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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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应当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是由矛盾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在经济体制领域里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改革的过程。改革论与矛盾论是相辅相成的,同时改革论是从矛盾论引申出来的。这就必须从分析矛盾开始。

应当这样看,首先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不是毛泽东,而是列宁。1920年5月,列宁读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当他读到书中写的“资本主义是对抗的矛盾的制度”一语时,批注道:“极不确切,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①]但由于列宁从事社会主义实践的时间太短,使他对社会主义的矛盾未能展开论述。而斯大林则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直到逝世的前一年,即1952年,才勉强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是有矛盾的,但却强调:“我国现今的生产关系是处在这样一个时期,它完全适合于生产力的增长。”[②]毛泽东一方面肯定斯大林的这个进步,同时又指出他没有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看作“本质的矛盾”,也不是“当作全面的问题提出来。”应当说,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个建立系统的社会主义矛盾学说的,是毛泽东。毛泽东正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原理,即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③]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著作中,除了论述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以及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外,还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即“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④]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邓小平充分肯定毛泽东的这一观点。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曾经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⑤]过去,马克思主义者往往强调社会主义革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指的是社会主义革命要推翻和消灭旧的剥削制度和私有制度,从旧制度下把被束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之后,通常认为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不再存在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了。但是社会主义现实发展的实践证明,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以后,要形成能够真正体现这种基本制度的优越性的各种经济、政治体制,还会有艰难曲折的过程,还需要不断开拓创新。实践证明,我们过去建立起来的那种经济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仍然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必须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质的规定性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的多样性区别开来。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着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也就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体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⑥]

二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本质

长期以来,人们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往往是和它的具体特征的认识混淆在一起,关于社会主义具体特征的认识又往往同社会主义某一阶段的特征的认识混淆在一起,从而使所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背离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正是针对这种错误倾向,邓小平从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高度来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为一个和几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人们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政策、体制、方法和道路的认识,还要在实践中具体把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苏联是第一个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理论观念和一整套体制模式。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些观念和模式曾经被认为是完全正确和唯一正确的。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被教条化了,苏联经验被神圣化了,一国模式被普遍化了。

我国建国初期,曾经提出过“学习苏联先进经验”的口号。说是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实际上往往把苏联的所有经验,不管是成功的或者是失败的,都当作先进经验,以苏联的经验作为自己仿效的模式。1953年制定和颁发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反映了当时的这种状态。当然,我们在学习苏联经验的过程中,也不是完完全全地照搬,在某些方面,如农业合作化的过渡形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形式等方面,也有过我们自己的创造。正如邓小平所说的:“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不完全一样,一开始就有区别,中国建国以来就有自己的特点。”[⑦]但是可以这样说,直到1978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却始终未能突破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即苏联模式的基本框架。对于这种模式之所以被我国长期采纳的原因,学术界影响较大并颇为流行的解释是,当时的中国领导人缺乏经验和苏联领导人的强行推广。应当说,这种解释虽然有一定道理,但还没有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只要注意一下60年代初中苏两党关系破裂而传统的苏联模式依然在中国运行的史实,就可以看出这种解释是缺乏说服力的。如果我们作更深入一步的剖析,就会发现,70年代以前特定的历史与国情,决定了中国还不具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充分条件,而发源于苏联的传统模式对中国仍然有着相当的适应性与实用性。换句话说,中国在当时采纳并推行传统苏联模式是有其特定历史背景的。[⑧]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虽然在历史上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历史环境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其所固有的缺陷和弊端必然会日益充分地暴露出来。而1991年末苏联的解体标志着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终结。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也从另一个侧面反证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终结的历史必然性。邓小平在论及这个问题时指出:“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文化大革命’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⑨]

邓小平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过去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⑩],“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1),并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完整的、科学的最新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是针对过去忽视发展生产力的错误观念,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针对社会主义目前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所做出的富有新意和时代内容的科学概括。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没有把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包括在内,但这并不是说,搞社会主义可以不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依存于这种所有制的按劳分配制度。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3)他还多次说过,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条件。问题的本质正在这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意义并不是自我实现的,而是要通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体现出来。所以说,不是为公有制而公有制,不是为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而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就要求我们根据最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原则,根据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实际要求,以及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来寻找各个时期最合适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结构,并以此来改革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而切不可离开这个原则,离开这种实际要求和实际进程,去追求“最纯粹”、“最高级”、“最理想”的公有制和分配形式。

邓小平的新概括之所以“新”,就是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把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蕴含在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中,这是一种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新思路。它既贯彻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又体现了必须按照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去确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具体实现形式,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经验。

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毛泽东不仅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还曾试图运用这一理论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新中国建立后,在统一财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是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的。但后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实行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人、财、物和产、供、销由中央各有关部门统管,是不利于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的,因而也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55年开始酝酿改进经济管理体制,逐步下放管理权限,破除和修订某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大计划、小自由”的方针,让地方和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办更多的事情。

主张扩大地方的经济管理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特别是主张给企业一点权力、一点机动、一点利益,使企业在实施经营、发展经济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等一系列思想,在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就率先向全党提了出来,可以说是从理论上开了尝试改革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先声,这是极为可贵的。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50年代中、后期改进经济管理体制的尝试,虽然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却给我们留下了有益的启示:这就是认识到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影响着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束缚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加以改革。值得引起人们深思的是,当时所进行的改革为什么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通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当时只是看到权力高度集中所存在的弊端,因而所采取的办法仅仅围绕着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作文章,而没有进一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强调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实质上是以国家指令性计划为主体的体制),而近乎完全忽视、乃至否定市场机制作用所存在的弊端。为什么在当时乃至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的思想认识会局限在这种水平上?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1)在这以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一直断言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的。无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或者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都是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观点,即社会主义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和十月革命初期,都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到1921年春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列宁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他强调商业是党和国家“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必须学会文明经商,同时又对市场持保留态度,认为市场交换仅仅是暂时的、过渡的形式,不久将被消灭,代之以“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14)在斯大林时代,围绕商品、市场问题,曾经有过二次大的争论。第一次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领导层中展开了关于新经济政策存废的争论,争论的实质是如何对待市场问题,批判了“迷信市场自发力量”的观点,在此基础上确立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第二次是50年代初,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发表了对这场争论的看法,对于市场他是一半肯定,一半否定。毛泽东在1959年总结“共产风”的经验教训时,曾经批评过否定商品生产和价值的观点,后来在一个文件的批语中还曾写道:价值规律是一所伟大的学校,它可以教会千千万万的干部从事经济工作。但1975年他又说过:商品制度、货币交换、八级工资制同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只能在无产阶级夺取专政下加以限制。(2)由于我国经济几千年来长期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商品货币关系很不发达,致使我们对商品经济、市场机制的属性与作用很不了解,非常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生怕这些东西发展了会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由于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始终没有能够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3)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期,我国之所以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并不完全是主观认识上的失误,在相当程度上是和我国政府当时所选择的超前工业化发展战略,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资金原始积累联系在一起的。

30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克服传统经济管理体制所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端,有效地解放被严重束缚着的生产力,仅仅依靠零敲碎打的调整与改革,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这就必须彻底抛弃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旧体制、旧模式,确立公有制基础上的、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新体制、新模式。邓小平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和天才的胆识突破了前人加给市场的种种限制和框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根据《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记载,邓小平前后共有10次讲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第一次是1979年11月26日,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等谈话时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5)第十次是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的南方谈话,对中国可以搞市场经济作了全面的概括。1992年10月12日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正式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后经历了14年的时间,才被全党所接受,并写入党的决议和党章党纲之中。

综上所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所谈论的改革,与50年代中、后期毛泽东领导下的改革,具有不同的含义。即当时所说的改革,一般是指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的某些方面和环节;而我们目前所说的改革,其目标是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或者说,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它包括微观经济基础的重新构造和宏观调控机制的本质转换。用政府的指令性计划配置社会经济资源,是用一整套预先编制的计划来配置社会经济资源。这种主观编制的计划能否反映客观实际,达到社会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以及能否准确地被执行,决定了这一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成败。实践经验表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两个根本性弱点,一是信息机制的缺陷,二是激励机制的缺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和有效的反馈机制,经济信息要通过行政体系内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和下级对上级的报告纵向传输,不但传输距离很大,通道狭窄,经常发生延误和阻塞,而且由于传输经过的环节太多,信息不免扭曲;对于生产单位来说,由于不能直接取得需求和技术信息,也不能对复杂多变的需求状况和技术可能性作出灵活的反应。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其信息成本是相当大的,因而是不可取的。在计划体制下,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其监督成本或组织成本也是很高的。在以指令性计划手段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下,资源配置决策是由代表社会全体成员利益的中央计划机关集中作出,并通过按层级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全体公民不折不扣地执行的。这就要求社会的一切成员和所有组织,除了不折不扣地听从中央计划机关的指挥、完成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外,不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独立意志。事实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每一个经济活动主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这种利益同社会的整体利益经常有矛盾,于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偏离。为了防止这种偏离,所付出的监督成本是很大的。而市场经济是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的,并通过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首先,在市场中形成的、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价值,它对资源的耗费和稀缺程度作出社会评价,并通过价值的升降引导企业按照社会的要求进行生产和销售。其次,是能够对价格作出及时而又灵活反应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就会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自主作出决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再次,由于市场不是万能的,在经济活动的某些领域,需要国家进行宏观管理和行政指导,以弥补市场不足。由于在市场经济中,由竞争形成的各种资源的相对价格是一种信息指标,按照这一价格进行的每一次交换,都承载了有关商品与全社会百万种资源相比较而言的相对的稀缺程度。与此同时,每一个市场活动主体都受到了竞争约束和产权约束,因而不但可以降低信息成本,而且可以降低监督成本。社会主义经济不采取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有效地运行。而能否取得高效率,正是决定一种生产组织形式能否存在和发展的最根本因素。

注释:

[①] 《列宁全集》第60卷,第281~282页。

[②]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53页。

[③][④]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7页。

[⑤] 《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168页。

[⑥][⑨][⑩](11)(12)(13)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371、63、139、373、111页。

[⑦](15)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5、231页。

[⑧] 参阅拙作:《毛泽东与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福建学刊》1993年第4期。

(14) 《列宁选集》第4卷,第578、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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