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经验及启示_农业论文

国外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经验及启示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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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共同趋势。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国家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商品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分析、研究和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健全的市场经经济制度

1.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现代农业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成长和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在经济制度上保证了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在土地产权、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自主权以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立足点。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没收了亲英派贵族地主的领地,并把这些土地分成小块出售,使之成为农民的财产。美国政府把向西推进得到的土地宣布为国有,然后出售给移民垦殖,使西部建立起大量的、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在南方还把少部分土地直接卖给或分给黑人。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或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具有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这为现代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成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日本明治维新后,首先废除了封建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允许农民有居住和选择职业的自由。其次是实行了农业制度的改革,废除了作物耕种的限制和土地转让的限制,允许农民自由种植和土地自由买卖及出租。农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一经确立,获取更多收益便成为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以及农业现代化建设日益发展的根本力量。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更促使农村市场经济主体不断增加先进的生产要素投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结果使农业生产的微观基础更扎实、牢固。

2.建立农产品价格调节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并趋向均衡价格。这是农业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各国一般将农产品价格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市场价格;另一种是控制价格,由国家制定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这种双重价格机制的基本内容是对农产品价格的支持。具体方法有以下四种:①国家对主要农产品规定最低价格,并保证按最低价格收购农产品;②国家以高价统一收购主要农产品,然后低价销售;③差价补贴,在市场价格低于保证价格时,其差额补偿给农业生产者;④稳定基金制,由国家规定保证价格并拨款建立“稳定基金”。在市场价格高于保证价格的年份,生产者把一部分收入拨入稳定基金,反之,生产者可以从基金中得到补偿。一般情况是,农产品过剩的国家,价格补贴主要用于控制和调节农业生产,农产品不足的国家,则主要用于扶持和发展农业生产。据统计,1989年美国、欧共体、日本的农业财政补贴(主要是价格补贴)高达3000亿美元。美国农业在国民收入中仅占4%,而政府却给予9%的财政补贴,平均给每个农业生产者的补贴为22000美元,农业补贴占美国农场主收入的30%。

3.发达的购销体系。现代农业国家建立了多种成分、多种渠道、分散经营和集中运销的市场化购销体系,构造了农村市场机制的传送组织,解决了农民、农场和市场的诸多矛盾。这些购销体系,主要是:①私营企业。这是发达国家农产品购销体系的主体。美国私营企业经营的农产品占全国农产品购销的60%以上。日本的私营企业几乎垄断了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②销售合作社。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中小生产者为了摆脱中间商的盘剥,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形式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多年来,谷物销售合作社在美国谷物销售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目前法国共有四千多家合作社,1/5的农场主是它的社员。人们称丹麦是合作社的摇篮,又说没有合作社就没有现代化的丹麦农业。它的农民联合会成了当地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将土地和市场联系起来的纽带。丹麦农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生产资料,出售农产品,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等。农业产销加工一体化主要是靠农民合作组织实现的。③国营商业。为了实施干预、调节农业的政策,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同程度的直接参与农产品购销活动,成为农产品销售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本的大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烟草的收购,基本上由国家控制。商品粮必须按政府要求批发给零售商,按定量出售给消费者。印度政府为了控制粮食贸易,其国营商业粮食收购量达到市场零售总量的1/3。④农业生产者的自产自销。70年代以来,美国各州出现了农场设在公路旁边专销自产农产品的销售摊亭,自产自销的农产品一般约占销售体系农产品的5%。我国台湾省许多农民团体自1984年就办理农产品直销业务,1991年直销农产品总值在6600余万元台币。

4.强化政府和宏观调控。政府如何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主要取决于该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即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目标和农业市场经济状况。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组织比较健全,农业劳动生产率较高,一般的调控目标是稳定和保护农业,即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素质;保护农业资源和改善农村环境。调控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价格政策、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美国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来,联邦政府为了维护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场主利益,保证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实施一系列调控措施。在计划调控方面,主要有:①休耕计划。由农业稳定与保持局预测供需产量,编制休耕计划,然后与农场主签定休耕合同,政府对签约的农场主予以一定的补偿,其目的在于防止“谷贱伤农”,维护农产品价格和农场主收入。②粮食储备计划。农民同农产品信贷公司签定抵押贷款合同,粮食不利于储备时,农民将储备粮以支持价格交给信贷公司抵补贷款或取得贷款,起到降低农民收益风险,稳定农业的作用。这种做法形式上是计划手段,实质上是通过经济合同实现的。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是同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水平密切相关的。在财政信贷调控方面,主要由政府农业信贷担保署提供贷款弥补自发信贷市场的农业信贷资金不足,并以贷款重点支持某些农产品出口。在法律调控方面,美国制定了多而细的农产品质量和交易方面的法律规定。农业执法也非常严格,这为美国农业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日本政府利用财政手段为农业发展提供大量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投资、贷款和价格补站)。政府对农民的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给予大量的贷款和补贴,对后者的补贴率高达96%。1961年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农业基本法》,加速进行农业结构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合格农户”,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建设。值得一提的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及农民利益,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都实行了国家统一的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限制进口数量和提供出口补贴。有时甚至通过外交途径,争夺国际市场。美国经常运用政治外交要求日本和欧盟扩大美国农产品的进口。欧盟则建立了共同农业市场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障碍,保证农产品在共同体内自由流通。他们还规定统一的价格,统一管理,对按规定价格收购农产品给予支持。在减少进口方面,对进口到欧盟市场的农产品,规定了“门槛价格”。外部要向欧盟各国输出农产品时,需要交纳“差价税”,即世界市场价格和“门槛价格”之间的差额。

5.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在农业商品化,专业化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分散的个体农户为维护自己的利益、适应市场的需要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它是现代农业分工与协作进一步发展,农工商一体化日益加强的必然产物,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没有成熟的农村市场经济制度,也就没有发达的现代化农业。从发达国家情况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提供技术服务、生产作业服务、供销服务、信贷服务、保险服务等。服务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农民合作组织、私营企业,也包括政府组织。在西欧,以农工商公司为一方,农业生产者为一方的垂直一体化服务体系,通过签定合同,将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的加工运销等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德国直接为农户提供全国性服务的组织有四大家:合作社联盟、农民联合会、农业联合会和农业协会。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各有所侧重,并分工协作,相互支持。为农户在生产、销售、生活、教育等方面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条件。以项目为核心的美国农业推广工作,覆盖面广,将几乎所有农业生产和经营领域纳入推广服务的范围之内,大到新式改良的农业生产和销售技术,小到各种度量换算和计算捷径,农民都可以到州县农业推广部门获取满意的技术咨询。在以色列,非营利性的农产品出口和内销组织及各种自发组织,包揽了其国内全部的农产品销售。本国农民只管生产,一般不会受到市场风险的侵扰。我国台湾省的直销实践则进一步证明,农会、渔会和合作社等中介组织会极大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同业公会,专业协会或民营公司使农村产业组织化。这些组织的存在有利于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是小农制家庭农场进入市场网络的社会经济前提。

二、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力

一些发达国家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动力,在本世纪50-60年代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以机械力、电力代替了人力、畜力;广泛使用化肥、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培育和推广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推广应用现代化排灌技术,迅速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1.农业机械的发明与应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美国在194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役畜动力占农田总动力的比重由本世纪初的75.5%下降到6.96%。60年代后全面进入机械化,农业劳动生产率比19世纪提高了10倍多。1988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60多公顷,平均可养活80人。日本从本世纪30年代起,研制并推广了适应日本国情的手扶拖拉机、耕耘机和植保机械。1946年以后,逐步提高了水稻生产中除了插秧以外各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于1967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80年代进入全面机械化阶段。法国在1930年以后推进农业机械化,1955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一些大的农机企业都设有专门的设计研究中心,根据生产需要研制和推广各种农业机械。

2.农业化学化的发展。联合国粮农组织曾指出,1850年至1950年的100年间,世界作物产量增长中50%的部分应归功于化肥的使用。1950-1970年的20年间,世界粮食增产1倍,化肥的作用占40%以上。农药的发明、制造、应用和农药学的建立,为农业生产中的防治病虫害、杂草提供了有效技术,是一些国家农业化学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一些高效、低毒、广谱性农药,对防治病虫害,减少农业损失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化学除草方法,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减轻了劳动强度。

3.作物良种化的发展。近40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杂交技术,培育和推广了一批矮化抗倒伏、抗主要病虫害、优质高产的作物优良品种,实现了作物良种化,从而使单产和经济效益都有了显著提高。这些良种的增产效应都在30%以上,多的高达60%。如美国玉米单产由50年代初的每公顷2400公斤提高到80年代末的7500公斤。

4.农业水利化的发展。20世纪初,喷灌技术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应用。40年代以后,普遍应用于多种农作物。60年代以后,喷灌面积迅速扩大。实践证明,喷灌技术比地面沟灌和漫灌省水30%-50%,节省劳力20-90%,节约耕地7%-10%。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陆续采用滴灌技术,主要用于果园、蔬菜和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特别是在水源短缺、蒸发量大的沙漠地区,更具优越性。

5.畜禽快速繁殖和良种化。本世纪30-60年代,家畜胚胎移植研究获得进展。50年代以后,实验室的动物鲜胚胎移植技术基本完善。到70年代,胚胎移植技术进入从实验室走向生产领域的实用阶段。该技术可充分发挥优良母畜的繁殖能力,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目前,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牛胚胎移植每年达20多万头,实现了家畜快速繁殖。畜禽杂交育种技术应用于畜牧业生产始于本世纪50年代。先进国家首行培育出鸡的品系间杂交种。60-70年代又培育出猪、牛、羊等杂交种,使鸡的产蛋率提高50%以上,猪的日增重提高15%以上,羊的剪毛量提高20%以上,肉牛产肉量提高15%以上。

三、完善的农业保障机制

为了减轻市场机制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振荡,减少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保障机制。

1.风险保障。经济发达国家除了广泛采纳农作物保障之外,还向农民提供补贴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障是以有偿方式对农民提供的一种防患于未然的保护。对保障面宽、出险率高,因而保险费率也较高的多重险一般采用有补贴的强制性保险,以提高对农民的风险保障程度。如实行强制保险的日本和瑞典等国农业保险补贴比例分析达到保障费的60%和66%。许多国家还对农民提供各种形式的灾害救济,如直接向灾民发放救济款,免费提供各种物资,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等。

2.信贷保障。为了增强农民的金融实力,各国政府采用多种形式向农民提供信贷补贴,比较普遍的有:由政府信贷机构直接向农民提供低息或优惠贷款;政府对那些向农业提供低息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予以利息补贴;政府对私人银行或合作社发放的各种农业贷款提供资金担保。除此之外,更多的国家则是成立了农业发展银行或农业信贷银行,为农贷提供优惠和保障。

3.增加农业投入。农业基本建设靠分散的农户无法完成。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在美国,农业是政府财政直接投资的三个主要部门之一。80年代后半期以来,每年的农业投资都在200亿美元以上。日本对农业的预算一直保持在300亿美元。农业科学技术、大型水利工程都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建。农地改良所需的经费95%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由农户负担,农民联合购买拖拉机等机械设备可得到占全部费用50%的政府补贴。发达国家政府还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的生产资料,鼓励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物化投入。

四、国外农业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启示

总结上述发达国家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对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无裨益,从中也可以得到许多启示。

1.尽快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当前,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但离现代农业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在重塑新的市场经济主体上起了一定作用,但它并未从根本上打破行政组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另外,分散的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经营组织也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中国现实情况看,现代农业生产和组织的形成,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环境是组织和市场。通过组织制度的创新,选择适当的经营组织形式,着力发展各种经营形式的中间组织,弥补分散的小农与分散的市场之间的“真空地带”,使更多的农业经营活动成为市场行为。同时,应积极完善农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建设,对土地商品化和土地市场的培植发育要给予引导,尽快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让农村市场真正实现商品交易普遍化,为现代农业生产和流通提供完善的市场环境。

2.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弱质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农民随时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目前我国许多地区还处在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过程中,市场发育不完善,交易不规范,完全的市场化会对农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因此,政府要进行必要的计划管理和保护,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机制,为农民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国外的经验,我国宏观调控的措施主要应包括:①健全农业法规,制定和完善农产品的预购合同制度。②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及优惠政策,给农民以实惠,从经济利益上引导农民按照国家宏观计划和政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③增加对农业投入,国家投资主要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大型农业综合开发等,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④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各种经济信息,使家庭分散经营通过科学的信息导向,形成适度规模经营。

3.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率。在现代农业中,当农产品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农业增长则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一般而言,一国农业科技进步的最基本要求,是与本国农业资源状况相匹配。科技进步的结果,或偏重于劳动的节约,或偏重于土地的节约。其结果必然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土地产出率的提高。显然,对中国这样一个土地资源极为稀缺的国家来说,只能选择土地节约型的农业科技。事实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我们曾长期陷入偏重劳动节约的误区,将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基本的目标取向,形成科技投入同农业资源状况不协调的局面。因此,推行土地节约型的农业科技应该是农业科技投入数量和效率统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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