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文化生态变迁的人类学研究--湘西德汉的实地调查报告_苗族论文

苗族鼓舞文化生态变迁的人类学研究——湘西德夯的田野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湘西论文,苗族论文,人类学论文,田野论文,调查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1-747X(2010)06-0695-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812.47

1 苗族鼓舞的文化生态环境——“天下鼓乡”德夯

德夯乡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市西部,山高坡陡、多悬崖峭壁、向西北方向横亘绵延。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玉米、黄豆次之。德夯是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区,2555户人口中苗族11712人,汉族488人,土家族183人[1]。由于历代封建王朝的封锁、禁锢和隔离,加之山河阻梗、交通闭塞,德夯在清康熙、雍正以前一直属于被摒之于“化外”的所谓“生苗”区。当地苗族的生活习俗、传统文化等虽受到外来文化冲击和中原文化的影响,但基本上仍然传承了苗族文化的精髓,代表性的传统文体活动有苗族鼓舞、百狮会、苗族篝火晚会等。2005年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策划的中国(德夯)鼓文化节,使湘西苗族鼓舞享誉国内外,德夯也因此被称为“天下鼓乡”。研究从体育人类学视角出发,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德夯乡确定为田野调查区域,运用田野调查、历史过程比较、地方文献整理等方法,以苗族鼓舞的文化生态变迁作为考察内容,追溯苗族鼓舞这一民俗体育事象发生发展的历史流变规律,在此基础上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民俗体育的生态保护问题,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文化教育、体育管理等政府部门制定民俗体育发展政策和全民健身工作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2 苗族传统鼓舞的文化生态结构

上世纪20年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朱安利·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1902-1972)将文化生态视作“一个包括内核与若干外核的不定型的整体,从外而内约略分为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等生态结构层次”[2]。

2.1 苗族传统鼓舞的物态文化层

由人类加工自然创造的各种器物,即“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的物态文化层。湘西德夯苗族击鼓而舞的鼓,按照出现的先后有木鼓、铜鼓和皮鼓之分,三者依次构成了以生产方式变革为核心的文化传承关系[3]。苗族三鼓中,以木鼓产生最早,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比较规范的木鼓大小,换算成现代公制长1.5-2m,直径0.4-0.6m,由一整段枫木或楠木从中掏空,两端用水牯牛或黄牛皮蒙制而成。《苗防备览·风俗考》记载:“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以为鼓”[4]。苗族铜鼓大约诞生在青铜器的衰退时期,学者史继忠认为:“铜鼓的起始时间是在青铜器鼎盛时期之后,而它的发展则是青铜器的衰退时期;换言之,青铜器在中原衰落以后,青铜器技术继续南传,于是南方铜鼓兴起”[5]。铜鼓一般长0.7m,直径0.4m,底径0.3m,上大下细,形似无耳水桶。苗族皮鼓出现的最晚,由小杉木板镶合而成,一般长0.7-0.9 m,直径1.0-2.5m,两端蒙以水牯牛皮或黄牛皮,所以外型比较宽大,工艺比较精良。湘西苗族木鼓、铜鼓和皮鼓之间的传承关系,实质上是经济生产变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2.2 苗族传统鼓舞的制度文化层

制度文化层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湘西德夯苗族传统鼓舞最具典型意义的民间制度文化为“鼓社制”[6]。湘西苗族“鼓社”制度对苗族传统鼓舞的许多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1)“氏族鼓社制”是苗族鼓舞开展的法律基础,“氏族鼓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成员大会;(2)一个氏族鼓社必须共同敬奉一个“祖宗的灵魂都住在里头”的木鼓,亦为鼓社头人权利之象征;(3)鼓舞的活动时期有定期和不定期之分,定期活动每隔3、5、7、9、11、13年各举行1次,不定期的通过许愿、掉石头、看卦、破蛋来决定;(4)鼓舞的仪式应分为醒鼓、砍鼓树、凿鼓、换鼓、引鼓、祭鼓、淋花树、盖灵房、送鼓、洗鼓等10个环节;(5)“祭祖”、“祭社”的各种礼仪和活动,大家都要尊重,应参加的都必须参加,否则视情节轻重罚鸡、鸭、猪或牛1只,等等[7]。由此可见,湘西苗族通过“鼓社制”这种民族习惯法对苗族鼓舞参与者实施规范、组织、管理、协调、惩罚、教化等方面的社会功能。

2.3 苗族传统鼓舞的行为文化层

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尤其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性定势构成的行为文化层,它是一种以礼俗、民俗、风俗形态出现的见之于动作的行为模式。湘西德夯苗族传统鼓舞的技法有男鼓和女鼓之分。男鼓有“鸡公啄米、阵鼓催兵、大翻天印、鱼水翻浪”等24种技法;女鼓有“鸡婆啄米、美女梳妆、清洗扫除、铺床理被”等12种技法[8]。从湘西苗族鼓舞技法所反映的内容来看,主要以古代祭祀、战争、生产、生活中的情节为动作素材,其套路多变,讲究即兴发挥。这些行为文化的“缩影”深刻反映出苗族先民迁徙至湘西之后,面对荒山野岭、草莽洞穴等恶劣的自然环境,身处十分微妙的民族纷争中勇敢顽强、奋力拼搏、勤于劳作、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行为和精神。

2.4 苗族传统鼓舞的心态文化层

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培养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体因素构成的心态文化层是文化生态系统的核心部分。湘西德夯苗族的心态文化层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共性特征。(1)深刻的农耕文化烙印。“男子耕猎,女子纺织”,这种传统的中国农业社会特点,也是苗族传统鼓舞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展演内容。(2)价值观念具有明显的性别差异。湘西苗族传统价值观念要求男人要勇敢、能干、机智,女子要求要勤快、会当家、温柔顺从、养育孩子,这种价值观念中明显的性别差异,表现在苗族传统鼓舞的角色定位和动作特点上。(3)以血缘关系为宗法基础。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外族入侵、重大决议、突发事件等,湘西苗族氏族就会通过“立鼓结社”的形式,将具有血缘关系的族人紧密结合在一起,具体体现在苗族传统鼓舞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内涵上。

湘西苗族传统鼓舞的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在特定的结构——功能系统中融为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既是前代文化历时性的积累物,具有遗传性、稳定性,同时又在变化着的环境影响下,内部组织不断发生递变和重建,因而又具有变异性、革新性。一般而言,与生产力因素直接相关的物态文化层,新陈代谢的节奏较快,而制度文化层和行为文化层作为社会规范和行为定势,则带有较浓厚的保守性格。构成文化内核的心态文化层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的变异不一定形成直接的、迅速的对应性效应,往往被称作“文化的深层结构”[9]。

3 苗族鼓舞文化生态变迁的人类学考察

3.1 湘西苗族鼓舞文化生态变迁的文献辑论

湘西苗族神话古歌《蝴蝶妈妈·十二个蛋》口头记载了人类始祖姜央和雷公、龙、虎、大象、水牛、蜈蚣以及万物,均起源于从腐朽的枫树心中钻出来的蝴蝶妈妈所生的十二个蛋。如果揭去神话的面纱,按图腾原形去寻找,就会发现苗族是以枫树为图腾的古人类血缘群体,而苗族鼓舞就是以枫树为图腾物的一种宗教祭祀仪式[10]。苗族从迁徙到定居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传统鼓舞逐渐从图腾崇拜转变成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宗教祭祀活动,明清时期当地的许多地方志均有所记载。如,《龙山县志》(清光绪四年刻本)记载:“苗民祀祖先,陈酒肉、米饼火床上,既乃集族姻邻人击鼓鸣钲,放火铳”[11]。《古丈坪厅志》(清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记载:“苗祭,五月逢子、寅、午日专祭祖先。……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以为鼓,使妇女之美者跳而击之”[11]。《永绥厅志·苗峒》(清宣统元年铅印本)中也有:“苗俗又有所谓跳鼓脏者,乃合寨之公祀,……男外旋,女内旋,皆举手投足,其身摇动,舞袖相连,左右顾盼,不徐不疾,亦觉可观”[11]。新中国建立以后,苗族鼓舞逐渐从宗教祭祀仪式中脱胎出来,开始转变成一种独立的民俗体育活动。如,《湘西苗族》中记载:“民国时期和解放以后出现的跳鼓活动,已经演变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古代歌舞式,即志书中记载的那种形式沿袭下来;一种是民间体育式。此两种形式并存,但体育式活动面更广,参加的人更普遍”[12]。改革开放以后,湘西苗族鼓舞原有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社会功能基本消失,逐渐转化为以休闲娱乐为主的文体娱乐形式和群众寄托情感方式。《武陵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献集成》中记载:“湘西苗族鼓舞因形成的历史久远,对研究苗族的历史、战争、宗教、迁徙、生产、生活、爱情、民俗等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苗族鼓舞的表演朴素、热情、大气,深受游客喜爱,成为湘西自治州很多景区的表演项目。吉首市德夯、凤凰县山江已经形成了苗族鼓舞品牌”[13]。

3.2 湘西苗族传统鼓舞与现代鼓舞的文化生态比较

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苗族传统鼓舞经过岁月的历练发展成现代鼓舞,为苗族鼓舞这种既古老又年轻的社会生活文化事象打上了深深的时间烙印。从湘西苗族鼓舞目前存在的状况来看,苗族传统鼓舞已经濒临灭绝,只在十分边远的苗族山寨有少量存在,而由传统鼓舞演变而成的现代鼓舞已经走出了苗寨,在乡村与城市、在节日庆典与全民健身中继续发挥着它应有的健身文化价值。因此,运用历史过程比较方法探索苗族鼓舞产生的本来面目及其在历史长河中的演变,不仅能够恢复苗族民俗体育的本来面目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而且对于认识民俗体育历史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湘西苗族鼓舞传统性和现代性的区别是民俗体育发展的缩影,是民俗体育这一文化事象保持传统文化精髓基础上的、螺旋上升的文化变迁历程,对明晰民俗体育可持续发展思路都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见表1-表2)。

上述研究表明,湘西苗族鼓舞与自然界生物一样受到环境影响而发生着历时性的文化变迁过程,在这些环境的影响因素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因素。湘西苗族群众从简单木器加工——青铜器制作——木器的镶合技术的进步,本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其次是社会政治制度因素。随着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与法规的完善,苗族群众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能全身心的去追求美好生活,使苗族鼓舞的动作语言更加丰富,动作的时代性增强。最后是地理环境因素。民族地区交通状况的改善,苗族鼓舞从深山的鼓藏场逐渐走向各地的节日庆典,掀开神秘面纱的苗族鼓舞受到各族广大群众的喜爱。

上述研究表明,湘西苗族鼓舞从母系氏族的图腾崇拜到现代文明的休闲娱乐,湘西苗族鼓舞的文化内涵冲破了氏族家庭对它的限制,逐渐从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休闲娱乐,被各族群众所认知;舞蹈形式冲破了农耕文化的束缚,逐渐增加了动作的群体性、个性化和难美度;社会功能也由祭祖祈愿、男女社交的原始功能向锻炼身体、娱乐身心、经济功能等新兴功能转化;动作内容、动作特点、动作节奏、动作风格也都潜移默化的发生着改变。苗族传统鼓舞的文化变迁过程,是民族特性、地理环境、民俗活动、宗教信仰等诸文化因素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作用的必然结果[14],本质上则是苗族传统鼓舞面对现代环境的文化适应,是苗族鼓舞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4 苗族鼓舞文化生态变迁对民俗体育生态保护的启示

4.1 增强现代体育价值理念,明确民俗体育保护思路

民俗体育是一个多样性运动和游戏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的共同要素是民众所形成的风俗,并与民俗文化有关。从文化生态的角度去理解,民俗体育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困境:(1)内部环境存在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的文化选择;(2)外部环境存在西方现代文化的冲击和影响。民俗体育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是中国传统社会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的矛盾,应该依靠现代制度的完善和现代价值理念的建立来解决,这是让现代社会享用并传递给未来社会的必然选择。

4.2 注重“文化生态”的活态保护,把握民俗体育保护重点

如果保护少数民族的民俗体育不是从文化生态的整体性入手,而是仅仅保护体育活动的过程,保护最后只剩下没有灵魂的躯壳。因此,保护民俗体育应该将文化生态保护作为民俗保护的重要内容,最终形成“活态”的保护体系,使民俗体育活动在活态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进行新陈代谢、自我更新,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这是民俗体育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贯彻的原则,也是保护民俗体育最好的办法。

4.3 完善政府社会公共政策,拓展民俗体育保护新途径

政府对民俗旅游业的倡导,创造了群众就业、文化扶贫和农村致富的机会,但也使部分村寨的民俗体育传承脱离了原有的民俗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空间。所以,应该完善政府社会公共政策,探索新的形式来保护和发展民俗体育。2005年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策划的中国(德夯)鼓文化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组织申报的苗族鼓舞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保护名录,使湘西苗族鼓舞发展走向了良性轨道,这些探索都为民俗体育的保护和发展途径提供了参考。

4.4 保护要和教育相结合,增强民俗体育保护内源动力

所有的民俗体育都具有国民教育的潜功能,保护民俗体育就是要发掘这种潜功能,保护的前提是教育,保护的保证是教育,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内源动力还在于教育。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中小学将苗族鼓舞作为必修课,吉首大学开设了苗族鼓舞等体育专项课程等,都是在民俗体育保护与教育相结合方面的努力和探索。政府应把民族民俗体育的保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工程列入现代化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使这项工作能得到广大公众的认同,在全球文化竞争中保持中国自己的优势地位。

5 结论

(1)湘西苗族传统鼓舞的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在特定的结构——功能系统中融为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既是前代文化历时性的积累物,具有遗传性、稳定性,又具有变异性、革新性。

(2)影响苗族鼓舞文化生态变迁的因素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因素、其次是社会政治制度因素、最后是地理环境因素。苗族传统鼓舞的文化变迁过程,本质上是苗族鼓舞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的必然选择。

(3)民俗体育保护应明确完善现代体育价值理念,注重“文化生态”的活态保护,深化政府社会公共政策,保护要和教育相结合,增强民俗体育保护内源动力和拓展民俗体育保护新途径。

收稿日期:2010-01-12;修回日期: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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