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困指数的计量与分析_贫困线论文

改革以来中国贫困指数的测度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贫困论文,指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3)06-026-07

一、引 言

贫困是一个全球性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贫困现象;各国政府也都高度重视解决贫困问题,即使是以高收入、高福利、低差距闻名的欧盟各国,也都针对贫困现象制定了系统的反贫困政策。[1]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很低,收入差距却很高,这势必出现更严重的贫困现象。要系统地减轻中国的贫困问题,必须首先对中国的贫困状况及其演变过程有一个清晰、定量的了解。而定量描述贫困状况的重要指标就是贫困率和贫困线。贫困线是定义贫困状态的一个收入水平标准,收入低于该标准的个体就被定义为贫困者;贫困率则是根据贫困线计算的、一个人口总体中贫困者的比例。另一方面,从定性的角度看,贫困又可以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种类型。绝对贫困一般是指收入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状况,相对贫困则是指收入水平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社会联系的状况。这样,二者组合的结果就产生四个度量贫困状况的指标:绝对贫困线、绝对贫困率、相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率。同时,研究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贫困状况。因为贫困有时候并不仅仅表现为收入水平过低导致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足(即绝对贫困),也可能表现为收入水平过低导致的社会交往能力不足(即相对贫困)。1865年马克思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就已注意到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不同。他指出:“虽然工人的生活的绝对水平依然照旧,但他的相对工资以及他的相对社会地位,即他与资本家相比较的地位,却会下降。”[2]

被广泛使用的绝对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于1990年制定的生活费标准,即每人每天1美元,按照1985年购买力平价折算成本国货币;2008年世界银行将绝对贫困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1.25美元,按2005年的购买力平价折算成本国货币。[3]被普遍接受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是1976年经合组织制定的,即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相对贫困线。[4]

关于中国绝对贫困状况研究的文献已经相当丰富。Chen & Wang利用国家统计局收入分组数据生成洛伦兹曲线,按照上述“每人每天一美元”的绝对贫困线标准,计算了中国1990到1999年的农村、城镇和全国绝对贫困率。[5]王雨林、黄祖辉,胡兵、赖景生、胡宝娣,Ravallion & Chen用相同的方法计算了中国个别年份的绝对贫困率。[6-8]王祖祥、范传强、何耀采用二次函数逼近法拟合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对农村绝对贫困进行了评估。[9]

但上述测算绝对贫困率的方法一般需要累积人口比重和累积收入比重的原始数据。当原始数据的形式不满足这一条件时需要做一系列假设和近似,才可以得到累积人口和收入比重,这一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可估计和控制的误差。而且,上述研究都只涉及到部分时间区间或不连续的若干年份贫困状况;改革以来到最近的全国连续时间序列的贫困状况数据仍然有待补充、完善。

在中国相对贫困状况研究方面,李实、古斯塔夫森利用收入均值的1/2作为相对贫困线,计算出1988年的全国相对贫困线。[10]其他年份的相对贫困状况仍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发掘。

实际上,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定义看,只要知道了一个总体的收入分布函数,就可以很容易地根据绝对(或相对)贫困线计算出相应的贫困率,因为贫困率实际上就是指一个总体中收入水平低于某一给定数值(贫困线)的概率。目前的研究很少有直接用收入分布函数计算贫困率的,这可能与收入分布函数拟合效果一直难以令人满意有关。本文作者利用国家统计局调查获得的中国城镇和农村家庭人均收入数据,使用广义逻辑斯蒂函数拟合出城镇、农村的收入分布函数,拟合优度均达到0.99以上。[11]章上峰、许冰、胡祖光对比多种收入分布拟合函数后指出,本文作者使用的广义逻辑斯蒂函数是目前拟合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分布函数的最好选择。[12]

鉴于上述状况,本文将利用1978~2008年国家统计局调查获得的中国城镇和农村家庭人均收入数据,使用广义逻辑斯蒂函数,拟合出城镇、农村的收入分布函数,并据此计算出全国收入分布函数,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相应的贫困率。这样就可以获得中国改革以来连续时间序列的贫困状况数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接对收入分组数据进行收入分布函数的拟合,然后计算所需要的贫困线和贫困率,产生误差的环节较少,关键在于要保证拟合优度足够高。同时,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中国贫困阶层的收入,本文利用拟合出来的收入分布函数计算了历年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通过观察贫困阶层平均收入的时间序列数据,我们可以更清楚地掌握中国贫困状况的演变。

本文结构如下:第二部分详细地说明计算方法和数据处理过程;第三部分给出贫困线和贫困率计算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定性分析;第四部分专门讨论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第五部分得出若干结论。

二、数据处理和计算方法

本文使用国家统计局调查的城乡家庭人均收入分组数据拟合收入分布函数以计算各种贫困线和贫困率。根据统计局的调查方案,农村家庭人均收入指人均纯收入;城镇家庭人均收入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获得城乡收入分布函数后,即可计算出绝对贫困率和相对贫困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选择理论收入分布函数

在比较多种分布函数的拟合效果后,本文沿用作者改造过的广义逻辑斯蒂函数对城乡居民收入分布进行拟合。分布函数的具体形式为:

式中,F(t)是收入小于t的累积人口百分比,t是收入水平。

2.利用城乡收入分组数据分别拟合城乡收入分布函数

我们先将(1)式对数线性化,获得lnF(t)与t的线性函数,然后对λ在0到1范围内每隔一定步长(比如0.001,可视拟合效果而调整)取一个值,代入lnF(t)与t的线性函数,然后利用统计数据中的F(t)和t的取值式进行最小二乘拟合,记录拟合优度(λ)。在各个λ对应的(λ)中选择最大者,并据此确定相应的λ和a和b,[11]这就可以获得城乡收入分布函数。

3.计算全国收入分布函数

拟合出农村和城镇居民收入分布函数F1和F2后,根据农村和城镇户数比例α和β加权得出全国居民收入分布函数F(t)为:[13]

5.设定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

世界银行先后于1990年和2008年确定了两个绝对贫困线标准。其中,1990年根据10个最低收入国家的贫困状况,按1985年购买力平价确定了国际统一的绝对贫困线是每人每天1美元,2008年根据价格水平的变化,世界银行又按2005年购买力平价重新确定国际统一的绝对贫困线每人每天1.25美元。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85年1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1.71人民币,由此可以确定1985年我国绝对贫困线为每人每年624.15元,1985~2004年的绝对贫困线按照当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行调整而获得。2005年1美元购买力平价为3.45人民币,由此可以换算出2005年中国的绝对贫困线为每人每年1574.06元,2005年以后各年绝对贫困线按照当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行调整而获得。

相对贫困线则分别按各年城镇、农村和全国人均收入的50%计算,相对贫困率根据相应的相对贫困线收入分布函数进行计算而得到。

三、绝对贫困率与相对贫困率的测度

根据收入分组数据对收入分布函数的拟合在各年均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对数线性化后的函数拟合优度均在0.99以上。利用拟合结果和上述计算方法,我们计算出各年的全国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绝对贫困率和相对贫困率,图1和图2则更直观地显示出城镇、农村和全国的相对贫困率和绝对贫困率变化趋势。

1.绝对贫困线和绝对贫困率的变化

按照世界银行的绝对贫困标准,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1年,全国的绝对贫困率高达91%,到2008年,全国绝对贫困率已经下降到4.87%。这表明这一时期的高速经济增长对于减轻绝对贫困的确具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使用的、世界银行推荐的每人每天1美元或1.25美元的绝对贫困标准是根据最贫穷的10多个国家的生活状况制定的,水平非常低。例如,根据1.25美元标准折算出2008年的绝对贫困线是1747元人民币,这相当于每人每月大约146元人民币。这样的收入只能维持最低热量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中国人口基数巨大,即使只有4.87%的家庭处于这种不能维持最低热量需求的绝对贫困状态,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这相当于2000多万家庭不能维持温饱。因此,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状况迅速得到缓解,但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不能因为绝对贫困率迅速减少而过于乐观地评价中国目前的贫困状况。

图1则直观地显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农村和全国绝对贫困率的变化趋势。总体上看,城镇、农村和全国绝对贫困率都表现出下降的趋势,但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1985年以前,城镇、农村和全国的绝对贫困率都在迅速下降,但8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出现停顿,个别年份甚至有所回升。这正是中国城镇、农村和全国基尼系数快速上升的时期之一。[11]这一现象表明,80年代后期开始,经济增长的利益主要由中高收入阶层享有,绝对贫困阶层基本上没有从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中获得任何利益。

1990~1993年,城镇的绝对贫困率又经历一次快速下降。这正是城镇部门进行经济上的治理整顿阶段,这段时间虽然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但城镇绝对贫困率也快速下降。1994年以后,城镇部门的绝对贫困率以非常缓慢的速度下降,直到本文所研究的时期终点,而这段时间恰恰是中国强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这两个时期表现出一个共同的反常现象: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时期绝对贫困率下降迅速,而经济增长速度提高时期城镇绝对贫困率反而下降缓慢,这是非常值得有关部门反思和注意的现象。

1990年以后,农村部门绝对贫困率的变化也表现出类似的阶段性:1990~1997年绝对贫困率快速下降,1997年以后下降速度趋缓。这与农村收入差距的变化密切相关:1989~1998年农村收入差距保持平稳,而1999年以后农村收入差距再次迅速上升,[11]这表明1989~1998年间农村绝对贫困阶层较多地分享了农村经济增长的收益,而1999年以后,农村绝对贫困阶层再次失去了分享经济增长收益的机会。在此期间的2004~2005年农村绝对贫困率又出现短暂的快速下降,这应该是2003年以后取消农业税产生的短期效应。

全国绝对贫困率实际上是城镇和农村绝对贫困率的加权平均,因此,其变化规律是城镇和农村绝对贫困率变化规律的复合,总体上看,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2.相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率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相对贫困线从1981年的149.87元升高到2008年的5737.47元,其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绝对贫困线的增长速度。这是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必然结果,因为相对贫困线是直接按照平均收入的1/2确定的。当然也有价格水平升高的影响,因为这里的相对贫困线是用名义收入表示的。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农村和全国的相对贫困率总体上也都表现出持续升高的趋势。这显然是收入差距持续升高的直接后果,是对中国这段时期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生动诠释(见图2)。

另一方面,城镇、农村和全国的相对贫困率也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并且这一阶段性特征分别与本文作者2007年计算的城镇、农村和全国基尼系数的阶段性特征高度吻合。这恰恰说明:相对贫困率与收入差距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这是因为,当收入差距扩大时,更多的人落入被相对剥夺的状况,成为相对贫困者;当收入差距缩小时,更多的人摆脱被相对剥夺的状况,脱离相对贫困者行列。

相对贫困率变化的阶段性与基尼系数变化的阶段性一样,受各个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非常明显。

在农村,改革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迅速推广使得各地农村普遍受益,相对贫困率因而迅速下降。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这使得更多的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村家庭陷入相对贫困的境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3年,其间农村相对贫困率有所波动,但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2004年后,由于减免农业税、增加对农村的社会保障投入等政策产生明显效果,农村的相对贫困率也表现出下降趋势。

在城镇部门,1984年以前,没有实行重大的经济改革措施,因此城镇相对贫困率基本稳定。1985年,随着城镇部门经济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城镇相对贫困率显著上升,然后稳定在较高水平。因为城镇部门的改革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平均收入迅速上升,一部分人的收入也迅速上升,另一部分人收入未变甚至下降,相对贫困率自然会显著上升。1994年以后,由于市场化改革目标正式确立并迅速推进,平均收入水平再次迅速上升,同时,一部分沿海地区和部分社会阶层在这一轮改革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内陆地区和另一部分社会阶层的收入水平基本上没有变化,这也就必然导致相对贫困率再次迅速上升。这一上升趋势基本上持续到2005年,其间略有波动。2005年以后,由于中央政府开始高度重视收入差距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养老金水平、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有了显著增长,使得相对贫困率出现下降趋势。

四、绝对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

为了进一步了解贫困阶层的收入水平及其变化过程,我们利用上述拟合出来的收入分布函数,计算了绝对贫困阶层的真实平均收入,具体过程如下。

设整个总体的平均收入、收入总和、个体总数分别为μ、W、N,则有:

把(3)式和(4)式代入(5)式,整理后得到:

从图3可以看出,1978年以来,城镇绝对贫困阶层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基本上没有上升,这是与中国改革以来经济总量高速增长的现实高度不协调的。这意味着,尽管改革以来中国绝对贫困率迅速下降,但绝对贫困阶层中最低收入群体的真实收入水平没有获得任何提高。这恰恰印证了阿马蒂亚·森对以贫困率描述贫困状况所担心的一个问题:政府部门为了以最快方式降低贫困率,就会把有限的扶贫资金全部投入到贫困线附近的贫困人口中,而不会顾及贫困人口内部的收入分布状况。这样,那些远低于贫困线的人口的极度贫困状况就很难得到改善,而他们恰恰是更需要帮助的群体。

农村绝对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在1978~1984年间迅速上升,1985~1989年基本上表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1990~1996年再次持续上升,此后基本上没有显著变化。这意味着1984年以前,农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惠及最低收入群体的。而1984~1989年间的农村发展不仅没有惠及最低收入群体,甚至降低了他们的真实收入。1990~1996年间农村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再次得到改善,但1996年以后再次停滞,2005年以后甚至有所下降。至于2005这一年城镇、农村绝对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都出现大幅度下降,可能是因为调整绝对贫困线标准所导致的,这一暂时现象不影响2005年以后的变化趋势。

五、结论

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的确定方式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必然得出不同的贫困线和贫困率水平。这些方式各有优缺点。对根据不同的贫困线标准计算的贫困线和贫困率进行比较显然是没有意义的,关键在于,只要使用同一个贫困线标准对不同年份的贫困状况进行比较研究,应该可以对贫困状况的变化趋势做出比较准确的了解。

本文利用收入分组数据拟合出收入分布函数,再根据世界银行推荐的绝对贫困标准和经合组织制定的相对贫困标准,系统地计算了1978~2008年的绝对贫困线、绝对贫困率、相对贫困线、相对贫困率,并分析了这些贫困状况指标的演变过程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关系,总的结论是:绝对贫困率在这段时期内迅速下降,但直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绝对贫困状况,这是与中国在这段时期内的持续高速增长是不合拍的,原因在于高速增长的同时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以至于经济增长的收益没有惠及极低收入群体;城镇绝对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几乎从来没有提高,农村绝对贫困阶层的平均收入也只是阶段性的提高,1996年以后几乎没有变化,这也是与经济总量高速增长的事实不协调的;相对贫困率在这段时期内则持续上升,这也是由于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造成的,因为收入差距扩大意味着富人占有更多的收入,而这必然以更多的穷人陷入被相对剥夺的境地为代价,这就可能导致相对贫困率上升。

要彻底消除绝对贫困,并将相对贫困率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政府必须对市场经济体制进行必要的干预,这是欧洲各国普遍的经验。如果任由市场机制决定收入分配,则贫困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资本主义制度下,贫困的根源在于市场制度,以及市场制度导致的劳动的异化,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社会的增长状态中,工人的毁灭和贫困化是他的劳动的产物和他生产的财富的产物。”[14]中国虽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但在收入分配效应方面,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必然存在一定的共性。因此,也应当象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样,采取有力的再分配手段,如财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对收入分配状况进行必要的调节,才能真正够减少贫困、增进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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