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描述、直接指称与二维语义理论_内涵和外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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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09)05-0036-06

在意义理论中,有两种针锋相对的理论:传统描述理论和直接指称理论。

传统描述理论主张语词的意义由某个或某些描述语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给出,直接指称理论主张专名直截了当地指称对象,一个专名的意义就是该专名所指称的那个物理对象。对传统描述理论来说,决定语义内容的是语词的心理呈现,语词的意义不取决于其外延,而取决于存在于说话者头脑中的东西,这是一种内在主义的意义观,在这种意义观下,语义内容是“窄”的。而直接指称理论认为,把语词的意义看做是封闭于个体说话者头脑之内的东西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语义内容不可能是“窄”的,而是“宽”的,语词的意义有独立于说话者心灵的外在来源,这来源或者是外在物理世界的本质特征,或者是语言共同体的交流规则等等。二维语义理论试图调和这两种理论,在语言与心灵、语言与实在相兼容的背景中探讨语词的意义。

1 传统描述理论

传统描述理论起源于弗雷格对专名的开创性工作。弗雷格在《论含义与指称》中指出:“晨星是晨星”和“晨星是暮星”这两种等同陈述之间存在着明显而又重要的区别。很显然,“晨星是暮星”传达了一种为“晨星是晨星”所不能传达的信息,包含一个重要的天文学发现。其认识地位不同于“晨星是晨星”,经过分析,弗雷格发现,它们之间认知意义上的差异与被命名对象被给出的方式上的差异是对应的。这意味着:“和一个指号相联系的,不仅有被命名的对象,它也可以称为指号的指称,而且还有这个指号的涵义,在其涵义中包含了指号出现的方式和语境”[1]2。名称、名称的涵义和名称的指称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相应于名称有特定的涵义,相应于涵义又有特定的指称。表达式“晨星”和“暮星”虽然都指称金星,但这两个名称具有不同的涵义。“晨星”的涵义告诉我们在何时何地去寻找一个特定的天体,“暮星”的涵义也告诉我们在何时何地去寻找一个特定的天体。这就是说,专名的涵义是由其指称的对象的呈现方式即描述语(如“在傍晚某时刻出现在天空某地方的那个天体”)来表示,描述语提供了把握所指对象的一种信息,给出了一个对象要成为这个专名的指称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在经验研究中有某个对象满足了这个条件,那么它就是该专名的指称。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供了关于描述的另一种视角,该理论的核心是对描述语(摹状词)进行逻辑改写,使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一定要有任何对象与它同一。以“金山”为例,用“G”代表“金的”,用“M”代表“是一座山”,那么以“金山”为缩写的描述语就是。由于对x来说,没有这样一个值,使得x既是金的,又是一座山,因此“金山”不指称任何实体。罗素认为,普通专名如“苏格拉底”都是伪装或缩略的限定摹状词,都可以以此方式进行分析,一直达到逻辑专名。逻辑专名无法被描述只能被指称,真正说来,只有“这个”和“那个”才是逻辑专名。对于罗素来说,虽然描述语并不是名称的意义,但我们正是通过描述语来认识日常的指称对象的,我们把它们当作满足如此这般条件或具有如此这般性质的事物。从这种意义上来看,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与弗雷格的涵义理论一脉相承。

根据弗雷格-罗素的描述理论,名称的涵义总是相应于某个描述条件,但是如果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描述语来确定同一个专名的语义,那么对这些人来说,专名的语义就是不同的,此时如何确定它们所谈论的是同一个对象呢?而且如果专名的涵义由关于对象的完整描述来给出,就会得出奇怪的结论:一切使用了专名作为主语的关于对象的真陈述都是分析的。例如,如果“亚里士多德”意谓教过亚历山大大帝的那个人,那么说“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就会成了重言式,而亚里士多德作为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一事实实际上只是偶然的。

应对这些困难,塞尔把原来的那个惟一的描述语改成一组数量不确定的描述语,提出了簇摹状词理论。根据簇摹状词理论,即使说话者实际上使用了不同的描述语集合来确定一个专名的语义,只要这些集合中有足够的重合元素,就能够确定所谈论的是同一个对象。另外,簇摹状词理论并不承诺究竟是哪些摹状词与专名相联系,而仅仅承诺数量不特定的那些摹状词。塞尔指出:“虽然专名通常不断定或说明任何特征,但它们的指称用法预设了所指对象具有某些特征。但到底是哪些特征呢?假如我们要求‘亚里士多德’这个名称的使用者说出他们认为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事实,他们给出的答案就会是具有相同指称的一组描述陈述,我要说的是:‘这是亚里士多德’的描述语力就是断定有充分多的但迄今未明确规定数量的适用于该对象的陈述。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指称用法预设了存在这样一个对象,对于这个对象有充分多的但迄今未明确规定数量的为真的陈述。指称性地使用一个专名就是预设了某些具有相同指称的描述陈述为真,但通常不断定这些陈述或指出是哪些陈述”[2]166-173,这样通过对描述理论进行语用方面的扩展,塞尔就避免了弗雷格所陷入的分析性疑难。

尽管弗雷格、罗素以及塞尔的论述角度不一,但他们的理论都表明:心灵通过对象的性质来认识对象,心灵与事物接触时首先是把它们当作有性质的事物,描述语正是展示了所指对象的某种或某些性质,这些性质被我们的心灵所理解、所把握。可见,传统描述理论关注的是心灵与语词之间的关系:描述语给出一个语词的语义内容,语言使用者在头脑中将这个语词与相关的描述语连结在一起,就理解和把握了该语词的语义内容。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心灵状态而不是外在对象决定了语义内容,意义是封闭于个体说话者头脑之内的东西,这样的观点显然是违反直觉的。因为事物的性质不等于事物的本质,性质是事物在我们心灵上造成的因果效应,语词的意义的源头应该追溯到对象本身,而不是对象在我们心灵上造成的因果效应。意义应该反映对象的内在本质,这种本质必须通过科学方法从后天加以把握的。正如普特南的“孪生地球”思想实验表明的:意义不在我们的头脑之中,而是由外部物理世界的深层结构所决定,即使地球人和孪生地球人关于“水”的心理内容完全一样,但它们的意义也是不同的。况且,即使意义受心理状态的影响,心理状态本身也是由外在的环境所决定的,如果我们不与外部世界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就不可能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心灵状态。正如博奇在“关节炎”思想实验中所表明的:即使两个人对“关节炎”这一词语具有完全相同的生理、心理内容,但他们所使用的“关节炎”这一词仍具有不同意义,因为说话者不可能脱离他所处的语言共同体建立起来的交流准则来使用语言,语词的意义渗透着社会因素,它更多是一种关系性的实在,而不是纯个体的东西。

2 直接指称理论

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克里普克对传统描述理论进行了批评,他的批评通常被归纳为两个论证:模态论证和知识论论证。

模态论证指出:名称在语义上不同于摹状词,以“亚里士多德”为例,其摹状词为“古代最后一个伟大哲学家”。但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不是古代最后一个伟大哲学家,他可能在婴儿时期就死了,同样“亚里士多德”也有可能不满足于“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等摹状词,亚里士多德可能从来就没有读过书,因此“亚里士多德有可能不是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有可能不是亚历山大的老师”这样的判断是正确的。它们不能从逻辑上被排除。不能说“亚里士多德”在语义上等同于摹状词“柏拉图的学生”或“亚历山大的老师”。根据弗雷格的描述理论,“暮星”在语义上等同于“夜晚天空中可见的最亮的天体”,但克里普克说:暮星有可能不是夜晚天空中可见的最亮的天体,它可能在数百万年前就毁灭了或它可能被彗星撞击并离开了太阳系。“暮星是夜晚天空中可见的最亮的天体”不是形而上学必然的,存在这样的可能世界:在这个可能世界中,金星被彗星撞离了轨道,夜晚天空中可见的最亮的天体不是暮星,而是另外一个星体。在克里普克看来,大部分摹状词都不是严格的,而名称都是严格的,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称相同对象,严格指示词之间的等同是必然的,但其对应的性质陈述则是偶然的,它们在不同可能世界中指称不同对象。如果金星只在早晨被看见,而在晚上被看见的是其他星体,那么这种情形只能解释为“暮星”在夜晚看不见,而不是“暮星不是晨星”。暮星和晨星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是同一个星体——金星,“暮星是晨星”是必然为真的。克里普克指出:名称的意义就是它的指称对象,名称直接指称对象,不需要借助于一个弗雷格式的涵义做媒介,此即所谓直接指称理论。以名称“奥巴马”和摹状词“2009年在任美国总统”为例,很可能奥巴马在2008年总统竞选中败给了麦凯恩,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不满足摹状词“2009年在任美国总统”,但奥巴马不可能不是奥巴马,这就是说,摹状词可以是偶然的,但专名不可能不是必然的,直接指称理论者不会认为专名“奥巴马”与某个描述语“2009年在任美国总统”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使得当我们使用“奥巴马”这个专名时,摹状词“2009年在任美国总统”描述了我们脑袋里面想的内容,而这一点正是描述理论所主张的。

知识论论证指出:描述主义者会认为,一个说话者可能会将一个名称N(例如哥德尔)在知识论上等同于一个摹状词或簇摹状词D(如“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这样对该说话者来说“如果N存在,N是D”将是先验的。但是克里普克反驳说,对说话者来说,对于任何一个摹状词D,“N不是D”在知识论上是可能的,这样N就不是先验地等同于D。以“哥德尔”这个名称为例,一个说话者可以将一些摹状词如“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与他对这个名称的使用联系起来。但是仍存在这样的情况:名称“哥德尔”将会变成指称一个不满足摹状词“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的人。这在知识论上是可能的,例如算术不完备定理是被一个叫施密特的人发现,而施密特在很多年以前就死了,哥德尔偷去了这个证明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因此成了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说话者用“哥德尔”来指称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但实际上此人并不是算术不完备定理的发现者。这意味着:名称和摹状词之间没有先验的等同关系,摹状词不能成功地确定指称,专名不是摹状词的缩写,如果哥德尔的欺骗行为被揭露出来了,那么哥德尔就不会再被称作“不完全性定律的发现者”了,但他仍然会被称作“哥德尔”。更有甚者,对有些名称,说话者甚至没有任何相关的摹状词能用来确定指称。比如对于“费尔曼”这个名称,一个说话者能用这个词来指“费尔曼”,但该说话者仅仅知道他是一个著名的物理学家,此时这个摹状词被许多个体所满足。这再一次证明指称的确定不是借助于描述。

如果名称的指称不由摹状词给出,不来自说话者头脑中的描述内容,那么它是怎么给出的呢?克里普克提出了一种历史的因果命名理论。最初有一个关于N的命名仪式,在这个命名仪式上,人们或者用手指着某个对象宣布“这就是N”,或者宣布“具有如此这般特征的那个对象就是N”。命名仪式后,N这个专名从一个说话者传给另一个说话者并会像链条一样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这根链条的远端的说话者如果遇见了N,尽管他想不起从谁那里听说过N,但他仍然能指称N。在这样的因果链条中,摹状词在专名传播中不起作用。克里普克说:“对象可以用实指的方式来命名,或该名称的所指也可以通过一个摹状词来确定。当该名称‘一环一环地传递’时,我认为该名称的接收者往往会带着与传播该名称的人相同的指称来使用这个名称。如果我听到‘拿破仑’这个名称,并且认为它是我的宠物土豚的一个不错的名字,我就没有满足这个条件”[3]96。

在考虑名称的意义时,我们会去寻找语词与世界的关系,通常我们会认为语词反映了独立于我们认知而存在的外部物理事物的本质和天性,直接指称理论正是基于这样的直觉,得出名称的意义就是该名称在现实世界中所指称的物理对象本身而与其他任何描述语都无关的观点。因果命名理论还以拒绝摹状词的方式,给出了名称是怎样指称事物和怎样具体传播的。但这种极端自然主义和极端物理主义的观点也面临的严重不足。

以“中产阶级”一词为例,该词项被社会家用来界定社会中特定的收入群体。比如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学家把“年固定收入在20万到100万之间的群体”称为“中产阶级”。只要有某一个体(比如“张三”)的年固定收入在20万到100万之间(比如80万),我们就把他归入中产阶级。因此摹状词“年固定收入在20万到100万之间”在解释“中产阶级”这个词项的意义时必不可少。而“年固定收入在20万到100万之间的群体”只是社会学家们根据其学科的特殊需要而进行的划分,如果没有社会学家的划分,这样的指称对象是不存在的。这说明词项的意义依赖于我们的认知,指称对象的存在并不是客观的,只是由于人们将自己不同的认识上的需要投射到世界上而划分出来的,因此它是相对的,它并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本质。奎因对卡斯特河的分析也说明了这一点,“卡斯特河”这个词无法运用实指法,我们只是把具有同一河流关系的许多对象abc等组合在“卡斯特河”名下,表示成一个单一对象——卡斯特河,这么做的价值何在呢?“这种做法是对奥卡姆剃刀的一种局部的或有条件的应用,把某一特定话语中所论及的对象由多归为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从全局或绝对的观点看,这种做法恰恰与奥卡姆剃刀相反,因为那些众多的对象abc等并没有从宇宙中消去,而只是加上了一个卡斯特河。在有些语境中,我们仍需有差别地谈论abc等众多对象,而不是无差别地谈论卡斯特河,但仍有许多这样的语境,在其中卡斯特河是我们本体论上的一个方便添加物,它的确起简约的作用”[4]70。这就是说,并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对象摆在那里,使得我们可以指着它说,这就是“某某”。名称直接指称对象的办法并不总是成功的,名称的意义也不是对对象的本质的反映,而只是出于我们的认知目的而投射到外部世界上的。

3 语义内容的二重奏——二维语义理论

传统描述理论和直接指称理论的交锋孕育着一种语义内容的双重组合的可能。即表达式的意义有两个不同的维度,一方面反应了个体说话者头脑中被说话者所把握的那部分先天内容,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后天发现的现实世界中的某些事实。这正是二维语义理论的中心思想。正如二维语义理论的主要倡导者查默斯所说:“二维语义学用两个维度来把握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或内容,在二维框架下,表达式与两种不同的语义值联系起来,这两种不同的语义值扮演了不同的解释角色。其中,一个语义值与指称对象及通常的真值条件相联,另一个语义值与指称的方式及真值条件对外部世界的依赖方式相联,第二个语义值在对认知意义的分析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5]1。

与弗雷格对涵义和指称的区分相类似,查默斯区分了内涵和外延,句子的外延是其真值,单称词项的外延是其指称,通名的外延是一个类。而表达式的内涵是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一个函项。在二维框架中,表达式的外延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依赖于世界的可能状态。一是认知依赖,这是指表达式的外延依赖于现实世界的呈现方式;二是虚拟依赖,这是指在现实世界的特征都已经固定的情形下,表达式的外延还依赖于世界的反事实状态。对应于这两种不同的依赖性,一个表达式具有两种不同的内涵: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查默斯有时称之为1-内涵和2-内涵。

这样,二维语义理论看待可能世界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看做事实的可能世界,一种是被看做反事实的可能世界,后者就是克里普克意义上的可能世界,是形而上学可能世界,前者是认知的可能世界。以“暮星”为例,在形而上学可能性的维度下,人们根据“暮星”在现实世界的指称来确定它在所有世界的指称。在认知可能性的维度下,人们根据“暮星”的意义确定指称,而“暮星”的意义正是通过“夜晚天空中发光的天体”这样一种性质描述所赋予的。设想在夜晚天空那个发光的天体是地球的一个卫星,而金星只在早晨能被看见。当从被看做反事实世界的角度看,我们不能认为这是暮星指称地球的那个卫星的可能性,而只能认为是暮星在夜晚不能被看见的可能性。相应于这种反事实的可能性,“暮星”指称金星,并在金星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称金星。根据第一种看待可能世界的方式,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所设想的可能世界被看做是真实时,“暮星”就指称地球的那个卫星,相应地,“暮星”的认知内涵(1-内涵)就挑出地球的那个卫星,而“晨星”的认知内涵(1-内涵)挑出金星。因此“暮星”和“晨星”有不同的认知内涵。概括说来,“一个名称的虚拟内涵在所有世界中都挑出它的实际外延,而一个描述语的虚拟内涵在一个给定世界中挑出满足该描述语的对象”[6]38。虚拟内涵立足并固定于现实世界,名称的指称对象依据现实世界确定,并保持着它们在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恒定性,而关于指称对象的描述语则随着不同可能世界(形而上学可能世界)而浮动。而认知内涵是立足并固定于关于指称对象的描述语,而满足这些描述语的指称对象随着不同可能世界(认知可能世界)浮动。

克里普克式的可能世界是被看做反事实的可能世界。它表现为虚拟条件句:“if P had been the case,Q would have been the case”。克里普克所说的“可能的”、“必然的”都是在这种虚拟语境下的“可能”、“必然”,当克里普克批评说“对于一个名称N和一个摹状词D,D是D是必然的,但N是D不是必然的”时,他其实只是指出了名称和摹状词的函项值在虚拟语境下是不同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名称和摹状词的函项值在其他语境下也是不同的。如果我们给每一个表达式指派两个内涵:一个在认知可能性中赋值,另一个在反事实可能性中赋值。那么就会出现:在前一种情况下,名称和摹状词的函项值相同,在第二种情况下,名称和摹状词的函项值不同。这正是二维语义者的做法。第一种就是认知内涵,第二种就是虚拟内涵。认知内涵反映我们如何描述和评价认知可能性,虚拟内涵反映我们如何描述和评价虚拟可能性。

根据普特南的孪生地球思想实验,水必然地是H[,2]O,即使孪生地球上有与地球上的水在外表上一模一样的物质XYZ,但水决不是XYZ。借助二维语义理论,我们就可以说:如果H[,2]O-world变为现实世界,那么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水”的虚拟内涵将挑出H[,2]O;如果XYZ-world变成现实世界,那么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水”的虚拟内涵将挑出XYZ。用横向代表虚拟可能性,用纵向代表认知可能性,可以构建如下二维模型:

认知内涵是表达式在认知方面的真值条件,虚拟内涵是表达式在形而上学方面的真值条件。“暮星是晨星”在有些被看做事实的可能世界中为真,在有些被看做事实的可能世界里为假。“暮星是晨星”在被看做事实的可能世界中的真值条件是:夜晚天空中发光的天体与早晨天空中发光的天体是同一个,这是表达式的认知上的真值条件,认知上的真值条件用来规定表达式的真值对“哪个认知可能世界会成为现实的的依赖;而在被看做反事实的可能世界中,“暮星是晨星”的真值条件是:金星是金星。这是表达式形而上学上的真值条件,形而上学上的真值条件用来规定表达式的真对“哪个形而上学可能世界会成为现实的”的依赖,实际上它反映的是表达式的真值对现实世界的依赖。

虚拟内涵不反映表达式的认知意义,反映表达式的认知意义的是认知内涵。名称的虚拟内涵依赖于其实际外延,而该外延通常不是先验可知的,因此虚拟内涵不是先验可知的,如果我们缺乏现实世界的相关经验信息,在反事实世界中,我们就不能为一个表达式的虚拟内涵赋值。“暮星”和“晨星”有相同的虚拟内涵,从虚拟内涵我们无法得知不同主体对其的认知状况,因此虚拟内涵并不反映表达式的认知意义。与虚拟内涵不同,认知内涵通常被先验地赋值并反映认知意义。认知内涵反映认知意义方式与弗雷格的涵义反映认知意义的方式有所不同,在二维语义理论中,认知必然性奠基于先验性之中,这种先验性在理想化的理性推理下被辩护,它不受个体说话者的偶然的、实际的认识能力所局限。以“59+46=105”为例,根据弗雷格理论,该表达式是有认知意义的,因为要知道它需要一些数学知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通过计算59+46得出105这个结果。而在二维框架中,“59+46=105”是没有认知意义的,二维框架中的认知必然性不涉及具体说话者的实际理性能力,而是仅涉及内在于先验概念中的理想化理性推理。

与虚拟内涵相对应的是形而上学可能世界,与认知内涵相对应的是认知的可能世界,查默斯把认知的可能世界称为情形(scenario)。情形又被理解为中心化世界(centered world),它有一个中心,该中心由说话者和说话时间所标出,如果我认为一个世界W是可能的,我就把它看做现实世界,而我把它看做现实世界,就是假设W世界是我自己的世界,我当下正位于这个世界中。例如,由于XYZ-世界不能被先验地排除,所以XYZ-世界就是可能的,当我在做XYZ-世界是可能的假设时,XYZ-世界就是我的真实世界,我此刻就生活在一个江河湖泊里流动着XYZ液体的世界中。如果不给定我所处的中心世界是哪一个,我就无法知道“水”的确切外延。“要知道水的外延,需要知道哪一个星体是我所处的星体”[6]30。

如此,与认知内涵相关的就不再是类型表达式(expression type),而是标记表达式(expression token)。由于个体说话者关于一个语词的认知状态千差万别,这就使得对同一个词项而言,不同说话者的认知内涵是不同的。以勒维利叶对“海王星”这个名字的使用为例。勒维利叶最初引入“海王星”这个名字是用来作为指称“干扰天王星运行轨道的那个星”,对勒维利叶来说,“海王星”这个词的认知内涵恒定地为“干扰天王星运行轨道的天体”,在任何情形中,“海王星”都挑出在该情形中干扰天王星的运行轨道的那个对象,不管这个对象是什么。而其他人很可能不把海王星看做干扰天王星运行轨道是天体,他们可能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来使用它。因此同一个表达式“海王星”在不同的人那里,其认知内涵是不同的。

认知内涵在不同说话者之间变化,那么这千变万化的认知内涵还能算是表达式的语义吗?毕竟我们把握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要把握它在所有语境中恒常不变的部分,我们认为,正是这恒常不变的部分,使该表达式是其所是,怎么能把这变化的东西算进表达式的意义中来呢?对此,查默斯是这样解释的:“如果把意义理解成对同一个类型表达式的所有标记表达式共有的东西,或理解成凡使用该表达式的说话者必须具备的条件,那么认知内涵就不能算是表达式的意义的组成部分,这时认知内涵只能作为一种言说内容(utterance content)。但即使认知内涵并不总是语言意义的一部分,它们也不失为一种真值条件内容:一个言说的认知内涵产生一个条件,在这个条件下的言说将是真的。例如,‘杯子里有水’的认知内涵在某些情形中将是真的,在另一些情形下将是假的,这个言说为真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认知内涵在言说的情形中是真的(在这个情形的中心的说话者所挑出的杯子里有某种水一样的物质)。这可以被看做是言说的真值条件,它用来刻画这个言说对哪一个认知上可能的情形会成为现实的依赖。认知内涵是一种语义内容吗?这依赖于我们如何理解语义内容概念,如果我们规定一个言说的语义内容是真值条件内容,那么认知内涵就是千变万化的语义内容;如果我们规定语义内容与类型表达式相关而不与标记表达式相关,那么认知内涵就不是语义内容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只要我们清楚了认知内涵的各种特征,是否把它们看做语义内容的术语之争就无关宏旨了”[5]28。

至此,我们可以一窥二维语义理论的旨趣所在,在思考可能世界的方式上,既着眼世界存在方式的可能性,又着眼主体认知方式上的可能性;在表达式的真值条件上,既强调形而上学上的真值条件,又强调认知上的真值条件。在传统描述理论与直接指称理论交锋的背景下,二维语义理论弹出了一曲二重奏,认为表达式至少有两个意义实体:认知内涵和虚拟内涵。它们分别刻画了意义在认知领域和模态领域两方面的特征。但即使用这样两个内涵也不能穷尽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毋宁说,表达式的意义是多元的。在语义多元主义视角下,表达式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语义联系与许多不同的语义值建立关系。这些彼此不同的语义值共同参与表达式的意义的构建并对表达式的意义的解释承担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弗雷格认为命题是惟一的、是绝对,而二维主义者认为,每个表达式都表达两个命题:1-命题和2-命题,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意义承担者承担了原来由命题所独自承担的角色,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意义承担者之中,没有也不需要挑出一个最好的,给它贴上“命题”的标签。有多少种内涵,就有多少个命题,二维语义理论只挖掘了两种内涵:1-内涵和2-内涵,也许还有更多的内涵如3-内涵、4-内涵……n内涵。这样,命题就不再是弗雷格所认为的惟一实体,而变成了一些内涵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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