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走出思想政治工作低谷的思考_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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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改革开放,应该说我们党对思想政治工作——这一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是重视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目前的思想政治工作还很薄弱,其中非常直接又十分重要的原因则是出自于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者身上的“三大失误”即:工作模式选择的失误、激励取向的失误和主导压力的定位失误。所以,笔者认为:真正要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迫在眉睫的工作是针对“三大失误”,搞好“三大转变”。

一、转变工作模式——变“齐抓共管”为“专抓专管”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使用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是党政、工、团等“齐抓共管”。所谓“齐抓共管”实际上就是党的宣传、纪检、组织部门要抓,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管;一般干部要抓,领导干部要管。这样的工作模式是难以产生较好效益的。

因为“齐抓共管”要求“大家”抓,“大家”管。“大家”抓,“大家”管,一方面工作对象出了问题,“大家”就都有责任。“大家”都有责任,当然是“大家”都得负责任,“大家”都负,究竟如何负?是平均负?还是有的负多?有的负少?为什负多?为什么负少?依据是什么?自然是谁也说不清。到头来,“大家”都负,实际上就只能代之以“大家”都不负。“大家”都不要负责,工作起来当然是想到了就干,未想到就算,这样,本欲调动各方面力量抓思想政治工作的“齐抓共管”模式,实际上就变成了“少抓少管”式或“不抓不管”式。另一方面,工作对象做出了成绩,“大家”就都有功劳。“大家”都有功劳,按理讲“大家”就都应受到奖励,然而,“大家”都受到奖励既不现实,也违背了奖励的宗旨——鼓励先进。当然就只能搞个别奖励,搞个别奖励,奖励谁?哪个部门?哪位工作者?依据是什么?谁也道不准。这样一来,奖励对象的决定就只能凭掌权者的印象,凭印象行奖励,当然是奖励难公正,一旦奖励不公正,该奖的未奖,不该奖的又奖了,奖励就会奖出问题,奖出矛盾,奖出了矛盾,思政工作者的凝聚力就会降低,思想政治工作当然就只能是软弱而无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关于这一点早在八十年代初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开设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时就已经得到了肯定。然而,由于“齐抓共管”模式的现实存在,思政工作的专业性在实践中遭到了否定。因为“齐抓共管”所要求的是“大家”抓管思政工作。“大家”抓管思政工作,弦外之音就是“大家”都能抓管思政工作,“大家”都能抓,思政工作的专业性就无从谈起。谈不上专业性,从事思政工作的人员就算不上专业工作者,工作中有不有权力当然就无所谓,反正有权可以干,无权也能干。这在客观上就为思政工作必要权力的长期不出台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注定了我们的思政工作者只能在没有权力辅佐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在没有任何权力的情况下工作,思政工作者的自信心当然是强不起来,腰杆子当然是硬不起来。自信心不强,腰杆子不硬,说起话来自然是理难直,气难壮,理不通气不壮,工作的效果当然只能是普通或一般。

这样看来,“齐抓共管”模式的转变实在是势在必行,只有实现了转变,思想政治工作才会责任分明,奖罚有据;思政工作者的必要权力才能到位,工作起来才可能顺利。

二、 转变激励取向——变“精神激励”为主为“物质激励”为主

激励工作的好坏是关系到思政工作者积极性能否调动起来的大问题,而激励取向的正确与否又是激励工作最终能否产生实效的关键。这一点在我们思政工作领导干部中已形成了广泛共识。但是,由于受传统思想束缚,我们的一些同志思想不敢解放,谈“利”就色变,一讲到“利”就以为是搞“唯利主义”,生怕犯错误,丢了“乌纱帽”,从而导致了我们的激励工作原地踏步,停滞不前,激励取向原封不动地使用传统“门面”——以精神激励为主。这样的激励取向效果好不好?实践证明,效果不理想,不能很好地调动起思政工作者的积极性。原因是“取向”超越了思政工作者的实际思想水平。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相比,除了物质生活方面的巨大差异外,人们的总体思想水平也相距甚远”(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4页。)。“相距甚远”, 换句话说就是人们的思想水平还不高。人们思想水平还不高是一个对整体思想水平的客观定位,既然是整体定位自然是包含着对思政工作者思想水平的确定。当然,从事思政工作的同志与一般群众相比,思想水平要高一些,这是事实,但即使是这样,其思想水平仍然是属于初级阶段人们思想的范畴。既然是初级阶段的思想水平,加上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矛盾,思政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再高,思想内因中追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比也只能是物质利益大于精神利益。更何况我们现在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则是“利益至上”,“利益至上”作为经济工作的准则,虽不能左右于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但不可否认,这一准则对我们广大思政工作者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这一影响的客观存在,可以说思政工作者对物质利益的渴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强烈。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大谈精神激励,取向精神激励,而不是物质激励,则不仅脱离了思政工作者的思想实际,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且在客观上形成了对物质激励的否定。这样,激励方式中虽有物质激励的存在,却无异于没有。没有了物质激励,思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当然难以提高,因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注:《马克思全集》,第一卷,第82页。)“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注:《邓小平文选》(1957年—1982年),第136 页。)。所以,尽快实现激励取向的转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只有实现了“转变”,思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才可能高涨,只有积极性的高涨,思想政治工作走出低谷才有希望。

三、转变主导压力——变“纪律压力”为“法律压力”

一般来讲,人们行为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动机,而动机的形成,又往往源于外界的刺激。在众多的外界刺激物中,压力可算是引发动机产生的重要“基因”,以致于在很多人心目中形成了“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的定论,关于这定论,虽有武断之嫌,但却道出了压力的一大功能——产生动力。由于压力能够产生动力,我们思政工作的领导者便利用这一规律施压予思政工作者,以求工作效率的大幅度上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压力给了,思政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却并没有太大的上升。究其原因,便是主导压力的定位出现了错误。不准确地将主导压力定在了党纪与政纪上。因为从压力产生动力的规律看,一个人在工作中所受到的压力虽然很多,如:领导的命令、党纪与政纪、道德和舆论,法律或法规等等。但最终能现实引起主体动力的,却只有一种,即“最高压力”。所谓“最高压力”,实际上是一个包含着主观性的东西,受制于人的主观意识,因体思想水平的高低,而各有差异。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思想水平高,心目中的最高压力往往是落脚在纪律和道德舆论等这些人们普遍认为制约力较弱的范围,相反,一个人的思想水平较低,心目中的最高压力点,则常常为制约力较强的法律或法规。依据这一理论,结合思政工作者思想水平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我们便可以看出,以党纪、政纪作思政工作者的主导压力是失误的,其失误之处就在于选定的主导压力不是最高压力而是一般压力。不是最高压力,制约力就偏弱,就肩负不起产生动力的重任,肩负不起“重任”而又委以“重任”,就无异于“赶鸭子上架”。到头来,功夫费了不少,作用却见不到,动力就难以形成,动力难以形成,思政工作的效率,当然就提不高。这样看来,变“纪律压力”为“法律压力”,以法律压力为主导压力,也是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三大转变”亟待进行,只有实现了“三大转变”,思政工作者才会在职责的催逼下,踏实开展工作;在权力的辅佐下,顺利开展工作,在利益的驱动下,积极开展工作。也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够真正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收稿日期:03—19—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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