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果花草种业政策的影响与评价论文_曾日青

林果花草种业政策的影响与评价论文_曾日青

清远市国营小龙林场

摘要:国外林果花草政策主要通过完善种业科技法规与政策,带动林果花草种业产业发展,进而实现了林果花草种业的良性发展;而国内林果花草种业政策则致力于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和种业科研的投入力度来保障林果花草种业的类别与质量,进而实现了林果花草种业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林果花草;种业政策;影响;评价

1国外林果花草种业科技政策影响与评价

1.1种业科技法规推动了林果花草种业科技体系

发达国家从19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重视种子立法管理工作,较早地颁布了种子管理法和法规,建立起规范的种子管理体制。如:1861年瑞士颁布了禁止生产和出售掺杂种子的种子法;186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不准出售丧失生命力的种子、掺假的种子和含杂草率高的种子法令;美国在1905年颁布的年度进口法就授权农业部对市场上流通的种子进行测试,1912年国会又通过了禁止美国企业进口低、劣质种子的种子进口法,1939年颁布了明确商品种子的生产、分级、包装、标签、检验等的法律规定的《美国联邦种子法》,1970年发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法》,1982年出台《联邦种子法条例》;1947年日本颁布了《日本种苗法》和《日本种苗法实施细则》。另外一些不发达国家也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如1972年肯尼亚颁布了《种子种植品种法》。所有法律法规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970年,美国颁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引起了世界种业结构的第二次巨变。转基因生物技术在此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也由此带来了林果花草种业产业的大量私人投资和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1.2林果花草种业科研和开发投入政策增强了种业

在种业的研发投入上,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鼓励以私人投资为主。种业科技政策保证种子企业充足科技研发投入,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跨国种业公司投入科研的经费更迅速增长。1970年,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PVPA)的颁布,法庭裁决以及其他各种有利于育种者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极大地激发了私人部门投资种业研究的热情。美国私人企业育种研发投入从1976年开始就一直超过公共机构研发投入,如占全美种业研发总投入的60%以上。私人育种部门力量的上升,开始引发种业私人和公共研究领域的分化。私人部门强调大田作物的种子研发,其研究涵盖了包括杂交育种,而公共部门研究则更多在其他领域开展,主要集中于基本种质和应用植物遗传学的研究(詹琳,2012)。在种业科研政策导向下,林果花草种业科研和开发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使美国林果花草种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强。著名的跨国种业公司一般都把销售收入的8%-10%用于科学研发。大公司充足的科研经费保证了其在种子创新核心技术上的领先和垄断地位,如在基因工程和细胞工程研究应用方面,孟山都、先锋等几家大种业公司先后育成了抗虫或耐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品种。此外,发达国家的种子产业依赖资本市场扩张,雄厚的资本使跨国种业公司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开发(侯军岐,2008)。通过加大对种业科技关键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使企业品种选育者的既得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由此引发了主要发达国家种子科研格局的革命性变化,促使私人种子公司的研发实力大大增强,研发成效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使美国等发达国家种业科技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林果花草种业垄断地位也进一步加强。

2国内林果花草种业科技政策影响与评价

2.1市场化阶段相关政策评价

2.1.1林木良种和苗木的产量明显提高

据国家林业局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共生产林木良种23.4万kg,优良穗条1.35亿株。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启动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后,2010年共生产林木良种28万kg,比2009年增加20%,生产优良穗条2.68亿株,增加97%。2011年共生产林木良种34.6万kg,比2010年增加23.5%,生产优良穗条3.9亿株,增加45.5%。

2.1.2林木良种和种质资源受到了政策保护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对良种基地内的林地进行科学抚育,对各种源试验林进行挂牌定桩,使种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2010年,江西省信丰县林木良种基地利用补贴资金对种源试验林进行了全面挂牌清理,共计挂牌1500个;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对老的油茶基因库进行重新界定,建立了永久性分类系统;新疆自治区伊犁州林木良繁中心新建杨树种质资源库17.33hm2,保证43个杨树新品种种质资源不致流失。2.1.3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调控作用初见成效2009年,国内杉木、马尾松等普通裸根苗价格为0.15-0.2元/株,良种容器苗市场价格为0.5-0.7元/株,补贴后每株良种苗木价格下降到0.3-0.5元,与普通裸根苗价格接近。油茶嫁接苗从平均2.1元/株降到1.6元/株,农民、林业职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纷纷选用良种补贴油茶嫁接苗。林木良种补贴政策的长期实施,将逐步挤压未遗传改良苗木的市场空间,在油茶良种使用上效果尤为显著,有力地推动了生产使用良种的积极性,为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奠定坚实基础。

2.2高速发展阶段相关政策评价

2.2.1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面积迅速增加

截至2012年底,全国林业系统建立自然保护区2126个,面积12269.03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12.77%;查出古树名木285.3万株,绝大部分进行了挂牌保护,其中保存了大量的林木种质,为我国林木种质资源的原地保存奠定了基础。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成绩显著。

2.2.2建立了一批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专项库和综合库

保存树种2000多种,其中重点树种120多种,保存资源量较大的树种有杉木、油松、马尾松、樟子松、落叶松、杨树、桦树、银杏以及竹藤、花卉等。此外,全国还有近200个植物园,面积约3万hm2,收集保存了大量树种及其种质资源。我国多年来建设的各类林木良种基地也成为了重要的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基地。

2.2.3品种选育能力和良种使用率显著提升

如广西136个林木良种中,2008年以来审(认)定的有95个,占良种总数的70%,特别是2011-2012年2年审(认)定的有78个,占良种总数的57%;湖北省选育出日本落叶松优良家系22个,速生丰产优质杨树优良无性系5个,培育出高产油茶新品种14个、板栗新品种4个,全区共审(认)定林木良种64个。此外,全国林木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

2.3我国林果花草种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林果花草种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与发展现代林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林业种业科技政策宣传和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对林木种业科技工作不够重视,对林木种质资源这个战略性资源的认识高度和宣传不够。相关技术问题上认识不足也是一大弊端,如有的地区为追求大而全或者特色,将同属多个树种栽种在狭小范围内建立特色园(圃),但对如何防范种间杂交、遗传漂变加剧等情况考虑不够而出现了很多问题。育种创新能力较低林果花草育种材料深度评价不足,育种力量分散,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成果评价及转化机制不完善,育种复合型人才缺乏,导致良种生产水平不高。林果花草种业发展支持体系不健全。市场监管能力不强,种子管理力量薄弱,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工作经费不足。种子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差,机械化水平低,加工工艺落后。此外,种子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林果花草种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林果花草种子企业竞争能力较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尚未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

3结论

国内外林果花草种业政策都有较长时期的演变历程,本文从国际和国内2个层次剖析了林果花草种业科技政策影响与评价。最后指出了我国林果花草种业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继均.林果花草业应坚持适度规模经营[J].农家顾问,2007,08:10-11.

[2]周远航,坎杂,李成松,张慧明,付威,崔健.落地林果集果捡拾技术研究及进展[J].农机化研究,2017,01:256-263.

论文作者:曾日青

论文发表刊物:《北方建筑》2016年12月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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