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民国湖南汝城县商品流通与物价变动_物价水平论文

晚清至民国湖南汝城县商品流通与物价变动_物价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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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04)-01-0102-09

价格的变化不是对经济现象变动的推想,而是通过具体的数字对其所做的体系性的展示,是很值得关注的课题。但是中国的物价史研究相对于欧美或日本来说不是很活跃。

彭信威从《清实录》、《东华录》、《清史稿》等收集了约900条明清史米价资料,用每10年的平均数描述了物价的变动,而这些史料是不论地方的。王业键的物价曲线在17世纪后半是关于上海米价的,18世纪后半是关于广东生丝的出口价格,19世纪前半是河北的农产物价格。(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东京,1997年,第17页。)岸本美绪的中国价格史研究关注的是清前期江南的物价变动,同时也详细描述了最近的物价史研究成果,具体介绍了物价史研究的现状。(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一章。)

中国最近出版的谭文熙的《中国物价史》也未计地方的差异,描述了在各地方或从其它日记类等资料中抽出的时间系列上的物价史。(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武汉,1994年。)例如,该书对松江、汉阳、江安、巴州、重庆、成都等地区的价格不分差别无类别地进行了综合的考察。

也有学者集中对湖南物价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对清末扬子江中流地区米价变动的研究。(注:郑哲雄《清末扬于江三省地区的米谷流通和价格结构》,《历史学报》143,1994年。)王国斌和濮德培(Wong & Perdue)就对湖南谷物价格做过专门的研究。(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52页。)在濮德培(Perdue)的研究里描述了18世纪整个世纪中湖南米价几乎没有变化,因此粮价清单的可靠性令人置疑。粮价清单的制作在当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地方官的热情,在这个清单是否成功制作的疑问下,也有利用近代的粮食商业组织及统计机关等的记录在长江中下流地区调查米价变动的论著。(注:侯扬方《长江中下流地区米谷长途贸易1912-1937》《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但是对于湖南一个州县的物价变动的个案研究还未有人涉及。

通常地方志中的物价记载大部分与生产的丰歉以及与天灾联系在一起。可是民国《汝城县志》制作的《近年物价表》记载了60年间的变动世态,成了少见的材料。县长陈必闻是湖南耒阳人,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商业科。他在民国18年上任后对物价进行了调查,在民国21年10月制作出了这份物价表。(注:民国《汝城县志》,卷22,人物志,职官。)

本文是想了解处于湖南周边地区、远离主要开港地的汝城县在清末至民国时期的物价变动实态,在所谓的帝国主义侵略的高潮之下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定性之下的中国一个县级地方究竟是什么形象?

一、市场和商品流通

有关湖南稻米流通的论著很多(注:邓亦兵《清代前期的粮食运销和市场》,《历史研究》1995第4期;重田德《在清初时代的湖南米市场考察,《清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1975年;侯扬方《长江中下流地区米谷长途贸易1912-1937》,《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郑哲雄《清初扬子江三省地区的米谷流通和价格结构》。),在湖南内部的主要米谷市场是在洞庭湖附近的常德府、澧州府、岳州府,湘江流域的长沙府、衡州府等所属的个别县。(注:Worg & P.C.Perdue,Grain Markets and Food Supplies in Eighteenth Century Hunan,Rawski,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California Univ.Press.1992.)

从湖南大米的外流来看,不处于主要输出地区的汝城县在这种流通的流域中有哪种特色和内容呢?下面让我们来考察一下。

汝城县的货物出口通道有三个。第一是经过广东的乐昌及仁化的城口埠、长江墟运送到韶州、广州等地,主要商品是纸,其后是米,再其后是钨砂、牲畜、粉条、香菇、土药,百货等;还有经由汝城而非汝城所产的茶油、特货(鸦片)等。第二是从汝城县的集龙、热水运送到江西的塘江、赣州、南安方向,商品种类有杉木、鸭,还有非汝城产的特产(鸦片)。第三是从资兴的黄草坪出发到资永、株洲、湘潭等地,主要商品有杉木,然后是钨砂,还有非汝城产的食盐。此外北区的田庄、西区的文明虽然是杂货的运输,可很少销售到外县。(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8,政典,商业。)

进口商品之途径也有三个。第一是从广州佛山进口到韶州、乐昌或者城口地区,主要商品是食盐,其后是洋油、洋丝、洋货、广货、故衣等。第二是通过江西的塘江、赣州等地也经过集龙而进口,货物主要是布匹、蓝靛、五色纸帐器、糖、豆粉、瓜子等。第三是从湘潭、衡阳、宝庆、郴县、桂阳等地经过黄草坪或文明进口,主要商品有豆、茶油,然后是布匹、绸缎、帽巾、书籍、药材、海菜、酒食、辣腊、特货(鸦片)等。统计全县进口商品,日用必需品从广东进口大约占6/10,从湖南进口占3/10,从江西进口占1/10。(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8,政典,实业。)

农产品中全县主要生产的是稻米,丰产时有1/4出口。主要销往广东的城口、乐昌,江西的崇义,湖南的资兴等地。(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8,政典,实业。)玉蜀黍、高粱、番薯等可以自给,麦和豆是要进口。特别是豆,主要从湘潭或江西的塘江等地进口,它成为县内进口的主要商品。杉木是出售到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

盐的进口包括通过郴州、宜章、永兴、兴宁等地从广东乐昌县西河埠进口盐;通过桂阳州临武、嘉禾等地从连州进口盐;通过桂阳(汝城县)、桂东、酃县从广东仁化县城口埠进口盐。

根据清末的调查,运至城口销售的纸大约是6万担的单位交易,采取的是“货去盐回”的成交方式(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3,政典,财政上。):纸从汝城出口到广东,运回的则是盐。另外淮盐作为私盐也进入该地区。(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3,政典,财政上。)

下面看一下市场发展的情况。

表1 汝城县墟市表(注:民国《汝城县志》卷9,建置,交通,第320页。)

墟市名区城 距离

集期日 备注

(城)里

泰来墟 中区第8段10 5、10

教场墟 东1区第1段

30 2、7

今废

土桥墟 东1区第2段8 3、8

濠头墟 东1区第8段

40 2、7

盆将墟 东2区第1段

40 4、9

集龙墟 东2区第2段

60 1、6

热水墟 东2区第3段

602、5、8

卢阳墟 南1区第1段

12 3、8

新增

泉水墟 南1区第1段

13 1、6

新增

白泉墟 南1区第1段

15 3、8

龙板墟 南1区第1段

15 4、9

太平墟 南1区第3段

20 2、7

井坂墟 南1区第2段

25 5、10

龙虎洞墟南1区第2段

40 4、9

东岭墟 南2区60 4、9

新增

外沙墟 西1区第2段

10 今废

榔木坳墟西1区第5段

10 今废

太坪墟 西1区第4段

17 4、9

新增

山店墟 西1区第4段

28 2、7

马桥墟 西1区第7段

15 4、9

延寿墟 西1区40 5、10

文明墟 西2区60 4、7、10

暖水墟 北区第1段30

2、7 新增

田庄墟 北区第2段40

4、9

南洞墟 北区第3段60

5、10

表1是对地方志加以整理得到的25处墟市,从地图上看这些市场大部分都位于在前述进出口交通道路之上,县志里记载“按汝城墟市,以南一区一段为最密,东一区土桥墟为最大,其东区之集龙、热水,南区之太平、龙虎,西区之文明、马桥,北区之田庄,皆当湘粤赣往来要冲,故行旅颇盛。”(注:民国《汝城县志》,卷9,建置,交通,第322页。)

也就是说南1区1段的密度最密,东1区的土桥墟规模最大。东区的集龙、热水,南区的太平、龙虎,西区的文明、马桥,北区的田庄是通往湖南、广东、江西方向的要冲,因此行旅繁盛。

南一区人口密度最高,在县内是平原较多、产米丰富的地方。南一区纵17.5公里、横9公里,还有第一段里包括65个村庄。(注:民国《汝城县志》,卷3,乡区,第103-30页。)东一区二段由20个村庄组成,可见土桥墟是交通的最要冲地,因此成为规模最大的一个。特别是南一区一段地区市场的增加,互相不同的开市日连续开张,几乎达到常设市场化的效果。

25个市场的数字,和在同治前后赣中地区市场数每县平均21.18个,跟光绪年间江西省每县平均21.15个很相似。(注:曾学优《清代赣江中流地区农村市场初探》,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1996年第5期。 )与临近的桂东县15个(注:同治《桂东县志》,卷3,疆域,墟市。)、耒阳县24个(注:光绪《耒阳县志》,卷1,墟市。)、茶陵州32个(注:同治《茶陵州志》,卷4,市墟。)等比较,汝城可以说是处于一般的水平。

汝城县墟市的开市日是1、6(2),2、7(5),3、8(3),4、9(7),5、10(4),2、5、8(1),4、7、10(1),未详(2)等。其中4、9日的频率最高,然后是2、7和5、10。邻近桂东县的墟市日也是1、4、7,3、6、9和1、6,2、7,3、8,4、9,5、10等。(注:同治《桂东县志》,卷3,疆域,墟市;加藤繁《在清代时期村镇的定期市》,《支那经济史考证》,东京,1953年。结论相似。)

清后期的集市逐渐增多,开市期也逐渐增加,规模日益扩大。(注:王兴业《清代河南集市的发展》,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1996年第3期。)江汉平原各地在同治光绪年间明显表现出市和镇的发展。(注: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对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的影响》,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1996年第2期。)赣江中流的各县在同治以后经过民国初年出现了地方小市场。(注:曾学优《清代赣江中流地区农村市场初探》。)宁波周围的奉化县、余姚县也在光绪年间出现了新的集贸市场。(注:乐承耀《明清宁波集市的变迁及其原因》,《浙江学刊》,1996年第2期。)

汝城县的情况,估计墟市是清末至民国期逐渐出现、增加的。赵申乔的自治官书(1709)记载该阶段10个县(湘潭、衡阳、长沙、善化、湘阴、衡山、巴陵、澧州、武陵、桃源)有市集。其后湖南省例成案(1753)记载了其后出现的7个县(益阳、湘乡、临湘、华容、沅江、龙阳、安乡),而永兴,兴宁,宜章,桂东,桂阳被称为“无城市镇集”(注:重田德《清初湖南米市场的考察》。)。也就是说汝城县(桂阳县)一直到18世纪的中叶还没有出现市场。

在表1中能看到南1区1段的卢阳墟、泉水墟,南2区的东岭墟,西1区4段的太平墟,北区1段的暖水墟等的“新增”字样,可以说明这些是民国21年新加的。

在这里可以估计,汝城县的墟市发展是与清末至民国初年市场增加的趋势相一致的。虽然对墟市间的交易内容及商品的数量还缺乏具体的资料,但若没有人口的增加或购买力的增加,市场的增加则很难加以说明的。

二、物价变动

表2 汝城县物价表(民国21年10月)

物别 数量

近年物价

近年物价

近年物价

附记

同光时期

光宣时期

民国时期 同光时期小洋未使用

(元) (元) (元)

谷1石 大洋1.5

小洋3 小洋7 光宣时期大洋小洋

米 100斤 大洋2 小洋4 小洋8 没有大的差异

豆1石 大洋6小洋12 小洋24

玉蜀黍1石 大洋2 小洋4 小洋8

番薯100斤大洋1.2

小洋2.5 小洋5

茶油100斤 大洋8 小洋16 小洋40

盐 100斤大洋2.5小洋4 小洋11

柴 100斤

铜钱150文 小洋0.4 小洋0.8 同光时期柴价单位为钱

肉 100斤大洋8 小洋16 小洋40

土布100尺

大洋1.5小洋2.5 小洋5

洋纱100捆

小洋3

小洋7 同光时期没有洋纱

竹布100尺 大洋8 小洋15 小洋32

桐油100斤 大洋7 小洋15 小洋36

洋油 1瓶 小洋1.5 小洋7

同光时期没有洋油

上等水牛 1头大洋25 小洋50小洋100

次等水牛 1头大洋20 小洋25 小洋50

上等黄牛 1头大洋18 小洋35 小洋70

次等黄牛 1头 大洋8 小洋16 小洋22

猪 100斤 大洋8 小洋16 小洋40

鸡 100斤 大洋8 小洋16 小洋40

鸭 100斤 大洋7 小洋14 小洋32

蛋 100个大洋0.8

小洋1.2 小洋2.5

鱼 100斤大洋6 小洋12 小洋28

水酒100升

铜钱600文 小洋1.2小洋2.5

烟 100斤大洋10 小洋20 小洋40

条木 围码1两 大洋8 小洋12 小洋22

砖 1筒 大洋1.2小洋2.5 小洋5

砖的一筒是200皮

瓦 万皮 大洋10 小洋20 小洋45

铁 100斤 大洋5 小洋10 小洋20

山贝纸

1担 大洋4 小洋8 小洋16

高封纸

1担 大洋5 小洋10 小洋18

上等田

1工 大洋40 小洋80小洋120

中等田

1工 大洋25 小洋50 小洋80

次等田

1工 大洋12 小洋25 小洋40

木工 1日

铜钱60文小洋0.15小洋0.3 光宜时期土木等工价

土工 1日

铜钱60文小洋0.15小洋0.3 均以钱为单位

雇农 1日

铜钱40文小洋0.1小洋0.25

夫役10里 铜钱100文小洋0.2 小洋0.4

这里对表2里时间加以说明。从同治丁卯年间县志编辑后至民国21年大约60年,分为三个时期:同治末年到光绪初年为同光时期,光绪中期到宣统末年为光宣时期,民国初到民国21年为民国时期。

《汝城县志》编辑兼县长陈必闻申明,价格在每年每月上下波动,因此采取每期的中间价格。(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8,政典,实业。)另外表中所列商品是日常必需品,奢侈品装饰品等不在其中。

货币和度量衡的不统一对于综合、立体地理解物价水准造成很大困难。在民国时期的中国同时行使银两、银元、铜钱、铜元等多种货币,且每个地区的计量也不同。(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282页。)银两的标准在72个地方不同使用,银和角的兑换率也不同。(注: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三集,第289页。)表2中的货币分为大洋和小洋,它可能是在光绪13年(1887)前后广泛使用的洋元。(注:邱思达《中国近现代铸币图说》,北京,1992年,第1页。赵仁平《从云南的半开银元看近代中国的币制》,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1997年第3期。)大洋和小洋在每地区使用情况不同,因此地区间的比较是很困难的。下面检讨一下汝城县的物价水准和趋势。

(一)谷物类

1、米谷

米价和谷价从同光到民国时期上涨了300%和366%。米100斤是大洋2元,而到了民国时期变成了小洋8元,但“附记”中所说光宣时期大洋和小洋没有多大差异。

谷价是大洋1.5元换1石,可到了民国时期变成了小洋7元,上涨了366%。在中国一般使用“谷二米一”的折换率(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下,北京,1992年,第1036页。),湖南安乡县在1934年时谷1担3元,米1担6元(注:民国《安乡县志初稿》,卷11,食货,第232页。),由此也能估计到汝城县的情况。也就是说据谷价和米价的比率能算出1石米是150斤。各地方1石的斤数也不同,甚至在同一县内随着时间的不同也有着150斤、160斤、170-180斤的变化(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440页。奉贤县是1911-1949之间斤数的变化。),因此推想汝城县的1石为150斤。

湖南安乡县的米价1担6元,这跟汝城县民国时期的米价小洋8元很相近。(注:1担=100斤,因此能和汝城县的米价相比较。)

度量衡和货币不统一的情况下很难比较和其它地区的米价,只可能比较变化的趋势。

江南的米价动向为:顺治时期高米价,顺治末急落,康熙时期低米价,乾隆初期米价急涨,而指出20年代以来的逐渐上涨的途径。这同上述的两湖米价的趋势很相似。(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三章。)清代米价的长期趋势中也能出上涨趋势。可是17世纪后半叶,19世纪前半期,19世纪70-80年代的低落期,两湖米价的趋势也相同。(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51页。)

1912年到1928年上海的米价上涨40.7%,年平均上涨2.5%,依此比较,汝城县的米价上涨程度算是很高的。汝城县在65年间米价大约上涨了300%,每年上涨4.6%以上。可上海在1931年比1929年的一般物价指数上涨21.2%,和此短期间内的物价上涨率直接对比是很难的(注:徐正元《上海近代稻米市场价格变动之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上海和长沙是0.7-0.9的高度相关性。)。从1912年到1932年,20年米价上涨幅度:天津81.73%,杭州55.43%,宁波47.3%,广州26.8%,重庆177.56%,江苏武进白米55.55%,粳稻131.8%,这显示出了地区间变化的多样性。(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356页。)在表2中能估计到湖南汝城县的米价从1870年后年4-5%的急涨趋势。

2、豆、玉蜀黍、番薯

按照重田德的主张,湖南米市场为了地主性的市场,它的田租是实物地租,而耕田者的主食是大米。可在很多事例中能看出和其它地区一样,在湖南也常常出现以杂粮为粮食的情况。(注:光绪《零陵县志》卷5,学校,风俗。)在郴州也能看出粮食中附加包谷的例子。(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武汉,1996年,第134页。)

豆是汝城县进口的主要商品,玉蜀黍和番薯则能自给。上述时期月几类商品价格上涨幅很相似。民国时期豆1石是24元而玉蜀黍是8元,维持着3倍的价格差异。玉蜀黍在汝城县西1区的梓洞、马桥,西2区的延寿、文明等地产量丰富,该县能够做到自给。番薯也补充到食粮中,可它的产额也只是县内需要的程度。(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8,政典,实业,第815页。)应注意的是,进口的豆价比输出的谷价,每石高3-4倍。

(二)其它物价

茶油和桐油同样从光宣时期到民国时期上涨了2.5倍,这比以前上涨明显。桐油100斤从15元上涨到36元,茶油100斤从16元也上涨到40元。同治年以前以内需为主的桐油在光绪2年以后开始出口,在第一次大战以后,各参战国的桐油需要量急增。在汉口,桐油每担银从5两左右于1911年上涨到8-9两的水平。同时在重庆,桐油从1922年以前的9两左右上涨到1929年的23.41两。(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350页。)如此看来汝城县的桐油上涨价格跟其它地区在同一水平线上。

从光宣到民国时期100尺土布从2.5元涨至5元,价格上涨了100%。在上表中没有看到洋布,估计跟同时期洋丝价格的上涨率相似。清末至民国时期洋丝和洋布是否进入中国农村市场,它也跟土布是和平共存(注:史建云《清代华北平原农村棉纺织业商品生产》,《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北京,1992年,第166页。)或洋布进口后的土布价格也比较安定的指点(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372页。)符合汝城县的事实。

从光宣到民国时期洋丝的价格上涨率已达到一倍以上。而同光时期洋丝未流行,依此估计清末民国时期洋丝需要量有着急速增长。同样,同时期洋油的价格已上涨到4倍以上,这说明洋油的需求量也是急速的扩大。

在上海有洋油、洋皂、洋烟、洋烛专卖商店(注:谢国权《近代长江中下流游沿岸中等城市商业研究》,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1996年第6期。),湘潭县相对来说也有很多的洋货(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集,第492页。),但汝城县物价表上却几乎没有洋货。

表中田价的单位以“工”来表示,但在湖南、湖北等地的面积单位多表现为“石”“斗”。(注: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北京,1937,1993影印版,第311页。)像汝城县以“工”为单位的极少见。《汝城县志》说:“田之称名也不曰亩而曰工,每田一工半准一亩之数。”(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3,政典,财政上。)由此记载可知1.5工为1亩。

从同光到光宣时期米价上涨幅度等同于田价的上涨幅度,其后从光宣到民国时期的田价上涨率低于米价的上涨率。其原因在于:民国前期因地主阶级和新兴军阀买入田产,田价是上涨的趋势;可到了民国中期地主资本阶级的投资方向转移到了工商业,因此田价上涨率变缓。(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384页。)

下面考察一下薪水。从光宣到民国时期木工和土工的薪水增加率跟米价的上涨率很相似。可以从购买米数看看薪水的实际购买能力:光宣时期的1日薪水0.15元,可购米3.75斤;民国时期的1日薪水0.3元,可购米3.75斤。因此可知,在此期间的木工和土工的实际薪水几乎没有变动。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雇农名目所得已上涨到了2.5倍。雇农的1日薪水0.1元可以购米2.5斤,民国期的薪水0.25元可以购米买3.125斤。因此实际薪水反而在增加。(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51页。)根据全汉升的研究,从1875年到1925年四川省合江县的薪水和物价变动的趋势几乎是一致。(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28页。)这和汝城县的情况相似。

表中盐价的上涨幅度可以说是最高。从同光到光宣时期上涨2.5倍,从光宣到民国时期上涨2.75倍。清末特别是光绪中后期比清代前中期的盐价上涨了5-10倍。离沿海的盐产地越远盐价就越高,但奉贤县的盐价1912年是0.008元,1926年0.02元,1931年0.05元,丘池县的盐价在民国5年60-100文,民国15年400-600文。在民国初期盐价上涨是很普遍的现象。(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364页。)

从整体物价动向来看,在上海也是。(注:徐正元《上海近代稻米市场价格变动之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2期。)汝城县米价的变动趋势和一般物价的变动趋势是很相似。价格上涨幅度明显的有洋油、洋丝、盐、茶油、桐油,木工、土工、雇农的薪水也属于该类别。

和清代18世纪前后大约100年间价格总水准上涨300%相比(注:郭成康《18世纪中国物价问题和政府对策》,《清史研究》1996年第1期。),从65年间价格上涨超过300%来看,清末至民国时期汝城县的物价水准可以说是急速上涨。

三、物价上涨的原因

由上面探讨可以得出结论:郴州府汝城县在1867年到1932年间,米价和其它物价平均每年上涨了4-5%。关于这种价格变动和物价上涨的原因可以有许多解释,也可以说是很多因素混合地在起作用。

首先考察一下有关土地、人口的问题。

根据龚胜生对于清代两湖地区农业的研究,在嘉庆(1796-1820)以后两湖的人口压力日渐增加,每人的耕地在2亩以下,每顷耕地的负荷量超过了50人,因此他指出人地关系的变化是米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武汉,1996,第281-282页。)

汝城县耕地和人口关系是怎样的变化趋势呢?在清代几乎没有实行正确的土地丈量,所以很难知道实际耕地的面积。特别是小县单位的面积表示很少,并提示了汝城县所在郴州府的土地面积。(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第98页。)

湖南、湖北实际耕地面积,从1873年到1932年总增加13.01%,从时间上看,这与文中汝城物价变化的年代相一致,这是每年增加0.22%的趋势。而汝城县的耕地变化趋势很不明确。民国《汝城县志》记载的原额田地是155,457.56亩,可这实际上很难叫做田地。1949年人均耕地是1.71亩。此数再乘以1947年的人口数144,445,就是247,000亩。要是从民国21年(1932年)到1949年之间没有明显的耕地增加,民国时期汝城县的耕地是在247,000亩以下很接近的实数里。

从1816年到1929年人口差异是11,268人,总增加为7.94%。113年之间的每年增加是0.07%。这跟前述60年间耕地的每年增加0.22%相比是很低的数字。1947年的人口数比1929年减少,这是否因战乱所致未有明确的载述。人口密度在嘉庆25年(1820)郴州府每平方公里80.6人;而汝城县1816年每平方公里60.6人,1929年是每平方公里65.4人。所以很难判断汝城县比临县的人口压力高。

汝城县的水田比率是99.2%,旱地只不过是0.8%而已。临近的桂东县和资兴县的水田也在98%以上。(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第62页。)在海拔600米前后,丘陵和山地多的地方水田比率出奇的高。(注:《湖南省地理志》,第102页。还有,对1800-1899年间两湖地区稻谷亩产研究表明,汝城县(清代桂阳县)的每亩4石,这高出湖南平均数3.19石许多,几乎属于最高的水准。(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第116页。)在清代不属于湖南主要输出地的郴州府汝城县除自给以外还有1/4的余产,其剩余米输出到广东的城口、乐昌,江西的崇义,湖南的资兴等地。这说明了此地米生产的发展。(注:民国《汝城县志》,第815页,农业概况。)在其它地区作为补充粮食的玉蜀黍,在汝城县却用于喂鸭,从这是否可以推想到他们的生活水准呢?番薯别名甘薯,为食粮补充的谷粮,它的生产量很高,成为这地区人民很大的利源。(注:民国《汝城县志》,第815页,农业概况。)因此认为这地区米价的上涨原因不仅不是人口的压力,反而觉得是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随之而来的消费水准的上扬。

对于米价上涨的原因,有学者常常指出采买的原因(注:郭成康《18世纪中国物价问题和政府对策》;郑哲雄《清初扬子江三省地区的米谷流通和价格结构》。),而汝城县在同治13年(1874)已经取消了采买的政策。(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4,政典,财政下。)如此看来,1867年以后至1932年之间,采买不是汝城县米价上涨的原因。

因国家物价调整政策直接干涉到粮价或遏籴禁止,粮食出洋禁止,免除进口税等有许多政策,可重要的一点是仓储制度。(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287页。)

清后期各地的仓储制度非常混乱。汝城县也在嘉庆四年后仓储政策开始崩溃。同治年间太平天国动乱以后感觉到仓储的必要性,试图重建,可大部分都是粉饰报告调查到富户家指示虚伪仓库的程度。(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3,政典,财政上。)这可以认为是地方单位物价调整功能的一部分丧失。也可以说是物价上涨的原因之一。

在汝城县可以看出清末民国时期的税金加重。从国家杂税表可知屠宰税、烟酒税等是从光绪末年新增加的税,印契税从原3%增加到6%。地方公用田赋附加一览表里开列了亩捐、验契附加、军用附加、团练附加、学款附加等16个项目。地方经费岁入概算表里有地方田赋附加、教育田赋附加、契税附加、契纸附加、烟酒附加、屠宰截留正税、经纪捐、八行茶油山税、龙虎洞百货捐、钨砂出产捐等22个项目。(注:民国《汝城县志》,卷13,政典,财政上。)

契税、契纸等来往商的附加税或经纪捐等来往中介人附加的税,酒或茶油,百货等商品附加的税等全部加入到商品价格上是当然,也分明给物价上涨直接性的影响。在民国18年汝城县地方经费岁入是125,229元,19年的预算额是153,821元,上涨率达到22.83%。不仅是各种附加税项目的增设,而且预算也在一年内大幅上涨。

接下来再看一下有关的国际交易。全汉升认为18世纪中国物价上涨因为美洲银元的世界性物价革命。彭信威在外国银元的引入里寻找乾隆年间物价上涨的基本原因。(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二章。)也有学者指出在18世纪约100年间数亿外国银元的引入造成了货币的膨胀,因此带来了物价的上涨。(注:郭成康《18世纪中国物价问题和政府对策》。)

湖南汝城县的情况如何呢?按照前述,一直到18世纪的中叶,此地区还处于“无市镇集”的程度,商业发展很落后。可清末民初城市的店铺达到了300-400家,衡帮、宝帮、广帮(嘉应、新宁等)、西帮(吉安、赣县等)的商人驻在县城内并设立了同乡会馆。还有在民国6年钨矿的开发推动了商业的活性化。另外是茶叶,南一区的化仁茶、西山茶,南二区的厚溪茶、九龙冈毛茶,西二区的延寿茶等的生产被粤商收买而运送出口。价格逐渐上涨,本地的消费也在增长是民国时期的实情。(注:民国《汝城县志》,第823页,商业。)汝城县和外部的交易来看广东占60%,湖南占30%,江西占10%。

这时期的国际交易和货币的膨胀量可以说也影响到了妆城县的物价,但没有数据可以套用MV=PT(M代表货币供应量,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P代表平均物价水平,T代表一定时期内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总量)加以论证。

从民国时期到中日战争时期物价在稳定中上涨是基本流动。(注:谭文熙《中国物价史》,第429页。)汝城县从1867年到1932年的物价每年上涨4-5%的趋势,也离不开这些基本流动。

国际交易直接对此地区的影响在数据上是不明确。《近年物价表》里没有来往量的记录。

桐油出口到外国市场,因此指出桐油的价格在上涨,在汝城县志里也证实了为茶叶的输出,广东商人要收集茶叶而来往汝城县。还有汝城县的对外来往中有60%是通过广东,也通过此路引进洋货。洋丝,洋油的价格上涨幅在一般物价上涨幅的前面,可物品中没有洋布,因此能估计到土布的存在享有一部分的竞争力。《物价表》里,除了洋丝、洋油外没有别的洋货,因此直到民国21年湖南汝城县几乎没有受到帝国主义经济性侵略的影响。洋丝的引进影响了土布的生产,实际土布价格的上涨率也不低于一般物价的上涨率。

中国学界认为此时期的国际交易是帝国主义商品市场的同时原料剥夺市场而规定中国,因此农民的生活更加贫困。可从汝城县来看,清代前期到18世纪前期不行麦作也不存在市集的山邑,属于湖南的缺粮区。可到了清末以后供应麦作番薯栽培的扩大,米谷单位的亩产也在湖南省各县当中最高水准的4石/亩,产额的1/4出口到广东和临近的资兴县等地的程度。

康熙年间的物价很便宜反而购买者在减少,人们的生活并未富裕,商人的损失很大,这一事实说明康熙朝是不良情况,物价很高的18世纪反而是优良情况。(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245页。)光绪9年(1883)上海地区的商品价格低落,可倒闭店铺日渐增多,商业活动不振。(注:岸本美绪《清代中国的物价和经济变动》,第438页。)因此看来物价上涨不一定造成生活水平的下降。从上面的物价表中可以看到米价上涨和有关木工、土工等的实际薪水在维持着,可雇农的实际薪水反而上涨,还可以看出农民的购买物价和购入物价都维持着相似的上涨率。如此看来,此时期汝城县的物价上涨没有给农民带来生活水准的下降。

总之,我认为物价变动之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购买力的增长、经济规模的扩大,基本上与经济发展有关。

中国物价研究的一般性问题和资料的限度等是以后要克服的课题。直到现在物价史用全国性的理论来组成,实际资料是在很相异的地区资料中无顺序的综合,因此认为要在一个县为单位的根据当时人的视角,再组成时系列整理的物价史感觉很有意义。

[收稿日期]20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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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湖南汝城县商品流通与物价变动_物价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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