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外交经验教训_华盛顿会议论文

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外交经验教训_华盛顿会议论文

华盛顿会议上中国外交的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盛顿论文,教训论文,中国外交论文,会议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华盛顿会议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是“一战”后远东太平洋地区政治格局转折性变化的重要标志。作为对凡尔赛体系的补充,列强通过华盛顿体系完成了对远东权益的再分配,中国主权成为列强激烈争夺的目标之一。中国代表团为收复国家主权进行了不懈努力,并利用美日矛盾收回了部分主权,但终因当时国家积弱不振,许多收复主权的要求均告落空。回顾这一历史过程,引出必要的教训,会得到重要的启示。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亚太霸坛只剩英、美、日三国。在这三角争斗中,英国实力不支,美日矛盾渐成主要矛盾,而双方矛盾的焦点则是对孱弱中国的争夺。

早在“一战”开启之后,日本帝国主义把独占中国的图谋付诸行动,于1915年逼迫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要求,同时对中国加紧经济侵略。到1918年,日本在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已由1913年的23%,激增至43.5%,跃居英美之上。在巴黎和会上日本通过凡尔赛和约攫取了德国在中国和太平洋的权益,大有独吞中国之势,引起在华有巨大利益的英美两国的警觉和不安。英国因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又忙于在欧洲同法国争夺,只得在远东作战略收缩。而美国凭借强大经济优势又野心勃勃,成为与日本在远东争夺的劲敌。由于美国在巴黎和会上向欧洲扩张计划受挫,遂把视线转向远东。这样,同样处在扩张势头上的美日双方在亚太地区的矛盾便陡然加剧。由于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世界人民的和平主义运动空前高涨,各国又刚刚走出经济危机,资产阶级统治秩序需要恢复和巩固,因此,通过一次国际会议,依据各自在战后的实力地位重新划分在远东地区的权益,成为必然选择。

美国是召开华盛顿会议的积极倡导者和组织者。美国的意图是通过这次国际会议,改变巴黎和会后有利于日本称霸远东的局势,拆散日、英于1902年结成的同盟关系,遏制英、日扩充海军实力,特别要阻止日本独占中国,建立一个有利于自己对外扩张的亚太地区新秩序。为此,美国在考虑与会国名单时,首先选中的便是反日情绪高涨的中国。列入会议的正式议题是讨论“远东太平洋”和“海军军备限制”两大问题。

在1920年7月发生的直皖战争中,亲日的段祺瑞倒台,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执掌北京政府大权。这个政府同样不敢与帝国主义对抗,争取国家、民族的真正独立。曹锟寄希望于美英,力图借助它们遏阻日本。所以,当北京政府1921年8月得到美国总统哈定的通知后,一面疏通美英政府要求以“平等”身份与会,一面积极准备各项议案。

1921年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华盛顿国际会议正式召开。中国代表为驻美公使施肇基、驻英公使顾维钧、大理院长王宠惠,另有公推的“民众代表”余日章、蒋梦麟二人。还有美籍高级顾问前国务卿兰辛等,及工作人员计有130多人。美国代表为国务卿休斯、前国务卿鲁特等。英国代表为枢密院长贝尔福、海军大臣李义等。日本代表为海军大臣加藤友三郎、驻美大使币原喜重郎等。法国代表为政府总理白里安等,还有意、荷、比、葡各国代表。大会下设两个委员会,一是与会九国共同参加的太平洋及远东委员会,二是美英日法意五强参加的军备限制委员会。各项议题分别由两个委员会讨论,草拟协议后提交大会通过。实际操纵大会的是美国的休斯、英国的贝尔福和日本的加藤友三郎。

经过长时间讨价还价的激烈吵闹,列强在远东问题、限制海军军备问题上达成妥协。会议最终通过《四国条约》、《五国海军协定》、《九国公约》三个主要文件。同时,在美英干预下,中日两国就山东问题也达成协议。

所谓“远东问题”,实际就是中国问题。诚如顾维钧所说,“远东问题则是由于山东问题而变得重要起来”(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8页。)。列强“关于太平洋和远东事务的讨论事实上也就是对中国问题的讨论”(注:《中华关系史论文集》第1辑,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第274页。),华盛顿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如何对待中国主权、特别是山东权益的问题。

“这次会议对于中国显然是很重要的。中国的主要对手是日本。中国非常盼望趁这个机会彻底解决山东问题,要求国际上确保中国的安全,承认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平等地位。”(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0页。)因此,中国代表团拟议中的基本目标首先是要大会“能为中国公平地解决山东问题,而且能致力于消除或放松当时存在的对于中国行使主权权利的各种限制和侵犯。”(注:《中华关系史论文集》第1辑,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第274页。)

11月16日,在太平洋及远东问题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首席代表施肇基提出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十项原则,主要内容为:各国尊重并遵守中国领土完整及行政独立原则;中国声明不以本国领土或沿海地方之无论何处割让或租借与无论何国;中国赞同开放门户、工商业机会均等主义,并自愿将其实行于中国各地,无有例外;各国不得私下签订有关中国的条约或向中国要求特别权益,已订之约应公开宣布,经审定是否符合会议原则,以确定其范围与效力;取消或修改有碍中国行政主权的各种限制;保障和平解决远东及太平洋问题,尊重中国的中立权等(注:《秘籍录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88~389页。)。

中国代表团的十项原则,法国代表团认为它太“空泛”,应指明为“解决满蒙、山东及其他诸争端”,实际是说中国议案只应针对日本,不应涉及他国在华利益。英国看法与法国大致相仿。由于中国议案未具体涉及已经据有许多在华特权的日本,它反称其中“有日本所甚赞成者”,但要“从长计议”,尤其坚持其在满蒙权益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注:《秘籍录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02页。)。而美国首席代表休斯在大会次日对代表团成员交底的说法是他“总是赞同这样一种理论,即本国决不会由于日本对中国的任何侵略而走向战争,因此最多只能做到使日本住手。”(注:《太平洋历史详论》第23卷,第374页。)这番话实际为整个会议处理中国问题定下了基调。以此为基础他又提出所谓以尊重各国对华“现代条约及既成事实”和“区别中国本部及保护地”两条作为决议基础,意在维护列强在华既得利益,因而得到列强的一致赞成。中国代表顾维钧起而力争,指出区别本部及保护地违背中国领土完整之原则。

大会两天后,鲁特拿出了他关于中国问题的四项原则:“(一)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中国领土与行政之完整;(二)给予中国最完全无碍之机会,以发展并维持一有效力而整固之政府;(三)各国在华商务、实业机会均等;(四)各国不得营谋特权,而减少友邦人民之权利。”(注:《秘籍录存》,第406~407页。)客观地说,鲁特四原则有两层实意。其一,原则上承认中国的主权、独立与领土、行政完整;其二,维护各国在华既得利益、协调各国日后在华利益。它虽限制了某一国——主要是日本独霸中国的图谋,但因其承认各国包括日本已取得的所谓“合法权益”,所以当时即对中国的主权完整构成侵害。它的实际作用仅仅是遏制了日本对中国的独占进程。因此,当日、英代表问及对现有条约的修改与承认问题时,鲁特概以“不诘问(现有)各约之效力”答之。各国在洞悉其在华既得利益没有妨碍后,纷纷表示接受鲁特四原则,认可其作为协调彼此在华行为的规约。1922年2月6日,与会国在《九国公约》上正式签字。公约的第一条即鲁特的四原则。其余七条为各项具体规定。

这个条约的正面作用:其一,它阻遏了日本帝国主义从“一战”爆发后对中国咄咄逼人的侵略势头,打碎了它通过“二十一条”独霸中国的图谋;其二,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帝国主义列强即使是原则上承认中国的独立与主权,也比同时可能对中国进行的共管与瓜分要好得多;其三,由于条约载明了尊重中国领土与主权完整这一原则,为中国日后在国际上维护和争取国家利益、民主国家反击个别国家独霸中国的侵略行径提供了条约依据。最后,虽然“九国公约”使“中国又回复到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但因这种支配排斥了列强在中国割占“势力范围”的驻军权,客观上延滞了中国的全面殖民地化。蒋介石政权就是以它作为其外交政策的基础。“九国公约”的负面作用也是很大的。其一,它把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变成了列强对华共同政策。它非但未损列强的在华既得利益,反而着眼于均沾未来利益。其二,它虽然在条文上限制了日本对中国独占活动,但未确立阻止日本扩大侵略的有效措施。何况条约又有尊重各国在华“商务利益”和“条约权益”的内容,为日本后来扩大侵略造成了依据。日本正是以中国“侵犯”日本的“条约权益”及“侨民商业”作为发动侵华战争借口的。再则,该条约只规定各国在华不划定“商业及实业”上的势力范围,而对各国已占有的租界、租借地、秩路、矿山的权利未作限制。这实际等于在承认已有权益基础上又加上一个自由竞争原则,势必导致各国在华发生新的争夺。美英与日本于“九一八”事变前在东北的争夺就是证明,最终造成日本独占东北。可见,“九国公约”的主观因素仅仅只是协调列强在华利益,并非为了“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给中国以“平等地位”。

为恢复和维护国家主权,中国代表团还向大会提出了六项要求加以解决的议案:“(一)关税自主;(二)治外法权;(三)租借地;(四)势力范围与特殊利益;(五)驻华军队、警察、客邮、无线电;(六)山东问题及中日各条约。”(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8卷,三联书店1982版,第306~307页。)

11月23日,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出了中国关于关税自主的要求:“(一)请于若干时间以后,恢复中国关税自主;(二)请于此项时间以内,准许中国收取至高之价,并有权区别必须品及奢侈品以及其它各品;(三)请自1922年1月1日起,将关税升至12.5%”(注:《秘籍录存》,第418页。)。然而,由于利益所关,各国均不愿对中国提高关税作出让步,更不愿中国实现关税自主。美国代表安德伍德提出,中国缺少“一个代表其人民的议会政府”(注:韦斯特·威洛比:《华盛顿会议上的中国》第101页。),因而增加的税收可能被地方军事长官用于战争,加剧中国的混乱。英国代表贝尔福也持同样意见。许多外国代表要求中国说明加税后所得款项的用途。中国代表团被迫退让,将关税率改为7.5%,并答应将关税收入的70%用于归还内外债务,10%用于教育、实业,20%用于政府开支(注:《秘籍录存》,第423~424页。)。但,仍然得不到各国、尤其是日本的认可。日本代表只同意将现行的5%(实为3.5%)改为实抽5%。尽管中国代表团进行了多方申辩,仍无转圜余地。最后于2月6日各国签署《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规定税率为5%,并决定以后再组成一个修正税则委员会商定税则或其它批准征收附加税等。中国代表团的此项努力仅仅是把名义上的5%税率,变成实值税率5%。有鉴于此,中国只得再次声明“保留恢复关税自主问题,俟将来讨论关于关税行政事附带声明。”(注:《私籍录存》第459页。)

领事裁判权是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中国的主权,也是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的一项重要权利。王宠惠向大会的提案中罗列了它对中国带来的种种弊害:侵害中国主权;扰乱中国司法程序;无统一法规;拖延诉讼时间;外侨视为护符、规避税课等。他甚至提出“此制一日不废,则中国未便开放内地任外人居住贸易。”(注:《私籍录存》第425~426页。)休斯当即表示说,这个问题的解决“不在原则,而在事实”,“须先调查事实,方可决定。”(注:《私籍录存》第426页。)这明明是一个拒不解决问题的托词,列强代表心领神会,一致附议。至于王宠惠要求各国同意定一个期限,在期限终了时,治外法权即予放弃的意见,则根本无人置理。12月10日,会议通过《关于在中国之领事裁判权法案》,规定由各国组成一个委员会考察在华领事裁判权现状,将情况报告本国政府,由各国政府自行决定取消的时间及方法。中国所得到的仅仅只是可以派人列席这个委员会会议,听取其议论罢了。所谓废除治外法权亦成泡影。

关于租借地问题,顾维钧在太平洋及远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各国租借地之历史及所以要求租借地之理由,乃为保持各国在远东均势而起。惟近来情势大变,已无维持均势之必要,若不归还,且反足以造成势力范围,故要求各国速废租约。”(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309页。)这一要求遭到各国代表尤其是日英两国代表坚决反对。他们的理由是,中国内争纷扰,各国在华侨民及商业利益都得不到切实保障,租借地系依据条约取得,与本国利益关系重大,不能放弃。但在这个问题上列强间存在矛盾。美国竭力想要日本交出胶州租借地。法国因同英国在欧洲矛盾加剧,率先表示愿意交出广州湾,但要求各国都交出在华租借地。英国被迫应允归还威海租借地。日本却称胶州租借地得自德国,归不归还,等日中双方谈判解决。至于九龙英租借地、大连日租借地,两国坚不归还。

中国代表团还相继提出撤除在华外国邮局、无线电电台、撤退外国在华军警等要求。各国在这些问题上虽作出一定让步,但又附加许多苛刻条件。如撤除外国邮局,要中国在保证现有邮务行政和外国邮务总办地位不变情况下,才能换取美、英、法、日四国撤销他们在租借地或条约规定之外的邮局,毫不理睬中国在租借在开办邮务的要求。无线电电台的情况是,只允许中国赎回未经中国政府同意设立的电台,对于依条约或在租借地设立的电台,中国均不得过问。对此,中国代表团只得再次声明,不承认、不让与列强在租借地和控制区设立电台权利。至于撤退外国军警,中国此项要求则告落空。

1921年12月15日,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取消1915年与日本订立的“二十一条”要求。日本代表以该条约只涉及日中两国为口实,拒绝讨论,还声称中国与外国缔结有许多条约,只有对这些条约统统重新考虑,才能谈判。中国代表反驳道:“二十一条”与其他条约不同,是在威胁之下被迫签订的,何况该条约未经国人允准,仅仅是当时两国元首的“私相授受”。中国改行共和政体后,未与他国签订过类似条约。延搁到1922年1月17日,美国代表表态同意修订。日本代表坚决反对,声言各国代表有反对“二十一条”者,可同日本直接交涉。到2月2日,日本鉴于各方面的压力,才宣布愿意取消“二十一条”第五款,即放弃在南满及东部内蒙古所要求的铁路借款及关税担保借款的优先权;放弃在南满聘用日籍政治、财政、军事、警察顾问的优先权;撤回对“二十一条”要求第五款的保留权。王宠惠再次声明,“二十一条”是强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能以撤销第五款了事,要求废除。英美对日本放弃第五款已相当满意,再不愿意进一步干涉。所以,中国彻底废除“二十一条”的要求终被搁置。

“山东问题”即指日本于1914年对德宣战后强占的中国胶东及胶济铁路的归还问题。巴黎和会后,日本多次威迫中国与之直接谈判山东问题。当时政府考虑到“这个问题已成为美国的政治问题之一……中国再等待一些时机,静观国际形势变化,比接受某项不利的解决方案要明智些。”(注:《顾维钧回忆录》,第225页。)因此,一直拒绝同日本政府直接谈判。

华盛顿会议开始之后,中国代表团以“这个问题不仅与中国有关,也关系到太平洋与远东的整个形势”为理由,要求会议“直接解决这个问题”,为迁就日中双方意见,“最后采取变通办法,在海军裁军会议之外,另外组织会谈,使之成为大会的‘边缘’”(注:《顾维钧回忆录》,第225页。)性会议,即中日双方直接谈判,同时由美英派出观察员列席旁听。日本此刻面对种种压力,只得忍痛决定放弃一些权益,缓和与美英矛盾。

1921年12月1日,中日两国代表即出席会议的双方全权代表,开始谈判山东问题。美国派出国务院官员马克谟和培尔,英国派出朱尔典与外交官莱朴生列席。休斯和贝尔福出席了第一次会议。山东问题争执的核心是铁路问题。起初,日本人坚持中日联合经营胶济铁路要求,目的是通过控制铁路,变相控制整个山东。在遭到中国代表团强烈反对后,日本人又抛出一项建议,要求中国向日本银行家筹借一笔长期贷款来赎买铁路,在贷款使用期间应使用由日本金融家推荐的总工程师、车务长和会计师各一人,用意还是要长期控制这条铁路。中国代表当即抗辩声明:“任何国家坚持让别国接受不需要的贷款都是不合情理的。”之后,中国代表团又提出两个方案供日方选择:其一,现款赎路。“中国在该路移交前规定日期,或在移交时,以存入第三国银行之款付交日本”;其二,用有价证券分期付款。“中国得分12年摊付,或以铁路产业为抵之国库券,或付中国银行工会之证券。”(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319页。)中国愿自行选用胶济铁路日籍工程师。中国代表一面声明,如果日本不及时承认中国付款赎路办法,就要终止交涉;一面又请休斯、贝尔福居间斡旋。后来几经磋商,终于在1922年1月31日达成协议。2月1日,休斯将协议在华盛顿会议上全文公布。2月4日,中日双方正式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至此,华盛顿会议围绕中国主权问题的争执与谈判方告结束。

总之,经过两个半月的讨价还价,中国获得的成果有:修改关税率,从现行的名义5%,改为实值税率5%。其后,在一个特别委员会认可下,中国开征附加税。日本撤销“二十一条”要求中之第五款,即废除此条中实际要把中国变成日本保护国的各项要求。日本同时放弃其它一些特惠权。实际是由“九国公约”取代日中双方原订之“二十一条”。英国放弃了威海租借地。法国同意归还广州湾租借地。特别是在山东问题上,按中日双方《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规定,日本将胶州湾德国原租借地交还中国,日本军队撤出山东;日本将胶济铁路交还中国,中国向日本偿还铁路实价5340万金马克,以国库券交付,以铁路作抵押,15年内偿清;在未偿清之前,由日本人担任车务长和与中国会计长权限相等的会计长;青岛海关交还中国,但日商与海关行文时可用日语,海关职员亦要聘用少量日人。按协定日本于1922年12月10日向中国移交了胶济铁路权。上述各项是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争得的全部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这次会议是中国自1840年同列强直接交往以来,第一次非但没有丢失主权,反而争回了一些主权的会议。日本人尽管对交还山东附加了种种条件,但山东主权毕竟回到了中国。在会议2月6日闭幕的当天,中国代表一面称“获告嘉绩”,一面又认为“实际结果是……(列强)对于重定关税率,取消治外法权,以及一些其它问题均未承担义务。”(注:《顾维钧回忆录》第224页。)当时,国内评论认为是一次“失败”。客观地讲,对当时中国来说,取得这样一些成果,实在应当视为一次难得的成功。

中国所以能够基本收复山东主权和其他一些民族权益,首要原因是美英政府对日本进一步扩张的遏制。众所周知,凡尔赛和约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交日本的处置是造成美国参议院否决该和约、基至是民主党人在1920年总统选举中失败的重要原因。巴黎和会以后,美国政府即威胁日本把山东半岛全部主权交还中国。威尔逊明确告诉日本人,“在1915年和1918年协定的基础上同中国谈判是不能容忍的。”(注:《太平洋历史评论》第23卷,第361页。)在决定召开华盛顿会议之后,休斯在与币原喜重郎的一次谈话中,更明确讲到,要他斡旋日中直接谈判,全看日本人提出什么条件。他直率告诉日本大使,“必须了解……人们普遍确信,从前德国在山东占有的东西,都必须还给中国。”(注:《太平洋历史评论》,第23卷。)作为战后美国伙伴的英国在对中国问题上采取了与美国相似的立场。英国外交大臣寇松曾说:“中国可以被分割成势力范围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它的前途也不决定于由日本来充当远东的霸主。”(注:拉赛尔·费菲尔德:《伍德罗·威尔逊和远东》,第346页。)这当然也是英日同盟被四国条约顺利取代的重要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产生有利于中国解决方案的决定性因素是来自人民的压力。华盛顿会议召开于由“五四”运动激发的中国人民爱国民族觉悟的高潮之中。美国公使曾说:“几千年来舆论第一次在中国被唤醒并被组织起来了。”(注:《太平洋历史评论》,第375页。)到华盛顿会议召开前夕的1921年9月,美国新任驻华公使舒尔门看到,“存在着一种强大的民族意识,一种有进取精神的爱国主义正在激励着中国的领袖人物和年轻一代。”(注:转引自《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一辑,第276页。)汹涌澎湃的人民爱国运动迫使军阀政府不敢奉行卖国政策,也成为中国代表团争取民族权利的强大支柱。而在美国人民心目中,巴黎和会的结果也是一种莫大耻辱,因而抗议风暴席卷全国。报刊上充斥着“山东罪行”、“抢劫阴谋”、“强夺山东”等激烈抗议的文章和用语。参议员威廉·博拉在一次演说中,义正辞严地指出山东问题是“不道德、不公正的事件之一”,“它将使任何试图支持的民族蒙羞和堕落。”(注:《太平洋历史评论》第23卷,第339~340页。)可见,正是英美等国不让日本“充当远东霸主”的国家利益和世界人民特别是中美两国人民维护公理、正义的强烈愿望和行动,才使得中国通过华盛顿会议部分收复国家主权的努力成为现实。

“一战”后列强特别是美日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争夺是全方位争夺,通过华盛顿会议美国在多方面占了上风。首先,美国通过对英国施压,终于拆散了不利于美国的“英日同盟”,取得了第一个胜利。美国又通过限制军备条约规定的英美日三国5∶5∶3的比例,取得明显优于日本的军备条件,获得第二个胜利。通过《九国公约》、《解决山东悬案条约》等,它把自己“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对华政策,变成了列强在华活动的共同章程,逼迫其他列强、特别是日本交出已经到手的部分权益,从而取得又一个胜利。很显然,《九国公约》及中国山东主权的恢复,同《四国条约》、《五国海军协定》性质一样,都是美国当时争夺远东政策的胜利。日本因当时实力不济,虽作了暂时退却,但它独霸中国、称雄亚太地区的图谋并未放弃。以后的事态发展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华盛顿会议及其形成的华盛顿体系,标志着远东太平洋政治格局由日本一国独霸,变成美日两强争雄。它显著影响到远东太平洋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这次会议在现代国际关系史上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华盛顿会议以及围绕中国主权发生的种种纷争和结果,给我们留下许多深刻的启迪:其一,争夺是帝国主义基本特征之一。这种争夺既可表现为硝烟弥漫的战场厮杀,又可表现为口角相争的会议谈判。撕杀也好,谈判也罢,目标只有一个,就是猎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主宰更大的势力范围。列强之间当然也存在勾结与妥协。但并不排除在广泛领域随时间推移进行新的争夺。由于帝国主义矛盾也具有不可调和性,民族、民主国家应该充分利用这种矛盾,进行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正义斗争。

其二,帝国主义者唯一听懂的声音、容易接受的事物是“实力”。实力不仅是列强间确定相互关系的资本,而且是它们确定宰割对象及对之剥夺程度的尺度。这次会议上日本连连丢分,美国不断得分,深层决定因素是二者当时实力不等。在国际间说话分量的轻重,归根结底取决于国家实力的大小,弱国指望列强恩赐“平等地位”只是幻想。

其三,落后就要挨打,落后要受欺侮。中国代表团虽为争回民族权益进行了全力抗争,但一个个议案或是被干脆拒绝,或是被搪塞延搁,只能就范于美英既定框框之内。究其原因,概因当时中国积弱不振、贫穷落后。国家“被一些派系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冲突弄的四分五裂”(注:《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第220页。),政局扰攘,社会动荡。如此则必被宰割、欺凌,“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国欲自立、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享有独立自主、平等之外交地位,国人必须十分珍视稳定发展的局面,全力提升我们的综合国力。

其四,不能迷惑于西方“议会政府”、“民主”一类的说词,它们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扩张利益。当美国代表以中国缺乏一个“代表人民的议会政府”,否定中国恢复关税自主权的要求时,孙中山先生正在信效美英,致力于在中国建立议会政府,但他没有得到西方的丝毫援助。1921年5月,他在广东建立革命政府后,亲自向美国哈定总统呼吁承认,遭到拒绝。他又请求派一个代表团参加华盛顿会议亦被拒绝。而同时,美英等国则向军阀曹锟、吴佩孚提供巨额款项。正是这些经济支持导致了当时中国连绵不断的军阀混战。

其五,人民要求和愿望代表着历史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在中国,1921年12月底,亲日派人物梁士贻上台后,曾答应日本公使小幡酉吉向日本银行谋求长期贷款以赎铁路的要求。结果,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到处爆发群众抗议集会和示威。迫使北京政府发表声明,否认有此计划,并促成这个政府的倒台,坚定了中国代表团坚持既定方针的决心。在美国,广大人民坚决反对凡尔赛悲剧重演。参议员沃尔什在议会发表讲话,意谓山东争议如不解决参议院将不会批准会议缔结的全部条约和协定。“正是美国舆论压力,成了中国在谈判桌上最有力的辩护者。”(注:转引自《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1辑,第279~280页。)可见,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既是世界人民、特别是当事国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也代表历史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正是慑于人民的压力,美国政府才部分满足了中国的主权要求。所以,我们在处理国家关系时,必须充分注意有关国家人民的意向,才能在国际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标签:;  ;  ;  ;  ;  ;  ;  

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外交经验教训_华盛顿会议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