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之间的协作竞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竞争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本是一个大企业、企业集团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也是发达国家中中小企业数在企业总数中比重最大的国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日本企业之间存在着激烈竞争。但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日本企业之间不仅有竞争,而且还有密切的合作,合作与竞争共存是日本企业关系的一大特点。
(一)日本企业之间协作竞争关系的历史沿革
日本是一个弧悬在太平洋上的岛国,国土面积狭小,资源贫乏,人口密度大,气候变化复杂,而且还处于地震和火山活动频繁与台风常袭地带,这种先天不足的环境条件使得日本整个民族都带有一种危机感。再加上日本历史上与中国的长期交往,受中国儒家文化(特别是中国汉唐时代的儒家文化)的影响,日本民族的危机感表现为一种团结向上的集体主义精神。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日本社会以激烈竞争获得个人发展,以协作的团队精神谋求民族生存。在工业文明向日本传播后,由于传播工业文明的方式是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掠夺,从19世纪中叶日本明治维新开始,日本就利用他们协作竞争的民族精神,与西方列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二战之后,日本对政治、经济等进行了一系列民主化改革,使得日本民族的协作竞争精神获得了改造,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日本的协作竞争精神在日本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存在,不过在企业经济中更显得突出。在工业化过程中,日本企业除了采用国际上惯用的企业兼并手段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外,还采用了企业间协作生产经营的承包制、生产系列化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但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协作竞争关系是日本在二战失败的严历打击下才真正开始的。二战前,日本垄断大企业为了在更大规模上实现生产和资本集中,与中小企业的竞争往往采取对抗性竞争,凭借雄厚实力吞并、控制和排斥中小企业。二战后,随着日本进入高速增长时期,重化工业的迅速发展引发了民间大型设备投资热潮。但是,此时的日本,资金不足十分严重,二战后失业造成的劳动力供大于求被供不应求代替,并且日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弱。为了阻止外国强大资本的输入及其对日本企业的吞并,为了获得规模效益和促进产业合理化,实现经济强国之梦,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在《禁止垄断法》的限制放松并得到日本政府和日本传统文化的支持下,双方开始了相互利用、相互支持的合作,这种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使日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成为了一个“命运共同体”。
协作竞争的企业关系对日本经济发展十分有利,如大企业在没有增加投资的条件下,利用中小企业的生产或某种服务,扩大了生产规模;而中小企业在大企业的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扶植下得到了稳定发展,社会产业趋于合理化。不过,在这种关系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地位并不平等,中小企业对大企业具有较强的依附性,中小企业为了减弱这种关系的不利影响,从70年代开始,就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改善不利地位。首先是协作多角化,确保生产任务的饱满。如在制造业中,平均每个中小企业依附的大企业数1976年为2家,1981年为3家,1988年增至4家。 另外,中小企业还接受来自协作系列外的其他企业的订货以保充足的订货量。其次是产品多元化,即除为大企业提供必要的产品外,自己还开发和生产与协作无关的产品,以谋求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再次是加强企业间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合作,改变以前单纯的生产经营合作。以上这些努力,使得日本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协作竞争关系得到某些调整,更加合理化了。
从上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日本企业间的协作竞争关系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二战前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统治型合作。第二阶段是二战后企业间相互利用但中小企业对大企业依附较强的合作。第三阶段是70年代后中小企业谋求自我发展,减弱依附性,使合作关系合理化的合作。
(二)形成日本企业之间协作竞争关系的主要动因
竞争是效率的源泉,合作是稳定的保证。竞争与合作的统一保证了日本经济高效稳健的发展。但是,企业间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并不是在任何国家都处理得很好,它只在日本形成了协作竞争的企业关系。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日本企业间形成这种关系的呢?
首先是传统文化的凝聚力。我们知道,日本是一个单一民族的岛国,它的环境条件和资源状况十分恶劣,但是它具有受到中国儒家思想影响很深的日本集体主义民族文化传统,内聚力很强。他们的价值取向是,服从组织,希望得到也可以得到组织的优惠和照顾,服从组织的代价是希望得到也可以得到组织的补偿。因此,在日本社会生活中,个体追求自己的权利时,能够不悖于集体的组织利益要求,能在组织中统一行动,为更高的目标而努力。日本民族的这种文化传统表现在企业经济方面,就是各个企业之间容易协调行动,形成良好的企业关系。
其次是企业经济发展张力。日本经济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二元结构”,即大企业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与中小企业技术落后和管理水平低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更显得突出。而且日本中小企业为数众多,大企业的规模与国外大企业的规模相比显得过小。这样,在日本经济社会中就存在两种机制。一种是由于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差距而产生的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先进技术和高超的管理经验;和由于大企业相对于国外企业规模过小而利用中小企业的生产、服务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这是一种相互利用的激励机制。另一种是中小企业面临同行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的竞争,有可能被淘汰或被吞并的危险;而大企业在资本自由化时代,由于自己资金不足而不能扩展经营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可能被国内大企业兼并或被国外大企业吞并的危险,这是一种压力机制。社会经济的激烈竞争对各自形成巨大压力,同时存在各自可以利用的互利条件对企业经济的发展又是一种激励,压力与激励的企业经济发展张力就促使日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走向合作。
第三,日本产业合理化运动的促进。日本政府从30年代初就开始重视日本产业的合理化问题,特别是五、六十年代产业政策的实施,是产业合理化运动的顶峰时期。日本产业合理化的主要内容有:①促进企业对先进设备和技术的采用;②鼓励大企业合并和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多方位的协作关系;③支持上升产业和促进产业升级,等等。日本产业合理化运动的开展,正是日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互利用以促进各自发展的需要。因此,这也就是促进日本企业间协作竞争关系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四,国际竞争的压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的经济遭到巨大破坏,民族心理也因战败而受到很大打击。虽然经过几年的恢复和发展,到60年代初期日本的经济能力与发达国家比较仍然还很弱,企业的国际竞争还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为了获得国际社会对日本重建的支持,从50年代开始,日本先后加入了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如货币基金组织及国际重建和开发银行、关贸总协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日本在加入这些国际组织时虽有许多条款保留并获得“穷国”特殊优待,但是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社会对日本实行贸易、资本自由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日本对实行这些自由化十分担心,认为弱小的日本企业将会成为外国竞争者猎取的便利目标。因此,日本一方面尽量拖延国内市场向国际开放,另一方面又尽快使国内企业的产业升级。在产业升级方面主要是发挥大企业优势,鼓励大企业之间的联合即集团化和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联合即企业系列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规模上和能力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国际竞争压力的推动下,日本企业之间的联合进展十分迅速。
第五,日本企业生产纵向分隔的需要。日本二战后的重化工业化进展速度很快,而重化工业的生产又是多阶的,与各产业的联系程度很高。但是日本企业由于纵向分隔和横向专业化,这就要求日本企业之间的交往比欧美国家频繁。如70年代中期日本的批发销售额是零售销售额的4倍,而同期的欧美发达国家却在1.5~2倍之间。 这说明日本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十分广泛而量大的。当然,企业之间的交易和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不同,它不能根据价格等市场因素的变动不断改变交易伙伴,因为与个人相比同行业的企业数是很有限的。因此,为了使交易稳定,企业之间的结合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日本企业之间协作竞争关系的运作机制
日本企业之间协作竞争关系的运作机制,包括组织系列化机制、行为协调机制和企业发展便利机制等内容。
第一,组织系列化机制。所谓组织系列化,就是以大企业为龙头,以中坚企业为骨干,以广大中小企业为基础,大企业通过原材料供应、产品加工订货、技术援助和提供贷款方便等方法,将中小企业纳入生产体系,中小企业则在大企业的指导监督下,为其生产零部件、提供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这样组成的企业生产经营协作方式。在日本,企业组织系列有多种类型,如垂直企业系列(系列企业为生产经营某种商品进行分工协作),水平企业系列(系列企业生产经营同种商品的合作),多种经营企业系列(系列企业同时生产经营多种商品的合作),销售企业系列(系列企业为系列组织销售服务的合作)等。日本企业之间的协作竞争关系就是以这种企业组织系列化方式作为物质基础进行运作的。
第二,行为协调机制。日本企业之间建立各种组织,其目的主要是协调企业行为,调整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载体,它们有各自的利益追求,在相互交往中必然会发生冲突。因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需要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协调。对企业行为进行协调的方式主要有:①防止过度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企业行为;②对弱小者进行扶植,增强其合作能力;③对协作者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约束不正当行为发生;④对各种冲突进行协调,解决纠纷,等等。日本企业之间的协作竞争关系就是通过协调企业行为来完成的。
第三,发展便利机制。日本企业之间建立各种联合关系,其目的主要是协作体为各协作企业提供某些发展便利。例如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中,协作体为大企业的发展:①分散向新产业、新领域扩展的风险;②降低由于企业组织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的管理难度和管理费用;③在不增加资本投资的情况下扩大企业经营规模;④利用协作企业规模小及其分散性提高经营的灵活性,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等等。协作体为中小企业的发展:①使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得到协作体的帮助,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市场;②在协作体的技术和管理的援助下,中小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等等。由此可见,通过协作体,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都获得了自己发展的便利,为各自的发展相互提供便利条件,是日本企业之间协作竞争关系运作机制的利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