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与民主:西方的争论与达尔的总结_美国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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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的著作及其诸多观点对于中国读者特别是政治学者来 说并不陌生,但不知何故他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曾与爱德华·塔夫特合著的《规模与民 主》(注:罗伯特·达尔、爱德华·塔夫特:《规模与民主》,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 版社,1973年。)一书及其重要观点却鲜见有人提起。其实,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社 会探讨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而言,达尔等人关于规模与民主问题的研究成 果是很有启发意义的。本文就达尔等人对规模与民主命题的关注以及西方政治思想上关 于规模与民主的争论观点作一梳理分析。(注:本文主要涉及《规模与民主》一书的导 言和第一章内容。)

一、规模与民主: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达尔等人首先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世界各国国家规模状况描述入手引出规模与民主课 题研究的意义。1971年人口最少的国家是圣马力诺。另外一个“小国”挪威的人口是圣 马力诺的200倍,瑞典是圣马力诺的400倍还多,而荷兰则是650倍。然而,对于一个伯 利克里时期的雅典民主主义者来说,荷兰——一个“小”国家——就似乎是一个只适合 于专制帝王的和盲从的市民的巨大帝国了。在人口规模的其他维度方面的不同是否具有 重要的意义呢?特别是,“民主”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和国家规模有关呢?为了推进公民对 政治体制的合理控制,政治体系应该是多大范围呢?不同规模的政治体系具有什么比较 优势和劣势呢?

思考这些问题的人很快会发现它们表面上的简单掩盖了问题的复杂性。要寻找这些问 题的答案就首先要面对这些问题。城市化和人口爆炸在政府的所有层面增加了对不受控 制的增长的恐惧。在美国人们尤其关心的问题是,允许城市——以及城市区和特大城市 ——继续无限制增长是否是明智的。如果象人口统计学家所说的那样,现在存在着一个 从弗吉尼亚到缅因州的连续城市区,我们是否应该把它变成一个巨大的自治都市呢?为 什么——或为什么不呢?民族国家也有不同的规模。不只一个新国家试图探寻它们是否 太小或是否太大而难以生存呢?较小的欧洲民主国家是否可能太小了?它们是否因此应该 联合成为一个更大的体系——例如欧洲联盟呢?另一方面,拥有两亿多人口的美国是否 已经太大?它是否会遭受巨型化或过分复杂化的趋势呢?无论如何,它是否太大以至于它 的经历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经历无关呢?

当人们对于人口增长造成的小国家变大、大国家变得巨大进行无情攻击的时候,还经 常听到人们对于政府应该贴近人民生活以及草根民主的要求。据说,小国比大国更有利 于推进民主;因此大的单位必须被分成小的单位,在那儿草根民主才有可能——地区、 州、城市、城镇、邻里。同时,小的单位(国家)则抱怨缺少处理问题的能力而要求结成 更大的单位如都市区、欧洲国家联盟以及世界同盟。人们还表达了对于社团规模以及政 府对它们的控制能力的关心,尤其是国际社团。

这样,规模就进入了这样一个问题:拥有高度自治和主权的民主能否真正以及怎样在 一个高度互相依存的世界中生存呢?地方政府除了作为国家政府的代理人之外还能够生 存吗?就此而言,国家,特别是小的国家,还能够保持它们的大部分主权吗?但是如果每 一个小的单位都按照逐渐递增的顺序让渡它的自治权给下一个更大的单位,那么民众还 能够对政府进行控制吗?在这一限度上,如果一个更小的单位仅仅是世界政府的代理人 ,而政治参与仅仅是和其他几十亿公民一起在选举中进行投票,那么“民主”一词还有 什么意义呢?相反,如果对于至少某些决策来说,分散和自治是必需的,那么问题是: 分散后的政治单位将达到什么规模呢?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规模问题随着世界范围的人口增长变得更为紧迫,因为人口的 增长——常常伴随着其他社会经济变化——将城镇变成了郊区、郊区变成了城市、城市 变成了都市区,而且,在美国,州变得等同于一个巨大的国家。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 人口已经可以和加拿大相比,而加拿大的人口比世界上80%国家的人口都要多。纽约城 、伦敦、东京的人口比世界上一半国家的人口都要多。城市的迅速增长逐渐增强了人们 对于产生了大量缺乏紧密联系和社区感的相对孤独、离异的个人的城市生活的恐惧,除 非是高度情感化的群众运动唤起了一种“我们的感觉”(we-feeling)。无论关于群众社 会的这些观点是否有效,它们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到了研究社区以及研究对于表达社区成 员的认同感来说合适的政治单位上。这就是罗伯特·达尔等人在《规模与民主》导言中 提出的几个基本问题。

二、民主只能与小规模相吻合:西方古典政治思想的主流观点

在展开自己的研究之前,罗伯特·达尔等人首先在其《规模与民主》第一章中对西方 政治思想史上的政治学家(确切些说主要是政治哲学家)关于规模与民主的观点作了初步 梳理,为我们清晰地反映了西方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脉络和基本观点。(注:以下标 题为编译者本人所加。)

达尔认为,直到近代——大约是在18世纪末——政治哲学家们对于民主或共和国只能 建立在小的国家还几乎没有异议:民主只能建立在以现在的标准看非常微小的城市共和 国中。这一观点更多的是受地理条件的影响而不是受抽象思想的影响。希腊人生活在一 个多山的地区,在那儿,城市人口的扩张很快就超过了地方所能容纳的用来建筑和耕种 的土地,再考虑到六世纪时的技术水平,小的、自治的、有确定边界的城市共和国就是 他们的必然选择了。因此,当后来的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盛赞希腊城邦的时候 ,实际上他们是将必需的东西当作了美德。2000年之后,卢梭重复了同样主题中的一部 分;而且,卢梭也来自一个多山的民主国家,它的地理条件将当地居民限制在一个孤立 的农业村落和城镇中。多山的意大利同样模仿了这种城市共和国的体制;尽管罗马的经 验证明政治和军事的技术能够超越地理条件的限制,但是一旦他们严厉的控制松懈下来 ,意大利地区会又一次纷纷建立起小的国家。因此,地理条件对于欧洲政治思想的影响 ,比哲学家们愿意承认的更为复杂和多变。

然而可能的情况是,思想史上长期存在着大量的关于小政体的德性的争论。无论是赞 成还是反对民主,古典时期的希腊人都赞成地域和人口较小的政体是好的政体。这样, 柏拉图——尽管不是民主主义者——强调了对于小的公民体的需求,这种公民体应该小 到使所有的人都相互认识并且互相之间尽可能的友好。他甚至在这方面走得更远,计算 出公民(家庭的头领)的最佳数目为5040。(注:《论法律》,载《柏拉图对话录》(纽约 ,1937)第2卷,Ⅴ,738,742;Ⅵ,771。)亚里士多德尽管没有分享其导师对于数字的 热情,但也指出,人口在这样一个范围是最优的,即城邦再小,也可以满足全体成员的 生活,而城邦再大,公民也可以互相了解,知道其他人的个性。他还认为,所有公民都 应该能够集中在一个地点,能够听一个人的演讲。这样,不经过放大的人的声音范围就 成了一个界限。(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牛津,1952),第292页。)

无论是赞成贵族政体、民主政体还是混和政体,从伯利克里到亚里士多德时代有影响 的希腊人都赞成这样一个观点,即政体在地域和人口上都应该是小的。由于这种观点统 治了民主思想达很多世纪,因此值得提出来在这里详细讨论。

一个民主的政体必须是完全自治的,因为否则它的公民就不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了:他 们的一些决定就会受到来自公民体之外的一些个人或群体的权力或权威的限制。一个民 主政体必须有很少的公民,以便他们能够在公众场合经常见面,能够在公众集会中听演 讲、投票和进行发言。人们一般认为,“小”能够以很多方式扩大参与的机会以及增加 对政府的控制,在一个小的政体中,通过抽签,每一个公民都有很好的机会至少一次被 选择担任行政体的重要职位。“小”能够使每一个公民认识其他的任何一个人,去评价 他的品德,去理解他的问题,对他发展友好的感情,去分析和讨论对于政体所面临问题 的理解。事实上,如果一个民主政体是“小”的,又是完全自治的,它就需要付出代价 :公民政体必须是能够自足而且生活必须是节俭的。但是节俭在民主社会中被看作是一 种美德,因为它减少了公民中存在的不平等和嫉妒,并且使人们的身体更为强壮以适应 艰苦的军事生活,如果自治要想保持下去,所有这些都需要一次次经历。

这种观点在政治理论的历史上实施强烈的影响达2000年之久。18世纪,它还出现在孟 德斯鸠和卢梭的著作中。前面一段正是卢梭思想的精华。事实上,由平等的和基本上志 趣相投朋友和熟人组成的小的、团结的、高度一致的城市共和国似乎是卢梭思想的中心 ,如果把他关于民主的观点应用到现代民族国家中去,就有可能变成他最初所反对的一 种图景。对卢梭来说,公民有效地参与决策的机会总是和规模成反比变化:公民的数量 越大,其所享有的决策权就越小。平等、参与、对政府的有效控制、政治合理性、友谊 、公民一致都会随国家人口和地域的增加而降低。(注:卢梭关于国家规模的观点分散 在他的著作中。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他似乎常常把对于城邦共和国的幻觉当作 是想当然的,以致于他总是不能作出明确的假设。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巴黎,196 2)Ⅰ,5;Ⅱ,9—10;Ⅲ,1,3,4,13。)

后来,雅各宾党人发现,将卢梭的“公意”观从他的小的、一致的自然设置中分离出 来并把它移植到现代民族国家中去不仅是方便的,而且事实上还是必需的。同样,美国 也从孟德斯鸠那里吸取了它们所需要的东西——主要是他的著名的将权力分为立法、行 政和司法的原则——而排斥了他关于国家规模的观点。然而,孟德斯鸠关于国家规模的 陈述使他的很多美国崇拜者——他们希望建立一个整个大陆范围的共和国——感到非常 迷惑。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指出,就共和国的本性来说——无论是全体人民 作为一个整体行使主权的民主政体,还是国家主权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的贵族政体—— 都是拥有小的领土,而且,他还暗示说,也是拥有少量的人口。在扼要地总结了他的许 多著名的观点之后,他指出了共和国政治所必需的东西——美德、自我克制、遵守法律 、献身于公共福利、忠诚、平等、节俭——在小领土的共和国才能得到最好的体现。( 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24、126、130 页。)

共和国从性质来说,领土应该狭小;要不这样,就不能长久存在。在一个大的共和国 里,因为有庞大的财富,所以就缺少节制的精神;许多过分巨大的宝库都交由单独的个 人去经营;利益私有化了;一个人开始觉得没有祖国也能够幸福、伟大和显赫;不久他 又觉得他可以把祖国变成废墟以获致一己的显赫。

在一个大的共和国里,公共的福利就成了千万种考虑的牺牲品;公共福利要服从许多 的例外;要取决于偶然的因素。在一个小的共和国里,公共的福利较为明显,较为人们 所了解,和每一个公民的关系都比较密切;弊端较少,因此也较少受到庇护。

通过指出这种关系在两个方面都起作用,孟德斯鸠将这个古老的争论又向前发展了一 步。他坚持说,如果共和国在规模适中的国家中最为繁荣的,那么反过来说也是成立的 :在任何一个城市大小的国家中,只有共和政体能够存在。而且,任何国家所采取的政 府形式和它的规模紧密相关。(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北京:商务印书 馆,1961年,第124、126、130页。)

如果从自然特质来说,小国宜于共和政体,中等国家宜于由君主治理,大帝国宜于由 专制君主治理的话,那末,要维持原有政体的原则,就应该维持原有的疆域,疆域的缩 小或扩张都会变更国家的精神。

然而,到历史上的这个时期,政治哲学家们不能不面对大的民族国家存在的问题。孟 德斯鸠说:“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 。”(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24、126 、130页。)这样,对于民主主义者来说,两千年来对于城市共和国的民主的观点包含了 悲剧的因素:如果民主的国家是小的,它就不能保持其公民的自治;大的国家可能保持 其自治,但这种自治是统治者的而不是人民的。这种本质与现实之间的两难困境,现在 存在,并且未来可能还将继续存在。

三、民主也可以与大规模相融合:从城市共和国的民主到民族国家的代议制 政府

在卢梭和孟德斯鸠之后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为了实践的目的,关于共和政府的古 典的城邦国家的观点消亡了——因此上述的两难困境似乎得到了解决,悲剧似乎以好的 结局结束。民主的焦点从市镇、县、城邦国家转移到了现代民族国家。

发生在欧洲和美国的三个非常复杂的系列事件带来了这种变化。首先,民族主义和民 族国家的出现阻止了自治社区和城市共和国的独立,或者至少在事实上使它们维持或重 建成为不可能。其次,选举的、代议的立法机关的出现,特别是在英国和美国殖民地的 出现,为直接民主提供了一个有吸引力的替代物,这样就明显地扫除了规模的限制。第 三,平民政府的不断扩大的吸引力鼓励哲学家和思想家将古典民主的教义调整到更大的 民族国家的范围,不论这种调整是明确的还是暗含的。孟德斯鸠曾指出,通过建立联邦 ,小的共和国能够避免由于规模小而造成的外部威胁以及由于规模大而造成的内部威胁 。他引用了荷兰、德国以及瑞士联邦的例子。(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38页。)但是民族国家的代议制政府与古典传统的断裂 比孟德斯鸠想象的更为严重。另一个法国思想家(注:指法国思想家Destutt de Tracy ,他的对于孟德斯鸠的批评深刻地影响了托马斯·杰斐逊。)则认为直接民主只有在原 始社会中才是可行的;在其他地方,就象在希腊那样,它是短命的,并且不是真正的民 主。照此观点,代议制政府使得孟德斯鸠以及整个古典传统过时了:“代表权,或代议 制政府,可能被看作是孟德斯鸠时代所不知道的一种新的发明……代议制民主……是一 种在大的领土范围具有长期可行性的民主。”(注:《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评论和 回顾》(费城,1811),第19页,引自Adrienne K·ch《托马斯·杰斐逊的哲学》(芝加 哥,1964),第152、157页。Destutt并不是认为代议制将改变平民政府的唯一之人。约 翰·密尔在1821年写道:“在现代的伟大发明中,代议制体系,所有问题的解决,无论 是在思想上还是实践上,都可能是一个发现。”引自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第三 版(纽约,1961)第695页。麦迪逊在1833年的信中写道:“代议制的原则引进现代政府 ……显示了大众政府在大范围的可能性,而且范围的扩大能够解决许多小社区的大众形 式存在的许多问题。”Saul K.Pad·var编:《美国联邦主义的形成》,《James麦迪逊 选集》(纽约,1965),第63页。)

但是,在1787年美国制宪大会上,规模的问题仍然存在。孟德斯鸠联邦共和国的思想 在联邦的条款下进行了试验。在大多数国会代表看来,它还是有缺点的。一个全国性的 共和国在当时是必需的,以便能够对许多代表预测的将来有一天可能出现的拥有1亿公 民和巨大领土的国家进行统治。然而,当局仍然坚持传统小政体的观点,以致于如果代 表们对于这样一个范围内代议制政府长期的前景持更加悲观的态度,他们就不会面临任 何问题。(注:例如,参见Ellsw·rth,Hamilt·n,Wils·nc以及G·uvernear M·rris 的观点,以及麦迪逊的报告《美国形成的见证文件》(华盛顿特区,1927),第219—220 、274、276、408页。)因而,他们的对手所主张的,有各种各样人口居住的大的领土范 围的“共和”是“一种荒谬的、和整个人类经验相反的事件”也是可以估计到的。(注 :参见Cecelia M.Keny·n编:《反联邦主义者》(纽约,1966),第xxxix-xlviii页, 以及Jacks·n Turner Main《反联邦主义者,宪法的批判者》(Chapel Hill,N.C,1961) ,第129页。)

《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很多篇幅讨论了规模的问题。(注:《联邦党人文集》,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41、43、48页。)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9篇,汉密尔顿指出 ,反对已经指出的方案的人,“不厌其烦地引证和传播孟德斯鸠关于实行共和政体版图 必须狭小的论述。”作为反驳,汉密尔顿大段地引用了孟德斯鸠关于联邦共和国优点的 部分,不太真诚地把孟德斯鸠的论述描述成为“包括了赞成联邦的主要论据的通俗易懂 的摘要”。(注:《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41、43、48页。) 然而,正是麦迪逊提供了对于传统观点的最为有力的反驳。在制宪会议中提出的一个论 断中,麦迪逊把传统的观点向前推进了一步并成功地把它翻转了过来。

麦迪逊认为,任何民主的最大危险,在于多数人的热情可能会“使他们把公益和其他 公民的权利当作占统治地位的感情或利益而作出牺牲。因此,我们所要探究的重大题目 就是,保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这种党争的威胁,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让 我补充说,这是使这种形式的政府摆脱长期受到的耻辱最为迫切需要的东西,从而能使 这种政府为人们尊重和采用。”(注:《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第41、43、48页。)尽管按照古典的传统沿袭下来的小的、直接的民主“不能制止派 别斗争的危害”,代议制共和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工 作”。规模越大,“就可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有侵犯其他公 民权利的共同动机可能性也就少了;换句话说,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公共动机,所有具有 同感的人也比较难于显示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地采取行动……因此,很清楚,共 和政体在控制党争影响方面优于民主政体之处,同样也是大共和国胜于小共和国之处, 也就是联邦优于组成联邦的各州之处。……党派领袖的势力,可能在他们各自的州里燃 起烽火,但是不能使它蔓延到其他各州。……因此,我们发现,在联邦的范围和适当的 结构里,共和政体能够医治共和政府最易发生的弊病”。(注:《联邦党人文集》,第4 9—51页。)

我们详细地讨论了美国早期历史上关于规模的争论,因为这是传统理论与刚刚在大的 民主国家出现的代议制政府的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第一次重要的冲突。如果存在历史的分 水岭,那么这明显就是一次。从那以后,美国的例子就成了对于古典平民政府理论的一 个有力的反驳。传统的论断是否象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被美国的经历所反驳,还是值得怀 疑的。但是,美国持续的时间越长,那么对于代议制共和国能否在大的国家存在的争论 也就显得愈加愚蠢。

对这一问题进行争论的历史值得写一部专著来进行论述,但是由于我们现在的目标是 当前的理论和发现而不是对理论的历史回顾,因此我们在这儿只是简单地总结。法国大 革命是试图在欧洲建立一个民族国家范围内的民主共和国的第一次尝试。雅各宾党人宣 传和实践集权化;消除了旧的有影响的分权的制度;把“公意”解释为国家意志而不是 丰富多彩的地方意志;而且在他们统治高潮期间,(以20世纪流行的方式)声称这种国家 意志的需要是他们唯一的知识。

法国大革命产生一个持久的民主共和国的实践的失败,并没有阻止前面提到的三个历 史性变化。如果说传统的观点没有受到驳斥,它们也越来越受到忽视。民族主义和现代 民族国家、代议制度以及对于平民政府不断增加的支持把传统的观点简单地置于一边。 约翰·密尔是这一变化的杰出代表。在《代议制政府》中标题为“理想政府的最好形式 ”一章中,密尔试图证明,能够满足所有社会国家紧急状态的政府只能是全体人民能够 参与其中的政府。然而,几乎是作为补充,他加上这个含义深刻的句子:“但是在一个 超过了一个小镇的社区中,个人参与公共事务中哪怕是非常微小的部分都已不可能,因 此完美政府的理想类型只能是代议制。”(注: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中译本 ,北京:商务印书馆,第55页。)在这个句子中,密尔不经意地抛弃了传统的观点,把 它作为和现代世界无关的东西。

到19世纪中期,民主只适合于城邦国家的观点完全失去了威力。民主的教义现在完全 适合民族主义、民族国家以及代议制政府。(注:哲学激进派以及后来英国的自由主义 者,美国的安德鲁·杰克逊和亚伯拉罕·林肯,意大利的马志尼(Mazzini)和Garibaldi ,以及法国的Michelet——都对这种新观点进行了论述。)

四、关于规模与民主的主要观点的(含反对的观点)归纳

但是,关于规模和平民政府之间关系的传统观点还没有从西方的思想界完全消失。它 还作为一种模型而存在。至少对一些学者来说还是非常熟悉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只和 规模小相联系仍然保持着可观的吸引力。集权的反对者、地方政府的支持者、草根民主 的提倡者、各种形式分权主义的提倡者都还继续坚持民主在小的领土范围内具有特殊的 美德以及在合作社团、公司、行业、教育系统等类似的地方具有特殊的美德。

为了提供一个关于这一持久争论一个全面的概述,我们将要提出主要的观点和反对的 观点并对之进行详细的或简略的描述,从古典的政治理论到现在的社会冲突理论和小群 体理论。

关于公民参与:(1)较小的民主提供了公民参与决策的更多机会。(2)至少通过选举投 票,在政治体系的决策中,较大的民主为公民参与提供了足够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控制 所能控制的局面中的所有或主要的方面。

关于安全和秩序:(3)较小的民主能够更加容易地使标准和价值内在为公民的标准和价 值,从而增加自愿的顺从和减少冲突。(4)较大的民主提供了在大的区域内扩展法治(以 及反对国家之间暴力)的机会。(5)较大的民主能够更好地防止外部力量——例如入侵或 经济危机——对于社会内部生活的破坏。

关于统一性和差异性:(6)较小的民主可能在信仰、价值和目标等方面具有更为相近的 同一性。(7)较大的民主可能会在信仰、价值、目标、社会和经济特征、职业方面展示 出很大的差异性。

关于公共利益:(8)较小的民主更加容易地认识到他的自身利益或他对于善的理解与公 共的普遍利益、他人的利益、或者关于善的普遍观点之间的关系。(9)较大的民主为个 人、集团、普遍利益和目标等观点上的不同提供了更多的机会。(10)较大的民主减少了 一部分成员的个别利益统治整个体系(例如就象在公司领域中发生的那样)的可能性。

关于忠诚:(11)较小的民主更容易产生对于单个的分离的社区的忠诚。(12)较大的民 主可能产生对于不同“社区”的多重忠诚。

关于感情生活:(13)较小的民主下的公民更容易将公民关系建立在高度相互影响的基 础上。(14)较大的民主下的公民更容易使公民关系摆脱相互影响,将公民关系建立在更 加个性的和感情中立的基础之上。(15)较小的民主下的公民更容易根据政治观点的相同 或不同,把其他人看作是朋友或敌人。(16)较大的民主下的公民很少会由于政治的原因 把其他人看作是朋友或敌人。(17)较小的民主产生遵守集体准则的强烈压力。(18)较大 的民主减弱了遵守集体准则的压力。(19)感情疏远、道德伦丧——缺乏一致性——更容 易在较大的民主下出现。

关于理性:(20)较小的民主使信息在体系内所有成员中快速和准确地传播成为可能。( 21)较小的民主为所有公民提供了通过直接观察和实践获取决策知识的更多机会。(22) 较大的民主为所有公民提供了更多集体行动的机会,对更大范围的更重要事情——因此 对整个形势——拥有更大的控制权。(23)较大的民主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专门技术 的机会,因而发展出了能够合理地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技术。(24)通常来说,较小的民主 下的公民可能比较大的民主下的公民对政治问题有更好的理解。(25)较大的民主下的公 民比较小的民主下的公民有更多的机会去探索一系列的替代物;因此他们有可能更好地 理解政治问题并且更加全面地控制局势。

关于对领导人的控制:(26)在较小的民主下,领导者更有可能对公民负责。(27)在较 大的民主下,领导者更有可能对公民负责。

关于这些观点和相反观点的描述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首先,大多数观点和相反的观 点是完全一致的。事实上,直到最后四个观点,陈述才是真正对立的。第二,大多数的 陈述被明确地解释为事实判断或假说,如果假设它在事实上是正确的,那么对它的评价 就必须依赖于它所使用的价值标准。在一些情况下,相关的价值标准是明确的,而且不 太可能相互矛盾。这样,如果论点3在事实上是正确的,那么大多数人无疑准备在较小 的民主下加上一点。然而,在实践中,价值标准常常是模糊的和相互矛盾的;另外,事 实本身也经常是值得怀疑的。

在《规模与民主》随后的几章(注:其他各章分别研究了:规模与民主的维度,复杂性 与多样性,公民参与和效能感,公民交流与控制,竞争、冲突与回应,规模与体系能力 ,独立与自治能力等问题。笔者将在其后陆续介绍。)研究中,达尔希望为其论点中所 包含的古代的以及还在继续的对于规模和民主关系的争论建立更加坚实的事实基础和价 值基础。那么他是否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呢?我们或许可以在读完了《规模与民主》的其 他章节内容之后才能得到答案。

五、启示:构筑中国特有的政治体系模式必须重视研究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 之间的关系

虽然规模与民主在西方很早就是政治学家关注的问题,但在中国学术界特别是政治学 界长期以来却很少有人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在中国政治学界较早呼吁从规模与民主角度 研究中国政治的是王沪宁教授。20世纪90年代初期,王沪宁教授在谈到完善和构筑中国 特有的政治体系模式时指出:“在研究和发展完善的民主政治模式时,自然有一个社会 主义民主原则与中国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的特点结合的问题。我这里说的是,在现有 民主制度的水平上向更高层次进展,在既定原则基础上向建立完整操作体制进展。这样 的话,研究中国政治至少要研究并确定下列五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在这五项条件下民主 政治的操作机制。”(注:王沪宁教授提出要研究的五个问题是: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 之间的关系,一党执政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公有制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社会资 源总量有限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伦理民主与法理民主之间的关系。参见王沪宁:《 构筑中国特有的政治体系模式——<中国政府与政治序>》,转引自高民政主编:《中国 政府与政治》,济南:黄河出版社,1993年,序言。)在王教授提出来研究的五大问题 中,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王沪宁教授认为,超大 社会指中国社会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大型社会,主要表现在其最大数量的人口规模上 。不言而喻,民主政治首先是全体公民参与的一种政治,其次也是对全体公民实行调控 的一种政治。因而它的存在和运转与人就须臾不能分开。在政治学上,历来人们就有一 个理论悬案,这就是大国是否适宜于民主政治。孟德斯鸠说:“小国宜于共和政体,中 等国宜于由君主治理,大帝国宜于由专制君主治理。”(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26页,序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没有选择,必 须给予否定的回答,因为历史已经超越了这个发展阶段,我们体认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令我们不折不扣地选择民主政治。余下的问题是如何在超大社会中建立完善的民主政治 体制,这是中国政治学的主要任务之一。超大社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必将成为中国政 治学者在探讨如何构筑中国特有政治体系模式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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