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学生行为管理教育论文

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学生行为管理教育论文

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学生行为管理教育

郑心慰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强调将学生的行为问题进行领域区分、重视班级良好氛围的创设及学生道德自我的培养。这一理论对于发挥学生行为管理的教育性作用颇有启发。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审视学生行为管理的现状,发现教育实践中存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偏离主体、不良行为的应对与处理发生错位、榜样教育存在形式化等问题。教师可从理论视角进行探究,树立规则教育,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探索不良行为的应对与领域相适应性,在榜样教育中培养反思与建构思维等,以期增强学生行为管理的育人实效。

[关键词] 学生行为管理;社会认知领域理论;道德教育

学生行为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德育的重要内容和外在表现,对学生的学习与成长、课堂纪律管理、校园氛围的形成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学生行为管理问题变得日益复杂化。在现实中,也不乏因教师对学生失范行为的不当处置而造成的冲突事件。因此,本文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启示,对当前学校行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以此为基础探析改进路径及建议,以期提高学生行为管理的针对性,进而发挥行为管理的育人实效。

一、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思想主张

(一)领域区分理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是从对科尔伯格道德阶段理论的纵向研究中发现的。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特里尔(Elliot Turiel)、努奇(Larry Nucci)和斯梅塔娜(Judith G.Smetana)为代表的研究者在广泛的文化背景下进行的研究都重复了一个基本的发现,即儿童和成人在道德问题和社会习俗问题之间保持着概念上的区别。观点提出者特里尔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在不同的行为上有不同的对错判定标准。儿童对诸如称呼方式和餐桌礼仪等常规行为的判断基于是否存在一种支配的社会规范;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则不是基于社会规范的存在,而是基于这些行为对他人福祉的影响。

努奇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区分了道德、习俗领域,并且增加了个人领域。他提出,个人领域的概念是指涉及个人生活的私人方面的内容,如偏好和选择(朋友、音乐、发型等),而不是那些重要问题的对错。对个人领域的控制是出于建立自我与他人之间边界的需要,对于建立个人认知和个人身份至关重要。因此,在处理个人领域的问题时,应给予儿童充分的尊重。道德领域与他人的福利、权利有关,而与社会共识或权威无关,是普遍的、一致的以及不可改变的。因此,判定行为是否道德,需考虑这一行为是否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社会习俗领域由社会文化所决定,是指社会共同体对于规则的普遍认知,它具有特殊性、可变性以及不一致性。习俗领域的行为受到社会规则或权威命令的影响。对习俗领域的行为进行判定,需考虑不同的情境因素,即儿童的行为是否遵循社会规则、符合社会期待。

在医院稳步快速发展中,宣传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不仅为医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为医院有序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做好宣传工作可提升社会对医院的认知度,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引领医院积极向上。实践工作中,将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管理模式予以建立对医院宣传生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PDCA循环,该模式属于全新的管理模式,别名为质量环,属于全新的科学质量管理程序,且在质量计划和组织目标的制定中全程参与[1]。为此,本院于2015年初至今宣传管理中运用PDCA循环进行有效质量管理,取得较为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二)领域区分理论的教育策略和方法

努奇认为这三个核心领域可以勾勒当代德育实践的基本图式。[2]他将领域理论的研究成果应用于道德教育实践之中并提出了三个层面的教育策略和方法,包括在学校和班级中创设良好的道德氛围,重视培养学生的道德自我,开设与领域相适应的跨学科课程。

1.在学校和班级中创设良好的道德氛围

道德和社会知识产生于儿童在社会世界中的互动。将这一基本前提应用于课堂意味着课堂氛围是学生发展的社会氛围,是教师管理学生行为的途径之一。社会认知领域理论认为,道德氛围的培养在教育实际中主要有两条具体的操作规则。首先,学校要建立一种安全与公正、信任与接纳的氛围,帮助学生获得一种公正体验、感受到安全与温暖。因此,教师应自觉监控自己与学生间的互动,减少独裁管理、情绪恐吓和任意处罚,给予学生一定的信任,接纳学生的缺点和过失。班级行为管理尤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归属感和公平感。[2]其次,实施与领域一致的教育方法。例如,上课擅自离开座位属于习俗领域的过失行为,教师应当通过直接阐明班级的行为规定来进行制止;而打人属于道德领域的伤害行为,教师则要引导学生考虑其行为对他人利益造成的伤害。领域理论相关研究表明,与提供领域不一致意见的教师相比,以与领域一致的方式对过失行为做出反应的教师被评为更有知识和更有效。[3]

2.重视培养学生的道德自我

道德行为的激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对外部强化刺激做出反应,另一种是个体认识到行为的价值而自觉参与。努奇将第一种方式称为道德的外在动机,并对其培养提出了“发展性纪律”的观点;第二种方式称为道德的内在动机,其培养在广泛意义上等同于“道德自我”的培养。

需要指出的是,X404上堰沟主次峰在峰值和数据点的分布上差距较明显,在粒度区间-1Φ~0.27Φ主峰数据点个数占总个数的12.5%,而峰态平坦较宽的次峰数据点个数占总个数的77.5%,所以可能是主峰粗粒组受到搬运作用,沉积在该处粒径分布较为均匀的原有粒组旁,且在这过程中受到了较差分选作用,使两粒组混合有限,主峰峰态表现为陡而窄。

(1)“发展性纪律”的教育

努奇提出的“发展性纪律”涵盖了学生行为管理中“表扬”与“惩罚”两个方面的因素。在表扬方面,发展性纪律强调表扬应更多地应用在一些具体的行为上,例如“你主动打扫教室的行为真棒”;而不是儿童的个人特征上,例如“你真是个好孩子”。前者称为鼓励性表扬,后者称为控制性表扬。鼓励性表扬注重评价学生做出的好行为本身,使学生明白是自己的行为得到了别人的赞赏,从而帮助个体建构事件的性质,引导他们进行相应的推理。[4]

在对不良行为的惩罚上,努奇提倡要采取与领域相适应的惩罚方式。惩罚方式应与不良行为的内容相对应,从而使学生更好地建构行为与后果之间的联系。

根据上述焊接材料的选用原则,AWS A5.14,AWS A5.11标准中材料的用途,以及管道焊接需要全位置焊接的工艺要求,NiCrMo-3,NiCrMo-10、NiCrMo-12系列焊接材料均适用于N03867超级奥氏体不锈钢的焊接。母材与焊条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对比如表3、表4所示。

例如,当教材中出现一则属于道德领域的素材时,教师可以向学生提出以下问题来引导学生意识到道德领域的特点:这一行为是否影响到了他人的利益?如果没有规定或习俗来反对这种行为,这样的行为还是错的吗?如果学生能够回答它仍然是错的,因为它影响到了他人的利益,这说明学生理解了道德问题的性质。类似的方法可以同样应用于社会习俗领域和个人领域的问题。[6]

整体来说,北朝文学相对落后于南朝,但在民族融合过程中不断接受汉文化,使北方的文学艺术在战乱中有所发展和提高,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北朝的乐府诗正是这个时期北方民族融合的写照,北朝本土文人群体的出现及文学创作心理的变化,都直接源于各民族融合。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一方面促使北朝中后期本土文人个性品质的多元化,为乐府诗的创作技巧与风格变化埋下伏笔。另一方面,为隋统一南北后的文化融合准备先决条件,北朝乐府民歌的质朴无华、刚健豪放与南方诗歌含蓄委婉、艳丽典雅的相互碰撞、交流,对唐代诗歌的繁荣产生了深远影响。

不同的照射数目,90%等剂量线所覆盖PTV剂量分布状况一样,靶区剂量的分布受照射野数目的影响不大,90%体积的PTV接受最低剂量是50 Gy。靶区以外卷入正常组织的5野布野比9、7野布野多,其中9野布野最少,脊髓保护5野低于7、9野。

“道德自我”是个体道德情感、道德推理和道德个性三者的结合,影响着个体所做出的道德行为。有关研究表明,在八至十岁左右,儿童的道德自我就具备了动机性的作用。在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观点中,培养学生的“道德自我”落实在教育实践中主要包括帮助学生建构对榜样的批判性态度以及促进学生进行直接的自我反思。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观点认为,无论是规则的制定还是执行,都应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制定规则时,要考虑学生自身的发展水平及其对个人领域事件的理解程度,正确处理规则与学生对个人领域事件的自主性要求之间的冲突,以防削弱规则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在规则的执行上,应通过讨论等形式帮助学生自主建构对规则的目的和功能的理性概念,促进学生对规则的自觉遵守和维护。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个人领域不断拓展并越来越多地主张自主。然而,在当前的教育实际中,中学比起小学来却更加强调学校纪律和教师的控制,并减少了学生参与决策的机会。学生获得更大自主权的需要与学校加强控制之间的不匹配导致了学生对学校内在动机和兴趣的下降。如果忽视学生的领域发展特点及需求,一味对学生灌输习俗规则而忽略学生对规则本身的理解和建构,这样的规则是很难取得理想效果的。

3.开设与领域相适应的跨学科课程

在学生的行为管理中,除了表扬、鼓励的强化以及训诫、惩罚等方式外,通过树立榜样来引导良好行为同样是学生行为管理的方法之一。相比于说教惩罚、表扬鼓励等个体化的行为管理方式,榜样行为的教育能够为整个学生集体提供学习良好行为的机会,达到一种提高整体素质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的教育情境中,树立榜样行为在作为一种重要的德育方式影响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与社会学习理论所传递的观点不同,社会认知领域理论认为,榜样教育中的儿童并非被动地接受榜样所展示的行为,而是按照他们所观察到的信息来自主建构对榜样的理解与评价。努奇指出,教育者虽然不能知道任何具体的榜样行为会对学生产生的作用,但教师可以提供学生受到榜样影响的机会,并通过分析榜样所处的情景特征、评价榜样行为、与榜样的品质进行比较等方式培养学生对榜样的批判性思考,以发展个体的推理和认知能力,进而影响其自我建构以及道德行为。[5]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同样重视课堂教学的作用。任何学科课程本身都具有德育功能,它们为道德教育提供了素材和载体。教师可以用教材中的案例来进行领域分析,通过精心设计的问题引发学生的讨论,促进学生对他人幸福和福利的关心、对正当的社会习俗的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从道德的立场对社会进行批判性评价的能力。

(2)“道德自我”的培养

二、教育实践中学生行为管理存在的问题

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启示,审视当前教育实践中学生行为管理的现状,发现学生行为管理在其育人功能的发挥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偏离主体、不良行为的应对与处理发生错位、榜样行为的教育面临困境。

(一)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偏离主体

规则是连接管理与教育的桥梁。学生行为管理中的规则直指学生具体的行为方式,能够使学生有明确的行动方向,具有可操作性,使师生放心地、充满希望地在学校规章制度框架下自由行动。基于规则的有效管理能够逐渐培养起学生的规则意识和纪律精神。[7]

WANG Ze-yu, LI Ling, PENG Yong-han, WANG Qi, MING Shao-xiong, FANG Zi-yu, GAO Xiao-feng

(二)不良行为的应对与处理发生错位

学生不良行为是指所有违反学校行为规范与课堂教学纪律,并在不同程度上对他人和自身的学习、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不良行为”的类型多种多样,因而,处理和应对的方式方法也应有所差别。社会认知领域理论认为,教师应学会辨别不良行为所属的领域,对于违反不同领域的行为,批评惩罚和说理引导都应有所区别。

臀肌挛缩症在我国发病率比较高,但是其发病机制还不十分明确。常见原因是由于臀部注射了含有苯甲醇作为溶剂的青霉素形成臀部肌肉表面的挛缩带所致[4]。患者往往不能并腿下蹲、不能跷二郎腿,并且髋部常出现弹响。臀肌挛缩症给广大患者造成了很大的身心压力。既往多采用切开松解挛缩带的方法治疗臀肌挛缩症。但是手术的切口大,不美观。近年由于关节镜微创手术的逐步普及,我国刘玉杰教授等率先开始采用关节镜进行关节外应用[5]。关节镜微创手术治疗臀肌挛缩症就是关节镜关节外应用的一大创举[5~8]。

一项对一至八年级学生违规行为的观察性研究表明,绝大部分不良行为是在社会习俗领域而非道德领域。然而,在我国中小学生的行为管理中,仍普遍存在着不良行为的处理和应对发生错位的现象。典型的表现就是将社会习俗领域的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处理,以善恶来评判学生,对学生的惩罚与教育简单地泛化到道德层面上。这种现象也被称为道德教育中的“泛道德化”现象。教师用道德领域的方式来应对习俗领域的不良行为,非但难以取得实质效果,还会引发学生在道德认知、理解上的冲突,反而加剧师生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榜样教育的困境

自我反思也是社会认知领域理论培养学生“道德自我”的途径之一。自我反思可以使个体关注自我的道德标准与实际行为之间的差距,从而促进道德行为的发展与变化。学生的自我反思属于个人领域的行为,因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运用私人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不应过多地干涉。例如,让六年级学生在本子上写下对自己目前的评述、自己最想具有的特征以及自己最不想成为的人。完成了这些活动之后,再进行小组讨论,思考在以后的两个月中用什么策略才能实现目标。研究发现,在公开的讨论中,学生会在展示自己的策略时把自己的目标表现出来,他们愿意说出自己的建议,都非常喜欢这种思考活动。[4]

值为0 的区域属于非阴影栅格,值为1的区域说明仅在某一个时刻存在阴影;值为2的区域说明某两个时刻存在阴影;值为3 的区域表明该区域在3个时刻都为阴影区域;凡是值大于0 的地方,都是在 12∶00~14∶00 时间内有建筑遮挡的地方。

首先,教育方式流于形式。学校的榜样教育多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教师课堂教授以及校园文化感染等形式来进行,对于学生接受和传递榜样行为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观点来看,学生是按照他们所观察到的信息自主建构对榜样行为的理解。因此,若没有通过具有认知推理性质的步骤和手段来帮助学生理解内化榜样行为、取得学生主体的心理认同,而仅以单纯的鼓励模仿以及说教式的口号发动来进行,其效果并不明显。

其次,学习效果的评价过于注重外在。社会认知领域理论重视培养学生的“道德自我”,因此,在学习效果的评价方面更注重学生的内在评价,即与自身的道德品质、行为作比较,从而发展学生的价值思考。但在当前的学校教育中,榜样学习效果的评价多注重的是对学生外在行为的评价,一些学生为了让自己不脱离主流文化或者获得良好的行为评价而做出模仿榜样行为的表现,实际上可能还未真正产生对榜样行为的认同和体悟。一旦评价结束,所表现的行为又恢复如初。形成一种在活动中有行为参与但无心理介入的虚假道德现象,造成榜样学习的虚假化。[8]

三、使学生行为管理过程更具教育意义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启示

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行为管理主要指学生在校生活和活动的规则与纪律,对学生不当行为的约束以及良好行为的引导。[9]其中不仅包含对学生进行强制性约束的无教育意义的纯粹管理,也包含可能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解释、指导、说理、教学等蕴含教育因素的活动。[7]因此,针对当前学生行为管理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不良行为的应对与处理”以及“榜样行为的教育与评价”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探析如何将学生行为管理潜在的教育作用发挥出来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观点,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发挥行为管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意义:

(一)实施规则教育,尊重学生主体性

建立和执行规则是学校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和道德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首先,在规则的制定上,教师应根据学生社会认知领域的发展特点,提出相应的规则要求。道德领域的规则应建立在福利、公平的基础上,有明确的道德规范。如禁止伤害、偷窃等行为,促进学生关心他人,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像课堂教学规则等习俗领域的规则,实际上是学校或班级运转的工具,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发展水平,根据不同情境实施不同要求。个人领域方面,根据学生自主性的发展水平,相应地避免过多的规则干涉。另外,若想规范得以有效执行,教育者需要对不同的规则给出与学生认知领域相一致的解释。

其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机会,让他们对班级行为管理的规则有更多的投入。教师可以在民主、安全的氛围中通过分享权利、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权帮助学生主动参与班级决策以及进行自我管理。只有在学生有机会充分参与制定他们所使用的规则之后,他们才能够理解使用规则的意义和影响。另外,教师在班级管理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寻找机会引导学生对规则进行领域分析,这样的分析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对“公约”这类规范的社会功能的理解水平。

(二)不良行为的应对与领域相适应

努奇有关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的研究表明,学生会将他们关于道德、习俗和个人领域的观念运用到评价教师对不良行为的反应上,并影响对学校和教师权威合理性的评价。学生给那些通过直接阐述规则来处理习俗领域问题行为的教师打了最高分,而通过指出行为会伤害他人利益来处理同类行为的教师则获得了较低的分数。[10]因此,不良行为的应对并不能只简单地进行批评惩罚,还需要对不良行为进行领域区分,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

伤害他人、偷窃等属于道德领域的不良行为。对于这一领域的行为,教师可以指出行为的伤害性及不公正性,如“这样做会使他受伤,他会感觉到疼痛”,或使用观点采择,如“如果你的东西被人偷窃了,你会有什么感受”,来引导学生思考自己错误行为的后果。而对于像上课说话、不交作业等习俗领域的行为,则应该帮助学生了解班级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整个班级的效率与安全,或者明确这种不良行为偏离了社会期待。

依照“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政策,纺织服装各行业也制定并发布了相关政策措施,使得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方向与方式更加明确。

在对不良行为实施惩罚时,也应注意惩罚的形式和内容要与领域相适应。如对于偷东西等损害他人利益的失范行为,教师应要求学生进行补偿或道歉归还;而对于扰乱课堂秩序等违反规范的行为,教师则应通过具有惩罚意义的静坐等形式帮助学生理解规范对于保证课堂效率的意义。这种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建构惩罚和不良行为之间的联系,避免抵罪式惩罚所带来的负效应。

(三)在榜样教育中培养反思与建构思维

针对以往榜样教育存在的形式化和模仿化的问题,社会认知领域理论中关于榜样行为学习的观点可以为教育实践中的困境带来一些启发。

领域理论提倡通过对榜样行为采取批判性的态度来发展个体的推理和认知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道德自我。首先,在榜样人物的选择上应运用以下原则:允许学生对榜样人物做出选择,选用的人物不能离学生的生活太遥远,避免将榜样人物神化,允许榜样与当代一些习俗规定格格不入,允许学生接触非英雄的人物等。其次,在对榜样批判态度的具体操作上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情境中的道德和习俗因素。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分析榜样行为发生的情境中都包含哪些领域的因素。(2)让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评价人物的积极行为及行为产生的原因。教师应构建自由对话的环境,对话形式既可以是师生之间的交流又可以是生生之间的互动。通过对话使个体进行道德反思,促进学生道德认知的发展。在对话过程中,教师要及时调整学生的思考角度,回应学生提出的疑惑,以确保对话的价值。(3)要求学生把自己的品质与人物所具有的品质建立联系,即将榜样的行为品质与学生的道德自我之间建立联系。[5]

引导学生应用他们的道德理解来对不同领域的榜样行为进行批判性的剖析,能够促进学生的推理和认知能力,帮助学生反思、理解、自主建构并真正内化榜样的行为要素,从而培养学生从批判道德的角度采取行动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石晓芳.英国中小学学生行为管理述评[J].现代基础教育研究,2017(1).

[2] 林可.不止于“好”,不囿于“德”——拉里·努奇“领域德育论”对我国德育工作的启示[J].中国德育,2018(2).

[3] Larry Nucci,Darcia Narvaez.Handbook of Moral and Character Education[M].New York:Routled,2008.

[4] Larry P.Nucci.道德领域中的教育[M]. 刘春琼,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5] 刘春琼.领域、背景与文化:社会认知领域理论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7.

[6] Larry P.Nucci,周毅.领域理论视野下的道德教育[J].中国德育,2017(23).

[7] 曹书阳.学生行为管理中的教育——高中校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8] 赵静.榜样教育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J].基础教育研究,2008(12).

[9] 陈桂生.“学生行为管理”引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1).

[10] Larry P.Nucci.“好”远远不够——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M]. 冯婉桢,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中图分类号] G45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3712(2019)17-0005-04

[作者简介] 郑心慰,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收稿日期]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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