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债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_国债论文

我国国债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_国债论文

我国国债交易暴露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债论文,暴露出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中国证券市场发轫于国债市场。目前,证券市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债市场业已成为证券市场的主体与核心。我国国债(国库券、公债等)发行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50-60年代,这一时期国债到70年代就已全部偿还完毕;第二阶段是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库券,至1994年共发行3000多亿元(余额2300多亿元)1995年达1537亿元。

1988年,我国开始开放国债转让市场,从此我国国债二级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基本上形成了以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及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为点,以大量分散柜台交易为面的“点面结合”的组织格局,其中全国证券交易中心,主要面对金融机构。加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构成了场内、场外交易相结合的,以场内交易为主的市场体系。进入1994年以来,国债市场更是空前火爆,改变了以往其在上交所成交金额中所占份额微不足道的地位。1994年上海国债交易总额(包括现货期货及回购)达19562.67亿元,相当于1993年的224.4倍,是同年股票交易量的3.4倍。1994年被称为“国债年”。国债市场已成为证券市场名副其实的龙头。但是国债市场经过十四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市场框架基本形成,国债交易越来越活跃,但由于起步迟,以及种种限制,在许多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由此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一)现货交易萎缩,回购交易和期货交易异常活跃,构成我国国债市场特有的两极格局

1994年下半年,上海国债市场成交量大幅增加,最大日成交量超过800亿元,但现货市场的流通量相对较小。这就与巨大的期货交易额构成强烈反差。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国债市场都以国债贴现、抵押、回购等现货交易方式为主。因为国债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投资保值的工具,而不是投机工具。而在我国债市的特有格局下,一方面由于国债期货交易的超常发展,使资金力量集中于单一品种,引起了国债期货的过渡投机,致使国债价格波动异常,偏离其内在价值,国债期货失去了价格揭示功能,增加了国债市场的风险性;另一方面也极易出现交收,交割违约问题,以及临近交收期的人为操纵及价格的大起大落,妨碍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国债期货交易投机成风,管理混乱

国债期市的入市者无论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目前多以投机为主,真正意义上的套期保值者为数很少。各市场为最大限度吸引投资者,放松了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增加市场的投机性。从国债期市暴露出的许多问题看,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证金管理及资金交收混乱。我国在短短几年出现十几家期货市场,为争夺市场空间展开竞争。各交易所(中心)对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各不相同。例:上交所每口收保金500元,每口可认购债券面值的系数为40倍,但其中只需250元交上交所进行资金交收,另250元留待券商控制,这样不少券商为吸引客户,实际每口只收250元保证金;深交所每口保证金为150元,认购券面值系数为66倍;北交所每口保证金为100元,认购券面值系数100倍。有的券商还搞透支保证,甚至信用开仓。在资金交收方面,出现有些券商资金清算头寸不足的透支运行,资金交收不及时,甚至出现难于交收的情况。保证金风险控制不力,资金交收混乱,构成了国债期市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各券商缺乏行为自律能力。除了前面所述的保证金管理不力,信用开仓透支保证金外,还不顾对最高持仓合约的限额管理,无严格的客户持仓限制,任由客户持仓多少;券商之间相互借用仓位;券商的自营持仓量不按规定,随意高额超比例持仓,不自觉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的券商工作人员甚至随意参与国债期货买卖;而还有些券商则通过国债回购市场盲目扩张融资。如此券商队伍显然是难以维持国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

第三,各地国债期市的恶性竞争。由于我国期市的超常规发展,目前已有十几家期市,加上1994年股市“T+1”交收制度引导了股市中的投资者转入中长线,股市交易进入清淡时期。由此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国债期货市场的恶性竞争。首先是各交易所(中心)的竞争,主要内容是:1、保证金上比谁收得少;2、开设的品种上比谁多,藉以争夺市场;3、风险控制制度上互相放松。各市场既无严格的客户持仓限制,又无涨跌板制度。为活跃交易,有的市场还相继推出现金结算制度和混合交收制度。其次,券商与券商之间则围绕少收保证金、信用开仓、透支保证金、少收手续费或回扣手续费等方面展开竞争。

第四,国债期货交易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众所周知,期货交易是“零和交易”,它不创造新的社会财富,只是按其自身的游戏规划去重新分配这些财富。而我国国债期市的参与者大多机构投资者,机构资金即国有资金。“国债期市炒造的背后,是各种利益集团的角力,其结果只能是挖中央财政的墙脚”(朱镕基语)。过多的国有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债交易信息披露缺乏规范化,内幕交易问题严重

我国国债市场起步晚,有关国债信息的披露尚缺乏规范化。一些对市场影响大的重要信息未能及时公布,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信息得到的时间上存在明显差异,中小投资者往往滞后,这样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于债市健康发展。有必要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化,杜绝内幕交易。

(四)我国国债市场处于割据状态,互相封闭,没有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

由于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托管、清算交割体系,上海、深圳、北京、武汉、广州等地国债市场相互处于割据状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各地现券托管缺乏联系,现货在各市场之间流通环节多、时间长,增加跨市交易难度,不利于跨市套利正常进行,也增加交易成本,影响市场效率。第二,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交易法规,各市场交易制度差异较大,各自为政。我国目前国债以及期货的交易所之间结算自成体系。深市、上市、北市品种设置均不一致,一是挂牌的交收月份不同,二是品种命名方式和代码各有一套规定,难以形成全国性的统一的国债大市场。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国债交易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国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有必要采取措施,完善我国国债市场。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思考:

(一)重构市场格局,积极进行多层次的二级市场建设,解决市场容量问题

我国国债市场期货交易与回购交易活跃而现货交易相对萎缩,究其原因归根结底是我国国债流动性不高。所以必须改变国债现在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交易的格局,考虑重新开放和规范建设手续相对简单方便的柜台交易市场,同时应进一步开展、规范国债的回购和逆回购交易,大力发展现货市场。建立多层次的国债交易市场的格局有多方面的好处:首先,这样既有为各大证券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服务的高层次的高效率的国债二级市场,又有为中小投资者特别是城镇居民服务的柜台交易市场,大大增加国债交易的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其次,有利于进一步全面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有利于避免国债价格由少数交易商垄断市场的现象,杜绝过度投机问题,更好维护国债的信誉;第三,能最大程度活跃国债的二级市场,充分展现国债作为“金边债券”的功能。

(二)加强国债市场的基础建设

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托管中心,提高国债市场的运行效率。全国性国债托管系统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国债市场的交易行为,杜绝国债泡沫现象;有利于为财政部分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无纸竞价或非竞价发行提供保障条件;有利于全国统一国债市场的形成,并可为国债市场的不同层次的投资人提供及时、方便、安全、规范的服务。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交易和清算系统。全国统一的国债交易和清算系统的建立,有利于改变现存的国债流通区域分割的状况;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方便跨市、地区交易,减少投机性,提高市场效率。

(三)加强国债市场的法治建设

法治是债市健康发展的保障。首先,大力加快立法,尽快颁布《国债法》。以此对国债一些基本问题,如主管机关、立法宗旨、发行方式与交易方式、法律责任、解释与执行机关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颁布一些行政法规与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国债市场新业务方面。其次,严格执法并严厉打击国债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国债的主管行政机关如财政部及央行等应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调控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国债市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应严格按法定程序,对任何人都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

第三,应加速我国国债的规范化及国际化进程。首先应加强国债市场的宏观战略研究,配合立法步伐尽快完善国债各项经济职能与社会功能;其次应加强国际间学术与实践交流;最后应大力培养国债市场的操作与管理人才。

(四)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政府监管是通过制定相应法规,充分利用其灵活的手段,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配合,对国债市场进行“遥控式”的监管。应尽快改变国债市场令出多门的多头管理格局,明确一个国家权威部门统一管理、协调。根据中央已定方案和国债的本质属性,财政部作为国债的发行与政府的理财者,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将国债一、二级市场管起来。

市场自律监管则是市场行为主体的自我约束。一方面,要求市场行为主体能够自觉地按照法规运作,尤其是集中交易场所的严格自我监控;另一方面要加强券商的自律管理。券商应自觉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持有国债优化资产配置,控制负债比例,加强风险防范;券商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内涵修养,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出市代表的管理,在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及心理素质方面从严要求,藉此确保国债市场业务的顺利开展。

标签:;  ;  ;  ;  ;  ;  

我国国债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_国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