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伊斯兰教的兴起与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_阿拉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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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世纪初诞生于阿拉伯半岛的伊斯兰教, 经过一千三百多年的发展,今天已成为仅次于基督教的世界第二大宗教。伊斯兰教的出现不仅把一盘散沙的阿拉伯人统一为国家,进而发展成地跨三大洲的帝国,成为阿拉伯民族历史发展的转折点;同时,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千百年来,一批又一批的阿拉伯人在伊斯兰教信念的驱使下,冲出半岛,走向世界,把伊斯兰教的火种播洒到许多地方,使其由阿拉伯半岛的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宗教,而且信徒不断增加,已拥有十亿之多〔1〕,影响也日益壮大。 即使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伊斯兰教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它仍然是阿拉伯世界许多国家的国教,并且同政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左右着广大信徒。此外,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强烈的宗教信仰,它还是众多阿拉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则。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阿拉伯国家集团,日益成为国际政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世界格局由两极走向多极化后,这种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无论从历史的角度,亦或现实的角度,都有必要搞清楚伊斯兰教产生的原因及其与阿拉伯统一国家出现的关系。

伊斯兰教的诞生地阿拉伯半岛,幅员辽阔,雨量稀少,绝大部分为沙漠和半沙漠。在仅有的少部分适于放牧和农耕的地区,干旱、酷热、蝗虫和瘟疫又不断肆虐。因此,7世纪以前的半岛, 除了西南部也门地区曾经建立过几个国家外,其余广大地区还处于进入阶级社会的门槛之外。半岛居民主要分为两大集团:游牧民和城市居民。游牧民多为贝督因人,阿拉伯语原意为:“沙漠之子”,“他们生活在家族里,为家族而生活,完全忠实并献身于他们的家族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氏族和部落”〔2〕。氏族和部落首领由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之人充当。 同其它原始部落一样,贝督因人的氏族团结是非常牢固的,氏族精神要求每个成员绝对忠诚于氏族。但同时,每个氏族和部落又都认为自己是至高无上的,可以任意欺凌其它氏族和部落。因此,杀死本族成员,凶手要被逐出氏族;而杀了外族人或受到外人的侵害,全氏族都要复仇。“血缘关系是他们处理生活中各种问题的主要依据,他们一生都受这种关系支配”〔3〕。血亲复仇使各氏族、部落间经常发生战争, 有的战争甚至延续几代人。此外,氏族部落间还常因争夺水源、牧场,抢劫牲畜和妇孺发生战争。“劫掠本来是一种盗贼的行径,但是沙漠生活的经济情况和社会情况,却已经把劫掠提升到一种民族风俗的地位了”〔4 〕。劫掠成了贝督因人大丈夫气概的职业之一。他们抢劫敌人和邻居,倘若无人就抢劫自己的兄弟。

连绵不断的内争,一方面严重地破坏了血缘关系,加速了氏族部落制度的解体;另一方面许多中小部落为了保障自身安全,满足靠劫掠致富的欲望,纷纷投靠强大的部落,寻求保护。这种倾向促使贝督因人在更大范围内走向联合。与此同时,大批南阿拉伯部落北迁,更为形成具有比较稳定经济联系的地域性集团增添了生力军。随着南北阿拉伯人的融合和诗歌的勃兴,“在将近六世纪的时期,半岛上的阿拉伯各部落具有一种标准的通用的诗的语言和形式,它不受部落方言的影响,并用一种独特的传统和单纯的口传文化把阿拉伯各部落统一起来”〔5〕。 这种口传文学不仅使阿拉伯人突破了狭隘的部落方言,为民族意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而且还使“勇敢善战,忍受苦难,有仇必报,扶弱抑强”这一超越部落美德和荣誉观念的行为总则成了各部落共同生存的依据。贝督因人共同的民族意识,民族心理开始萌芽。

在半岛上,生活在城市里的另一部分阿拉伯人与孤立发展的游牧部落正好相反,“在蒙昧时代与邻国人曾发生过密切的关系,他们在精神生活或物质生活方面,都受到邻国人很大的影响”〔6〕, 他们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西方贸易的变化。纵贯半岛的商路,从也们经麦加直通叙利亚,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的主要通道。地处商路中段的麦加城,由于渗渗泉和供奉各部落神祇的克尔伯古庙位于城里,很自然地就成为东西方贸易中转站和货物集散地。每年春季大批贝督因人来到这里,朝拜部落神,举行定期集市。麦加的古莱氏氏族贵族凭借管理克尔伯古庙和水源、主持朝拜、征收市集税的特权获得巨额收益,地位愈来愈重要。此外,他们还同中小商人一道,从事过境贸易,牟取暴利。而一些下层贫民和贝督因人则受雇于商队,以向导、保镖、脚夫来谋生。为了保持商路畅通,麦加城同周围各部落签有安全契约。各部落保证麦加商人平安通过,而麦加则保护各部落朝圣和贸易安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关系使麦加与周围地区的联系逐步加强。与此同时,伴随着财富增加,商业竞争和私有观念的逐渐萌发,富裕氏族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竭力利用氏族制度和宗教仪式来掩盖其剥削欺诈行为。他们通过部落议事会形成了对其它成员的经济和政治控制。古老的氏族部落制度在城市居民中开始走向解体。

6~7世纪,半岛上游牧部落内分化出了一批牧业贵族。他们占有大量绿洲和草地,拥有众多牲畜和奴隶;定居氏族部落中,特别是以麦加为代表的城市世袭贵族和商业贵族,掌握了阿拉伯半岛经济命脉,控制着东西方商道和农耕地区,甚至还和游牧贵族勾结,共同压榨游牧民。而大量的城市手工业者、商人和游牧民在残酷剥削和野蛮掠夺下,逐渐失去了人身自由,陷入为贵族放牧牲畜、挖掘沟渠,灌溉农田,从事手工业生产的悲惨境地。而外族的入侵更加剧了半岛阶级分化的进程。“驱逐埃塞俄比亚和波斯侵略的运动,是阿拉伯人的第一次觉醒”〔7 〕。

为了控制东西方贸易和商道,半岛两大强邻拜占廷和波斯商国进行了一个世纪之久的争夺战争,长期的战乱使繁荣富庶的半岛南部地区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波斯占领期间,开辟了一条经由两河流域直达地中海的新商道。传统商路的改变,使麦加商业地位遭到严重打击,过境贸易一落千丈,大批以此为生的中小商人、驼夫、保镖、搬运工纷纷破产失业,陷入困境。商业贵族和氏族贵族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在加紧对城市贫民和农牧民压榨的同时,把大量商业资本转化为高利贷盘剥的资金,输往农村和牧区,其利率有的高达百分之百,许多人因而负债沦为奴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

严重的社会危机使半岛原有的部落宗教、多神教和偶像崇拜愈来愈难于满足社会需求,超越部落的地方神灵——安拉在麦加应运而生。尤为重要的是,6世纪后期,在半岛兴起了以反对偶像崇拜, 多神信仰的哈宜法运动。尽管其“并没有形成一种新的宗教,既不是犹太教、基督教,也不是伊斯兰教,仅仅是一种宗教性质的运动”〔8〕, 但其毕竟使正在形成中的模糊的一神观念开始在半岛流行。与此同时,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历史传说,一神教义则如同涓涓细流逐步渗入半岛的荒漠之中,滋润着阿拉伯人正在成长之中的一神观念。当然,这些外来的宗教都带有异族入侵的背景,在给阿拉伯人带来信仰的同时,也带来了宗教迫害和经济剥削。因此,尽管其明显优于原有宗教,但最终却很难被阿拉伯人所接受。这种复杂的宗教矛盾、民族矛盾和半岛固有的经济危机、社会危机交织在一起,使伊斯兰教产生前夕的半岛一直处于动乱不安的状态之中,全体阿拉伯人都面临着生存危机。氏族贵族和商业贵族为了巩固自身政治地位,夺取新的土地和牧场,控制商路,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而不堪忍受剥削和压迫的各阶层人民则力求结束战乱,打破氏族部落的分裂局面,摆脱贫困。统一业已成为阿拉伯半岛各阶层的共同愿望。伊斯兰教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而出现的。正如希提在《阿拉伯通史》中写的那样:“历史舞台已经搭好,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兼民族领袖上台的时机已经成熟了”〔9〕。

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的创始人,公元570 年出生于麦加古莱氏部落的哈希姆家族。幼年父母双亡,由伯父将其抚养成人。他12岁就开始外出经商,先后到过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等许多地区。长期的经商活动使穆罕默德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政治阅历,而且还亲眼目睹了麦加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所产生的道德堕落和各种社会弊病,以及阿拉伯部落间无休止的战争、劫掠和仇杀带来的社会灾难。同时,他还十分熟悉半岛盛行的各种宗教思想,见过犹太教、基督教传教士的传教和隐修活动。因此,他深信要把阿拉伯人从异教奴役和社会危机中拯救出来,必须首先对半岛原始宗教加以改造,彻底摒弃崇拜实物的陋习。正是在此基础上,他于610年在麦加创立了伊斯兰教。

创教初期,信徒很少,主要是穆罕默德的近亲和一些下层贫民。因为“麦加本来是拜物教的中心,一切违反拜物教风尚的新事物,都会遭到反对”〔10〕,更何况穆罕默德宣传:安拉是世界唯一之神,自己是安拉的使者;信仰者死后进入天堂,而漠视者将在火狱遭受永久惩罚的说教,直接威胁着麦加贵族的切身利益。因此,他们公开嘲笑穆罕默德,千方百计迫害贫苦信徒,甚至准备杀害穆斯林。在麦加无法生存下去的穆罕默德,622年7月15日率信徒迁往雅特里布,并将该城改为麦地那(意即先知之城),而后以此为根据地,开始了伊斯兰教发展的新时期。

首先,穆罕默德打破了狭隘的部落血统关系,以“安拉独一”的共同信仰为纽带,把从麦加迁来的穆斯林迁士和麦地那信仰者辅士组织起来,成立了穆斯林公社“乌玛”,并制定了《麦地那宪章》,作为公社处理内部和外部事务的准则。而自己则以安拉代言人——先知的身份,成为集宗教、行政和军事大权于一身的乌玛首领。为了巩固麦地那政权,穆罕默德还建立了一支穆斯林武装,依靠它驱逐了犹太人部落,兼并和征服了周围许多地区,并在征服地区确立了交纳贡赋、保留其土地和原有宗教的统治制度。

630年,穆罕默德率大军兵临麦加,麦加贵族放弃多神崇拜, 改信伊斯兰教。克尔伯古庙改为清真寺,同黑陨石一起成为伊斯兰教的圣地。征服麦加使穆罕默德名声大振,半岛各部落纷纷归顺,到632 年他去世时,阿拉伯半岛统一基本完成。一盘散沙式的阿拉伯诸部落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已经凝聚成为一个坚强的民族共同体。

伊斯兰教的产生从表面上看,它是一场由多神崇拜信仰到一神的宗教革命,而实际上它的意义远非如此。它是阿拉伯民族利用宗教形式结束分裂割据状态,建立统一国家,摆脱现实困难和矛盾的一次尝试;是7世纪阿拉伯半岛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产物。 正如恩格斯说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1〕

首先,伊斯兰教尊奉安拉为宇宙唯一之神,它创造了天地和人间的一切,是万物之主。“他认识陆上和海中的一切;零落的叶子,没有一片是他不认识的”〔12〕。只有敬畏安拉,服从先知而且行善的人,死后才能进入乐园;反之则要被投入火狱,遭受永久折磨。伊斯兰教为什么把“除独一安拉外,别无主宰”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信条呢?这于6~7世纪阿拉伯半岛的情况密切相关。伊斯兰教产生前夕,由于长期狭隘经济生活造成的半岛分裂状况愈演愈烈,而阿拉伯半岛盛行的多神崇拜又从意识形态方面强化了部落思想和宗族观念,加剧了氏族部落的狭隘性和排它性,为氏族部落相互仇杀埋下祸根。这不仅给外族入侵提供了可趁之机,同时也严重制约着半岛政治和经济的继续发展。穆罕默德创立了严格信仰一神的伊斯兰教,就是要通过消灭偶像崇拜的传统习惯,引导阿拉伯各部落在信仰宇宙唯一之神的基础上,突破氏族部落的樊篱,为建立统一国家扫清思想上的障碍。与此同时,穆罕默德明确宣布:自己是安拉的使者。“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真主”〔13〕。这种服从上天唯一之神和服从神在人间的代言人使者的一致性,”不仅要求人们顺从新的信仰,而且要求人们顺从新的社会——即实际上就是顺从麦地那政府和先知”〔14〕,亦即政教合一的民族国家领袖穆罕默德本人。

其次,伊斯兰教针对阿拉伯氏族部落相互劫掠,世代血亲复仇的情况,提出了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的政治口号。“众人哪!穆民都是弟兄,若非本人同意而霸占自己弟兄的财产,对于任何人都是非法的”〔15〕,而在此基础上组建起了麦地那穆斯林公社——乌玛。乌玛既是宗教社团,又是政权机关;它的成员既包括迁士和辅士,也包括不同氏族部落的穆斯林,不分贫富,不分阶级,大家都是兄弟,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异教徒,只要你遵守乌玛的基本原则,也可成为其成员,只不过享有的权利不同罢了。

此外,乌玛还特别强调成员之间无论发生了什么纠纷,必须由安拉代理人穆罕默德来裁决、严禁私自残杀。这样一来,血亲复仇转变为依法惩处,维系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被打破,忠诚公社取代了氏族义务,从而开始了向以宗教和地域为纽带,保护私有财产的神权国家的过渡。著名的阿拉伯史专家路易·伯纳曾指出:“乌玛是伊斯兰教以前城镇的发展,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改变;同时它也构成了后来伊斯兰教帝国的雏型”〔16〕。而乌玛首领穆罕默德的权力来源也由公众意愿转到神授,同氏族部落制度有了本质的区别。

第三,在传播宗教信仰和主张的同时,伊斯兰教还实行了一系列缓和阶级矛盾的改革措施。高利贷剥削遭到严厉的禁止;救济贫民、善待和释放奴隶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劳动者处境,为社会稳定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吸引了大批走投无路的人皈依了伊斯兰教,从而为新生的麦地那政权构筑起了坚实的社会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伊斯兰教的这种价值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它不仅为信徒提供宗教戒律,而且为个人和公众生活提供了明确的教训”〔17〕,成为每一个穆斯林生活的基本总则。

第四,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在中国旧称“天经”、“天方国经”、“宝命真经”。为补充和注释《古兰经》,将穆罕默德的言行录为《圣训》(又名《哈迪斯》)。《古兰经》在阐述基本宗教原理和宗教制度的同时,还广泛涉及了社会立法和伦理问题。其博大精深的体系,一方面展示了穆罕默德除旧布新,改造阿拉伯社会的宏伟构想和务实主张;另一方面又是早期阿拉伯国家政治、经济和法律文献的汇编,从理论上为新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依据,是麦地那政权,乃至阿拉伯帝国施政的纲领。

综上所述,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伊斯兰教的创立反映和适应了阿拉伯半岛由分散到统一,由氏族管理到国家统治这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麦地那穆斯林公社——乌玛就是这种趋势在现实政治中的实践,只不过这种正在形成中的国家是以政教合一的形式出现的。因为7 世纪的半岛生产力相当落后,生活于大漠之中的多数贝督因人对政治概念还十分陌生,唯有宗教才容易被他们接受。穆罕默德正是从这一实际出发,通过宗教革命完成了一次社会变革,为困守乡里,互相掠夺和仇杀的阿拉伯人打开了通向世界的大门;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美国著名的伯恩斯教授才会在他主编的《世界文明史》中写道:“就阿拉伯人来说,无疑正是一种宗教成为文明发展背后的巨大的推动力。”〔18〕

当然,在强调伊斯兰教对阿拉伯统一国家形成的作用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忽视国家政权为伊斯兰教的传播及其走向世界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本文于1997年11月10日收到。

注释:

〔1〕[美]《教会研究国际公报》,1993年第1期。

〔2〕[巴基斯坦]赛义德.菲亚兹.马茂德:《伊斯兰教简史》,中国社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页。

〔3 〕[联邦德国]赫伯特·戈特沙尔克:《震撼世界的伊斯兰教》,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4〕〔9〕[美]希提:《阿拉伯通史》(上), 商务印书馆, 1979年版,第26、127页。

〔5〕〔14〕〔16〕伯纳·路易:《历史上的阿拉伯人》, 中国社科出版社,1979年版,第28、152、41页。

〔6〕[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 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7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通讯集》,(参见《全集》28卷,第264页),第一卷,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547页。

〔8〕〔10〕纳忠:《传统与交融:阿拉伯文化》,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25页。

〔11〕《马恩全集》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41页。

〔12〕〔13〕《古兰经》,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5、70页。

〔15〕[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67页。

〔17〕[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上海社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4页。

〔18〕[美]伯恩斯等:《世界文明史》第一卷, 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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