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经济背景下民商法的变化及发展论文_王琛瑜

基于社会经济背景下民商法的变化及发展论文_王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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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媒体的出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经济环境,为人们的生存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前景。新媒体为人们创造了虚拟化的信息传播环境,它表现出的互动性与价值,促进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民商法,在这样的背景下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作用下,传统的民商法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快速发展,难免遇到一些尴尬的局面。此时,民商法需要以一种开放、乐观、务实的姿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解决新形势下发展的新问题。民商法的发展与创新俨然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提高改善民商法的使用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经济;民商法;商事主体

引言

现阶段,信息技术与经济体系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使得民商法的价值作用体现的淋漓尽致。另外,我国立法部门为了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了民商法的立法体系,充分实施这类已经推出的法律。法律的改变离不开时代的改革与变迁,需要进一步探究其中的发展问题。本文概括了民商法的意义,论述了其功能及作用,深入分析了社会经济对民商法价值体系带来的影响,阐明了民商法在社会经济中的几点转变,最后对民商法的发展趋势进行总结,供人们参考。

1民商法的意义

目前,市场经济中的民商法律体系与现代化市场发展趋势严重不符,随着其建设水平的渐渐提升,一旦出现问题,民商法律体系构建就显得较为虚弱,因此,在这种局面的胁迫下,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更深层次的分析民商法律的有关体系,以此渐渐优化及革新,这样才可从根本上符合社会经济对民商法律的标准要求。在社会经济背景下运用民商法,主要依据的是主体平等,保护商品之间的关系,维持民事主体在商业活动中的财产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及形式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到侵犯。公法保护是民商法的本质,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经济法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和解决行政法、民事法所遇到的经济问题。国家管理是经济法本质,在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起到催化、协调作用。

2现阶段民商法的信用体系构建的现状

在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逐渐加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然而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对民商法信用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时,会出现很多影响其发展的因素,我国民商法的信用体系在构建中出现很多问题。第一,在构建信用体系的时候没有形成完善的准备,社会不能统一信用原则的定义,并没有形成比较明确的和合理的以及权威性的解释。毋庸置疑,业内对于信用原则方面的研究是非常多的,关于信用价值的阐述也比较多,然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民商法当中所提出的信用原则在界定上也比较模糊,导致信用体系在构建与完善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二,不具备信用体系构建的意识。一般而言,主要是指,出现比较严重的失信事件以及严重的信用危机时就会主动地对原有的信用体系进行弥补,不注重诸多内容的避免;四是,缺失个人的信用体系,出现严重的信任危机。多见于一些个人信用体系缺失表现为:一些延期支付的行为,当事人缺乏偿还能力,不能按时偿还,或者是贷款手续但是没有偿还消费产品。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市场非常紊乱,不能平稳的发展,因此,要加强重视。

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影响分析

3.1民商法价值本身的影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经济体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为我国特有的经济体系,使我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有良好的优势,为了紧跟时代步伐,也为了保持经济优势,我们必须保持警惕,针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对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改革与创新。面对这种局面,只要我们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社会经济对民商法的内容和影响时刻在产生的作用。民商法是我国调整社会经济市场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保证我国经济体系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维护交易双方的自身利益,从而实现依法治国,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民商法的管理范围也逐步扩大,相应的就会涌现出无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无法通过民商法得到解决,所以民商法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的发生变化与改革,而新的民商法可以更加高效的促成各项交易活动,从而满足各个群体的需求。

3.2价值体系上的变化与发展

无论是通过研究之前的交易方式,还是仔细研读传统的民商法,我们都不难看出,传统的民商法价值主要体现在它的安全价值上。随着科技的发展,多元化的支付方式逐步取代了传统的现金支付。在之前的现金支付时代,安全价值并没有较大的作用。但是今非昔比,如今多元化的支付方式牵扯到多方面的内容,比如支付安全,信用安全,信息安全等。网络带给我们便捷,但是网络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环境,也为交易带来了太多的不确定性。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出于对安全的考虑,民商法对安全价值的要求大幅度提高。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包含了多种多样的内容。它指导人们之间各种交易稳定进行,无论交易双方出于什么目的。效益都是他们追求的最大价值,这在过去和现在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从某些方面来讲,效益与安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性,所以民商法注重加强对两者的调节,进而最大限度的保持两者的平衡。经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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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在原则上的发展与变化

首先是关于自治原则的变化,在发展的过程中,自治原则的范围得到了扩大,内涵意义也更加详实,交易主体可以依照自身需求进行各种民商活动。只要其不触犯法律法规,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代表自治原则在社会经济中的变革。还有关于平等原则方面。不可否认,每一个参与交易的主体地位都是平等的,那么他们所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也是一样的,所应当承受的义务也是相同的。就当前的国际形势,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交易的方式也是日新月异,涉及到的领域之繁杂,数不胜数。在这样的背景下,平等的原则显得越发重要。具体变化包括交易条件平等,技术平等等多个方面。最后就是在安全原则方面,之所以把这一点放到这里,并不是因为其不重要。相反,安全原则的变化,在民商法的变化中占有很大的篇幅。不过鉴于上文有所提及,这里就不过多的赘述了,可以具体的总结为,为了避免交易资源的丢失与破坏,减小交易风险,增大安全性,对民商法中安全原则有了更高的要求。

5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5.1民商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通常情况下,要结合当前经济活动来完善民商法法律体系。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民商法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包括民商法原则上的变化,还包括民商法应用范围的变化。首先,信息库专用权限变化方面。为了有效保障民事商业活动,要对交易双方信息进行开发和收集。因此,要赋予构建经济活动交易信息库的个人或团队一些民商事权利,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劳动成果进行保护。其次,民商法对域名专用权进行了明确定义,有助于用户访问自身账户。随着网络经济不断发展,域名逐渐成为了一种具有标志性的符号。我国相关部门应全面认识域名使用权在网络经济发展中的变化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调整。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商法应用范围随之扩大。

5.2民商法的跨越式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得到了广泛普及。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宽广,经济交易平台也更加宽阔,无论是信息的表现形式还是信息的作用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信息具有的重要意义,取决于信息所呈现的利益和财产相关性。在经济活动中,信息具有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因此,应将信息的重要性在民商法中进行充分体现,将同交易双方利益相关的信息联系纳入民商法的调整范围内,如版权控制权、信息库专用权等。以此不断拓展民商法调整对象,进而实现民商法的跨越式发展。

5.3民商法的全球化发展趋势

民商法是人们进行民商事活动过程中调整交易双方义务与权利的有机体。在确立和完善民商法过程中,应注重对民商事活动发展状况的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一项经济活动可能涉及多个地区或国家。因此,民商事活动具有着一定的普遍性和共通性,应通过统一的民商法执行和立法标准对其进行规范。为了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需求,民商法也具有全球化发展趋势。

6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在范畴上的发展与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的监管范围也是逐步扩大。为了适应当今这个信息时代,也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对民商法信服。在不断的发展与调整中,民商法被赋予了一定的民事权利。这样在交易主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能拿起民商法作为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其次,民商法的权力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民商法将之前所没有的网络世界纳入管理范围。为维护虚拟网络世界信息交流的安全贡献力量。主要包括为网络资料、网络信息、专利等等。通过民商法可以解决诸多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结语

综上所述,就财产性犯罪而言,通过保护财物的刑法条文来保护财产性利益,固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对侵害财产性利益行为的惩治与预防。然而财物的概念是否应当及于财产性利益,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仍然存有诸多疑问,同时以此作为处罚各种具体财产性犯罪的依据就会导致财产犯罪的范围模糊不清,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而欲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端赖刑法立法的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雷京卫.电子商务环境中民商法的发展创新[J].改革与开放,2017(21):72-73+102.

[2]刘启.民商法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协同性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7,30(21):69-71.

[3]许前川.民商法诚实守信原则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7(27):162-163.

[4]张萃萃.经济发展过程中民商法的变化[J].法制博览,2016(32):215+214.

[5]李杨杨.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博览,2016(32):94-95.

[6]尤智勇.高科技时代背景下民商法的创新和研究[J].法制博览,2016(31):225.

论文作者:王琛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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