命机制的构成。人的生命系统不仅是构成的,同时还具有生成性。人既是从动物生成的,它的本质,包括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也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生产出来;一方面使人的感觉在质上成为人的,另一方面还使其在量上与人和自然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成了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正是人的生命本质的生成性,使自觉的超越性成为人的生命的主导精神,对崇高理想包括自身完善的追求成了人的生命光彩所在。

四、追求感性理性和谐统一的生命境界

上述五个方面,按流行理论模式加以综合,就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和交融。这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对人的生命本质的现实表现的基本认识。正如实践的唯物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又不同于唯物主义一样,其生命观也是既不同于理性主义也不同于感性主义即非理性主义的。这种在实践中审视生命活动,把人的生命看作感性与理性结合和交融的生命观,真正体现了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统一,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它符合人类生命形态的实际,因而是科学的。由人的生命本质的生成性所决定,这里的感性不是抽象的、凝固的原始生命冲动,而是不断向人生成的愈来愈丰富、全面、深刻因而愈来愈具人性的感性;这里的理性,也不能一概归结为历史文化的积淀,而是可以并应当由活跃的感性不断补充、丰富、修正、建构的新认识、新观念、新选择。感性与理性相结合和交融的生命内容,最终会在实践中达到和谐统一。这正是马克思所追求的真正的人的生命境界,即共产主义下人的生命境界。

对感性与理性和谐统一的生命境界的追求,在欧洲文化史中有着深远的传统。康德所瞩望的作为自然系统运动“目的”的“文化——幸福的人”,歌德塑造的浮士德所展示的生命精神,席勒心中以古代希腊人为范例的“审美的人”,就体现了这种追求,并都给马克思以直接的影响。在阐释希腊艺术永久魅力的原因时,马克思明确肯定了古代希腊人生命形态的全面性,并作了独特的分析。他认为,古代希腊是历史上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他说:“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15)所谓“粗野的儿童”,即席勒说的“感性的人”,“早熟的儿童”即“理性的人”,“正常的儿童”就该是感性与理性和谐统一的“审美的人”,一种全面发展的真正自由的人。这就是马克思所肯定的人所应有的生命境界。他进一步指出:“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成人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儿童的真实再现出来吗?”(16)显然,马克思主张这种理想境界应当在人的生命历程的更高阶段上以更高的水平加以实现。先前的思想家只是在观察和自身体验中得到的生命感悟,马克思却从实践中达到了更深刻的揭示。如果在这里还存在着较多共同点的话,那么进一步在如何实现这种生命境界的问题上,马克思就与他的先行者们彻底分道扬镳了。

作为美学救世主义鼓吹者的席勒,把审美教育当作政治乌托邦,企图通过审美来实现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以使古代希腊人的生命精神重现人间。这种思想一直影响到叔本华、尼采、柏格森,以及后来的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尽管他们追求的生命境界彼此不尽相同,却都把理想境界的实现诉诸艺术和审美。只求在内心体验这种心理事实上的满足,这实际上只是在审美幻觉的“麻醉”和“暗示”中的满足。尽管马克思也重视文艺和审美对生命精神全面焙炼和整体融合的作用,但他认为实现理想生命境界的根本道路是革命的实践,通过实践使人的生命真正达到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17)在这个过程中,人自身也革命化,逐步克服私有制造成的异化,而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人性的复归”,即生成为真正的人,人的生命的理想境界至此才开始真正变成现实。同他的许多先行者和后来者不同的地方还在于,马克思不是抽象地抵制异化。他从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出发,明确肯定了异化的积极性和历史性,把异化看成是人性升华必经的炼狱。他明确指出:“只有通过发达的工业,也就是以私有财产为中介,人的激情的本体论本质才能在总体上,合乎人性地实现”(18)。

马克思的美学和文艺学思想也体现了这种实践唯物主义的精神。在他看来,尽管文艺作为掌握世界的方式是艺术的而非实践精神的,但它依然与实践密切相关,相互作用。他要求文艺应当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反映生活的本质,并推动他们去对现实进行革命的改造。他的“更加莎士比亚化”的主张,他对人物形象型造的要求,都体现了感性与理性交融的生命观。具有这种整体性生命精神的文艺,不仅能以其理性内涵在理性上启迪人,而且通过生动丰富的感受从感性上感染鼓舞人,激发他们改造现实和生成自我的热情,即以生命的整体投入实践,并获得生命整体水平的跃迁。

通过对现实进行革命(这是哲学意义上的革命,不只限于政治意义)改造的实践来实现生命境界的整体性跃迁,而不是只在内心体验中去寻求精神的补偿和心灵的逍遥,这是马克思的生命观与其它形形色色的生命观的根本区别之一。只有当生命通过实践的焙炼和扩展实现了现实的人化,生命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对象性和主体性、自发性和自觉性、构成性和生成性才能达成统一,其表现性和体验性的统一也才成为事实。在这种境界中,内在的体验为对象化的表现所确证,成为完整的生命真实。只有这种体验,才是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中实现的生命自由。

马克思人学的生命观,就这样既以实践为人的生命的基础,又以实践为生命的表现;人的生命既在实践中展开,又在实践中生成;实践既以人的生命生成为目的(即“为了人”),又以人的生命活动为手段(即“通过人”)。同时,这种实践又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感性与理性相统一,包含和表现了人的全部“心理学”内容。只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的生命观,才是社会主义者所应坚持的生命哲学,并以之为指导去生成社会主义新人。这种生命观,不仅应当贯彻到社会主义的文艺中,贯彻到对青年一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的教育中,而且也应贯彻于社会主义的实际生活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理所当然地高扬着这种生命精神。社会主义文艺和文化的生态建设,也应以马克思人学的生命观为理论基点。只有这样,才能在形形色色生命哲学潮流的激荡下立定脚根,并海涵百川,融会万趣,使实践唯物主义的生命精神真正成为浩浩荡荡的时代主潮。

注释: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 (13) (14) (1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第85页、第107页、第123页、第126页、第76页、第126页、第53页、第84页、第81页、第50页、第80页、第81页、第80页、第107页。

(15)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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