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转型之路_经济转型论文

论经济转型之路_经济转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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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爆炸”方式的理论依据

西方有些经济学者坚持认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应该走激进的道路。激进方式常被称为“休克疗法”,其倡导者是哈佛大学教授杰佛里·萨克斯。“休克疗法”本是医学上的一种治疗方法,有些经济学家借用它来指治理恶性通货膨胀的一系列严厉的经济措施。

选择“休克疗法”的原因,据有些学者的看法,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严峻的经济形势迫使各国采取激烈的措施,尽快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波兰、俄罗斯等国都是在宏观经济严重混乱、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实行经济转轨的。在这种情况下,渐进的、温和的措施对此已是杯水车薪,而只能采取严厉的经济紧缩措施,才能遏制通货膨胀,达到稳定经济的目的。

第二,经济改革是一个严密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总体改革中每个局部都将对其它部分起推动作用,仅依赖局部改革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必须大力配套运行,迅猛推进改革。

第三,激进式转轨战略还可以削弱庞大行政体系的阻力。比如转轨的东欧,庞大的行政体系仍然存在,并继续对微观经济进行干预和阻挡。新政府既不能改变其方向,又不能取而代之。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避开行政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转轨的作用。

第四,就体制转轨中的产业调整规模而言,也需要实行“休克疗法”。在调整中,有些部门,特别是受保护的重工业部门必然要收缩;而其它部门,比如服务业以及住房建设必须加速发展,但在实行中必然会遭到利益集团的反对和抑制。因此在改革初期,确立自由贸易,货币可兑换性,以及自由经营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第五,有些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由于几十年来经济改革的失败,使人们对渐进改革失去了信心。东欧各国领导人急切希望在短期内克服危机,出现经济奇迹。他们认为,向市场经济转轨时间越短,危机持续时间越短,社会代价就越小。此即俗语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故有其可取之处。

里查德·埃里克森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前苏联经济体制的制度结构、计划、控制与执行等几个重要方面的内容,归纳出了几个系统元素,它们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了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逻辑体系。在这么一个体制系统内,这个经济逻辑被认为是完整的。因此埃里克森的结论便是,局部改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面地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上述所有元素,才可能为市场体制留下生存的空间。所以,计划体制的逻辑完整性对改革的含义是:改革必须是跳跃性的、大规模的,必须全部抛弃原来所有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分步走的改革方式不可能成功(注:转引自张军:《中国过渡经济导论》,第31页,立信会计出版社,1996年。)。

缪非等人认为采取“大爆炸”(同时采取宏观稳定改革,完全价格自由化,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这种快速而全面的改革方式是实现没有效率浪费、延迟和逆转的转型的唯一方法(注:Murphy,K.M.A.Shlefer and R.W.Nighinh,“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Pitfalls of Partial Reform ”, The Quarerly Journal ofEcnomics,107(1992),PP.889-906.)。他们认为,部分改革充满了预想不到的困难,当某些而不是全部资源被允许向私有部门转移时,国家价格仍然保持扭曲,结果可能是国有部门会严重崩溃,前苏联改革就说明了这种错误。只要某些资源转移到私有部门,国有部门就经常出现瓶颈和短缺,传统的经济协调机制被破坏了,而真正的市场还未形成,因而部分改革必然带来生产的崩溃。因此,像价格改革应该采取“大爆炸”方式,所有的价格一次性自由化,这样会明显地消除瓶颈和短缺问题。

二、渐进主义的优势及其论证

针对萨克斯的观点(注:Jeffrey Sachs,“The

EconomicTransformation of Eastern Europe:The Case of Poland ”,TheAmerican Economist,Vol.36,No.2,Fall 1992.),扎吉塞克和赫斯勒根据波兰实行“休克疗法”后几年里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转型时期,要建立基本的市场制度,建立和实施公司法,等等,可能至少要持续15年到20年。休克疗法的主要问题是: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和他们的经济顾问都相信市场力量足以进行必要的经济结构调整,认为对市场发展过程,私有产权是必要的……,他们错误地估计作为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后果的各种约束,这些约束包括:高度集中的过时的工业结构,金融基础设施的缺乏,缺少合理的银行体制,以及独特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巨大的高费用的社会计划网。这些约束条件与那些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不同,因此应该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法。在波兰和其他国家,一个内容全面的转型期政策必须面对这些约束,应该优先关注这些方面:经济增长、刺激投资、社会的经济教育、私有化的新思路、政府的明确的经济作用。新的经济改革的目的应该是迅速稳定经济,确保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同时逐渐消除竞争方式的障碍。总之,转型政策必须集中于有效地解除通向市场经济的束缚,而不是迅速推行市场方法,在没有广泛的坚实的基础时, 市场方法是不会有积极结果的 (注:E. K.Zajicek and J.B.Heisler,“Th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ofEastern Europe:The Case of Poland- Comment ”,The AmericanEconomist,Vol.39,No.1(Spring 1995).)。

迪沃崔蓬特和罗兰德建立了一个大规模经济改革的模型,模拟东欧的经济转型过程,在总的和单个的不确定条件下,假定政府可以选择改革的速度和顺序,来比较“大爆炸”战略和渐进改革一揽子方案的可能的不同结果。证明:(1)渐进改革可能容易启动;(2)改革的最佳顺序应该是力图为进一步改革创造更多支持者;(3) 由于渐进方式比“大爆炸”路径有一个更低的等待选择价值,因而可能产生更高的投资反应(注:Mathias Dewatripont and G erard Roland,“The Design ofReform packages Under Uncertainty”,The Anerican Economic Review ,December 1995,Vol.85,No.5.)。

迪沃崔蓬特和罗兰德在分析中提出了如下几个命题:

命题1.如果贴现率趋向于1,改革在早期出现逆转的概率为正时,渐进主义优越于“大爆炸”方式。就是说,只要存在着早期出现改革逆转的可能性,那么渐进主义要比“大爆炸”方式优越。

命题2.如果改革是可分离的和相互之间可独立的,那么,渐进主义方式从来不是最优的,而且如果第二项改革的事前预期是不确定的,它就永远不会实行。在改革有互补性的情况下,渐进主义改革可能是最优的,即使改革的结果是独立的。而且当第二项改革是事先没有吸引力的时候,渐进主义方式可以支持整个改革一揽子方案。

普遍的观点是,由于改革的互补性,即各项改革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因而一次性快速的“大爆炸”式改革比渐进主义方式优越。事实上恰恰相反,只要改革早期逆转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渐进主义就会因为改革的互补性而优越于“大爆炸”方式。假设改革Ⅰ与改革Ⅱ是互补的,而且改革Ⅱ存在不确定性(预期结果不确定),那么渐进改革就要优越,因为改革Ⅰ实行后,对改革Ⅱ的拒绝就意味着对改革Ⅰ的逆转成本。而且,如果改革Ⅰ产生了有益的结果,会带来对整个改革链的支持,不实行改革Ⅱ,意味着损失前面改革的结果。因此,在改革存在互补性情况下,渐进主义优越于“大爆炸”方式。

命题3.如果改革i和改革j的逆转成本相等,逆转概率相同, 改革i的项期收益大于改革j的预期收益,改革i的预期损失小于改革j 的预期损失,那么:(1)贴现率小于1时,先改革i后实行改革j,要比反过来优越。(2)当贴现率等于1时,改革i和改革j先后顺序不同,结果一样。就是说,从改革顺序来看,先实行预期收益大、预期损失小的那项改革,要比反过来的顺序优越。

命题4.如果改革i和改革j两种改革的预期收益相等,预期损失也相等,逆转概率也相同,但是改革i出现相同结果的概率大于改革j,那么,对于任何贴现率小于等于1,先i后j的渐进改革要优于先j后i的改革。就是说,在渐进方式中,先改革容易的,要比先改难以推行的改革要好。

他们的结论是:在大规模改革情况下,正如转型,渐进主义增加了改革的政治可接受性,而且它会建立对进一步改革的支持。改革的正确顺序,用早期改革提供的“甜饼”,获得对以后改革“苦药”的接受,这样的渐进改革可以获得改革互补性的战略上的优势,并通过政治过程推进整个改革一揽子方案。

张书克提出两个论据反对“大爆炸”战略:一是在转型过程中,建立资产评估的标准十分困难,快速地大规模私有化,必然面临资产评估问题。另一方面是,经济体制是一个一体化的整体,其包含的各个部门有着明显不同的调整速度,转型时要求这些部分一次性一致地转变,会导致“亚体制”变化不协调而发泄出来的危险(注:She-Ki Tsang,“Against big bang in economic transition:nomative and positivearguements”,Can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1996,20,PP.183-193.)。

缪瑞尔认为,“演进经济学”和“保守的政治哲学”这两个理论派别是对渐进改革的理论支持(注:Peter

Murrell, “Evolutionaryand Radical Approach to Economic Reform ”,Economics ofplanning 25,79-95,1992.)。这两个学说认为, 人类社会知识和信息的储备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积累起来的,因而避免信息和组织资源的突然破坏,就可以降低改革的组织成本与信息成本;如果采用激进式变革,则必然破坏现存的组织结构和信息存量,以致人们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增大了改革的组织成本和信息成本。

三、双轨的主导部门方式

事实上,将经济转型的方式仅限于“渐进主义”和“大爆炸”两种方式,这种二分法过于简单化,不能很好地说明在俄罗斯和中国经济转轨中的基础反馈结构。金登坚和海莱斯认为中国的转轨方式是“双轨的主导部门方式”(注:Dengjian Jin and Kingsley E.Hayness,“Economic Transition at the Edge of Order and Chaos China'sDualist and Leading-Sectoral Approach”,Jorunal of EconomicIssues,Vol,XXX I,No.1,March 1997.)。 计划体制各个部分的转换和市场体制各种新要素的出现,其步伐是不一致的,经济体制的各个部分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不同部分转换步调不一致,这对渐进主义和大爆炸方式都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像俄罗斯和中国这样的大国实行“休克疗法”是不适当的,不仅因为这种方式忽略了体制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还因为制度建设更是一个协同演进过程,而不只是一个单纯建设过程。换句话说,有效的市场制度,只有在各种要素处于一个正确的协同演进时,才能出现。某些因素如政治体制、相对价格和宏观经济变量等能够在短期内发生戏剧性变化,但一个市场经济的基础结构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产生。相反,它的出现通常要求很长的时间。最后,没有对较快过程的控制和对较慢过程的促进,一个正确的经济制度的协同演进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中国,农业、服务业、外贸和投资部门被选择为主导部门,为经济转型创造正的反馈。主导部门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们实现了计划体制外的增长。然而,如果没有连接这些主导市场部分与现成计划经济的双轨制,则将既不会有宏观稳定,也不会有主导部门的收益递增。中国经济改革的双轨制有4种主要形式:(1)产权的两重结构:保持国有相对不变,非国有部门被鼓励增长;(2)市场的计划的双重管理, 包括双轨价格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3)地理差异上的多元性, 经济特区的建立既是学习的模式,又是有利于市场制度出现和空间上发散的增长极;(4)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的两重性, 正如收益分享体制的设计所表示的。这些双轨制结构与主导部门方式一起,构成了中国转型的基础制度和管理的基础设施,它为旧体制外的新经济体制创造了正的反馈,同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这对经济转型是极为重要的)。

在经济转型的早期,保持国有部门,对于有效地实现中国的双轨制和主导部门方式有两个积极作用:首先,国有企业的继续经营,起到了稳定的作用,避免了由私有化导致的大的震动。其次,所有权和管理的二元结构,使得国有部门能够作为非国有部门经济增长,特别是乡镇企业增长的催化剂。双轨价格体制允许国企在市场上买和卖,国企成为非国有部门增长的物质资本、原材料、技术、经验和合作参与者的源泉,与国有部门的联系是非国有企业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另一个方面,非国有部门的进入和增长创造了密集的竞争和市场发展,迫使国有企业提高效率,对市场信号作出更积极的反应,结果,所有权的双重结构和进入战略创造了一个良性循环,国有部门垄断逐渐削弱,在GDP 中份额下降。计划和市场的二元结构也起同样的作用。旧计划生产的继续工作,避免了“休克疗法”所经历的生产紧缩。它允许国企有足够的时间去建立外部市场关系,学会在不完全的市场的大海中游泳;它也有时间使市场的发展与必要的制度(规范、习惯、规则)的形成协同演进。

二元地理结构在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保持其他地区不变,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这对转型成功是十分重要的。另外,建一些特区来试验市场经济,出口导向生产,培养人才,亦非常重要,特区的成功对其他地区起到了示范作用。地理上的二元性,降低了改革的复杂性。

我们认为,激进与渐进的二分法过于简单化,作为一种理论需要的抽象概括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一定片面性。激进与渐进并不是完全对立、非此即彼的。一国采取了激进方式,但并不排除其某些改革是渐进的,或者在某些局部是渐进的,某些阶段是渐进的,一夜之间完成转型只不过是一种幻想。反过来,渐进方式为主的国家有时也有可能采取激进方式,或者整体转为激进,或者某些改革、某一阶段是激进的。许多人认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经验,为新古典理论的有效性提供了验证。而根据金登坚和海莱斯的分析,很明显,新古典的思路产生了不适当的政策建议,已经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导致了预料不到的灾难性后果。现在多数人都根据俄罗斯及东欧国家困难重重,而中国实行的分阶段改革却经济发展较快,因而越来越推崇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改革方式的选择是会受到各种因素制约的。一是政治体制方面的影响。俄罗斯、波兰及其他东欧国家都是在政治剧变后,采取激进式改革。而中国则是在政治局势较稳定情况下实行渐进改革的。另一方面,改革的时机也影响选择改革方式。俄罗斯、波兰等国在选择激进方式改革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本国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危机加重,在生产滑坡情况下,已错过了渐进改革的时机。因此改革的时机选择也是相当重要的。

从国家规模大小来看,中国这样的大国采取激进方式会带来诸多方面严重的意想不到的问题,且改革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从国家大小规模来说,空间上先试点后推广的分阶段方式就不是任何国家都能采用的。一般说来,大国在转轨过程中,还要面对地区差异、民族矛盾、中央与地方关系等等问题,转轨较难,小国则没有上述问题,比较灵活,转轨相对容易。哪种方式对经济转型更有效,取决于经济规模和特别的历史机遇和环境。像波兰和匈牙利这样的小国可能更容易通过直接引入它毗邻的市场经济制度来转型,但中国和俄罗斯则太大而难以进行同样的改革。中国的成功某种程度上是以这样的平衡为基础的:即在邻国的市场思想的外部扩散与市场经济制度的内生出现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是通过自发的秩序和有意识的改革干预之间的平衡来实现的,是通过创造和保持一个在秩序与混乱之间、在二元的所有权、管制、地理差异之间的平衡来实现的。很明显,这样一个敏感的平衡不能由自由放任政策来单独实现。

经济改革的初始条件也是影响转型方式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中国的工业化程度远远低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严密性和集中程度、国有经济的比重也远远低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而非国有经济发展在农村和城市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可以利用的资源,这是中国实行增量改革的重要原因。而且,改革时国家面临的国际环境和世界经济的影响也会对其选择改革方式产生影响。还有文化传统、人心向背问题,任何力图改革的政府在实行改革、选择改革战略时,都必须考虑人民的支持与否和承受能力的大小。“激进”和“渐进”本身并不是原则问题,重要的在于什么方法符合本国国情,代价更小。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总体上采取了“渐进”方式,这也是改革起步时的社会政治与宏观经济环境给了中国政府时间与机会有序地推进改革。而实行“休克疗法”的国家一般是在原计划体制赖以生存的政治体制已被新政治体制所取代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的,它们失去了“渐进”改革的机会和时间。

实践证明,旧体制可以在一夜之间被毁,而新体制的建立则不可能只是一日之功。俄罗斯的“激进”可能被迫转为“渐进”,或者是“渐进”与“激进”的混合。中国采用渐进并不意味着把转型时间拖得很长,也可能要加快改革速度。不管采取哪种模式,面临的任务是共同的:发育和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改革所有制结构,培育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主体,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进行结构调整等等。中国经济转型的经验,既不是没有挫折和失败,也不能说它一定能保证将来成功。中国的未来取决于建设和破坏两种力量长时期的竞争。建设力量包括市场经济的成长、市场制度和立法制度的建立、产权的明晰和中产阶级的形成与增长;而潜在的破坏力包括腐败、大量潜在的失业、人口爆炸、环境灾难和政治不稳定。然而,中国正在经历重大的转型:从一个计划的、农业基础的、欠发达的经济,转变为一个市场导向的、工业化的、城市化的经济;没有现成的实用的理论指导中国转型,只有靠一边摸索,一边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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