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论文_柴洪亮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论文_柴洪亮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摘要:市政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其直接好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还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加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市政工程的质量。分析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并进一步对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问题改进建议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而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弊端

1.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至今已走过了34年的发展历程,期间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完成了监督方式从核验制到备案制、监督机构从责任主体到执法主体等重大转变,监督效能不断提高,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我国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当前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制约了监督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和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市政工程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率不足,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难以有效控制,个别工程出现安全隐患。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对验收标准、操作规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对施工重点部位控制不到位。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没有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一些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少数市政工程出现偷工减料违规行为,工程质量水平出现下降趋势。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

3.权威性、威慑力不足目前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手段主要包括:采取提出口头整改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局部暂停施工等行政管理措施;针对受监项目情况,开展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其人员质量信息记录与公布工作;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委托部门名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依法集中实施行政处罚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建设单位多为当地的国企,其级别可能高于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其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也有一定的关联,这就导致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方面就存在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行政执法一般仅限于提出口头整改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等,且为了避免影响施工进度,不轻易下达责令局部暂停施工单。此外,大部分的口头整改要求或限期整改通知单等仅仅停留在了项目层级,未到达施工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及以上层级,导致部分项目对整改要求重视度不高,从而严重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解决措施

1.提升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现有的质量监督机构只具备监督执法权,在行使执法权时缺乏执法力度和效应,需要赋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权,才能促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进行建设活动时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不断提高整体的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同时也需权责分明,赋予相应权利后,监督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监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对于预防腐败,提升监督执法的公平、公正性也有益。为了加强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水平,需通过严格筛选和审查,选拔出优秀的一线质量监督人员,建立一支技术过硬,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规文件保障市政工程质量,但目前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分散在各个文件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且随着市政工程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的不断提高,部分法规中的部分条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模糊、较难界定等问题,使得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普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法规对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客观影响,研究制定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办法与措施,促进市政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良性发展,可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创新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分析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障碍问题,根据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治进程,使其能有法可依。

3.“全方位”的监管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强制性地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参建各方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全面监督。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全面全过程的工程质量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事后纠偏控制的质量管理思想。全过程指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有的项目甚至还包含使用过程的全寿命周期监管。全方位监管的对象不仅包含项目的建设、勘察、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参建单位的施工质量行为,还涵盖施工活动中的市场行为,质量监管部门通过监督管理促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责任意识,履行法定的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以此避免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越位、错位监管。

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和诚信管理办法,加大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力度。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市政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信是各项质量政策的落实者,同时还要各项质量标准的执行者,履行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及提供应质量技术服务的重要职能,因此需要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监督管理人员也要加强自学的学习,在监管工作中加强经验的积累,从而更好的满足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需求,为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打下良好的基础。

结束语

对于改进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工作,以找准自身职能定位为主线,在性质定位、法律法规、监督手段、处罚力度、检测抽测等诸多方面进行改善。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监督服务职责。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监管职能的转变,不断改进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是必然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应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找到新途径,主动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为保障市政工程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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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霞.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J].科学之友(B版),2009(7):36-67.

[3]陈适芬.浅谈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12):98-99.

论文作者:柴洪亮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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