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方法论文_尹志华

广东鑫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 528403

摘要:在部分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难免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煤炭深加工和涂漆作业场所所产生的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工作人员和周边公民的身体健康。我国针对作业场所有害气体监测同样具有相当长的历史。本文将针对上述作业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监测方式,以期更好的促进我国有害气体监测的完善性。

关键词:有害气体;监测;方法

一、有毒有害气体概述

甲苯、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已经经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有毒物质,该类苯系物是一种特殊芳香气味的气体,人类一旦与其有皮肤接触,轻度会产生头晕、呕吐、昏迷等症状,如果情况严重者将会直接导致中毒现象。

甲醇为一种中等的神经毒物,对视神经、视网膜等由特殊的选择性麻醉作用,因此如果甲醇中毒情形严重很有可能会导致中毒者短暂性视力障碍或永久性失明,急性中毒严重者将直接导致丧命。根据对动物的甲醇吸收试验推演至人可以判定为接触 39.3~65.5g/m3的甲醇蒸气中0.5-1h是不安全的。并且甲醇是一种可以通过呼吸、皮肤甚至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有毒物质,职业性中毒主要以呼吸道为主。但是职业性中毒有一定的潜伏期,并且存在明显的蓄积作用,长期未察觉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导致中毒者因为慢性中毒而死亡。

CO对胎儿以及心脏病、贫血、呼吸道疾病患者具有非常严重的伤害,极低浓度就能造成中毒者头晕、头痛,如果吸入较多且时间较为持续,严重时就会对吸入者脑细胞造成永久性伤害甚至致其窒息死亡。

H2S是一种通过呼吸道吸入对人体危害极其严重的强烈性神经毒物。当浓度较高时会直接导致吸入者呼吸中枢受到限制导致迅速死亡。当浓度在70~150mg/m3会引起眼结膜炎、鼻炎气管炎;当浓度处于700mg/m3时会引起气管炎和肺炎;当浓度大于1000mg/m3时会导致呼吸麻痹直至迅速死亡。

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方法

我国环保监测站从2011年开始拟定对煤炭深加工以及涂漆工作场所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由于有害气体没有固定的形态所以加大了气体采集和保存的难度,因此此项目实施的关键是对有害气体进行采集和保存,以此能够进一步确保有害气体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精确性。基于此相关技术人员根据行业的特点并在室内环境检测方法的基础上查询相关的技术资料,最终研究出直接采样法和浓缩采样法两种有害气体监测方式。

1、直接采样法

玻璃注射器采样法、塑料袋采样法、球胆类采样法、采气管采样法以及采样瓶采样法是直接采样法的几种重要形式。

直接采样法仅适用于采样瞬间大气污染物或者短时间内的平均浓度值。其通过对大气中少量气体的采集达到所分析测定的要求。监测方法灵敏是直接采样法的主要优势。

2、浓缩采样法

浓缩采样法主要适用于大气中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情况,溶液吸收法和填充柱阻留法是其重要的两种采样方式。由于直接采样法无法满足分析测定的需求,所以为满足检测方法的灵敏度需求只能将采用浓缩的方式将大气中的污染物进行采集。与直接采样法不同的是浓缩采用法需要更长的采集时间,所以所得到的结果只能反映在浓缩采样时间内的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

三 、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方法

CO、H2S、SO2、CH3OH 等有毒有害气体是煤化工企业作业场所中需要重点进行监测的有害气体;而在涂漆作业场所中主要应该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以确保各个作业场所工作人员的健康性和安全性,避免长期不规范作业对工作人员身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监测仪器方面主要运用气相色谱仪、TCD和FID检测器以及毛细管柱和不锈钢填充柱两种色谱柱。

1、煤化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分析

不同的监测项目需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对采集方法、检测器和色谱柱的选择,确保最终的监测结果能够更符合需求。对于甲醇作业场所样品的采集使用内衬铝箔的聚四氟乙烯、聚乙烯等的采气袋直接采气法,用进样器抽取一定量的气体直接注入选用 TCD 检测器配套 GS-GASPRO 填料的毛细柱进行实验分析。

2、涂漆工段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分析

涂漆作业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采用吸附型填充柱浓缩采样法,由于非极性物质吸附剂活性炭对非极性化合物有较高的吸附能力,选择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采集样品。利用CS2对活性碳管所采集的样品进行萃取并利用FID 检测器配套 PEG-6000 不锈钢柱对所萃取的液体抽量进行实验分析。

四、检测结果分析

以涂漆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为,将1毫升CS2注入到活性炭采集的具塞瓶中进行萃取、检测分析。注入色谱仪会显示出峰情况,任意选取一张色谱图观测,具体苯系物的分组浓度如下图所示。

根据以上色谱图可以看出,该作业场所的苯系物浓度超出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应该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并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确保作业场所的空气流畅性,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我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法规中待完善的地方

1、法律和配套标准接轨不严

我国针对职业病防治法和报警装置的设置进行了相关规定的制定,但是并没有针对报警情况进行严格的制定,对报警的功能、定义和报警系统的具体要求并没有明确的细则。除此之外在上述一系列的工作中涉及消防、安全、环保以及质量和技术等多个相关部门,在法律中也并没有对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协调性做出规定,这很有可能会造成各个部门之间不作为或者互相推诿的情况。

2、对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重视程度不够

有毒有害气体存在的危害不同于大型的爆炸、火灾事件触目惊心,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通过平时的感知是无法感觉到的,所以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并不注重此类型事件的重要性。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的220万职业死亡数据中有五分之一是与化学品相关的;而在每年1.6亿多人数的职业病人员中有3500万是与化学品有关的,由此可见,化学品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3、标准重复矛盾

虽然相关部门早已经就有毒有害气体的标准进行制定,但是由于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人员的多样化,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很好的协商,所以会造成相关要求的重复性和矛盾性,导致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不知道应该遵循哪一项规则。基于此类状况相关部门在规则研制的过程中要加强交流沟通,以促进规则制定的统一性和标准性。

结束语

由此可见,对于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研究对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乃至社会环境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相关作业场所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害气体相关标准进行控制,避免长期工作致使工作人员的急、慢性中毒情况,确保经济与安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路线。

参考文献:

[1]杨金德,傅清青,陈敏,白宏. 厦门地区树脂工艺品彩绘有害气体对工人健康危害的调查[J]. 职业与健康,2013,01:19-21.

论文作者:尹志华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23

标签:;  ;  ;  ;  ;  ;  ;  ;  

浅谈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方法论文_尹志华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