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革中的产权界定与利益分配_股份制改造论文

股份制改造中的产权界定与利益定位及分享,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制改造论文,产权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改革的深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理论界与实践界的定论与共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走股份制之路;对传统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已成为我国经济域内的主旋律。尤其是,在股份制改造中,产权利益源自何处?产权如何界定才明晰?产权利益怎样定位才比较理想?如何公正合理的地分享产权利益,方可能做到避免分享矛盾,又保证资产不断保值、增值?本文拟对股份制改造中的这几个关键问题作一些研究与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所涉及的股份制改造的对象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等其它企业。

一、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产权利益

(一)现代经济学上产权的涵义

传统的经济学认为,产权利益来源于资产作为一种必需要素并具有垄断性投入经营而形成的“超额利润”。

现代经济学则认为,产权不是单纯的东西,而是一个复合体,它包括权力与权益两个层面。从权力层面来看,指产权主体对资产的占有、支配、使用;从权益层面来看,指产权主体对资产利益的享有与处置。两者在一般性情况下可以通用,而在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尤其是当今市场经济背景里,可能形成运行路径分岔,特别是在某一权层上,甚为明显,比如所有权的派生形式与经营权的派生形式等等。在市场经济里,产权收益主要缘之于资产属性的细化与独立化。在市场过程中,市场给定了产权的价格与交换的可能性,并且决定了价值的实现及其数量关系。因而,市场中的产权,实际上大多是抛开了权力,而单单在运作权益。在此,笔者基本上认同现代经济学上的此种观点。

(二)股份制改造后产权分离但不可侵蚀

股份制改造完成之后,各种产权(如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是分离的,但不可侵蚀。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货币的借贷,借者得到货币的经营权,既可开店经营,又可投资生产,而货币所有权在贷者手中。地主与农业资本家,农业资本家租借了土地,便取得了对土地的经营权,农业资本家如何经营土地,是耕作还是转租,由经营者来决策。那种认为农业资本家不是经营土地,而是经营农作物的观点难以成立,好比说养鸡场不是经营鸡而是经营蛋一样可笑。农业资本家“绝不能把土地卖了去抵债”,正好说明在两权分离中,经营权不能侵蚀所有权。

(三)产权利益的来源

资产具有保值与增值的功能,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这就是产权利益的来源。

现代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派为突出对资产权的分析,把资产分为货币与债券两类,并认为一切实物资产均可以债券的形式替代。笔者赞同这一分析观点,同时认为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功能有两个渠道加以实现:一是通过投资经营获利而实现;二是时间因素本身也使其自然增值。前一种渠道已经公认,在此简单论述一下后一种渠道。

任何一次资产的未来收益都因时间因素而大于现期收益,经济学把此解释为现期资产更值钱,即:

R=p[,r](1+r)[n]

n

R= ∑a·(1+r)[i]

i=1

a(1+r)〔(1+r)[n]-1〕

R=─────────────

r

R=a[,1](1+r)+a[,2](1+r)[2]+a[,3](1+r)[3] +…+a[,n](1+r)[n]

R-资产未来收益

P[,r]-资产现值

Lim r \

r-时间受益率,r在n→∞且 0

n→∞ /

n-时限

上述公式展现了三种不同资产未来收益形式,现行金融制度里, r表示银行利息率。

在存在货币与债券两种资产结构中,人们对货币或债券资产的持有与选择,涉及到资产的时间受益率问题,比如依现代债券市场中的债券价格公式:

R

BP=──

r

其中,BP—债券市场价格

R—债券按固定利率的收益

r—时间受益率即市场利率

当r=10%时,若R=10(元),

则BP=───=100(元)

10%102

当r=15%时,BP=────=66─(元)

15%

3

这样,当人们预期的r将要上升时,人们与其购买债券获得10 元的收益,不如将货币存于手中更为有利。因为如果将100元购买债券, 虽然能得10元的收益,但当利率上升到15%后,面值100 元的债券市场价格只有66元,也就是说会给债券购买者带来资产损失43元,反之,持有100元货币者,相对地看获得43元时收益。

这说明时间受益率对两种资产具有不同影响。资产贬值只有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资产对时间受益率反应程度不同时才会发生。而且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资产可以自由转换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资产形式的转换而撇开资产贬值风险,使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充分的可能性与可实现性。

二、股份制条件下的产权界定

(一)产权界定的内容

在股份制条件下,企业的产权界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包括国家在内的各类出资人与企业法人之间的产权界定。 这种产权界定的理论意义在于明晰两者的行为,避免权力间的相互侵犯。

2、出资人之间的产权界定, 其实质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确认和调整。

3、企业剩余产权界定。旨在明确增量资产的归属, 增强剩余产品积累的动力。

(二)股权与企业法人产权的界定

股权,即以股东的身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以及转让股权等权力。出资者不分身份,一律以均等份额的多少出资,同股同价、同权同利同责。出资者不能对法人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进行分配,只能运用股东的权力影响企业行为,而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出资人与企业法人都必须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各自的产权权利,出资人不得越权干涉企业法人自主行使产权;企业法人行使产权也不得损害出资人利益。否则对方都有权申请仲裁或起诉。

(三)出资人之间的产权界定

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政府、法人机构和劳动者都逐步成为企业中的所有者。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界定,能够使公司的资本金从原始状态上明确股权的归属。其产权可界定为中央政府所有、省市县各级政府所有(国家股)、法人机构所有(法人股)和劳动者所有(个人股)。

在民营等其它企业的股份改造中,原始资本可按出资主体划分资本的归属;这些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可采取国家参股或拍卖的形式界定产权;无形资产的大多数可量化为“技术股”,给创业者和技术持有者划出应占的股份;关于挂靠的“假集体”,因挂靠单位没有投资,应当还原企业的个体、合伙、私营、民营、合资性质的本来面目,产权关系按照集资筹资款额界定;科委资助的科研经费等,应划定为国家股;投资主体不明的资本归属,如借贷兴办企业,就要根据具体主体的情形界定。

(四)企业剩余产权的界定

在产权界定过程中发现,企业除了直接投资扩大再生产以外,有相当部分投资是由企业完成的。主要有:企业用税后利润偿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资产;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减息等方式形成的资产;企业用自有基金投资形成的资产;公共积累。

这些产权的实质是剩余归谁,即剩余的索取权。中外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能否解决好剩余归谁的问题,是事关资产增长的根本。这也是股份制改造中的难点问题。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工人只能得到工资,生产的剩余全部被资本家拿走。工人自然没有积极性,经常怠工,破坏生产工具。后来,资本家迫于压力,开始拿出部分剩余在工人中分配,如生日礼品、红包、免费午餐等,劳资关系日趋协调。再后来,资本家在企业内部实行员工持股,把部分剩余采用股票方式分配给劳动者,把工人近期收益、远期收益同企业主的收益捆在一起,使企业具有了资方和劳方双重的积累主体,结果,资本家的资产不仅没减少,相反增加得更快。

可见,企业的初始投资者与创业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在剩余的分配上应共享,剩余价值的积累的产权应同样分属各级政府,法人机构和劳动者与经营者所有。企业用税后留利偿还贷款形成的资产应按各自比例为各方投资者所有;企业用自有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劳动者所有;国家优惠政策方式形成的资产也归劳动者所有。

在民营等企业中,公共积累的一部分(通常不超过40%)可转化为职工劳动股;税后利润的一部分(通常不超过40%)可转化为职工个人积累股;国家减免税额不应定为国家股,可参照积累与税后利润处理;另外还可以用技术股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科技人员、高级管理员等)。由于本文只在宏观与中观上论证产权界定问题,具体的股份数量关系是企业微观的实际操作问题,并依各企业的具体情形而定,由企业的决策部门确定。

三、产权主体利益定位及分享

(一)产权细化及派生

表面看,产权利益仅为资产运行的增值。实际上,增值仅为资产利益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个主要部分。还有诸多难以增值形式表现出来的另一部分潜存于其他资产利益之中。唯有产权细化及其权力的明晰化,才能通过产权关系的界定将它们从其他资产利益体系中剥离出来。

在传统的产权结构中,产权细分极其简单,仅为所有权与使用权。这样一来,利益定位与分享极其粗糙与简单,而且难以合理。

引入市场以后,产权体系比较开放,产权触及的市场领域越来越广泛,产权分层越来越细,利益分割的层次越来越多,利益分享的格局越来越复杂,但利益分享显然越来越合理。因为它适应市场发育的需要,并对资源配置产生积极意义。

在错综复杂的市场背景下,尽管产权细化与派生越来越复杂,但概而言之,产权结构只表现为三个大的层面,其它的就统统只是这三个大层面的所属、细化与派生。产权的三个大层面即为:股权、法人所有权、经营权。股份制改造后,股权获得股利,经营权获得经营利润及风险收益,法人所有权获得公共积累的一部分与留存收益。这是产权利益在宏观上的定位与分享,也是主干权层的定位与分享。随着产权的派生,又必须在主干权与派生权之间进行合理定位与分享。否则,产权利益的分享就会出现混乱,市场也将无秩序。例如,资产中的土地,前几年,在我国沿海一带形成的炒卖土地热,实际上就是对土地利益通过土地经营权而进行的轮番炒作的结果,尤其在广东,形成一种“击鼓传花”式的投机。在这些炒作中,很多炒家根本就不想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最终使用权人。这“击鼓传花”式炒作其实是以牺牲其他产权权层应有的收益为代价的,其盲目性与后果十分显然,最终中央政府(朱镕基副总理南下广东)不得不出面调控,顿时,很多炒家被套牢。

(二)产权细化后的利益定位与分享

从主干权层的利益定位与分享来看,必然分三部分:股权收益,经营权收益和法人所有权收益。在分享时,股权如不获得其必要的收益,则表明股权地位的丧失。法人所有权不获得相应收益,表现为市场不成熟,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最终经营权收益无法保证。经营权如不获得相应收益,市场配置机制必将混乱,使整个产权体系难以获利,利益定位与分享成为无源之水。

定位与分享三个主干权层的利益,笔者拟引入经济数学中的韦恩图,表示为图1。

但是,在市场经济中,三种主干权是必然会派生的,这时候的情形就不象图1所示那么单纯,而是更加复杂,它们之间的相互交叉、 相互移位与相互渗透的定位与分享形成应如图2所示

图2 中各阴影部分是不同产权权层的相互交叉或重叠而形成的利益分享。其中包括的种类情形将是主干权层与派生权层的总数的组合数总和,而且因叠加利益较多而有时无法完全把彼此的利益清楚地剥离。例如,假定三个主干权各只派生一个权(其实这是比较简单的情形,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共6权,现在假若:

不叠加组合,则有C[1][,6]=6种;

两两叠加组合,则有C[2][,6]=15种;

三三叠加组合,则有C[3][,6]=20种;

四四叠加组合,则有C[4][,6]=15种;

五五叠加组合,则有C[5][,6]=6种;

六六叠加组合,则有C[6][,6]=1种;

……

还有混杂叠合,既有两两叠合,又有三三,……组合等等,则更加不计其数。

(三)股份制改造中产权利益分享的合理性或比例分割

现在再回过头来,让我们看一看股份制改造中产权利益分享的合理性或比例分割。

从资产所有权主体的角度看,自然应取得股利或全部营销收入。而当所有权派生权力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并在市场中独立运动时,总象显得国有资产呈流失之势。因而,从这一实质的角度上讲,当今正流行的说法,“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似有不确切之虞,严格地说它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而是所有权之派生权权益的流失。因为产权利益在一定时期内是既定的,具有守恒规律,只是三种主干权层的利益分享关系或对其利益的不同程度的占有强度。这种不同程度的占有强度除了受产权结构的制度安排外,更受资源配置合理性与有效性的影响。一种利益分享关系如果是合理的,在此利益分享格局中,资源的配置肯定是优化的。引入资源配置优化概念,同时假设利益分享仅来自于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两方面(因为股权与法人所有权同属所有权),那么在既定的利益中,即在某种守恒状态下,权益的分享如图3:

上图中,纵轴为所有权权益,横轴为经营权权益。直线Y[,E]X[,E]为利益分享线,图中A、B、C三点表示不同的产权利益分享现状或比例。显然有:

a、在A点,Y>X,所有权权益>经营权权益,所有权权益较大;

b、在C点,X>Y,经营权权益>所有权权益,经营权权益较大;

c、在B点,X=Y,经营权权益=所有权权益,即两权权益平分;

d、在Y[,E]点,X=0,Y=Y[,E],权益被所有权独享;

e、在X[,E]点,X=X[,E],Y=0,权益被经营权独享。

由以上分析,我们至少还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其一,在d和e这两种状态或比例下,皆为完全的侵权行为。

其二,在现实经济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利益分享一般只可能在Y[,E]、X[,E]两点连线之间的某一点上,而不可能出现在Y[,E] 、X[,E]点上。

利益分享在现实中,势必与资源配置效率有关,那么,在引入资源配置效率后,图3便演变为图4:

这时,由于资源配置效率从理论上与实际上讲均有无穷多种,这样的话,便有K[,1],K[,2],K[,3],……,K[,n]条资源配置效率曲线,为了比较的简化需要,笔者现在把它们抽象化为三条,其中哪条最优?在不虑及利益分享因素时,则首推K[,3],它在理论上讲, 虽然配置效率很高,但现实的利益分享格局将被打破,又无法形成新的格局,故 K[,3]效率无法实现。而K[,1]线,各主体利益既得,但配置效率不高, 是产权主体利益最大化下必然舍去的。只有K[,2]效率曲线, 它与利益分享线相切,它一实现了资源配置的优化, 二在优化中实现了利益在Y与X之间的分享比例。用量化的观点分析,在B'点处,所有权权益为 OY[,0],经营权权益为OX[,0],其分享的合理性取决于资源配置优化与效率,没有出现两种产权的私下协议与争夺的痕迹。

然而,从经济发展史的较长角度上讲,应用历史分析的方法,股份制产权关系的制度安排是可以改进的,这种改进必然带来配置效率的提高,由此而形成新的格局,有图5:

图中,K[,1],K[,2],K[,3]这三条资源配置曲线;M[,1],M[,2],M[,3]是三种分享格局,A',B',C' 点为不同历史时期内具体的利益分享现状,连接A',B',C'形成利益合理分享的趋势线,它由配置效率与制度安排两个因素决定,并且这条趋势线还表明了股份化制度安排在经济史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逐步演进,越来越科学合理的轨迹,指明了制度改进的合理而正确的方向,对一国政府从宏观上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图6说明:

1、图6中派生权1,2,…,n表示产权的不断细化与派生。

2、 每一派生权后列示的股票股权类型表示该权的利益体现形式与分享去向。

3、图6中三企业实为同一主体,而三权益则不为同一内容实体。

4、在对各权相互渗透的表示方面, 本框式图虽然可以大部分加以体现,但却无法完全一目了然地表现。

在股份制的产权结构中,企业与三种主干权及派生权均有关,其利益来源于这些产权总和的总利益,利益定位与分享格局如图6所示。

企业是利益的分享者,也是利益的生产者、开发者,不应彼此争夺利益,而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生产与开发利益,在生产与开发中图分享。

〔结束语〕:股份制改造,不仅不是国有产权的丧失,也不是民营企业产权的分光散失,而是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等其他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不仅不是私有化,而是某种程度上化私为公的新型的公有化,即不剥夺劳动者的公有化。应在解决好股份制改造中的产权界定问题,利益来源问题,利益定位与分享问题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下,深入地进行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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