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人生境界对网络道德建设的启示论文

老子的人生境界对网络道德建设的启示论文

老子的人生境界对网络道德建设的启示

江赛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 合肥 230026)

【摘要】 老子的人生境界为我们在网络生活中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启发,他的人法自然、上善若水及正言若反的思想为网络教育及网络道德的构建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 老子;《道德经》;网络道德;视角;意义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民规模达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网民不可或缺的信息和交流平台。在这庞大的网民群体背后,不仅有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带来的便利,也有褒贬不一的媒介评价及体验[1]。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不可缺少约束和规范,而网络道德作为比网络法律更早、更全面的约束,对网络环境的安全、文明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

在本系统工资数据处理中,关键地方在于生成查询串及更新串,其中查询串还需要判断工资项是“发钱”还是“扣钱”,以计算实发工资,更新串用于用户对数据修改后保存到表中,程序流程如图2所示。

根据第1部分计算方法,将其应用于拉格朗徳Ⅱ级水电站和伊泰普水电站,并根据表1开展计算,其结果如表2所示。

老子作为我国古代哲学家、思想家,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而评价网络道德因素中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受思想文化影响。老子在《道德经》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境界和人格魅力为后人的人生道路选择提供借鉴。老子提出的法自然、上善若水及正言若反的思想为网络教育及网络道德构建提供辅助和借鉴。

一、人法自然:对自我的管理

《道德经》第25 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是说人之厚其德,乃取法于地之无所不载;‘地法天’,是说地之成其大,乃取法于天之无所不覆;‘天法道’,是说天之能长久,乃取法于道之无所不生;‘道法自然’,是说道之生育不息,乃取法于自然之有条不紊,春夏秋冬循环不已,各不相犯”。人取法自然,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第33章)。”,老子认为真正的强大不是战胜别人,而是战胜自己,保持自我的本性不偏离,才能长久[3]。人的行为并不是随心所欲地,除了法律强制的约束之外,要遵循道德。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来自何处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推导出人法道,人法自然。“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范畴,汉代注释家河上公将“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卷二《象元》第25 章),曹魏经学家王弼在注解时则认为“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所违也”。这两者关于“自然”虽有争论,但都遵循“道”为核心,都与自然“无所违”。

网络世界因为具有极大的开放性,人们获得相对多的自由。在网络上,人们可以用更少的成本获取更多的利益,这其中也包含违法与违道的利益。网络资源的侵权比如抄袭,侵权牟利,出于猎奇、放纵沉溺于暴力、色情网站等等。在网络世界放纵自由,不得其法。我们应该时刻把握住自身修养,懂得自我教育,自我克制,利益要通过自身学习获得才能为己所有[6]。其二“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13 章)。” 网络世界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关注、点赞、评论也极其简单易得,荣誉与诽谤也会交替出现,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会在虚拟世界中迷失自我。“宠为下”,哗众取宠的时候就有可能放弃了自己的平等地位,放弃自我,而这样的“宠”也极易丢失,王弼说:“不以宠辱荣患损易其身。”如美食博主催吐胃,模仿网红动作,导致残疾等等。保持心态平和,对个人的宠辱毁誉不过分重视,才能长生久视[7]

换届以来,泗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创新、务实、担当、提升”的工作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上善若水:对他人心怀善意

老子不仅极其注重自身道德,而且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也有独到见解。老子主张不偏私,“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5章)。”老子认为天地是不偏私的,对待万物都是一样的,圣人也是不偏私的,对众人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如何一视同仁的对待呢?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提出“齐物论”的思想,因为每个事物、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而具有这一相同的共同点,需要的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的充分认识,在此前提条件下对他人的全面了解[8]。网络是地球村,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也有为各自利益的小团体的存在,邓小平同志曾强调说:“不消除派性,安定团结不起来”。网络世界中多有人云亦云的跟风现象,公众人物或者网络红人会红极一时或者过气或者千夫所指,这些荣辱毁誉也可能一夕间被颠覆,原因就是不能够全面了解进而平等对待。网络世界中的很多人具有极强的善恶划分,这种划分通常是孤立的、平面的,以圣人的标准约束别人,以凡人的理由放任自己。

老子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8章)。”上善若水,是最高境界的人的品德。水德,泽被万物而不争,它使万物得到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处在众人所厌恶的地方不自弃,故天下最大的善行莫如水,近乎道[4]。这里面有两层含义:善利万物和不争。“善利万物”是一种积极主动地作为。如为我们的安全负重前行的英雄,守护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正义。在网络娱乐化倾向的影响下,一些应该严肃对待的事被娱乐化甚至恶搞,如为博人眼球,直播毁坏文物,破坏资源,为表现自己的特立独行的精日分子,这些都是不善的行为,对其他网民乃至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善的行为还体现在为弱势群体发声,对不良事件说不,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保留发言。“不争”是老子提倡的一种品德修养,人的本性是趋利的,但能够“处众人所恶”更加难能可贵,有利可图时一拥而上,侵占他人的荣誉,争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三、正言若反:对社会、现实更加关注

《道德经》中大量地使用了“不”“无”。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缴(第1 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40章)。”老子对本体之道的追求是通过对现存事物的否定来实现的,借助于对“有”的彻底否定,从反面凸现了“道”的无限绝对性。通过负的方面以保存正的方面,通过否定而达到肯定,这实际上是一种以反为正、以反求正的方法。“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第45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22 章)。”老子在他的表述中,为了肯定成、盈、直、巧、辩概念或事物,采取相反的、否定的方式说,比肯定的方式更加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性质。

网络与现实原本就是两个不同的空间,而网络从未像现在一样变成日常不可或缺的事物,在城市生活中,衣食住行、娱乐几乎都可在网络上完成,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深[5]。人们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也被网络绑架,出门旅游,按既定线路、既定景点、既定饭店进行,而这些既定在某些程度上也是一种垄断和单调,人们在重复这些最美路线时,会产生审美疲劳,甚至利用网络就可以完成一次旅行。不去否定这些,也是因为对于网络的依赖和对世界的不了解。网络美化也是网络表达的一个重要特点,故事要美满,人设要完美,风景要靓丽,色彩要绚烂[9]。而老子的否定思维则是对它的偏离,老子的否定拥有一个更加宽阔的视角,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事物原来的样子和更应该投入的关注点。在政府工作中,政绩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群众的声音更应该倾听,把工作投入群众的意见中,了解问题,做群众满意的事情。

参考文献:

[1]江峰.老庄哲学批判精神及其官僚腐败治疗价值探析[J].河北学刊,2015,35(06):7-11+19.

[2]杨鹤皋.中国法律思想通史[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157.

[3]郭秋萍.《道德经》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建构与教育的启示[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02.

[4]刘峻杉.《老子》的概念框架诠释[J].教育学报,2018,14(04):99-110.

[5]刘峻杉.老子的礼德观及其教育价值[J].基础教育,2016,13(04):13-22.

[6]陈珊珊,王星明.老子思想与生态文化的当代契合[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12):48-50.

[7]刘峻杉.老子的义德观及其教育价值[J].基础教育,2015,12(02):19-27+35.

[8]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5.

[9]王驰.老子思想对道教义理建构的影响——以《道德经》第七章为例[J].中国道教,2013(03):37-39.

【作者简介】 江赛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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