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过程中主观博弈论的均衡论文

制度变迁过程中主观博弈论的均衡论文

制度变迁过程中主观博弈论的均衡

◆ 陈 旭

摘要: 制度的诞生都与博弈论的出现息息相关。主观博弈论是制度赖以生存的规则,其将制度与参与者之间的默契配合联合,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共同遵守规则。制度变迁过程中产生的激励约束与共同塑造两种功能时刻调整与完善参与者自身的主观博弈论。通过学习与反学习两种驱动力共同作用下,使得参与者自身主观博弈论的均衡,最终达到共同信念。

关键词: 制度变迁;主观博弈论;均衡

一、制度产生与主观博弈论的关系

制度常被称作博弈的原则,甚至说是博弈之后的产物,因此,很多制度的诞生都与博弈论的出现息息相关,或是博弈的结果,或是博弈的平衡点。在博弈论的视觉下,制度更像是博弈的一种规则。黄凯南等认为,制度的产生过程是博弈的结果,这也是为何制度的变化过程中需要多方主观博弈斗争而来。这个观点解释了制度产生已经发展的问题[1]。制度在表面上的理解更多是传统的规则的延续,包括信念的存续、习俗的继承和组织的形成等系统组合,是一种规则制定的规律社会行为。实际上,主观博弈论更多是将博弈作为制度赖以生存的规则,将制度与参与者之间的默契配合联合,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共同遵守规则,共同描述博弈进行的场景与内在联系。无论是主观博弈论还是博弈均衡观都追求制度由内而外的相生,共同描述制度进行及施放的基本原则。主观博弈论本身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着重均衡制度[2]。每个博弈论参与者其实际都是制度变化的参与人,若将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参与者融会其中,就会改变其他参与者的参与行为,例如策略适应、支付集合、信息集合等等,随之改变的是制度的外在规则,重新形成一套新的制度。这也就是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体现。

在主观博弈之中,参与者无论针对的是客观还是主观的博弈场景都会依靠自身主观的博弈模型,这种模型是由参与者自发内在生成的博弈模型,来源于参与者本身。因此,制度变迁过程中也是参与者自身调整模型的过程,是将博弈内生规则外表露的一种方式。在参与过程中会形成一种针对于博弈环境的共同认知行为,共同施行同等概念,逐步形成博弈的均衡,这也是主观博弈论均衡原理的体现之一。

二、制度变迁的两种模式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制度对于社会的过程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激励约束,一种是共同塑造。制度的制定过程其内在实质是参与者们根据自身的行动收益而相互捆绑的约束机制。当某种行为过程中参与者能够获得部分利益,那么制度即可施行,而当既得利益者无法获得足够利益时候,参与者就会改变制度的实行方式,更改制度条款,逐步倾向于利益一方。而当某种行为付出的成本代价超过参与者自身的主观博弈判断时,参与者自身便会构成回避的行为。针对制度的产生进行约束[3]。因此,作为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的激励约束,正是通过参与者主观的内部变化而进行。从某个角度而言,制度本身类比于价值尺度,更倾向于是一种定价机制,限定了参与者行动的本身,更体现出行动的成本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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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角尺度 角尺度用来描述相邻树木围绕参照树的均匀性,用角尺度描述林木个体在水平地面上的分布形式,或者说种群的空间分布格局(描述非规则性)。任意2个邻接最近相邻木的夹角有2个,小角为α,最近相邻木均匀分布时的夹角设为标准角α0。对于n=4,标准角的可能取值范围为(60°,90°),最优标准角为72°[11]。角尺度被定义为α角小于标准角α0的个数占所考察的n个夹角的比例,其表达式式中:Wi为第i株参照树的角尺度;Zij为离散性变量,其值定义为,当第j个α角小于标准角α0时,Zij=1,否则式中:W为树种或林分平均角尺度;N为树种或林分的林木总株数。

主观博弈论基于参与者认知模式的异质性假设前提下认为,参与者是在各自的主观博弈理解下进行博弈,参与者与参与者之间可以通过学习的形式连接双方的主观博弈论,达到统一和共同信念。而制度的变迁过程需要多种主观博弈论的改变,在摒弃原有的主观博弈规则下推进一种新的博弈规则产生,将原有的共同信念一同瓦解,通过学习,逐步形成参与者之间共识和重新塑造新的主观博弈均衡。

三、主观博弈均衡与制度变迁的联系

在主观博弈针对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参与者学习与反学习的过程:

(一)制度变迁下博弈的学习

参与者自我博弈的过程中,实际是对整体社会属性的重新认知和塑造。因此,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参与者不断通过调整认知和学习过程改善主观的博弈,达到与社会发展属性均衡的原则[4]。制度的内部演化过程是对于认知的进一步塑造过程,是参与者内部共同优化的判断的过程。因此,制度的变迁本身作为一种利益的关联方式之外,还具有塑造参与者认知,平衡主观博弈的功能,形成参与者、制度变化、博弈之间的共享机制。

1.2.3 考核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操作及考勤考核,其中理论考试是指闭卷答题,题型主要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操作考试依据《临床技能培训与实践》(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制定的各项考核评分要点,采用教师与学员1∶1形式进行监考,由学员独立完成,考核教师由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组成;考勤依据是否参加该项培训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评价,其中理论考试40分,操作考试60分,两者占总成绩权重为90%;考勤考核10分,权重为10%,总计100分。

(二)制度变迁下博弈的反学习

博弈规则的变化过程是参与者心智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也是推动未参与学习的参与者自身博弈规则的转变过程。在制度产生和变迁过程中,部分先行的参与者已经改变自身主观博弈规则,大部分参与者形成的制度在变化过程中形成一套高价值、高收益的策略,对于原有制度的坚守人员的主观想法进行吸引,参与者之间认知模式的相互差异下,很可能不能一下子在新的制度规则下博弈,而是各自间主观博弈的链接与互动。随着学习的开展,制度变迁反推着主观博弈的学习,形成“反学习”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大部分参与者认同和分享这一制度时,逐步将形成共同的主观博弈原则,从而产生自内而外的制度规则变迁过程。

正是由于在理解和学习制度的过程中,制度始终处于变迁的动态,参与者自身的主观博弈也在不断调整与完善。学习与反学习两种驱动力共同作用参与者自身主观博弈论的均衡,最终达到共同信念。

参考文献

[1]黄凯南.制度生成与演化的主观博弈论分析:新的理论探索.理论学刊 , 2014(04): 第 43-48+128页 .

[2]谢光启与魏子力.主观博弈论视角下的制度变迁——兼谈诚信问题.商业研究, 2004(12): 第65-67页.

[3]黄凯南.主观博弈论与制度内生演化.经济研究, 2010.45(04): 第134-146页.

[4]韩笑.复杂环境下主观博弈学习过程的研究,2017, 扬州大学.第 68页.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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