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感性知识不是真理_感性认识论文

正确的感性知识不是真理_感性认识论文

正确的感性认识不是真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感性认识论文,真理论文,正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中,有一个问题值得作深入探讨,即正确的感性认识是不是真理?有人认为,无论什么认识,只要它符合客观事物就是真理,因此真理既包括正确的理性认识,也包括正确的感性认识。笔者认为,这种把正确的感性认识也看作是真理的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一、正确的感性认识不是真理

1.真理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只能是理性认识

第一,真理与正确的感性认识是本质不同的两个概念。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是“正确认识”,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正确认识”都是真理。只有当这种“正确认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才能称之为真理。正确的感性认识只是一种正确认识,但并不是真理。因为真理要求人们把握的不是客观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是它的内在本质;不是它的某一方面,而是它的全部内容;不是它的外部联系,而是它的内在联系。而正确的感性认识则只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方面及其外部联系的正确反映,它远远未能达到真理性认识的要求。

第二,真理与正确的感性认识特点不同

首先,真理是观念化了的客观实在。事物的本质内容和客观规律,要求人们作出理论化的抽象概括、观念化的陈述、概念化和文字化的表述,因而真理不可能不理性化。而正确的感性认识只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和表象,还没有进行理性的思维概括而形成概念,还不是理性化、观念化的东西,所以它不能称为真理。能称为真理的东西,必然是理性的东西,虽然理性的东西不一定都是真理。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是感官与客观事物直接接触而产生的;理性认识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正确的感性认识并不等于是理性的观念化的客观实在,所以它不能称为真理。

其次,真理是全面的。“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9页),真理的全面性的特点要求从整体上把握客观事物,全面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即是说,必须是全面地反映事物多个方面、多种联系、多种属性,形成多种规定的综合的认识才是真理。全面性、整体性是真理的规定之一。而要把握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达到真理的全面性,决非单靠一个正确的直观印象、局部的感性认识所能把握的,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一个简单的原理和概念所能包容的。只有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才能把握事物的“多样性统一”,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获得大量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抽象思维的方法,全面研究客观实在的方方面面的联系和中介,将其在理性思维中再现出来。很显然,片面的感性规定是没有真理可言的。

再次,真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揭示。列宁说过:“不应当认为真理是僵死的静止,是简单的图画(形象)”,真理不是最初的的印象,不是认识的开端,而是“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直到客观规律被揭示,所以真理必定是正确反映了“外部世界,自然的规律”的(列宁《哲学笔记》)。毛泽东强调,真理性的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是从客观实际中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了的理论,即合乎客观外界规律性。“揭示了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并且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的,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97页)真理解决的不仅是“是什么”的问题,而更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正确的感性认识,也许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但它回答不了“为什么”的问题,正可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真正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不能算是真理。

最后,真理是一个过程。毛泽东指出:“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6页)由于客观事物不仅处于永恒的发展变化之中,而且是有结构有层次的,因此人们对真理的把握也必然要向前发展,经历着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完成。正如列宁所说:“人们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8页)这就告诉我们,不但获得真理是一个过程,而且真理本身也是一个发展过程。与真理的发展过程相伴随,人们在实践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不断地从相对真理发展到绝对真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必须正确处理特殊和普遍、有限和无限、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相对和绝对等辩证关系,而这些辩证关系的处理必须运用辩证思维,感性认识对此是无能为力的。

2.真理与正确的感性认识价值不同

毛泽东指出:“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客观外界的感觉”,“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实践论》)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感性材料逐渐积累,经过人脑运用正确的辩证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使认识产生飞跃,产生理性认识,进而产生真理。由此可见,真理这种正确理性认识的形成根源于、依赖于感性认识,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主观自生的东西。正确的感性认识是真理的发源地,这就是正确的感性认识的价值,而这是由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统一性所决定的。但对正确的感性认识的价值也不能片面夸大,它只是提供了认识真理的最初的前提条件——感性材料,它未能解决认识是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个问题,因此,它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而真理的价值则与正确的感性认识完全不同。感性认识只是揭示了客观事物的现象,而真理性的理性认识才能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二者相比较,真理的认识是更深刻更全面的阶段。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真理的伟大价值就在于它在理性上沟通了人类与客观事物的联系,为人类指明了正确的实践目标、正确的前进方向和应该走的正确的道路;它是动员人们开展革命、生产、科研等实践活动并将它进行到底的强大的理论武器,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指南。总之,它对人类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这是正确的感性认识不可企及的。

二、把正确的感性认识当成真理在实践中的危害性

把正确的感性认识当成真理从理论上看是错误的,从实践上看是有害的。

1.导致多元真理,使人们在实践中无所适从

正确的感性认识只是人们依靠肉体感官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及其外部联系作出的正确反映。而人的感官局限性、差异性很大,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感觉,即使同一个人对同一个事物,因站的角度不同,反映也不相同。因此,人们对同一客观事物,在感性认识阶段,即使获得的感性认识是正确的,也会有许多不同的认识。比如厨师做出来的一道菜,口味重的尝了后说淡,口味轻的尝了后说咸,即所谓众口难调。如果我们把正确的感性认识当作真理,就会形成对同一事物同一层次的规定同时产生几种不同的真理,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导致多元真理,使人无所适从。

2.混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界限,降低理性认识独立存在的价值

真理是非常深刻、非常神圣的,对真理的揭示也是很艰难的。人们为了揭示一个真理,往往要付出许多艰辛的劳动,付出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千百年来,人们把认识真理、探索真理、追求真理视为非常崇高的事业,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献身精神。但是,如果把正确的感性认识也当作真理,就会抹煞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否认理性认识独立存在的必要性,使人们感到揭示真理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会诱导人们满足于感性的肤浅的认识,降低人们追求真理、艰苦探索真理的热情。

3.导致人们用非真理性的认识去否定和反对真理性的认识

我们知道,真理和对象是一致的,但这种一致表现为与对象本质内容的一致,而与形式往往不一致,有时甚至与形式相反。正确的感性认识则表现为与对象形式的一致,而与对象的本质内容未达到一致。如果认为正确的感性认识是真理,必然会引导人们只肯定正确的感性认识而否认正确的理性认识,即以非真理认识去否定和反对真理性的认识,是非混淆,黑白颠倒。

综上所述,正确的感性认识并不是真理,也不能直接成为真理。

三、关于哲学教科书中真理定义的一点思考

目前在我国影响比较大的哲学教材对真理的规定大体相同,试举例如下: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李秀林、王宇、李淮春主编)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论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王锐生、冯卓然主编)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上海人民出版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本书编写组主编)

综观目前较有权威的哲学教材,对真理的定义(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即都把真理看作“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照此推论,真理可以包括两部分内容: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和人们对客观事物规律的正确反映。正确的感性认识当然属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故正确的感性认识也是真理。这样看来,“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个规定逻辑地包含着“正确的感性认识也是真理”。笔者认为,这个定义是不确切的,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应当予以更正,是否可以定义为“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标签:;  ;  

正确的感性知识不是真理_感性认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