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言中“味觉”的误用_广告语论文

广告语言中“味觉”的误用_广告语论文

广告语中“品味”的误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告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先请看下面三条广告语:

①站在巨人臂膀上的优越感 与国际财团并肩作战 提升您企业的品味

②……广告语要求能真实反映新百现在所经营各类服饰的规模和品味,要求创意新颖……

③……凭窗望去,汤泉湖千亩水波扑面而来,只有品味独到之士,才能从这拥抱自然的意境中体会到真正的价值。

以上三条广告语中的“品味”均系误用,都应改作“品位”。

“品位”,原来是指矿石中有用元素或它的化合物含量的百分数,其百分数越大,品位越高。现在也用以比喻人或事物或单位、团体的整体素质或形象的气质等,略与“档次”一词相似。显然,“品位”是名词。而“品味”的意思是“品尝”(见《现代汉语词典》),是动词。

例①“提升”是动词,它涉及的宾语应该是名词或代词,而不能是动词。“提升……品味”,文理不通。“提升……品位”,就是“提升……档次”的意思,这样改,就文理通顺了。例②“反映……品味”,亦不通;改为“反映……品位”,就通顺了,意思是“反映……档次”。例③“士”的定语“品味独到”说不通,改为“品位独到”尚可,就是“品位不同一般,品位高”的意思。

从上述之例可见,“品位”一词在广告语中被误用为“品位”是较多的,这是需要注意克服的语病,尤其在广告语中,因为广告语的社会影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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