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历史考察_美国宗教论文

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历史考察_美国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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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宗教民族主义(Religious nationalism),就是民族宗教与民族主义结合在一起,使本民族神圣化,使宗教为本民族或本国家的一切利益服务。美国学者奇德斯特认为,在民族认同、民族目标和政治政策上,民族主义本身就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宗教,国家通过向自己的公民昭示本民族的原则来教育他们,说明本民族的神圣,使公民适应本民族并为国家服务。在宗教民族主义看来,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总体上的、集体的共有文化,而且变成了一个为宗教献身的终极神圣的集合点。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就曾经为美国社会政治制度的确立和美国民族在世界上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力量之源。[1](P94)那么,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究竟表现在哪里,它为美国事业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我们应该如何评价美国宗教民族主义?通过本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读者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的历史既不是一部宗教文化的发展史,也不是一部民族力量的抗争史,而是一部宗教与民族主义相互融合、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的历史。在宗教势力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发展的今天,了解上述问题对我们体悟美国文化和正确处理中美关系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一、美国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宗教皈依与排外

美国历来被称为“民族熔炉”。在这个熔炉把来自世界各地、各国、各族的人们锻铸成“美国人”的过程中,宗教皈依是最重要的一环。

美国移民始祖首先遇到的是如何皈依印第安人的问题。最初,许多欧洲殖民者认为,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缺少基督教和文明,印第安人没有宗教,只有一些古老的、有害的习俗,基督教传教士们认为,土著人的习俗和传统成为他们皈依基督教的巨大障碍,对他们的皈依就如同建立一种新的宗教,因为,为了使他们皈依基督教,首先要使他们成为“人”。所以,屠杀和驱赶成为欧洲殖民者对付印第安人的主要手段。但是,印第安人被赶入居留地而没有被灭绝,如何皈依的问题也就没有解决。美国人一直试图使印第安人白人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试图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主张确立政教分离的麦迪逊和杰斐逊任总统期间都曾同意政府拨款给传教士以使他们能去印第安人中间传教。[2](P25)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印第安人保留地管理人W·A.琼斯被认为是一个成功者,他一直寻求一种结束“部落关系”的办法,他认为,白人必须先把印地安文化打碎,然后再把它精练并使之现代化。所以,在给印第安人技术的同时,白人还必须消灭原有的印第安人而塑造新的印第安人。然而,一切都徒劳无益,印第安人义无返顾地坚持自己的礼仪、庆典和宗教。[3](P97)1887年,美国颁布了《道斯土地分配法案》,该法案规定:由总统颁发授地证,在保留地的印第安人每户户主受地160英亩,未婚成年人每人80英亩。受地人在2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印第安人受地后即成为美国公民,受联邦、州和地方法律的约束。这一法案实施以后,印第安人的生活日益恶化,以往的部族社会结构解体,许多印第安人因不适应农业生活而使自己的土地大量流入白人手中。1887年,印第安人拥有1.38亿英亩土地,到1932年,这些土地已有2/3落入白人手中。印第安人的部族纽带断裂了,印第安人的文化也随之被毁灭了,再也不能成为白人的威胁,印第安人仅仅作为美国现代文明的一个“边缘地带”而存在。如何皈依印第安人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3](P106)

美国白人基督徒另一个重要的宗教任务是对黑人的皈依。传统黑人宗教信仰创造神、祖宗崇拜和祭礼仪式等。很多非洲群体,特别是非洲西海岸国家,曾在伊斯兰教的影响之下,也有些人相信基督教。但总体来看,黑人还不是基督教。为了“使他们在基督教的影响之下做一个好奴隶,”早在18世纪,美国白人就十分重视对黑人的皈依活动。到18世纪末叶,多数入教的黑人为循道宗和浸礼宗。当时,黑人与白人在同一教堂参加宗教活动,只不过是分开坐,后来才在不同的教堂进行宗教活动。[1](P145)但是,白人们马上遇到一个进退两难的问题:宗教可能使黑人顺从地做奴隶,但也有可能会唤醒黑人的良知,进而掀起叛乱。1800年8月30日,一个名叫加布里埃尔的黑人奴隶受海地黑人独立运动领袖杜桑·卢维杜尔的影响,领导约1000名黑人奴隶举行起义。所以,内战前,白人对黑人的宗教归依一般还很慎重。内战以后,有人提出南方需要经济上的重建,更需要道德和精神上的重建,所以皈依黑人的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虔敬行为,黑人入教率明显上升。非洲卫理公会主教教会、有色人种卫理公会主教教会、非洲卫理公会主教基督教等3个组织都有很大发展。但是,从19世纪90年代起,多数南方州开始剥夺黑人公民权,这种行为又得到教会的配合。在“种族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下,黑人只能有自己的教会。对于基督新教白人社会来说,如何皈依黑人是解决如何保持“百分之百的美国人的美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4](P242-243)

美国黑人对自己的问题有多种不同看法。有些人主张黑人保持自己的文化和宗教,而不与白人社会融合在一起。其中有人主张黑人返回非洲,也有人主张在美洲某个地方建立黑人自己的国家,如南美、墨西哥或西印度群岛。在争取黑人权利的斗争中,黑人有3种不同主张:(1)与白人社会分离;(2)与白人社会融合;(3)寻求解放。寻求与白人社会分离的黑人运动主要是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黑人。小马丁·路德·金是主张与白人社会融合的黑人宗教领袖,他一生主张爱和非暴力,寻求黑人与白人的平等权利。他认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没有良知的权利与一个没有权利的良知共存的社会,它正损害着我们的国家。”[1](P154,159)本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美国黑人人权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由于多数美国黑人基本接受了基督宗教,应该说皈依黑人的问题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解决。

美国人口中的印第安人和黑人毕竟是少数,美国民族的主体是白人。所以,白人的宗教信仰是决定美国民族文化取向的关键。众所周知,自殖民地时代始,美国曾长期是基督新教的一统天下。在《独立宣言》发表时,美国人80%是新教徒,天主教徒仅占总人口的0.8%;犹太教徒只占0.1%。[5](P84)新教不仅在人数上绝对占优势,新教成员还代表着有统治地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精英,代表了多数工商业、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他们中构成最重要的政治核心的人物,在1931年的美国名人录所收的16000名人中,有10500为新教徒,天主教徒只有750人。[6](P102)但是,随着欧洲天主教和犹太教向美国移民数量的增加,美国新教不但在人数上的绝对优势不复存在,而且在质量上也不及天主教和犹太教。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有文化,美国新教徒多次掀起反对外来势力的土著保护主义运动(Nativism)。19世纪土著保护主义主要是反天主教,20世纪初开始主要反对犹太教。这些反对外来宗教的活动得到了一些新教组织的支持,1887年建立的美国新教协会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他们提出,不许天主教徒在大都市、州或国民政府中担任公职,不许他们在公立学校任教,限制天主教徒向美国移民。1915年一些白人复活“三K党”也主要以反对天主教和犹太教为目的。这样,美国历史上从来就存在的排外主义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出现了更为激烈的排外场面。[4](P123-124)

法国学者安德烈·西耶格里埃德(Andre Siegfried)在20世纪20年代访问了美国并写了一本名为《成长的美国》(America Comes of Age)的书,他在书中认为,“战后美国的基本特征是美国本土民族对外来种族进入美国问题持一种紧张心态。”他认为,“人人都知道,根本不存在所谓真正的美国民族,美国人作为一个整体都以自己是本土民族而自豪,而这个本土民族实质上就是盎格鲁—萨克逊民族,本质上的新教徒。”因为土著的美国人,即印第安人才是真正的美国本土民族。西耶格里埃德认为,由于天主教徒、犹太教徒和东正教徒移民的增加,使旧有的多数美国人主张的美国人团结在盎格鲁—萨克逊和清教徒的精神旗帜下的那种团结已经被异族从内部破坏了,总有一天,他们将发现自己不再是从前的美国人了。从宗教角度看,美国的变化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因为绝大多数移民不是新教徒。1920年,美国总人口为10550万,其中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白人为5800万,这个数字仅占总人口的55%,另外3600万为外国人,占总人口的35%,此外还有1000万黑人,占总人口的10%。可是,某些美国人却习惯于把自己看成是一种精英,一种“道德贵族”。这些美国人认为自己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必须体现上帝的感召,在国际生活中必须履行传教的使命。[7](P63-65)而移民的增加使这些人的数量越来越少,本土民族的宗教形象也在发生变化。1922年,纽约的一个主教派教区长认为,如果移民继续以目前的形势进入美国,“罗马天主教教会很可能统治美国的宗教生活,”因为天主教的势力在不断增加。他认为,基督新教要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地位,必须加强团结。但同时他又认为,美国要保持自己是英语世界的美国,就必须团结在主教教会这样的宗教周围,这样才能使美国保持人类如此重要的伟大民族的固有精神。[7](P83)

在1928年10月总统选举前夕,《基督教世纪》杂志上一篇文章认为,基督新教反对一个天主教徒作为美国总统不是因为基督新教徒想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是因为他们是坚定的基督新教徒,不是因为他们不欣赏天主教的崇拜方式,甚至不是因为他们担心史密斯当选总统后会发表命令服从教皇,而是因为天主教与美国制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长期以来,天主教势力及其影响在美国不断扩大,已经威胁到美国业已存在的制度。如果白宫出现一个天主教总统,罗马天主教体制将在美国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明显增加,因而将使人们再次面临“美国还是不是基督新教和盎格鲁—萨克逊的美国”的问题。当时,基督新教徒在美国才真正感到这是自己的家,而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外国人。在20世纪以前,几乎没有人想去改变外来移民的宗教信仰,因为外来移民的宗教信仰是多种多样的,改变信仰也是常见的。但是,1933年,哥伦比亚大学教授T·艾贝尔却提出,长老宗、浸礼宗和循道宗3派应该联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去改变天主教的宗教信仰,其目的是“推动美国化的进程,改变天主教徒孤立于美国社会之外的问题并把他们带进新教教会。”这样一来,美国化就变成了基督新教化了。艾贝尔认为,“美国政府的理念和原则以及美国的社会生活都是来自于基督新教并由基督新教所支撑的。”这些思想在许多美国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力图排除外来宗教或皈依外来移民的宗教信仰就在情理之中了。

一战以后,美国曾掀起一股黄祸论(Yellow Peril)的思潮。所谓黄祸论是指一战以后美国出现的担心亚洲移民对美国带来危险的思想。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针对亚裔移民问题的新的《移民法》。在国会讨论时,一个来自阿肯色州的议员的讲话曾获得了多数议员的赞同。他说:“在我们美国被正统化、欧洲化、非洲化和蒙古化过程中,我们的才能、我们的决心、我们的伟大、我们的优势和成果,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威胁。”另一个来自缅因州的议员说:美国是“上帝赋予的伟大人民的家,一个说英语的、拥有伟大理想的、信仰基督教的白人种族,这是一个种族、一个国家、一个命运。”这些人认为,美国是来自欧洲的白种人的国家,而不是来自世界任何地方的黄种人的国家。所以,哈定总统的“民族胜利”是指白种人的胜利。[7](P60)

1924年《移民法》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反对日本移民的。这种反对亚洲移民的思想在传统“黄祸论”中主要是经济和种族的原因,但20世纪20年代则具有一定的宗教原因。众所周知,日本人在移民美国过程中把自己的神道教和佛教带到了美国,但并没有给美国主流宗教带来威胁,据统计,1936年在西雅图的6000名日裔美国人中,信佛教等东方宗教的仅980人,而信基督教的却有1200人。且不说许多日本人移居美国后改信了基督教,就是那些仍然信奉佛教的日本人的宗教习惯也美国化了。据说,在佛教的主日学校里,孩子们唱着与基督教一样的圣歌:“佛祖爱我”,而不是“佛祖保佑”。从这个角度看,1924年《移民法》专门反对日本移民的说法似乎还有待重新考察。

不论如何,美国宗教排外主义思潮曾经十分狂热,对美国限制外来移民的政府行为曾起到过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移民的持续增加,美国宗教多元化已经成为事实。美国许多教会领导人认识到,任何一个单独的教派都难以完成美国这个民族熔炉中如此众多和重要的社会事务,这就需要各教派联合起来。1908年,有30个教派代表1800万教徒建立了“美国基督教联合委员会”(Feder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America)[8](P206-207,120)所以,保持美国社会安定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把基督新教、天主教和犹太教协调起来,最后终于形成了1955年W·赫博格所说的“美国宗教的新教—天主教—犹太教三位一体熔炉”,从此,美国人认同他们自己是在同一个特有的美国式的熔炉中锻造出来的具有不同宗教特点的新教徒、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大家团结在星条旗下,共同完成上帝的使命。可见,从19世纪到20世纪,美国宗教排外主义经过了一个漫长历程,这个过程就是美国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在国内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二、领土扩张过程中的宗教理念

19世纪上半叶以来,美国外交的发展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外领土扩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宗教理念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正是一种宗教使命感把美国对外领土扩张神圣化、合法化、合理化。美国左派史学家帕特森曾说:“美国在向海外经济扩张时,也在把美国文明向世界各地推广。美国人以一副传教士的面孔,向外推广圣经文明。美国人认为,改革文化、赚取利润和拯救灵魂是并行不悖的目标。”[9](P292)

在美国历史上,“天定命运”旗帜下的西进运动是美国领土扩张的突出表现,同时也是美国精神形成和传播的过程。“天定命运”理论确信,美国对外领土扩张是在执行上帝神圣的使命。美国不但是作为上帝选定的民族在占领上帝赐予的土地,而且是在为实现上帝设计的千年王国而改变世界。[1](P99)在西进运动时期,美国人认为西部土地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定论,所以,各教派都把“西部的召唤”作为己任。许多教徒认为,应该把《圣经》尽快运到边疆。这里没有政府的号召,也没有官员的布置,各教派完全是以“一种激情”主动去唤醒西部的人心。当时,普救说、超越论、万民拯救说等教派理论学说蜂拥而起,都为传播美国文明而巡游布道。[4](242-243)可以看出,天定命运论中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宗教民族主义在美国西部领土扩张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国家或民族为了在战争中获胜而采用一些宗教或具有宗教性质的礼仪和仪式。即使是世俗爱国主义,也被有意无意地神圣化了。美国政治家D·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宣称,爱国主义产生了“一种灵魂的升华”,它使人“超于常人。”如果一个人献身于捍卫本国的法律和自由,他就将置一切恐惧、危险及后果于不顾。[10](P180-181)在美国人看来,宗教民族主义在美国对外战争中的意义犹为重要,因为美国民族是世界上最圣洁的民族,美国的对外战争是神圣的战争。但是,美国有一些宗教派别主张“和平主义”,反对其信徒参加任何杀戮行为,反对战争。这是与美国通过战争完成其世界战略相矛盾的,在征兵问题上显得犹为突出。1917年美国征兵法规定:“本发法案不是要求或强迫属于禁止成员参加战争的宗教派别中的任何个人在军队中服役。”但该法案并没有把那些反对参加战争的教徒排除在所有为战争服务的行为之外,而是要求他们参加一些非战斗人员的活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总共有20873名反战人员被编入非战斗人员队伍中服役。有大约500名反战人员拒绝参加军事行为,其中450多人被送上军事法庭,17人被判处死刑(最后都被赦免)。直到1946年,美国最高法院才在一个基督复临派教徒表示自己因宗教背景而不能入伍参战的案例判决时承认美国公民服军役不是无条件的。

美国入籍法规定,加入美国国籍的人都要宣誓支持和捍卫美国宪法和法律,反对任何敌人,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1929年,一个名叫R·施维默的来自匈牙利的虔诚的基督教徒是和平主义者,当她在被问道“如果需要,您是否愿意为保卫美国而入伍”时,她说自己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不能许诺那样做,因为她要坚持自己的道德原则。结果她被拒绝加入美国国籍。1931年,另一个来自加拿大的浸礼派牧师D·麦辛托什也是因为不能保证自己无条件地参加战争而被拒绝加入美国国籍。而这些案例在被申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后,申诉者都被法院驳回了。1952年美国入籍法规定:一个拒绝在军队中服役的人要求加入美国国籍可以被批准,条件是他或她能够出具“属实的证明说明自己由于宗教和信仰原因无法到美国军队中服役。”美国最高法院宣布,政府有权力用强制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只要政府的行为主要是世俗的和中立的,它就没有违反不建立国教的原则;只要政府在保护公民福利时能说明自己在用强制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就没有违背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11](P201-203)

美国人历来认为自己具有“特殊使命”。T·潘恩曾认为,美国革命“不仅仅是为了美国的革命,而且是为全人类的革命。”J·Q·亚当斯在把“丘阜之城”作为清教徒的美国契约进行描绘时曾说,美国的职责不是把自己的政府形式强加给其他民族,而是以榜样的力量吸引他们。林肯认为,美国独立宣言要解放的不仅仅是美国人民,而且还期望解放整个世界。[12](P237)美国的这种领土扩张神圣使命论在1900年吞并菲律宾问题上得到了明显的证实。印地安那州参议员A·J·贝弗里奇说:“英语国家和条顿人民是在这个世界上结束混乱、建立秩序的主要责任人。”他认为,美国的政治扩张是正义的,因为“美国人民作为上帝选定的民族将最后领导世界的复兴。”他认为,美国在海外的扩张活动是在完成上帝的使命,这一使命既不是含糊不清的,也不是不可及的,而是注定的、辉煌的和神圣的。这种美国中心主义思想是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重要表现和因素,成为美国参加两次世界大战的重要思想根据。[1](P100)麦金莱总统在谈到美国占领菲律宾的时候曾有过这样一段话:“事实上我从没有想占领菲律宾,但当它作为一个礼物由神赐予我们的时候,我真的不知所措……我曾寻求帮助……在白宫的地板上踱来踱去,直到深夜,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先生们,我曾不止一次跪在地上向万能的上帝祈祷,最后,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得到了上帝的声音,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怎样到来的,但它确实来了……那就是除了占领菲律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要教育菲律宾人,提高他们、开化他们,皈依他们,用上帝的恩典为我们菲律宾的伙伴做我们能做的一切。”[13](P154)

不仅仅在菲律宾问题上是这样。著名美国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费正清认为:“美国向中国的扩张不仅是经济的、宗教的或民族主义的,而且是所有这些扩张性质的总和。”[14](P293)在19世纪末以后,传教士所提供的有关中国的情报在无线电没有发明之前曾是美国政府了解中国情况的最主要来源。这些传教士在“治外法权”的保护下享有美国政府提供的特权,他们自然也是在美国国务院的领导之下,美国传教士与美国水手、企业家、外交官携手共进。[2](P29)美国学者阿瑟·林克曾把威尔逊总统的外交政策称为“传教士外交”,他认为威尔逊的外交受到“帮助”其他民族的愿望的促动。[15](P84)美国著名外交家、国务卿杜勒斯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曾积极参加教会工作,与基督教世界理事会有密切联系。1940-1946年间,他曾担任美国基督教会全国委员会所设立的正义与持久和平委员会的主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最高祭祀是总统艾森豪威尔。该总统曾说:“如果不是深深地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之上,我们的政府将毫无意义,我并不在乎信仰什么。”这句话被人们广泛引用。所以,到20世纪中期,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已经成为美国全球战略中强有力的思想奋兴剂。从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出发,在国际斗争中,美国经济利益不可避免地是与其军事大国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在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上,军事力量有力地支持了其经济、政治和终极宗教利益。由于美国军事力量的使用被认为具有特殊的使命,美国在国外的军事行为证实了宗教民族主义思想的存在。

三、国际难民解救问题上的宗教关怀

难民问题从来就具有政治意义。美国建国后,国父们就已经开始注意到政府在难民问题上的作用。法国大革命期间,有几千法国人逃到圣多明各岛要求庇护,年轻的美国政府在1794年向他们提供了15000美元的援助。而当时的麦迪逊政府之所以这样做,正是出于与法国的关系问题。[2](P24)但是,人们没有注意到,难民问题也从来都具有宗教意味,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宗教关怀在难民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

美国各主要宗教派别对政府支持带有很强宗教色彩的难民问题的态度是有所不同的。由于传统的政教分离主张,美国新教一般反对政府直接参与宗教难民问题,而天主教和犹太教则相反,他们一般都支持政府援助难民工作。但犹太教宗教和政治领导人由于担心反犹太势力的发展而寻求避免强调政府直接参与援助犹太难民。福音主义(evangelism)具有很强的宗教性,所以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国际活动。战后美国宗教各派分别热衷于不同的对外援助活动:美国门诺派和贵格宗(mennonites and quakers)主要支持中东巴勒斯坦人;美国教会全国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在1947年曾主要支持印度的印度教和穆斯林难民;而天主教(catholic relief)则对前法国殖民地,特别是越南的难民感兴趣。[2](P42)1906年建立的美国犹太教委员会(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是对美国政府外交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宗教团体之一。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初,由于犹太人移民问题,美国与俄国的关系十分紧张。1911年12月21日,美国国会以300∶1的压倒多数通过法案,决定从1912年1月1日起废除1832年签订的《美俄商约》。据认为,这个废约决定的通过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犹太教委员会对政府议员产生了重大影响。[16](P145-146.242-255)

1917年美国威尔逊政府宣布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几乎所有的美国宗教界领导人一致认为参战是“神圣的必要”。1918年美国政府号召为战争捐款1700万美元,结果捐款数额竟然超出18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宗教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更加明显和突出,特别是在对德国迫害犹太人和苏维埃俄国问题。一个国会议员说:“自战争开始以来,食品和政治就存在着不可避免、不可分割的联系。”在美国宗教组织为欧洲教徒募捐而给贵格宗的数额不足时,胡佛总统不顾立法禁令而签署决定向“敌人的孩子”德国贵格宗提供美国政府援助400万美元。法西斯希特勒上台以后,欧洲难民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犹太人问题上。1938年3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建议在法国埃温(evian)召开一个有关难民问题的世界性会议。4月中旬,自愿来自基督新教、天主教和犹太教的代表们在白宫开了一个讨论埃温会议的会议。会议成立了一个“政治难民问题总统顾问委员会(President's AdvisoryCommittee on Political Refugees)”。但罗斯福总统只与这个委员会保持了不长时间的联系。委员会本身存在了好几年,尽管它也曾影响美国国务院,但对美国难民政策却从没有重大影响。[2](P48)1939年以前,美国宗教团体的对外活动主要还是一种非政府行为。1939年,罗斯福总统宣布帮助解决那些以宗教问题为基础的难民问题,正式开始了美国政府直接实行具有宗教色彩的外交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世界政治经济的转折点。那场战争对战后美国政教关系产生了无可否认的影响,美国宗教组织经过十来年的努力,使自己的海外使命很快被华盛顿的外交政策制订者所采用和吸纳。鉴于时代的需求,美国教会和国家在对外事务上懂得了携手共进的道理。在海外难民工作问题上,教会与国家结成了联盟。1939年,美国政府发布《中立法》。但该法并没有能够限制美国宗教组织在欧洲的活动。美国贵格宗教徒在法国积极活动,仅1940年为支援法国抗战就花费了将近100万美元,同年还向其他机构捐献了285万美元。事实上,美国政府一直支持和鼓励美国公民捐献钱财以实现美国的海外政策目标。在美国参战之前,美国国务院的基本原则是尽量防止对外援救组织的活动把美国政府拉入战争中;但参战之后,美国政府又希望宗教组织能够与盟军政策相一致。1942年7月25日,罗斯福签署第9205号总统令,成立“战争援助总统控制部(President's War Relief ControlBoard)”,这个部在对外援助问题上主要是要建立“国家战争基金”,但具体工作及其基本职能就是协调美国私人与国家在对外人道主义援助问题。这个部作为政府机构一直存在到80年代。但是该部在战时具有很大的权力。例如,PWRCB曾要求许多对外援助组织重新命名以使其组织名称中含有“美国”字样;要求这些组织的一切海外活动都是“纯粹出自美国利益的”。结果很快就有将近600个对外援助组织在该部登记。[2](P56-57)

在二战之前,宗教组织对外援助问题本身就具有某种政治色彩。教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经常与反天主教问题联系在一起。战争开始后,在天主教参加战争基金会问题上再次发生争执。美国天主教成立了“天主教全国福利大会战争援助会(WarRelief Services of the National Catholic Welfare Conference)”。1942年,白宫和天主教战争援助会领导人之间进行了多次商谈,探讨天主教在美国和梵蒂冈的地位问题。其实质是美国政府试图在对外援助问题上与天主教组织合作。二战结束以后,大约有1000万欧洲难民需要援救。那些私人宗教组织除了继续诸如帮助难民们重新定居、遣返,照顾无家可归者之外,开始积极进入立法领域并接受新的正规的政府援助方式。同时,私人援助组织被迫对和平时期以国家安全为目的与人道和宗教目的的关系等新问题加以考虑。1945年,杜鲁门入主白宫以后不久,美国成立了“合法组织德国救援代表委员会(Council of Relief Agencies Licensedfor Operation in Germany)”。该组织的25名代表中有17位来自基督新教、天主教和犹太教(犹太教自1950年起加入该组织)。美国军事当局帮助这些组织训练海外人员并与之合作。1946年5月14日,杜鲁门政府宣布停止“战争援助总统控制部”的工作,同时建立“志愿对外援助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onVoluntary Foreign Aid)”,以接替前者的工作。这个委员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4年后并入国务院。这个委员会最初的功能虽然名义上是自愿的,但从开始就是与马歇尔计划联系在一起的。“联合国救援与复兴组织(United Nations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成立后,西方国家与苏联在这个组织内发生很大争执,意大利、法国、荷兰、英国以及美国都拒绝该组织在本国控制下的领土上活动。这说明战后救援工作开始政治化。1951年,美国政府颁布了“共同安全法(The Mutual Security Act)”以后,某些宗教组织反对把对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完全纳入自由世界共同安全的轨道,但她们还是服从这一法律。[2](P58,67,69,72,84-85)

在人道主义和国家安全问题上,美国政府从来都把后者放在首位。那种所谓“政治中立”是根本不存在的。自杜鲁门政府开始,美国人对难民问题的考虑都是从与苏联的对峙出发的。二战以来,美国在人道主义援助问题上总是优先考虑国家政治而不是神学和宗教差别。例如,80年代中期有200-300万阿富汗难民逃往巴基斯坦,形成了世界上有史以来最大的难民潮,美国政府不但没有采取传统依靠宗教团体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而是由政府武装这些难民去反对苏联支持的喀布尔政权。

四、美国外交中的反共十字军

自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俄国建立以来,共产主义作为一个“幽灵”才真正威胁到有产阶级的利益。从此,历史上从宗教意义出发的十字军征讨也开始从宗教走向政治。特别是美国的宗教信仰在冷战和反共产主义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中得到了特殊的运用,被认为是反对共产主义邪恶势力的核心力量。1956年,艾森豪威尔总统在贝勒大学的讲演中说:“如果没有上帝,就没有人的灵魂,也就没有世俗生活之外的成果,因为共产主义是物质的、残忍的和不容忍的。”[1](P108)所以,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被看成是美国人所持有的基本宗教信仰的敌对势力,因此被认为是当代世界邪恶之首。美苏之争也被认为是维护美国民族信仰的正义之战,美苏对抗也由地球走向太空,成为星球大战。美国宗教民族主义一向认为,美国是上帝在这个世界的代言人的所在地,这样,不论从个人宗教信仰出发,还是从集体社会的代表出发,美国都是与共产主义所代表的难以控制的宗教政治势力进行斗争的主要力量。美国不仅仅要为世界的复兴而斗争,而且要把人类从绝对专制主义的狂暴统治下解救出来。在国际角斗场上,美国人不但是核大国,军事巨人,而且是道德警察。

从宗教观点出发,不论是新教徒、犹太教徒、东正教徒、天主教徒还是非教会成员,也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美国举国上下绝大多数人都反对苏联共产主义及其在美国国内的信仰者。一战以后,美国人认为有3个因素直接威胁到美国的安宁:赤色恐怖(Red Scare)、黄祸论(Yellow Peril)、白色头巾(White Hoods)。所谓赤色恐怖正是指担心苏联共产主义在世界上及其在美国国内的影响。但美国人的赤色恐怖非是同一个概念。例如,对于有盎格鲁—萨克逊背景的人来说,反共通常集中在反对苏联共产主义的斯拉夫根基。美国人甚至认为在经济上共产主义也是与美国事业格格不入的,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自由经济体制是上帝赐予的,而共产主义体制却是反上帝的,因为俄国革命者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一些无政府主义者在一战以后在美国制造了一系列暗杀和爆炸案件,也成为引起许多美国人对共产主义十分恐惧的重要原因。关于赤色恐怖问题,人们不能忘记著名的美国律师、议员和司法部长A·M·帕尔默。帕尔默年轻时是一个虔诚的公益会教徒,被称为“好斗的公益会教徒”。一战以后,任司法部长的帕尔默发动了一场反对赤色恐怖的运动,1920年更发动了“帕尔默大搜捕”,在美国33个城市搜捕了数千人,有些人未经起诉而遭长期抱留,有的被驱逐出国。这种无视公民基本人权的行为遭到了普遍的抗议,也使帕尔默威信扫地并使他失去了1928年民主党竞选总统提名的机会,但并没有影响他在民主党内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帕尔默镇压美国恐怖主义、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时,曾被看成是一个英雄,后来美国人才发现,国内的爆炸和工人运动与苏联毫不相干。[7](P6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冷战成为国际关系角斗场的核心内容,两个阵营的争斗成为国际关系的中心战场。美国有一种命定感,即相信美国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优越性以及使世界基督教化和美国化的必要性,这意味着上帝站在美国一边,美国代表着进步和未来世界最好的社会模式。由此,美国人认为,美国是苏联对外侵略的清白无辜的受害者,所以不得不对苏联进行遏制。冷战不仅是美苏两个大国之间的斗争,还代表着善与恶(即民主力量对专制主义、资本主义对共产主义、基督教对无神论)之间的一场拯救世界的斗争。[17](P374)

所谓白色头巾是指三K党的复活。三K党要求“百分之百的美国(100 PercentAmericanism)”。从宗教角度出发,三K党分子是一些偏激的新教主义分子。美国社会学家E·A·罗斯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赤色恐慌、黄祸论和白色头巾的问题。他认为,冲突来自于不满。担心共产主义、亚洲移民的人与三K党分子都是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纯粹的美国人,真正的新教徒。罗斯认为,认为存在赤色恐慌的美国人就是要信仰宗教的美国立即、全部、永远消除无神论共产主义;主张限制移民的人就是要立即限制那些可能威胁美国自由制度的人、美国人认为其思想根源是错误的人移居美国;三K党就是要威胁那些已经居住在美国的、极端激进主义者们认为会威胁美国制度的人。所以,这3个问题涉及到权利、灵魂和民族3个方面。[7](P73)

在30年代法西斯主义泛滥的日子里,美国国会成立了一个以议员M·戴斯为首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调查反美活动。戴斯认为,所谓“美国主义就是一种政府哲学,这种哲学是建立在把上帝视为宇宙最高主宰的基础之上的,而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反政府的异教哲学,因为共产主义是否认政府的,而纳粹主义或法西斯主义则是不顾上帝的权威的。”在戴斯看来,纳粹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唯物主义的、异教的,而美国主义却是宗教的,历来是主张容忍的。根据戴斯委员会,美国当时至少有200多个极端右翼组织,其中多数是宗教性质的。例如,黑衣社(Black Legion)、银衫社(The Silver Legion)等等。黑衣社是一个三K党类型的组织,专门搞放火、绑架、暗杀等活动,迫害天主教徒、犹太教徒、共产主义者、黑人和外国人。[7](P260)

在反共十字军运动中,50年代的“麦卡锡主义”几乎任人皆知。1950年2月,作为美国参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主席兼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主席的麦卡锡无中生有地公开指责说有205名共产党人渗入国务院,从而掀起了一场反共浪潮,直到1954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决议正式谴责了他的行为才告结束。关于这个问题,早已经有许多研究成果,所以这里不再赘述。

苏联解体以后,美国把中国视为“共产主义邪恶”的主要代表。我们认为,如果说当前中美关系的进一步改善仍存在巨大障碍的话,那么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两国之间存在的意识形态差别。作为上帝选定的民族,为完成上帝赋予的使命,荣耀上帝的事业,美国是不会眼看着大陆中国永远在“共产主义邪恶”的统治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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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历史考察_美国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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