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分离:一种不良的文化现象_课程改革论文

教育分离:一种不良的文化现象_课程改革论文

教育割裂———种不良的文化现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良论文,现象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不想生造“教育割裂”这个短语,但是,思来想去也没有找到更好的语言,能够既简练又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姑且称“教育割裂”吧。

事物本是密切联系着的,可是有人偏偏视而不见,非要把它们区别开来,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教育界也不例外,人们似乎热衷于在事物之间寻找、挖掘,甚至是臆造时间的、空间的、人种的区别,不把它们割裂开来誓不罢休。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专家、学者的本领。于是,理论界文章一篇又一篇,专著一本又一本,吵吵嚷嚷,争论不休;实践者学了一遍又一遍,想了一回又一回,一头雾水,难于操作。笔者举例说明。

一、新课程和传统课程

2001年秋天,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38个实验区启动,2002年,南京市和全国许多城市一道也加入了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行列。本着“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全国各地都从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两个方面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教师培训。然而,我们惊讶地发现,我们的培训工作者和课程专家们,常常是细致讲解新课程方案,热情褒扬新课程理念,充分肯定新一轮课程改革,这当然是必要的。可是,在培训的过程中,却往往猛烈抨击传统课程,极力否定现有的基础教育,于是,传统课程一无是处,现有的教育一塌糊涂。似乎不否定传统,就无以肯定创新;似乎不否定过去和现在,就无以肯定将来;似乎我国前七次课程改革都是失败的,而且,没有第八次课程改革就无以挽回课程改革的败局。我以为,这是一大误区。

第八次课程改革是在前七次课程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入。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先后进行了七次课程改革,每一次课程改革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第七次课程改革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形成了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所以新一轮课程改革并不是忽发奇想,凭空而来,而是继承了我国历次课程改革的传统,是对传统课程的革新,是对现行课程的改造。

传统课程是课程改革的起点,传统课程是新课程的基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这六大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都是要改变传统课程“过于”强调或注重的内容,而并不是要否定传统课程的一切。

二、探究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于是,从专家学者到基层教师自然而然地把“接受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对立起来。破“接受式学习”,历数“接受式学习”十大罪状;立“探究式学习”,列举“探究式学习”十大优点。

所谓“探究式学习”,就是从学科领域或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主题,在教学中创设一种类似学术(或科学)研究的情境,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与技能,发展情感与态度,特别是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过程。“探究式学习”当然很好,它对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而实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关键是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但是,“接受式学习”就一无是处,可以彻底抛弃吗?我以为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首先,“接受式学习”应该是一种最基本、最基础、最常用的学生学习方式。我不知道“接受式学习”的概念是不是随着“探究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的出现,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专家给它下过定义。望文生义,我以为“接受式学习”是教师将学习内容直接呈现给学习者的一种学习方式,通俗地说,就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布置,学生训练”这一类的学习方式。如果是,那么,这种“接受式学习”也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特别符合青少年学生的认知规律。不仅现在不可以一棍子打死,埋进坟墓,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是难于完全取而代之的。陈进在《教育参考》(2002年第9期)上撰文指出:“今天,接受式学习还是课堂教学的主流学习方式,它有不足,但并不能因此抹杀它的功绩。”

其次,新课程实施并不排斥“接受式学习”。课堂教学选择何种学习方式是根据学习内容、学习条件决定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肖川在《新课程与学习方式变革》一文中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题都需要用合作学习的组织形式,也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需要用探究学习的方式来进行,其实,接受学习对于一些学习内容来说也是必要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如果不是“过于强调”,而是在“接受式学习”的同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进行“探究式学习”;或者在“接受式学习”的基础上,加以改造。我想,那可能是学习方式改革比较理想的途径。

再次,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世界上任何一种学习方式,即使最新、最好,也应该有它不足的地方,也应该有它欠缺之处,不可能包打天下,解决一切问题。很难想象,所有的教学内容全用“探究式学习”的方式来进行,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形。比如,就“杜威是美国人”这一简单的知识传授,是用“探究式学习”好,还是用“接受式学习”好?需要不需要探究一下杜威为什么是美国人?因此,“探究式学习”不应该排斥“接受式学习”,也不可能完全取代“接受式学习”,虽然,我并非要为“接受式学习”歌功颂德。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着的,因而,我们不能孤立地看问题。而目前,在教育界,总有一些同志喜欢孤立地看待问题,片面地看待事物。想透彻地分析问题症结,想准确地把握事物本质,对事物进行深入的比较性研究,这固然是好事。但是,如果把从属的、交叉的、并列的事物当作对立的、矛盾的事物;如果把原本紧密地联系着的事物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那是极端错误的。教育割裂现象,不仅影响着教育理论研究,更影响着教育实践。

笔者认为,教育割裂,是一种应该摒弃的不良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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