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连山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论文_陈学兰

浅析连山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论文_陈学兰

广东省连山县林业局 广东清远 513200

摘要:介绍连山县森林资源基本概况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现状,剖析了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从增加补偿标准、搞活经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现状;对策

引言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为人类生存、生活和社会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为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具体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等。

1连山县森林资源基本概况

连山县总面积1182.91平方公里,辖7个镇2个国有林场。据统计,目前连山县林业用地面积103651.3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87.60%。其中:有林地100188.1公顷;疏林地21.5公顷;灌木林地2093.3公顷;未成林地面积788.9公顷;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3651.3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87.60%,森林蓄积量1129.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6.4%。全县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5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

2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现状

2.1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区划与界定情况

连山县按省林业厅的部署,开展了生态公益林区划,对生态公益林及5个自然保护区作了总体规划。据统计,目前连山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为74.61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8.56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8.0%,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达91.9%。

2.2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政策全面落实

连山县全面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17年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为22.5元/亩,效益补偿惠及全县2.32万农户8.5万人;由于连山县财政薄弱,目前无法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配套资金,所以对林农来说给予的效益补偿还是非常的低。

3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问题

3.1林区农民收入低,增收困难

生态公益林因多处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林区林农获取外界信息较为不便,农民收入渠道相对较少,因此增加收入就成了林区农民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前林区林农大多数是靠木材出售换来生活收入,生态公益林措施的实施,在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的同时却也直接影响了林区农民的收入,原来依靠出售木材为生的农民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方式。

3.2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偏低,导致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难度增大

虽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递增,但截止2017年损失性补偿也只有22.5元/亩的补偿标准,这个标准远远低于林农种植商品林的现实收益;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变化木材价格不断上升,林农造林积极性很高,由于公益林补偿金与种植商品林收入相比差距达十几倍,严重影响了林农的经济收入,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的划入工作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强烈要求退出和砍伐生态公益林,导致生态公益林的扩大面积工作及管护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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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更新和征占林地难度大

一是随着林木的生长,出现一些中速生树焦梢、老化和一些林分生长过密,这些都需要更新采伐和抚育间伐,按照国家对公益林管理规定:一级公益林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采伐作业,二、三级公益林只允许小强度的抚育间伐,这样导致公益林更新难度大;二是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如修路、采矿等)需要征占公益林地时,公益林的调整需要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这给国家重点项目的实施造成许多不便和困难。

3.4对生态公益林管理技术不够先进

当前,连山县的森林防火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如森林管理部门缺乏高新技术支撑,卫星探测技术和防火器材的推广力度不足,在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中,现有防火模式无法满足工作实际要求,不能有效落实相关责任,导致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质量及效率相对低下。

3.5监管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一是乱砍乱伐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林业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二是虽然每个基层林业站都聘请了生态护林员,安排了具体的监督管理负责人,却没有把相应的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和林区。

4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对策

4.1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资金收入

4.1.1建议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建议对民族地区采取倾斜政策,大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林农收入,以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只有大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才能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一目标,农民获得合理的补偿收益,才不至于毁林造林,生态公益林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4.1.2建立按地类实行分类补偿

由于生态公益林中的有林地与其他地类存在经济、生态效益的差异,建议建立按地类实行分类补偿政策。

4.2积极推进林地流转,搞活经营机制

为更好的加强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应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流转,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实现生态公益林规模化经营,顺应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需占用生态公益林,应及时给予调整,在保持公益林总量不变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4.3 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整个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喻而言的,因此,在具体监管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各个监管责任区内,不仅要将具体责任划分到相应的责任人,还要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和林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实施监管工作;第二,加大对林区周边社区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村民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实现维护公益林区安全的自觉行动,形成自上至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第三,加大生态公益林区的巡查力度,逐步杜绝周边村民在生态公益林区内放牧及盗伐林木等情况的发生;努力抓好森林防火,通过建立防火林网,在林区重要位置和入山路口设置检查站,竖立永久性宣传牌和封山示意图等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

结束语

生态公益是一种重要的森林资源,有着很大的生态价值,生态公益林在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起着重作用;同时,对于保护物种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总体上说,需要在全面提高林区农民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与之相对应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森林生态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凌东建.我国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林业科学,2012(04).

[2]高忠刚.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与监管机制的探讨[J].植树造林,2012(02).

[3]符建昌.森林资源保护中的问题及其措施探讨[J].绿色科技.2017(01)

论文作者:陈学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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