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资本论”对微观经济学的贡献[*]_微观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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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论马克思〈资本论〉对宏观经济学的贡献》[①]一文的姊妹篇。《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大全,其内容丰富、广博,令人叹为观止。在微观上,它既科学地揭示了资本家如何从雇佣劳动者那里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达到个人暴富的目的,同时又科学地分析和研究了个别资本一般规律和本质,从而对创立科学的微观经济学作出了伟大贡献。

一、《资本论》微观经济学的主要特点

1.以辩证唯物主义作为微观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在《资本论》微观经济学的研究中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辩证的唯物主义,把人的物质资料生产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深刻揭示了人的经济活动和一系列经济范畴的客观内容。

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唯心主义世界观出发,他们对人的经济活动的研究往往是脱离人们的物质资料生产这种现实基础,进行种种主观的构想。即使有些经济学家有时也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他们的这种研究又总是脱离人的社会存在来侈谈所谓的“生产一般”或“一般生产”,把人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当作一种非现实的、一定心理活动的表现。由于这样的原因,使得这些经济学家所研究的经济活动和他们所阐述的一些经济范畴缺乏真实的客观内容。

马克思完全相反。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把自己对人的经济活动的研究首先置于一种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上,把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各种经济范畴,当作这些经济活动在人脑中的一种能动的反映或模写,使它们有其丰富的客观内容。如价值,马克思首先否定和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所给予的种种唯心主义的规定与解说,把它理解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和商品生产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并把它同使用价值相对立,并互相依存,共同构成商品统一体。又如价格,马克思也不象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样只将其当作人们某种心理的主观评价或供求关系简单描述,而是通过价值形态内在矛盾的分析及其对货币价值关系的比较来加以说明的。这就完全改变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的种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怪诞与荒谬,确确实实地使它获得了丰富的科学内涵。

第二,坚持唯物的辩证方法,把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深刻阐述了经济活动和经济范畴的本质规定。

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由于世界观的原因,有意歪曲经济学的实质,把经济学定义为所谓关于财富的增长与分配的学说。他们见物不见人,并且还有意把人的关系物化,或把人的关系简单化、抽象化。在他们看来,人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不过是鲁滨逊式的行为。因而,他们的经济学统统不过是关于人的经济活动的某种量的描述,即使是一些内涵十分丰富的经济范畴,也同样不过是一些现象形态的简单模写。

马克思却不这样。他把生产关系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揭示它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与不断更替的历史趋势。在这种研究中,他又从来不脱离生产力,而是坚持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辩证统一。因此,他对人的每一经济活动的研究以及对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各种范畴所作的规定,不仅有其量的规定,而且又还有其质的要求。如价值、资本、剩余价值等等,都是如此。有些即使是现象形态的范畴,如工资、利润、利息等,他也要深入到它们的背后,揭示其本质,说明这些现象形态的不合理性与欺骗性。

第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人的经济活动作为一种有机联系的生动过程,深刻揭示了经济运行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及其趋势。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一切经济活动都不过是一种超历史的、简单的量变过程,否定经济过程的内在本质联系和质的飞跃。他们把商品、货币、资本、雇佣劳动等都当作一种超历史的范畴,叫人们相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整个制度的永恒性。

马克思则认为,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不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都是一种运动,一种过程,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作为一种科学的经济学,就是要向人们说明经济活动的这种本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与趋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研究商品、货币开始,探讨了单个企业的剩余价值生产与资本化过程,以及由此引起的对无产阶级命运的影响;同时,也考察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与总过程。这种研究,首先向人们揭示了资本运动的种种规律,如人们所熟知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资本增殖规律、积累规律、工资变动规律、资本运动的阶段性及量的分割规律、社会资本再生产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实现规律、成本和利润的变动规律,等等。

此外,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还科学地说明了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总趋势,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科学结论,宣告了所谓资本主义永世长存的梦幻的彻底破产。

2.突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性作用

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历来都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所以,一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总是力图回避这一问题。因为他们懂得,生产资料这一东西就在他们所属的那个阶级的手里,如果过多地如实地去研究这一问题,势必会过早地唤起无产阶级的觉醒,自然是一种致命的威胁。

马克思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先哲和革命导师,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丝毫不比资产阶级学者们差。他始终抓住这一问题不放,并且把它放到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他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实际上就是生产条件本身的一种分配问题,也就是人们围绕生产资料为谁所有这一中心而形成的一系列相互关系。他指出:“在分配是产品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②]还说:“这种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③]另外,马克思还结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来阐述所有制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实基础;同这种特殊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特殊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④]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无论从何种意义上看都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作用,这正是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的又一根本性区别。

3.以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为理论基础

价值理论,不论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还是整个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然而,这里同是强调一个价值理论,却有科学与庸俗之分。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价值理论大都是建立在所谓的供求论、效用论、要素论基础上的,根本不能回答价值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即使有些人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但是由于他们的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同样不能回答有关价值理论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这些资产阶级学者们的微观经济学乃至他们的全部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这种庸俗的、或欠科学的价值理论基础上的。

马克思的微观经济学乃至他的全部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资本论》作为一个宏大的经济学体系,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这一社会生产方式的各个方面与各个运动环节。这一理论体系以商品货币开篇,科学地说明了什么是价值、什么劳动形成价值、这种劳动为什么要形成价值,以及如何形成价值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从而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

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确立,为马克思整个经济科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就是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来展开他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以及对一系列科学范畴与规律的说明的。

4.把微观经济问题置于宏观经济运行中进行研究,达到微观与宏观的统一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由于其世界观方面的原因,使他们对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往往都是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因此,在理论上,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也就作为两种不同的学说相互对立着。即使是在当代,有些学者也试图把它们融合起来,但是,其结果仍然是两张皮,缺乏内在的本质联系和相互结合的机理。马克思则不同。他认为,人们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一种社会行为或社会过程,即使是一个企业或个人,也不例外。特别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更是如此。因此,他在研究任何一种微观经济活动时,都要把它置于社会之中,用社会的观点、全局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另外,他在研究任何一种宏观经济问题时,又总是不脱离微观经济问题,所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研究正是这样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例如,关于价值决定、价值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与变动、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及固定资本更新等问题的研究无不如此。在《资本论》中,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在理论上总是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而决不是如资产阶级经济学那样,两张皮式地将这两部分理论摆在人们面前。

《资本论》微观经济学的上述特点,使它成为真正科学的微观经济学。这是马克思同时代、乃至今天任何一个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都无法比拟的。

二、《资本论》微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

1.企业制度与产权结构

企业制度与产权结构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总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于企业制度,马克思主要分析和研究了如下几种形式,即单一业主制、股份制、合作制。在《资本论》中,他首先研究的是单一业主制。单一业主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初形式,在理论分析中,它自然是逻辑的起点。所谓单一业主制,是单个资本家独资兴办、独立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这里,资本家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他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所考察的就是这类企业。

在这一企业制度下,由于企业是资本家独资兴办的,同一个资本家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资本对同一个资本家来说,既是所有权资本又是职能资本。财产所有权在这里处于完全的统一与一致中,不存在任何分离的痕迹,统统都为同一个资本家所有。

后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自身的运动,使原有的企业组织形式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了,需要有新的形式来代替。同时,还由于竞争规律的作用和信用事业的发展,又使资本不断集中。这样,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就应运而生了,这就是股份制。股份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典型的一种企业制度。它的出现在企业制度的演进中引发了一次深刻的革命。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成立所导致的结果是:第一,“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⑤];第二,资本社会化了,它“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⑥]

企业制度的变革,引起了产权结构的变化。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创立,使“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⑦]这样一来,这个资本的所有权就相应发生分解,变为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经济上的所有权这种二重存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就是资本的原始所有权,或终极所有权;经济上的所有权,就是对资本的实际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这二权,在股份公司存在的情况下,被分属于不同的主体。前者属于投资者,或股东;后者属于公司。在股份公司内,由于董事会不直接经营这些资本,而是由被聘请的经理人员具体指挥营运。于是,经济上的所有权又被分解为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这样两个方面。经过这样几次分解,所有权这东西,就被分解为三种形式,并分属于三个主体。这就是:投资者享有终极所有权,董事会占有法人财产权,经理人员握有经营权。这就是股份制条件下的产权结构状况。[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分析和研究了企业的合作制形式,或合作制企业。这种企业,是合作者以资金、劳动入股共同创立并实行合作经营、平等分配的企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作了充分的肯定与高度评价。他指出:这种企业,是“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⑨]在这里,资本对劳动的对立已经被扬弃,“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使自己的劳动增殖。”[⑩]在合作制企业里,产权结构又有了新的形式。在这里联合起来的工人直接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二权在这里也处于完全的统一与一致之中。

2.投资与生产

企业的第一个行为就是投资。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生产经营主体,所以,企业的投资从主观上来说就是要盈利。不讲盈利,就不是企业。但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企业盈利水平又总是要受市场状况的制约。所以,企业投资首先必须以适应市场需求作为自己的首要原则。

其次,企业投资还要考虑资本构成或资本结构,按资本的构成要求进行投资本结构,按资本的构成要求进行投资。马克思指出:

一定的货币额,比中说422镑,转化为相互适应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它还表示一种量的关系,即用在劳动力A上面的货币部分和用在生产资料Pm上面的货币部分的量的关系。这种量的关系一开始就是由一定数量的工人所要耗费的超额劳动即剩余劳动的量来决定的。”(11)他还指出:“耗费在生产资料上的货币部分,也就是在G—Pm中购买的生产资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是充分的,因此,必须一开始就估计到这一点,并按照适当的比例准备好。”(12)反过来,在G—A中购买的劳动力也必须如此。否则,就会影响投资的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想的目的。

另外,对于企业投资,还有一个地理方位的选择问题。马克思认为,投资必须考虑新企业的设定与市场的空间距离和交通状况。一般来说,新企业的设定位置总是应该选在与要素供给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较近,交通较为方便,或发展前景较好的地方。(13)不然,就会使生产成本或流通成本过高,或是根本不能发挥效能而造成投资的浪费。

投资行为的完成,就是新生产力的形成。这时,企业便开始进行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资本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劳动过程;另一方面,它又是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过程。如果从结果看,前者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后者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就是这二者的统一。

对企业而言,使用价值的生产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在于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然而,企业要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必须生产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另外,商品的使用价值能不能成其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有两点必须注意到。一方面它必须对社会,对他人有用。否则,它就只能是生产者主观上的一种臆想。另一方面,它还必须具有一种量的规定,即必须在社会总劳动一定比例所要求的限度内被生产和进入流通。否则,将不为社会所承认。

另外,就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而言,也有一个量的规定制约着企业,即企业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生产劳动,都必须在社会统一的必要劳动时间的限定之内才能形成价值和剩余价值。如果超出这一规定,也就只能在这个规定之内予以折算。因此,企业要使自己的劳动都形成价值和剩余价值,就必须使自己拥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使自己的劳动者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

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生产处在一个对立的矛盾运动之中。就是说,在一个单位时间内,就抽象劳动形成价值而言,不管劳动生产率发生怎样的变化,其价值量不变;然而,就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而言,却会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或降低,而使使用价值的量增加或减少。这样,就单位商品而言,它的价值量会随之变小或增大。就前一种情况而论,如果它发生在个别或极少数企业,就会使这些企业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变小;如果它发生在全社会,就会使所有商品的社会价值下降。这种情况不论发生在哪里,都会给企业带来好处,要么给少数企业常来一个超额剩余价值,要么就给所有企业带来一定的相对剩余价值。这对企业来说,简直是太重要了。所以,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十分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大量论述,尤其是第一卷的第十一、十二、十三章。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认为,生产是一种连续的运动,包括供、产、销三个阶段,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就是这三个阶段的统一。用公式表示,就是

在一个单位时间内(假设一年),如果供、产、销三个阶段的运动顺畅,那么,资本反复周转的次数就越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经济效益就越高。这主要表现在对预付资本的节约和年剩余价值量的增大及年剩余价值率的提高上。因此,任何一个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企业的营运管理与控制,加速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一系列规定:第一,产业资本的三种职能形式在空间上必须同时并存,并分别处于资本循环的三个阶段中;第二,产业资本循环的三个阶段在时间上必须依次替换、连续继起;第三,产业资本在数量上必须按整个循环过程的内在规律性以一定的比例分为三个部分,相应采取三种职能形式、处于三个循环阶段中;(14)第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按照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运行的总要求、总规律行事,并与之保持和谐与一致。(15)

可见,要组织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注重研究资源配置、市场条件、资本运营状况,以及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等。这是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3.供给与需求

供给与需求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问题。《资本论》不仅对其作了质与量的规定,而且还科学地分析了它们内在的本质联系及其阶级实质,创立了真正科学的供求原理。

什么是供给,什么是需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所谓“供给量,就是处在市场上的产品,或者能够提供给市场的产品。”(16)由于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的统一,所以,处在市场上的商品,不仅是一定的使用价值量,而且还是一定的价值量。然而,这些商品在其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它们可以是一个较大的量,也可以是一个较小的量。马克思指出:“在市场上现在的物品量和这些物品的市场价值之间只有这样一种联系:在一定的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制造一定量的物品,都需要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时间,尽管这个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是完全不同的。”(17)

至于什么是需求,马克思指出:所谓需求,就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需求。(18)这种需求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一定量的规定。这种量的规定当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可变的富有弹性的量。马克思指出:“在需求方面,看来存在着某种数量的一定需要,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市场上有一定量的某种物品。但是,从量的规定性来说,这种需求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变动性,它的固定性是一种假象。”(19)另外,这种需求在量的方面还有一种受一定支付能力制约的需求。在商品经济社会,那种不受一定支付能力制约的需求永远是不会有的。所以,马克思指出:“既然社会要满足需要,并为此目的而生产某种物品,它就必须为这种物品进行支付。事实上,因为商品生产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所以,社会购买这些物品的方法,就是把它所能利用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用来生产这些物品,也就是说,用该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时间的一定量来购买这些物品。”(20)

马克思认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上客观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力量。总的说来,总是供给决定需求。因为需求不论就其质还是量,都是由供给来决定的。另外需求的变动(其质、量和结构)也都是由供给决定的。但是在另一方面,需求又影响供给,反作用于供给。因为需求始终只能是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需求,需求者手中货币的多少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绝对的限制。这样,供给的多少自然就决定于这个货币的量了。由于需求具有一定弹性或伸缩性,也就决定了供求之间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这种变动将影响价格对价值的不断偏离而上下波动。反过来,价格对价值的这种偏离与波动又使供求关系得到调整和调节,进而使它们趋于平衡。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为了找出供求变动的实际趋势,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趋势确定下来。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平衡具有相互对立的性质,并且因为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的方向,由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而相互平衡。”(21)供给和需求之间之所以能始终处在经常的偏离,而又不断回归的变动趋势中,只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这就是马克思告诉我们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社会所能分配的劳动总量是一致的、等一的。

马克思还认为,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一定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表现。他指出:“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相互关系和他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所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所以,“这里再一次表明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22)可见,供求关系不仅是供求双方对一定社会产品的量的规定,而且还是供求双方对社会劳动时间的一定分配关系,甚至更是社会各阶级经济利益关系的表现。

4.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

马克思认为,价值并不是人的某种想象的存在,而是一般人类劳动这个共同的社会实体的结晶。它不仅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而且还有一定的量的规定。那么,这个量又是如何规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就单个商品而言,它的价值量,就是由生产或再生产这一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如果考察的对象不是单个商品,而是一个部门总商品,那么,它们的价值量又该如何确定呢?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作出了如下的规定。第一,如果市场上的现有商品中,有“很大数量是在大致相同的正常社会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因而社会价值同时就是这个很大数量的商品由以构成的各个商品的个别价值。这时,如果这些商品中有一个较小的部分的生产条件低于这些条件,而另一个较小的部分的生产条件高于这些条件,因而一部分的个别价值大于大部分商品的中等价值,另一部分的个别价值小于这种中等价值,如果这两端互相平衡,从而使属于这两端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同属于中间的大量商品的价值相等,那么,市场价值就会由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决定。”(23)

第二,“假定投在市场上的该商品的总量仍旧不变,然而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不能由较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来平衡,…那么,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就由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大量商品来调节。”(24)

第三,“假定在高于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大大超过在较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甚至同中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量相比也构成一个相当大的量;那么,市场价值就由在最好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商品来调节。”(25)

关于价值实现,从商品形态的变化来看,就是W—G,即卖。价值实现,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马克思称它是“惊险的跳跃”。还说:“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26)那么,商品生产者如何才能实现其商品的价值呢?对此,马克思作了详细的分析与说明。第一,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必须在有用形式上耗费,商品对货币所有者必须有用;第二,某一商品以及可替代产品的生产,必须在社会总的必要劳动时间一定比例的规定限额内,二者必须恰好相等;第三,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必须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一致,即商品的个别价值必须与其社会价值相一致。(27)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分析和研究了价值的实现方式,即价格。马克思指出,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它既不能独立存在,又不能独立表现。所以,价值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价格这种形式。他还认为,价格作为一种外在的东西,必然会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而与价值发生偏离,与其价值量相比,有时较大,有时又较小。所以,“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马克思指出:“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28)恩格斯也指出:商品价格对价值的不断偏离,正是价值得以存在和实现的必要条件。(29)

5.成本与利润

成本与利润,历来是经济学所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自然也是马克思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成本,什么是利润?所谓成本,马克思认为,如果从资本的观点考察,成本不过就是“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30)在价值构成上,它等于生产过程中实际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之和。用公式表示,即K=C+V。在商品的价值中,由于C+V转化成了成本K,所以,商品的价值构成就变成了K+P,即成本+利润。所谓利润,就是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在观念上的产物。在商品价值构成中,成本和利润是两个相互制约、相反方向变动的因素。在这种运动中,可以说成本始终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因素。因为在商品价值一定时,利润的多少完全取决于成本的高低。如果成本的绝对值较大,那么利润的绝对值就较小。反之则相反。所以,任何一个精明的企业主,都将尽力将成本压在最低水平上。

那么,如何才能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使利润达到最大化?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此作了透辟的分析与说明。

——选择最有利的生产资料市场,购买质量最好、技术最优良、功效最大、价格相对最低的劳动资料和原材料;

——利润技术最娴熟、复杂程度高的劳动力,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耗费;

——搞好生产各环节的衔接和资本分割,加强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减少因生产各环节的衔接不善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缩短工艺流程,加速资本循环与周转,减少资本和时间的占用与浪费;

——改进劳动组织,搞好生产各要素的合理配置,发挥好劳动力、生产资料、资金的偶合功能和规模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充分利用自然资料和工业排泄物,节约资本支出;

——提高固定资本的使用效率,缩短使用期、加速更新速度,减少资本的有形损耗,尽力避免无形损耗;

——利用簿记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减少各种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和时间占用;

——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项目和产品生产,占领有利的销售市场,获得较好的销售收入;

……

在整个《资本论》中,关于利润最大化的论述,可以说比比皆是,凡是一切关于加强剩余价值生产、提高剩余价值率的方法,一切关于加强积累、提高积累率的方法,一切关于增加利润、阻碍利润率下降的方法,都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方法。

马克思《资本论》关于微观经济学的贡献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有许多,如分配理论,消费理论,弹性理论,以及竞争与垄断理论等。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一一说明,可见,《资本论》关于微观经济学的贡献是全面的、系统的。可以说,凡是西方微观经济学已涉及到的问题,《资本论》均已作了分析和说明。另外,即使是西方微观经济学所没有涉及的问题,马克思也作了说明。所以,微观经济学并不是西方学者的专利。应当说,无产阶级也有自己的微观经济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微观经济学。这才是唯一真正科学的微观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微观经济学由于它的科学性、完整性,决定了它的真理性与权威性。它对于指导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搞活企业,增强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加强研究,予以充分地开发和利用。

* 本文是傅殷才教授健在时多次授意而写的,我们共同研究了写作提纲和初稿,最后由本人完成。现在发表出来,以表示我对这位理论先辈的深切悼念和追思。

注释:

①傅殷才、屈炳祥:《论马克思〈资本论〉对宏观经济学的贡献》,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3~11页。

②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6卷(上),33~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③ ④ ⑤ ⑥ ⑦ ⑨ ⑩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30)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493、493、493、493、493、497~498、498、208、203、210、210、208~209、212、203、203~204、204、204、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⑧参阅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第5篇,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1) (12)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2卷,33、33~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3) (14) (15)参阅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2卷,143~144、60~74页及第20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6) (27) (28)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124、125~126、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9)恩格斯:《马克思和洛贝尔图斯》,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2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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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资本论”对微观经济学的贡献[*]_微观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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