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_风险投资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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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是一种投融资体制,投资专家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承担很大风险,为其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培育企业快速成长,实现资本升值,数年后,通常是5至10年,待企业上市或发生兼并时,撤出投资, 取得巨额投资回报。风险资本主要是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来募集的。

风险投资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投资回报及收益的期限不确定;其次,所投资企业的产品为市场所接纳的前景不明确;最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周期越来越短,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本文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产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而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是促进科技产业并最终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之所以要发展风险投资,是因为以下三个理由:第一,顺应世界科技发展趋势,适应国际竞争;第二,促进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成果转化;第三,促进和加快高科技的产业化。

下一个世纪是以科学技术为主导,是知识经济占主流的时代,哪个国家掌握了高科技优势,哪个国家就将取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和国际竞争的优先权。但是我国的科技发展状况却令人担忧。(注:参见《新华日报》1998年1月19日《我国科技水平排名下走》。)1997年末, 世界经济论坛和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发布了当前国际竞争力报告,在参加评比的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国际化程度、管理水平、政府作用等要素的排名上升,而与这些要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科学技术水平连年下降,根据这份国际竞争力报告,1994年中国科学技术水平要素的排名为第23位,1995年下滑至第27位,1996年降到第28位。(注:参见《人民日报》1998年1月17日《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为何空缺》。)究其原因,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是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在科技开发上的投入所占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0.67%下降为1996年的0.5%。 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多年来这一比例平均达2.3%; 美国、日本多年来一直稳定在2.8%,一度达到3%;亚洲新兴国家或地区如韩国从80年代初为0.6%上升到现在的2.5%,台湾地区为1.8%, 新加坡为1.1%,印度为0.8%。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相比我国不及其1/5, 与周边新兴国家相比我国不及其一半,甚至还不如印度。 (注: 参见《中国信息报》1998年4月17日《科学技术应是第一经济增长点》。)

我国的科技投入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科技拨款和有限的银行科技贷款,政府力量有限,已远远不能满足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政府应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资源,建立起高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借鉴国外发展高科技产业的经验,尽快建立起风险投资机制,以加快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迎接世界高科技革命的挑战。

其次,发展风险投资是为了促进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成果转化。

尽管我国科技水平的下滑,但每年还是有大量科技成果问世,1991—1995年每年国家级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数都3万件以上,部级、 省级的数量就更多了,1995年国内发明专利批准了1500多万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批准量都在3万件以上,但大量的科技成果没有形成产品, 转化为生产力。我国的科技成果推广率长期徘徊在20%—25%之间,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科技体制问题,但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国外科技投入的比例大概是1∶10∶100,即研究费用为1的话,开发费用为10,正常商品化费用则要100,而我国大概是1∶0.5∶100。 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将改变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局面,使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相连。风险资本是连接科技成果和市场的纽带。

最后,发展风险投资是为了促进和加快高科技的产业化。

以软件业为例,据电子部一份资料表明,目前我国软件企业已达5000多家,但超过500人的只占不到2%,50人以下的占54.6%。企业规模小、产值低,即使是东大阿尔派年产值也只不过两亿元,根本无法与国外大公司抗衡,整个软件市场的销售额还不足世界市场的2%(注: 参见《经济日报》1997年11月9日《中国软件产业赶快长大》。)。 再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为例,目前电子市场的70%,微型计算机市场的76%,卫星和光纤通讯市场的90%均被国外产品占领,迅速发展我国自己的电子信息产业已迫在眉睫,但只依靠政府拨款或银行贷款根本无法满足资金需求。高科技企业在扩张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将为之提供充足的资金,促进和加快我国高科技产业化的进程,使我国的高科技企业迎头赶上国外知名高科技公司,以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可能性分析

本文认为,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存在着以下有利的条件。

第一,有利的宏观环境。

改革开放20年以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保持以年均10 %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同期世界经济增长率只有3%左右。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进出口贸易自1983 年以来已保持连续15年增长,1996年进出口贸易总值2826.2亿美元,贸易顺差195.3 亿美元,1997年进出口贸易总值3251亿美元,贸易顺差突破400亿美元, 成为世界第十大贸易国。

良好的宏观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外投资者,据《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1995年流向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358 亿美元, 1996 年高达423亿美元,吸引外资总额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吸引外资国。 又根据我国统计局的资料,1997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就达680亿美元。

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和巨额顺差以及我国利用外资数量的增加,使我国外汇储备以70%左右的高速度增长,改革之初的1978年外汇储备只有15.57亿美元,而到1997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创下1398.9 亿美元的新记录,排名世界第二。(注:参见《统计年鉴》1998年。)

有利的政治、经济环境为发展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经济还将以7%—8%的速度发展,经济奇迹仍将延续,而高科技产业将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发展风险投资的时机已经来临。

第二、我国已经确立企业改革的方向,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风险投资是长期股权投资,没有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风险投资就无从谈起。目前股份制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到1997年底,全国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已达4万多家,其中股票上市公司已达745 家, 国家抓的512家重点企业中已有120多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会涌现出一大批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科技型企业,为风险投资提供广阔的舞台。

第三、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投资银行业异军突起。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相当快。1990年12月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正式启动。截止到1997年底,深沪两地股票市场共有上市公司745 家, 其中发行A股的有719家,发行B股的有101家,上市总股本1771.23亿股,其中流通股本558.4亿股, 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17000多亿元,市价总值占GNP的比重达到24%(注:参见《金融年鉴》1998年。)。证券市场的发展,打破了多年来单一的靠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体制,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同时也为风险投资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四,国家级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立,为风险企业成长壮大创造条件,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机遇。

经济过10年的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53 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1年至1997年间,技工贸总收入从 87.3亿元增长到2300亿元,增长了26倍;利税总额达从11.9亿元增长到238亿元,增长了20倍;年出口创汇额从1.2亿元增长到43亿美元,增长了36倍。同时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也得到高速发展,大型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截止到1996年底,产值超过亿元的企业达到405家,占企业总数的3%,比1993年增长3倍;产值超过10 亿元的大企业达到42家,1996年年末资产总计上亿元的企业达629家, 占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6%,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从业人员达到130万元。

第五,风险投资存在着广泛的资金来源。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储蓄存款高速增长,到1997年底,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46279亿元, 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投资意识也在加强,居民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

随着保险业务的重新划分即财产险和人寿险业务的分离以及国内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国外保险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保险市场的竞争空前激烈。保险公司为了保证保险费的保值和增值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风险投资的高回报特性恰恰能满足其保值和增值要求。

近些年来,一些大企业集团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利润丰厚,实力不断增强。如宝钢1996年实现利润31亿元,占全行业的78%,上汽集团1996年实现利润占全行业的80%。传统工业已经形成买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企业也会积极参与风险投资。通过风险投资,不仅可以得到中长期投资收益,而且可以与掌握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保持密切接触,掌握最新技术,不断增强产品的技术含量,保持竞争优势。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实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首要目的,它们也会寻找一些投资机会,取得巨额回报将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社会保险基金将会成为风险资本的重要提供者。

境外资本看好中国发展前景,它们希望投资于境内的企业,并取得巨额回报。自1985年12月由中国东方投资公司在香港、伦敦推出中国东方基金至1994年底,境外设立的投资于中国大陆的投资基金已有60多家,一旦政府允许境外资金参与国内风险投资基金,将有大量资金涌入,届时将掀起外商投资又一次高潮。

三、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潜在问题的分析

本文认为,我国要发展风险投资,必须克服以下七个问题:1.缺少真正的风险企业;2.缺少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和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3.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合理;4.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5.高科技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较为困难;6.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7.现有风险投资公司规模小、数量少、运作不规范。

1.缺少真正的风险企业

不少标榜为科技型的企业,属于生产型的少,贸易型的多。这些企业多以高科技产品的代理销售为主要业务,即使是生产型的高科技企业也存在许多问题,如缺少科技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产品;缺乏具有广泛市场应用前景并可以形成产业化的产品;缺乏高水平科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差或现有产品更新升级速度慢;缺乏管理人才等。由于真正的风险企业少,使风险投资公司很难设计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

2.缺少优秀的风险投资家和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

风险投资的成功既要有高水平的风险投资家(venture capitalist)又要有天才的企业家(entrepreneur)。风险投资不仅要求企业家有战略眼光,有长期发展的战略布置,有很强的创新意识,有不怕困难勇于开拓的坚韧意志,有科学管理、善于激励、团结协作、追求成功的工作作风,而且对风险投资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风险投资家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工作阅历。其次,风险投资家要对新技术有极为敏锐的洞察力和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走向有超前的判断能力。再次,风险投资家要有极大的勇气和不屈不饶追求成功的进取精神。

3.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合理

首先,反映在高科技产品的增值税上。增值税是1994年税收改革后的主体税种,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公平税赋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现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使高科技产品比一般产品税赋要高,因而不利于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高科技产品附加值高,消耗的原材料少,因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就少,加上技术转让费等不能抵扣,造成高附加值产品高税赋的现象。

其次,表现在投资收益所得税上,国家对高科技企业已有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而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风险资本投资于高科技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或分回利润要双重征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风险大,优惠政策少,因此无法有效引导广大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也无法促进风险投资的高速发展。

4.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产权制度是股份制企业建立的基础,高效运转的股份制企业不仅要求产权界定清晰,更重要的还要做到产权自由流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一些企业产权已逐步界定清楚,但产权交易还不够流畅,目前虽然一些省市建立起了产权交易中心,但上网交易的企业数量有限,市场规模还很少,尚未形成全国性的产权交易中心,企业的产权交易市场很不发达,在本来就有限的产权交易中,政府这双“看得见的手”干预过多,“拉郎配”现象十分严重,产权不能流畅、自由的交易,严重制约着风险投资的发展。同样,法人股不能流通也严重阻碍风险投资的发展,到1997年底,沪深两地虽然已有740多家上市公司, 但非流通股(包括法人股、国有股)大约占总股本的70%,产权不能自由流动,法人股不能流通,使风险投资无法实行退出投资政策,造成风险资本投进企业容易,撤出企业困难,风险资本无法高效流动,也就无法实现投资收益,必然影响风险投资公司的经营。

5.高科技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较为困难

1997年年中沪深两地虽然已有近700家上市公司, 但高科技上市公司只有24家,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4%, 高科技企业上市困难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受上市规模的限制,我国上市规模虽然逐年扩大,1995年55亿,1996年100亿,1997年300亿,但按切块分割到各省市也只不过8—9亿元。其次,争相上市的企业多,现阶段我国企业普遍资金紧张,特别是一些国有在大中型企业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高负债率,设备老化等问题,急需大量资金,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将有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筹集资金,这将占用该地区的大部分指标,高科技企业上市困难也就不足为怪了。

6.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我国早在十年前就建立起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今已发展到53个,但目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草案才开始审议,风险投资在我国虽然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也没有风险投资基金法,立法工作的滞后,严重影响着风险投资投资业的发展,同样也影响着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7.现有风险投资公司规模小、数量小、运作不规范

受规模的限制,风险投资公司只能进行投资少、风险低的短平快项目的投资,很难设计投资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抗风险能力差,严重影响风险投资公司的效益。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在挑选投资目标公司时,缺乏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随意性大,没有认真设计投资方案、撤资方案,一些风险资本投入后很难收回,投资目标公司的选择往往“十投九不中”,使风险投资公司处境很难,一些风险投资公司索性以发放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有的公司甚至搞起了房地产和商品贸易。

四、政府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由筹集资金、评估项目及投资、退出投资等环节组成的一个有机体,它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靠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精心运作,更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在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只有不断完善法规、制定优惠政策,才能使风险投资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条件,以扶持高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

第一,国家应把发展风险投资作为高科技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

国家应把发展风险投资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给予风险投资基金优于其它基金的优惠税收政策,向风险投资公司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是以长期股权形式进行投资,随着所投资企业的成长取得巨额回报,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不会产生泡沫经济成份,不象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很强,如果监管不严,将给股票市场甚至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性。所以我国政府应借鉴美国的经验,给风险投资公司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把风险投资公司定位为事业发展公司而不是一般的投资公司,减少证监会对其的监管。

第二,深化税制改革,采取优惠税收政策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

关于所得税,政府应该对风险投资公司实行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将80%及以上资产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给予免税待遇。对高科技企业实现利润后二年免税,从第三年起实行15%的低档所得税税率。

关于增值税,应该由现行的“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允许将纳税期内购置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全部进行扣除,作为过渡措施可允许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新产品试制费等可比照免税农产品按10%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对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转让,按其实际所含的营业税予以扣除。

政府还应该对于使用先进设备或专供自己研究开发使用的设备和建筑物实行加速折旧法。对社会各界向教学和科研机构的捐赠可比照向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税前扣除。另外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可享受200%的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第三,选择科技优势集中的几个城市进行风险投资的小规模试点。

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科技人才济济、科研院所集中,科技优势明显。选择这些城市进行风险投资试点工作,使风险投资公司与所投资的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所投资企业动态和存在问题,提供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四,尽快制定《风险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组建运作规范的风险投资公司。

在我国,投资基金首先在证券市场得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是随着股票市场的形成而诞生的。早在1991年便开始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尝试,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缺乏优秀基金管理人才、基金运作不规范、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和缺少绩优股等原因基金发展较为缓慢,至1996年底,全国共有较为规范的基金75支,市值只有100亿元左右。 但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直至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证券委才正式颁布实施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经验,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使风险投资在发展之初即能动作规范,同时也为风险投资大规模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五,应允许养老金进行风险投资。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城乡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的资产规模将越来越大,1995年养老金总额已达1万亿元人民币。 放宽养老金的投资限制,加强养老金运营的管理,提高养老金的收益水平,已是非常紧迫的问题。另外,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金具有要求长期保值增值的特点,风险投资恰恰能满足这些要求。近年来西方国家养老金广泛参与投资基金的经营活动。养老金除了自己经营管理资产以外,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发展趋势。美国养老金已成为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从英国的风险投资来看,1996年度风险投资基金净回报率高达14.2%,居各类金融资产回报率之首。进行风险投资将为养老金提供丰厚的回报,还将使养老金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养老金资产管理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允许养老金进行风险投资,既满足了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的要求,又拓宽了风险基金来源,保证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国家何乐而不为呢?

第六,允许外资参与风险投资基金,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允许外资参与风险投资基金将有利于缓解我国资金紧张局面,形成吸引外商投资的新热点,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

1.风险投资基金一般处于非控股地位,不参与企业的管理,在这一点上优于直接投资,减缓了国外直接投资对民族高科技产业的冲击,利用外资扶持民族高科技产业成长,提高了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2.风险投资基金属于封闭基金,采取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其流动性差,故可避免国际游资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冲击。

3.引进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材、先进的基金管理方法和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业借鉴国外经验少走弯路。

第七,改革深沪两市股票流通制度,尽快建立第二股票市场。

目前,在我国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为扶持风险投资及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允许风险投资公司以可转换优先股的形式投资于未上市的高科技企业之中,待高科技企业上市时,允许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上市流通,另外由于在沪深两市上市,条件较为严格,审批手续复杂,受上市规模的限制,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很难上市。为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借鉴国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的经验,如美国的OTC(场外交易市场)、英国的USM(尚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应尽快建立第二股票市场,以相对宽松的上市条件,为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创造条件,从而刺激风险投资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目前,香港正在做建立第二股票市场的准备工作,拟建中的这个市场,上市要求较为宽松,申请上市的公司只须有两年业绩记录,对盈利也不做要求,最低公众持有量约为3000万港元,建成后将成为国内中、小高科技企业的主要国际融资渠道。

五、对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设想和具体建议

第一,在我国适宜建立公司型封闭的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形式是长期股权投资,其流动性差的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基金宜采用封闭式,从而保证了基金规模的稳定性,使基金经理能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组合,有效地分散投资风险。在美国风险投资主要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合伙企业虽然具有避免双重征收所得税的优点,然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在我国风险投资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公司法的实施使风险投资公司有了法律基础。(2)风险投资公司依据《公司法》成立, 除非到了破产清算阶段一般情况下具有永久性,符合风险投资基金的特点,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3)采取股份公司形式有利于公司筹集资金, 股份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4 )我国缺乏既对高科技有深入了解又掌握投资运作的高水平风险投资人才,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公司股东有权发表意见,参与重大决策,有利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保证了风险投资公司的正常经营,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现阶段在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宜采用私募方式,并以募集机构投资者资金为主。

风险投资周期较长,一般在10年至20年之间,另外风险也大,美国风险投资的成功率只有20%左右,许多风险投资在投资初期阶段很难见到效益,甚至出现亏损,故在欧美国家风险投资基金基本上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在我国,风险投资还是新兴产业,老百姓虽然风险意识不断加强,但一时还难以承受较大的风险,对风险投资的认识和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本文认为在我国风险投资基金也宜采用私幕方式向境内外法人及富裕的个人投资者募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采用私募方式募集风险投资基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 )较少涉及千家万户的公众利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便减少政府对其的严格监管。(2 )呈报文件少,审批程序简单。(3)不需要做大量广告、 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和基金章程,大大降低了筹资成本。(4 )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实力雄厚,投资需求强。

第三,最低资金规模的选择应以有效分散风险投资为原则。

投资一个风险项目至少也要几百万元,一般需要几千万元,若投资于后期阶段需要的资金可能就更多的,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公司规模较小,很难设计投资组合以达到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外的经验。本文认为我国风险基金规模应在5亿元以上,主要理由是:

(1)由于投资周期长,单个项目投资数额较大,流性差等原因,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一般比证券投资基金要大,我国去年11月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中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最小规模为2亿元。(2)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一般在5000万美元以上,所投资公司的数量一般有十几个,多的有几十个,以减少投资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第四,制定合理的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为了保证风险投资基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在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应规定投资限制条款以规范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国外,风险投资一般仅限于某一行业,如计算机硬件、软件及信息、通讯等行业,这样便于集中某一行业的专家,对行业有较深入的了解,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提供咨询服务。我国由于风险企业少,为保证投资组合,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故不应限制所投资的行业,当然为保证投资的成功率,也要聘请行业专家做顾问。本文认为应根据我国的特点制定如下限制条款:

(1)风险投资基金资产的80%应投资于未上市的风险企业之中, 余下的20%可投资于债券市场及股票市场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之中。

(2)投资于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能超过本公司资产净值的15 %。

(3)不许投资于期货、期权、贵重金属或货币对冲交易。

(4)不许投资于房地产交易。

(5)不能直接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第五,合理设计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

投资组合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基金的投资回报,反映了基金经理管理基金资产水平的高低。由于基金经理经营理念的不同,投资组合也会千差万别,本文认为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所投资的公司最好集中于某一行业,这样便于集中某一行业的专家,有利于科学决策,分散投资风险。(2)设计一个投资于种子期、早期阶段、 扩张期、成熟期的合理比例。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及投资者信心,在公司经营初期,投资重点应在后期阶段,以缩短投资基金回收期,尽早实现投资价值。(3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宜做短线投资以增加基金宜做短线投资以增加基金的流动性。

第六,通过分步投资回避投资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在选择目标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时,虽然经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但由于产品、市场、管理等因素是不断变化的,所投资公司的发展不一定能够达到风险投资公司所预期的目标,因此为避免投资风险,风险投资资金不应一次性投入,风险投资公司应设计一个分步投资方案,与所投资企业协商确定每年应达到的经营目标(如投资回报率要达到20%),若没能达到经营目标,风险投资公司就要停止投资或撤回投资。

第七,选择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督。

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目标公司,一般只是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咨询服务,一般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若不加强监管,则会加大投资风险,最有效的监控方法是风险投资公司为所投资的公司指定一家独立会议师事务所,这样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详细、全面地掌握所投资公司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协助所投资公司不断成长,以减少投资风险。

第八,与有实力的投资银行保持密切合作,顺利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战略。

在美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是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的高科技企业与投资银行密切合作的结果,有实力的投资银行帮助许多著名的高科技企业顺利实现了上市,如高盛投资银行帮助微软公司上市、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帮助网景公司上市。在我国,由于受上市额度的限制和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的上市政策的影响,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直接上市发行股票较为困难,通过买壳上市实现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科技企业间接上市是使风险投资实现退出战略的有效方法。所谓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并控股上市公司来取得上市地位,然后利用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和资产。买壳上市具有避免额度限制和繁杂上市批准手续、节省时间、费用低、配股集资等优点。1997年我国证券市场买壳上市较为活跃,共发生28起,全部是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的非流通国有股或法人股的方式实现的。为顺利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投资战略,风险投资公司要与投资银行密切合作,风险投资公司培育具有高增长性的高科技企业,投资银行挖掘条件较好的壳公司,高科技企业买壳实现间接上市并注入自己的优良资产使股票价格大幅上升,然后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有偿转让非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实现退出战略并实现高额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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