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台湾青年婚姻爱情观的演变_婚恋观论文

当代台湾青年婚姻爱情观的演变_婚恋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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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观是青年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青年处于人生中的婚恋阶段,他们的价值取向和是非善恶,都可通过婚恋观集中体现出来,青年婚恋观的变化同时也折射出社会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发展变化的轨迹。当代台湾青年,出生于台湾经济发展阶段,成长于社会变革时期,他们的成长历程恰好是台湾由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的变迁过程,他们不仅享有其父辈远不及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且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东西文化和价值观的碰撞、冲突与交融。在他们身上,传统价值观念影响犹在但已开始发生位移,而西方的和现代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对他们的影响则越发深刻。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当代台湾青年的婚恋观正随社会变迁而悄然嬗变。

一、传统婚姻“斜坡理论”式微,青年择偶自主意识与自我意识突显

所谓婚姻“斜坡理论”,是指传统社会的婚嫁观念所要求和践行的,男方一切条件都应比女方强,不仅男的身高要比女的高,男的年龄要比女的大,而且男的学历要比女的高,男方家庭要比女方富裕、显赫。台湾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深刻影响下的地区,青年人的择偶方式长期以来都延续着“斜坡理论”。当然,传统婚姻的“斜坡理论”并没有赋予青年男女自由选择的机会,而是必须建立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基础之上,青年缺乏对自己婚配对象的选择权。随着近几十年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女子在受教育上获得同男子相同的权利,再加上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变迁,男女的受教育程度已无明显差距,传统婚姻“斜坡理论”在现今的工商社会环境下已日益淡漠。与此同时,当代台湾青年择偶的自主意识迅速突显,过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为当代台湾青年所难容。据台湾政治大学学报第四十四期中《青年异性交友态度调查研究》的数据,在16岁至35岁的台湾青年和青少年中,对于“在婚姻问题上,你倾向于听谁的意见?”的调查,有74%的男子选择“听自己的意见”,而女子的比率则为75%,并且,处于婚恋阶段的21—25岁和26—30岁年龄层的年轻人,在婚姻上的自主意识明显高于31—35岁年龄层的人,他们倾向于“听自己意见”的比率分别为73%、76%和65%。有少部分的人(男的为6%,女的为13 %)倾向于“听父母的意见”,而只有极少数人倾向于听好友、老师、舆论和恋人的意见。(注:“青年异性交友态度调查研究”,《政治大学学报》(台),第四十四期。)显现了当代台湾青年在婚姻上的强烈自主愿望。

当代台湾青年在婚恋观上不仅突显强烈的自主意识,而且还逐渐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的自我意识。“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当今台湾年轻人常常挂在嘴头上的一句“名言”,也是台湾“新新人类”强调自我本位价值取向的鲜明写照。这种价值观在婚恋观上同样表现出来。当代台湾青年享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新的文化背景,从小养成自我本位,独立自由的行事逻辑,强调精神上的自由和思想上的独立,注重自我价值的体现。在婚姻问题上,往往以“逃婚”、“离家出走”来抗拒父母及家庭的干预。近年来,台湾青年男女为抗拒父母干涉而离家出走的事件一直不绝于耳。据台湾报纸报道,1998年10月台北某郊县,就有5对青年男女为抗拒父母和家庭的干预,同时离家并易地而居。 台湾青年日益增长的自我意识自然能冲破传统婚姻家庭礼教束缚,但它过分发展也滋生了自我放纵、独立不羁的婚恋价值取向。

二、青年“家庭幸福”理想尚存,但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已严重错位

安稳、幸福的家庭生活,一直是传统中国社会人们的美好理想追求。今天的台湾社会,已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商业社会,传统家庭的内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家庭幸福”这一传统家庭美德观,对当代台湾青年仍有较深刻影响。据台湾青年辅导委员会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当前台湾青少年中仍然保存有中国人以家庭及家人关系为重的基本想法,仍然受传统家庭为中心的思想影响,虽然当今台湾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但年轻一代仍然重视家庭的价值,他们大多将家庭视为个人感情的重要支柱,对于“生活幸福”、“婚姻美满”与“家庭和谐”等价值的重视程度和上一代相差无几。(注:吴琼洳“国中学生价值观之研究”,《教育资料文摘》(台),1997年第12期。)

台湾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地区,青年人的婚姻家庭观念无法全然背离中国传统婚恋价值取向,但当代台湾青年成长于社会变迁与开放的时代,台湾社会从物质到思想观念都在巨变之中,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往往为青年所倡导与接纳。在婚恋观上,当代台湾青年虽然怀念“幸福家庭”之美好,但在现实中的婚恋嫁娶却形成了与其父辈相去甚远的价值取向。传统婚恋观,不但追求“家庭幸福”之理想目标,而且家庭稳定、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也是传统家庭主义的应有内涵,婚姻解体不仅迫不得已而且极少发生。而在当代台湾青年身上却形成了全新的婚姻家庭观。据台湾一项调查显示,台湾青年中有逾四成二的人同意“两人相爱,不一定要结婚”,约有二成的人同意可以选择“不婚生子”,七成五的人同意“夫妻若痛苦维持生活,还不如离婚”。(注:“二十一世纪青年生活新主张”,《教育资料文摘》(台),1998年第12期。)不仅如此,在当代台湾青年身上,隐约透露出青年择偶上“自由随意”倾向和“新离婚文化”现象。据台湾学者晏涵文的调查,近二十年来,台湾青年男女约会自由随意性大大增强,约会过1—4人的青年1979年占76.3%,1988年降为29.7%,1998年再降至23.2%;而约会过5—9人的青年,在这三年中的比率分别为17.5%、51.7%和51.7%;而约会过10人以上则由1979年的5.2%,上升到1988年的18.6%,再升至1998 年的25.1%。(注:晏涵文“现代青少年的感情生活与性教育”,《理论与政策》(台),1998年第3期。)据另一项调查显示, 台湾青年中只有12.7%的人不考虑离婚,有38.7%表示将视情况而定,而48.4%的年轻人会考虑离婚。(注:晏涵文“现代青少年的感情生活与性教育”,《理论与政策》(台),1998年第 3期。)另外,源于西方的“试婚”潮在当代台湾青年中日益兴盛,这种“试试看,不好再换”的观念,使婚姻的向心力越来越小,而离心力却越来越大。根据论文《台湾地区婚姻生命周期变迁》的数据,1976年,台湾地区两性婚姻平均维持39.3年,到了1989年该项指标已分别降至男性36.5年,女性34.7年;1986年平均每9.5对结婚夫妇有一对以离婚收场,而1995年,这项数字已窜升到5.8:1。(注:涂肇庆、李美玲“台湾地区婚姻生命周期变迁”, 《当代青年》(台),1995年第1期。)对于当代台湾青年, 儿时熟悉的“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的童话故事结局,长大后早已变成爱情神话,流传甚久的“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的贺词,在现代台湾却似乎只能充作结婚产业的广告文案。在工商社会背景下,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在当代台湾青年身上已严重错位,现代婚姻正从白头偕老走向两性自由。

三、爱情仍为婚姻中的首要因素,但青年择偶却日趋走向功利化和世俗化

爱情是婚姻的第一重要因素,是维系婚姻家庭的纽带,这是东方文化传统中婚恋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之一。传统婚恋观虽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其基本前提是建立在男女一定情感基础上的,爱情因素仍是关键性因素。近年来,台湾社会虽发生巨大变化,但“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观点仍为当代台湾青年所接受。1998年台湾一项关于青年婚恋观的调查,在所有800多名受访青年中,让他们在众多标准中, 选出自己所认为的最重要的五项择偶标准,其结果为:感情(58.8%),经济条件(55.3%),相貌(47.6%),职业(46.3%),才能(40.4%)。另外,有近七成的人认为现代婚姻“要以男女相爱为基础”,五成以上的人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痛苦的”,近四成的人坚持“不会为金钱和经济利益牺牲自己的爱情”。(注:“二十一世纪青年生活新主张”,《教育资料文摘》(台),1998年第12期。)可见,将爱情视作婚姻的基础,仍是当今台湾青年的主流。

但必须看到,台湾青年在理论上接受“爱情基础”的同时,在现实择偶中却越来越注重社会经济因素,看重对方的经济条件,并成为紧随感情之后的第二重要因素。与传统男比女强的“斜坡理论”不同,当代台湾青年不论男女,都试图想通过“找对象”的方式和机会,来获得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登上上流社会,避免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苦苦挣扎。在90年代前期,有学者曾作过调查,台湾从15岁到40岁年龄层的一代人最想做的事,排在前三位分别是:一、考上联考,读个明星学校,出国深造,领个绿卡。二、约个有钱的凯子或马子,少奋斗三十年。三、房价高涨,望屋兴叹,只期待再一次的股票狂飙(注:陈进广“历史的列车不再脱节”,《当代青年》(台),1992年第8期。 )其中最想做的第二件事,试图攀上富裕家庭,从而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集中体现了当代台湾青年急功近利的心态和择偶标准的功利化、世俗化倾向。

当代台湾青年中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择偶心态,是青年群体中兴盛重享乐、重私利价值取向在婚恋观上的反映。在台湾工商社会环境下,物质财富一日千里,拥有巨额财富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是青年人的最大梦想,他们“舍得穿,舍得玩,买车子出国旅游远比买房子优先”,是“台湾很敢的一代”(注:余宜芳“台湾很敢的一代”,《远见》(台),1991年第6期。)但青年初涉社会,在激烈竞争中根基不深, 经济条件受颇多限制。在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面前,台湾青年往往只好借助“择偶”这一手段和工具,进行“第二次选择”,实现追求实利的理想生活设计。当然,作为择偶标准,“爱情”与“社会经济因素”并非是排斥的,而是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在理念上,当代台湾青年注重“感情基础”,现实中他们则更强调社会经济因素。

四、性开放从表层走向深层,新世代颠覆传统两性价值观

青年对性的开放度表现为三个层次:一是对性知识的开放度;二是对性行为态度的开放度;三是人际性行为发生率的高低。第一个层次为性开放度的表层结构,第二个层次为性开放度的中间结构,第三个层次为性开放度的深层结构。(注:吴鲁平“婚恋性观念的变动轨迹”,《中国青年研究》,1999年第5期。)

在传统文化背景下,台湾青年受性蒙味和禁欲主义的影响和教育,“性”问题自然是禁锢的对象,婚前性行为是不检点、不道德、不严肃行为,甚至受舆论批评和指责。随着台湾社会的变迁,社会价值体系呈多元化发展,社会传媒和大众文化的兴起,带来西方全新的价值观念。在当代台湾青年身上,从知识到态度到行为,都表现出对“性”的极大开放度。

在青年性知识的表层结构,性,早已不再是局限于亲密爱人之间的悄悄话,而成为同吃饭、睡觉一样的生理话题,岛内绝大多数大学都开设有“两性关系与教育”课程,性知识成为青年学生热讨课题,性爱学分炙手可热。(注:“性爱学分炙手可热”,《教育资料文商》(台),1999年第5期。)在对性行为态度方面, 当代台湾青年中有很大部分,不再把童贞看成是献给终身伴侣的最宝贵礼物,婚外性关系在表达爱情方面已被认为不甚重要,甚至认为相爱的人在婚前克制性行为是“违反自然”。据《大学生异性交友态度调查研究》的资料,有46.89 %的受访男青年认为贞操是相对的,可为爱而奉献,而30.26 %的女青年也持有相同的观点。(注:“青年异性交友态度调查研究”,《政治大学学报》(台),第四十四期。)随着台湾社会的发展,台湾青年人际性行为的发生率也在不断攀升。据台湾学者晏涵文的调查,近二十年来有约会的青年婚前性行为比率明显增加,男性1979年为20.7%,1988年为35.2%,1998年为37.5%;女性则由1979年的4%增加到1988年的6.6 %,再骤增到1998年的26.7%,二十年增加了近4倍,可谓是大幅增加。 (注:晏涵文“现代青少年的感情生活与性教育”,《理论与政策》(台),1998年第3期。)当然,这是人际性行为发生率的最低线, 有些被访者因碍于面子而不敢坦言自己的行为。台湾古林文教基金会曾对青年网络使用者进行一项性爱观念的调查, 在避开身份的条件下, 在受试的1400多位网友中,六成表示有过性经验,一成五表示他们的性伴侣曾经堕胎过,一半以上的网友认为“处女情结”已经过时。(注:“探索现代大学生的情爱观”,《中国时报》(台),1998年3月23—25日。 )从知识、态度到行为,在当代台湾青年身上,性开放从表层走向深层。

近些年来,台湾工商社会环境下青年价值的多元发展,冲破了传统婚恋礼教和禁欲主义的束缚,让他们有更多机会选择自己的婚恋和想过的生活,然而,更多的自由,并没有使他们婚恋、性爱、家庭观念变得更加成熟。越发开放的性观念,复杂多变的情欲世界和脆弱的婚恋关系,使得当代台湾青年恋爱、婚姻、家庭充满不安定变数。尤其是出生于70年代中后期和80年代初的“新世代”的“新新人类”,其婚恋价值取向比“X世代”更加自由、开放和放纵(台湾“新新人类”经过了“X”、“Y”和“Z”世代,通常“X世代”指1963—1973年出生的人,“Y世代”包括1974—1979年出生的人,而“Z世代”则所谓1980—1984 年间出生的年轻人,“新世代”是“X世代”和“Y世代”的统称。)在优越物质生活条件和新文化背景下,“新世代”从小酿成颇自以为是的骄傲、天马行空的青春、独立不羁的行事逻辑、自然前卫的身体艺术和标新立异的穿着哲学。他们以挑战社会既定观念著称,在婚姻家庭观上,认为提供一个快乐的家庭并不是女性婚后的主要任务,人生目标也不在于一定要结婚生子和有安定生活;在两性关系上,标榜和推崇性开放与性自由。颠履传统两性价值观的“新世代”们,背弃了婚恋的责任意识,在大学校园内外大玩三角性游戏,涉足色情行业,声色场所寻求刺激。从前一时期的脱衣陪酒、槟榔西施,到如今的牛郎酒店、钢管舞娘、辣妹舞春风,种种这般,一次又一次地将台湾社会开放风潮带向新高峰。在“新世代”的颠覆行为之后,则带来少女堕胎、爱滋病蔓延等一系列深刻的社会问题。如今台湾有“二月堕胎潮”和“九月堕胎潮”之说,它们分别是平安夜两性关系和暑期涉足色情业所致。台湾1998年的一项统计指出,从1月至11月,已有1775名未成年少女做过堕胎手术, 台湾医学界甚至流行一个笑话,说如果没有堕胎手术的收入,很多妇产科医生可能要喝“西北风”。可见,堕胎在台湾的普及性。(注:贺伟、吕铁军“二月、九月堕胎潮”,《中国青年研究》,1999年第1期。 )“新世代”颠覆行为同时还造成爱滋病的迅速蔓延。据台湾卫生部门的调查统计,1998年台湾地区患爱滋病的病例比1997年增加了13%,每个月平均有29人感染爱滋病,其中5位是10—24岁的青少年。 另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在台湾发现的年轻爱滋病感染者名单中,有102 位竟是在校学生,除4位是经输血感染外,其他大部分是经性行为感染。 (注:贺伟、吕铁军“爱滋病入侵校园,每月5人!”,《中国青年研究》, 1999年第2期。)

应该指出,婚恋观作为一种观念形态,随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发生改变,这是合乎规律的必然趋势,但对于打破传统后的新观念,人们又不能不去思考它的合情理性和科学性。正如台湾报纸忧心疾呼的:许多观念、思想、风气伴随时空转移而有所演进,昨日之非未必不能成为今日之是。但是,如果一种新文化的形成引爆出新的社会问题,那么它的存在价值就值得社会大众深思探讨,而不能一昧地盲从,鼓动这种风潮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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