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_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_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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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轨迹

联合国维和行动从1948年正式出现,至今已经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而中国参与维和的历史却相对短暂。

在1971年之前,中国被排斥于联合国之外,没有条件参与维和行动。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但由于中国当时对维和机制缺乏足够的了解,同时少数西方国家对维和行动的操纵,中国对维和行动采取观察的态度。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在此期间,中国没有参加安理会有关对维和行动决议的投票,并声明对维和行动不承担财政义务。(注:盛洪生:《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军事谊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页。)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与外部世界接触和联系的增多,中国的视野更加开阔,对联合国事务采取了“积极主动、逐步深入”的方针。(注:陈鲁直、李铁成:《联合国与世界秩序》,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98页。)中国开始对维和行动也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灵活立场,并开始逐步参加到联合国维和机制之中。1981年,中国政府表示原则上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凌青在第36届联大第五委员会议上发言时做出这一表示。)从1982年开始承担对维和行动的摊款。(注:梁西:《国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9页。)1988年9月2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提出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的请求,表示“维持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及争端的和平解决,中国愿意与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一道,对维护和平行动做出贡献。”(注:谢启美、王杏芳主编:《中国与联合国——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同年12月,第43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决议,同意接纳中国为维和行动特别委员会成员,从此中国开始参加联合国对维和行动的审议工作。(注:陈友谊等:《蓝盔在行动——联合国维和行动纪实》,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0页。)1989年1月,中国正式要求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中国的这一要求得到了积极回应,经安理会认可,同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正式表示接受中国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军事观察员的申请。中国开始实际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注:陈友谊等:《蓝盔在行动——联合国维和行动纪实》,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0页。)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先后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联合国柬埔寨先遣团”、“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联合国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合国利比里亚观察团”、“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和“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等多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军事观察员、军事联络官、军事顾问和工程兵部队等军事人员。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200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截至2000年10月,中国已经先后向多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军事观察员、军事联络官和军事顾问共522人次,派出工程兵部队800人次。(注:《人民日报》,2000年10月17日,第3版。)

其中应特别提及的是,1992年应联合国秘书长的请求,中国政府决定派遣由47名军事观察员和一支400人组成的维和工程大队赴柬埔寨,这是“中国第一支成建制的‘蓝盔部队’”。(注:柳颖:《中国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中国赴柬军事工程大队》,载《军事史林》,1993年第1期。)中国工程部队在柬埔寨坚持维和原则,高效率地完成了任务,受到当地人民和联合国维和组织机构的好评。另外,2000年中国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民事警察执行特定的任务,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民事警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到目前经几次轮换,已达100多人次。另外,2001年中国还向波黑维和区派遣了两批15名维和民事警察。

在维和行动中,中国维和人员共有5人牺牲,数十人受伤。此外,中国在1997年原则上同意参加维和行动的待命安排。2002年初在安理会就非洲局势举行的公开辩论中,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表示:中国政府决定提升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待命安排的级别,更积极地参加维和行动。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尽管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历史较短,却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程度上,发展都比较迅速。为了适应冷战后国际局势的变化,中国对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表现出更为积极和灵活的姿态,一些观察家尤其注意到了中国对东帝汶维和行动所采取的积极合作态度。(注:Bates Gill and James Reilly,"Sovereignty,Intervention and Peacekeeping:The View from Beijing,"Survival,Autumn 2000.)可以认为,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已经成为中国进行国际安全合作和开展军事外交的一个重要领域。

当然,如果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水平还是较低的。根据联合国维和行动部2001年对维和人员的历次月度统计,中国在各维和区参加维和行动的人员总数一般维持在100多人的水平,明显少于美、英、法、俄等国家。在总体上,中国对维和行动仍然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派出的维和人员也基本限于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和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领域。另外,受实力限制,在较长时间里中国对维和费用的摊款占总额比例不足1%,其中1998~2000年度为0.9%。(注:刘恩照:《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7~38页。)这一情况从2001年起有了较大改观。2000年12月23日,联合国第55届大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新的联合国正常预算经费和维和行动经费的分摊办法。根据这项决议,中国2001~2003年正常预算经费的分摊份额分别为1.541%、1.545%和1.532%,以后中国维和经费分摊份额则将上升到1.91%。

由于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中立性受到明显的侵蚀,出现摇摆反复,强权干涉的色彩在一些行动中突出,中国对此不可能不保持应有的警惕。为了使联合国维和行动取得成功并健康发展,中国主张“联合国维和行动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维和行动应事先征得当事国同意、严守中立以及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应坚持以斡旋、调解、谈判等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不应动辄采取强制性行动,不能实行双重标准,不能借联合国之名进行军事干涉;应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在条件不成熟时实施维和行动,更不应使之成为冲突一方,偏离维和的根本方向。”(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0年中国的国防》,载《人民日报》,2000年10月17日。)

中国关于维和行动的主张,有助于保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重要的国际安全机制之一的活力,有利于维和行动未来的发展。因为,对于一个“纷乱的世界”,用武断的办法去“治理”可能得不到更牢靠的安全,并将被证明越来越不合时宜。(注:美国国防大学国家战略研究所出版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名字叫《理清纷乱的世界》(Priorities for a Turbulent World),在其中不乏精辟的见解,但纷乱的世界不是简单的方法能够治理和规范的,需要更多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努力。)长久的国际安全,需要更多的国家共同努力,用更为“调和”的办法才能得到维护。(注:对于21世纪的围棋发展,吴清源强调行棋时应保持棋局的整体平衡,并用“调和”一词进行概括。这里借用了这一概念。)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只有坚持在外交手段和强制手段的边缘之间发挥作用,才能保持和扩展其特有的优势,在增强灵活性的同时不能损害其包容性和公正性,从而适应国际安全局势日益纷杂的局面,为世界和平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利益分析

中国提高对于维和行动的参与水平和规模,存在着很大的余地。根据过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参与维和行动主要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制约。

首先,中国可动员的维和资源有限。经费支持能力和人员训练与培训能力都不可能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缺少足够的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维和人员,这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

这也是困扰中国深入加入联合国维和机制非常现实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曾在联柬权力机构中,创造了迄今为止在一次维和行动中派出人员最多的记录。但对比权力机构22000余人的总人数,中国47名观察员和400名的工程兵部队维和人员所占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当然,任何国家参与维和行动的能力都会有极限,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比如德国总理施罗德在德政府做出参加联合国阿富汗维和部队后就曾表示,由于同时参加巴尔干和阿富汗的维和行动,德国参加国际行动的能力已经到了极限,因此德国不可能再参加世界其他地区的国际行动。(注:[德]《南德意志报》,2001年12月22日。)德国如此,中国可以动员的维和人员和资源也许更有限。

同意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待命安排可以被认为是中国深入参与维和机制的重要步骤。中国许诺提供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工程和医务人员、运输和其他支持。但是,迄今中国还没有提供有关能力和计划的详细资料。(注:直到2001年12月,共有91个国家表示参加维和行动待命安排,其中有69个国家提供了能力和计划的详细资料。http://un.org./Depts/dpko.)维和行动待命安排要求维和部队应在联合国提出请求后30~60天的时间里训练和准备完毕,对行动能力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短期内中国还难以达到。

其次,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职权和范围的明显扩大,增强了其自身定位的模糊性和影响的多面性,这同时在认知上和实践上对中国提出了严重挑战,尤其需要中国迅速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问题的能力,在多种力量的汇集和利益的碰撞中寻求平衡。虽然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认识已经大大前进了,但是参与时间毕竟不长,对维和行动的切身体验仍然有限,要得出非常清晰明确的判断是不容易的。今天的维和行动已经打破了传统维和的原则,中立原则、自愿原则被淡化,“强制和平”被频繁使用,“人道主义”干预开始成为一些维和行动的重要依据。由此有人担心中国会掉进干涉的陷阱,甚至在自己遇到强权干涉时陷入非常被动的地位。

参与维和行动不仅要与原则打交道,更要与现实打交道,不能由于维和行动中存在干涉倾向而放弃应有的和平努力。应该相信世界进步的力量。不论强势国家还是弱势国家,要适应21世纪的国际安全局势,必须更具有包容性的战略思想。一方面,当前新干涉主义的狭隘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被广泛承认的基础,因此其前景并不光明;另一方面,对主权过于敏感也会束缚住自己的手脚。相信国家主权的消失,可以肯定是一些人的巨大错觉。(注: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33页。)但同时也应看到,主权毕竟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国家的主权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注:Boutros Boutros-Ghali,An Agenda for Peace:Preventive Diplomacy,Peacemaking and Peacekeeping,United Nations,1992,p.9.)为了生存发展,民族国家必须参与到广泛的国际联系中去,甚至在许多关键领域需要交出原本属于国家的权力。

伴随中国加入到维和行动的机制之中,出现了适应性学习的过程,尽管其中似乎缺少认知性学习的动力,但毫无疑问中国对维和行动采取了越来越积极务实的态度,并被证明可以适当的方式推动维和行动的发展。1999年发生了科索沃危机,中国反对北约对南斯拉夫联盟的军事打击。尽管如此,中国对联合国建立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却表明了支持态度,投了赞成票,在稍后时间又积极参加到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的维和行动中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政策研究室编:《中国外交》,2000年版,第601~602页。)

维和行动的多面性可能将长期存在。然而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所说:“尽管成功与失败兼而有之,维和行动应继续开展下去。”(注:Statement by the United Nations Secretary-General Before the Special Commemorative Meeting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Honouring 50 Years of Peacekeeping,UN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October 1998.)在参与中认识维和行动的多面性,并推动维和行动积极作用的发挥,在复杂多变的局势下完成维和任务,是必须应对的现实要求。

上述两个因素制约着中国对维和行动的参与,但从总体上看,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既反映了中国自身对安全利益的需求,同时也自然牵动着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关系。

第一,更深入参与维和行动,是中国作为大国应承担的责任,也是中国的国际联系利益增多的必然要求。

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中国虽然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维和行动中难免受到财力和物力因素的约束,但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已经明显增加,对国际安全承担的责任也在增加。中国要对世界的和平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必然要更深入地参与到联合国维和机制中去。

长期以来,许多国家都把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获取安全利益的重要手段,一些大国及国家集团对维和行动更是表现出较大的主动性,注重利用维和行动扩展自己的影响。美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虽然表现出有时激进、有时务实的波动,但基本的线索还是很清晰的,就是“把冷战后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当成分担责任的最佳工具”,(注:出自美国国务院情况简报。转引自陈鲁直:《美国与冷战后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载《国际问题研究》,2001年第2期。)为避免单独行动带来的不便,强调通过维和行动“建立民主”、“保护人权”、“维护和平”,为实现美国治下的和平服务。俄罗斯在“恢复大国地位、确保势力范围”的安全构想下,一改苏联不参加任何性质的维和行动的传统,有条件地参加维和行动,积极参与并领导独联体内的维和行动。日本和德国也利用维和行动冲破了各自国内法律的限制,为重新成为政治大国创造条件,其中日本更是将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视为其联合国政策的核心。(注:Ryo Oshiba,"Japan's UN Policy in the 1990s," Pacific Focus,Spring 1999.)

当前,各国对维和政策仍在进行调整,关于维和行动成败得失的争论也很激烈。争论归争论,行动不会停下来,而维和行动自身进一步发展的依据也许恰恰就存在于这诸多似乎矛盾的争论之中,维和行动对安全的特殊作用将依然有效,还没有其他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当前国际政治的一个精髓就是不能过于强调清晰的界限,否则事物就不存在。

毫无疑问,在今天中国安全利益的构成中,国际联系利益与过去相比有了极大的增长,(注:国际联系利益是指国家在其外部空间实现的利益,有关论述可参见高金钿主编:《国际战略学概论》,国防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55页。)参与维和行动,强化与外界的安全合作,是这种利益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实际上,国家间安全利益日益紧密的联系是任何国家不能回避的。对这种现象,布热津斯基深有感触:“现在的这个世界渗透性太大,以至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有效地排除世界的影响。”(注:Zbigniew Brzezinski,The Grand Chessboard:American Primacy and Its Geostrategic Imperatives,BasicBooks,1997 p.162.)如果说,以前的政治家也许只在几个棋格子里走棋子就够了,那么今天的世界已经成为一个星罗棋布的棋盘,政治家的每一个行动,都要考虑棋盘上的所有棋格。一国要谋求国家安全,仅从自身角度出发是远远不够用的。

维和行动是政治博弈时可以动用的重要棋子。善御者,大开大合,利人利己;不善御者,步履维艰,反受其累。

第二,中国参与维和行动是实力运用的一个过程,不仅是现实运用,也包括很强的潜在运用意味,从而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

国内有人认为,即使不考虑其公正性,联合国进行的许多维和行动也并非直接关系到中国的安全,目前中国应该将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地用在自身实力的提高上。姑且不论中国应担负的国际责任,这种观点对实力运用的理解本身就是非常片面的。

维护国家安全,不仅要在多领域取得平衡,而且还要依赖内外诸多因素的复杂平衡与互动。如果将实力集中运用到一点,就会造成手段的单一和利益的失衡,难免陷入被动的局面。二战时,法国坚固的马其诺防线并不能阻挡战略战术思想先进的德国军队。今天的国家安全更不可能靠单一的手段来得到,甚至仅凭权力政治都做不到。不仅如此,过于强调自身的实力和权力,忽视经营有效的安全联系和合作,还有可能掉进所谓“安全困境”的陷阱。

有效而高明的实力运用是化解安全威胁的过程。国家实力运用的方式一般分为现实运用和潜在运用两种方式。(注:高金钿主编:《国际战略学概论》,国防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现实运用方式强调国家实力的直接作用,潜在运用方式注重的是国家实力的间接运用,强调实力产生的势能,包括使用实力决心、姿态和结果的显示(当然也包括威慑在里面),从而影响安全局势的发展。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本身就是在对外关系中一种重要的军事实力运用,并且这种实力的运用既有现实运用的成分,也有潜在运用的成分,其作用和意义绝对不可低估。中国通过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直接将维和人员派往指定地区担负具体的维和任务,体现实力现实运用的一方面,而且也有助于树立起负责任大国和良好合作的姿态与形象,体现实力潜在运用的一方面。这种姿态与形象无疑是中国无形的战略资源,也反映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何况有选择地、尽可能深入地参加维和行动,可以不断丰富中国军队在新条件下参与世界军事活动的能力和经验,有利于进行新的军事实践和发展创新军事理论。

在过去很长的时期里,简单而有效的方式曾经依赖直接使用国家的军事实力来达成战略目的,也就是所谓的“现实运用”。但是,随着各国间联系的日益增多(这种联系不仅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甚至还包括军事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在维护国家利益时可以选择的有效方式明显增多了,不仅可以采取“现实运用”的方式,还可以更多地采取“潜在运用”方式。在当前的情况下,采取后一种方式甚至更符合安全局势的变化,也就是说,在战略上似乎比较远的途径却容易达到较理想的效果。“不战而屈人之兵”由此更有可能得以实现。潜在运用能更充分发挥软实力的作用。约瑟夫·奈对软权力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硬权力”是一种“对抗型”的权力,而“软权力”是一种“合作型”的权力。“硬权力”是一国使别国“做其所想”的能力,而“软权力”是一国使别国“想其所想”的能力。而“软权力”的源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上的吸引力;二是国际机制的规则与制度。因此,所谓“软权力”也就是一国通过自身的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在国际事务中实现预想目标的能力。(注: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发展已经证明,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越来越多地使用自己的“软权力”资源去塑造国际形势,影响他国的决策和利益界定。

维和行动直面热点地区和热点问题,它不可能过于依赖空洞的政治原则,但也不应借助于令人恐惧生厌的武力打击和威胁,因此,参与维和行动能激发出许多我们不曾熟悉或已经忘记的战略智慧。在参与维和行动中,中国当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除了需要提供相当高的财政支出,有时还可能带来人员的损失和难以预料的政治代价,但只要维和行动在总体上能够促进安全局势的稳定和国际安全机制的有效,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在所难免的。

第三,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为中国比较深入地融入到国际安全机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维和行动是全球范围具有特殊而重要作用的多边安全机制之一。中国更深入参与其中无疑会大大加强与外界的安全联系。包括维和行动在内的国际安全机制在战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国际关系中日趋活跃的因素。尤其在冷战后,国际安全机制越来越成为调节国家间关系、维护国际安全的重要手段。不论是哪个国家,越来越难以置身安全机制之外。

国际安全机制对解决地区和全球性的挑战有帮助,对国家安全的维护也有积极的意义,其中不仅包括在国际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西方强国,也应该包括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一般情况下,弱势国家在国际安全机制中往往受到的制约更多一些,甚至某些国际安全机制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许多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中国对此应有所警觉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防范,就如同反对维和行动中动辄采取强制措施一样。但不容否认的是,国际安全机制存在的基本前提是保持最低限度的合作,否则机制本身将不复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下,中国应该争取扩大与国际安全机制乃至整个国际体系具有积极意义的“接触点”,这样的接触点越多,中国的安全越有条件得到保障。当然,加强对安全机制的参与力度并不意味着对强权的追随,中国需要参加和争取参加的是可望使中国获益大于代价的国际安全机制。在融入中求安全、求发展,需要大的战略智慧。而联合国维和行动具有长远的前景,尽管其依据和作用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但事实却证明,中国有能力参与其中,并发挥积极的影响,在参与中可以增强与其他国家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推动维和行动作用的发挥,这在周边和非洲的一些维和区已经得到表现。

一段时期以来,外界总有一些人对未来的中国心存疑虑。美国国防部2001年10月1日发表的4年防务评估报告甚至以似是而非的所谓历史规律作为立论的基础,强调“每个年老的领导者都将受到较年轻的、正在发展的竞争者的挑战。无视这一点也就是无视过去。”

而实际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今天的世界变化迅速而剧烈,如果继续把死的历史当成活的现实,就适应不了国际关系新的变化,最后会使思想落后于时代。今天的世界远比过去复杂得多,以色列前总理西蒙·佩雷斯在较早的时候就敏锐地意识到:“我们正在从一个敌人容易识别的世界向一个问题难以确定的世界过渡。”(注:[以色列]西蒙·佩雷斯:《新中东》,新华出版社,1994年版,第70页。)在这样的世界中,没有各国之间的合作尤其是大国之间的合作是不可想像的。在国际安全领域,维和行动就为相关国家提供了加强合作的重要场所,彼此间需要共同努力,去减缓或消除本来可能失控的局势,避免产生剧烈的震荡。退回到过去的时代是不可能的。美国前国防部长佩里与卡特博士在其合著的《预防性防御——一项美国新安全战略》一书中的中文版前言中曾指出:“中国和美国没有注定走向冲突。恰恰相反,如果美国和中国以本国根本利益为准,两国在安全领域内的共同利益就必然会多于分歧。最终走哪一条路将取决于政策而不是命运。”(注:[美]艾什顿·卡特、威廉姆·佩里:《顶防性防御——一项美国新安全战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中文版前言第2页。)这段话深刻而有远见。未来充满许多偶然性,大国之间也许不一定能够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但为了维持世界的基本稳定,工作关系却不能不维持。

关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基本姿态的选择

任何政策都不能只关注眼前,必须对未来有尽可能清晰的判断。所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要考虑到维和机制的现实发展及未来的可能走势。如果在短期内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规模和职能不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化,那么长期却有扩大和发展的空间。中国对此应有长远的打算。

基本姿态的选择仅仅考虑维和行动本身的发展还远远不够,更应以国家安全的战略哲学考虑为主要依据,参与维和行动要为国家的安全战略服务。

战略哲学是国家安全的灵魂。中国国家安全的战略哲学至少能涵盖解决下列三个问题的能力:第一,突破近一个世纪以来后进的大国难以现代化的困惑,处理好融入国际体系与保持自主性的矛盾;第二,尽快适应冷战后国际关系日益复杂的现实,超越传统的权力政治的框架,摆脱历史惯性对中国崛起的束缚;第三,增强中国社会自身进步的能力,通过改变自己来影响世界。

要兼顾上述诸多方面,除了必须改善和保持国内经济政治体制以保持中国自身的活力外,中国必须与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国际体系形成总体上的协调关系,在协调中求得安全和发展。

有人习惯于用简约的范式来解释当前国家间关系,所渭国际政治的世纪性规律就比较有代表性,似乎处理与国际体系(或世界领导者)的关系只有自助、挑战、追随、搭车等方式可以选择。国际关系的迅速变化将放大上述战略考虑过于简约、直接的缺陷。在历史上这种缺陷就已经频繁表现出来,弱势国家在维护安全时更容易陷入简单选择的误区。

一方面,面对外部势力的争夺和强权压力,确有一些国家把安全寄托于某个大国或集团身上,没有很好地把握主权安全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冷战时期日本的发展毕竟不是普遍现象,有更多的国家自愿不自愿地搭载在冷战的战车上,甚至成为东西方对峙争夺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处于弱势的国家容易神经敏感,对外部压力做出过分的反应。由于过于强调安全和主权反而损害了与外界应有的联系与合作,孤立带来了更大的不安全,并且容易走向对抗。

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可能来自很多领域,并随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作用的形式,加上外部存在强权并变换着手段进行渗透乃至干涉,因此弱国战略应具备应付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对待外部强权,一味采取对抗的姿态不可取,而一味屈从追随也不可行。需要发挥力量时就要有足够的决心,而应该妥协时就要适度后退。在不同领域、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或合作、协调,或针锋相对、敢于斗争,相互配合,相互借助,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中国对安全的追求不能采取简单的直接形式,需要开发更广泛的战略资源和更广阔的回旋空间、经过曲折的道路和较长时期的努力才可以达到。因此我国较长时期的对外战略似应选择做一个自主的合作者,其中包括处理与整个国际体系、也包括与占主导地位的西方国家以及美国这个惟一的超级大国的关系。在保持自主的同时扩大安全合作,在合作中谋求更可靠的安全。对待具体的问题,既要敢于大步后退,也要敢于大步前进,不能死守一种模式。中国需要借助机会和创造机会。战略没有灵活性就可能看不到也把握不住机会,最后造成安全利益的损失。“善乘者胜”,应是中国谋求国家安全的艺术境界。

联合国维和行动本身具有多面性和复杂性,参与其中是对中国的一种严峻考验,但毕竟也为中国拓展国际安全合作的途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也是潜力巨大的领域。

因此,对于联合国维和行动,有选择地积极参与应是未来中国的基本选择。一方面,有限的资源不允许中国大规模参与维和行动,有所选择是现实的需要。实际上,每一维和行动都针对特定的问题,有自己特有的模式,参与选择的空间是很大的,包括参与方式、参与程度等。何况有一些行动严重偏离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原则,甚至成为强权干涉的工具,中国难以深入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有条件发挥作用、符合联合国维和的基本原则,并与中国利益紧密相关的维和行动,中国则应积极参加。

美国有学者对中国加强对维和行动的参与寄予较高希望:“鼓励中国在维和行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对国际社会带来明显的收益,包括促进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接受国际规则,增加军事透明度,建立多边信任机制,加强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本身的支持。”(注:Bates Gill and James Reilly."Sovereignty,Intervention and Peacekeeping:The View from Beijing",Survival,Autumn 2000,p.41.)中国当然会更深入地参与到维和机制中去,但不会失去必需的自主性。对维和行动有选择的积极参与,既比较灵活,又可保持应有的主动,通过推动维和行动的发展,增强中国与国际体系的直接接触,在与其他国家一起行动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加强了解和信任。

参与维和行动应与国际局势的变化联系起来。苏东剧变造成了巨大的权力真空,也牵动了许多国家的战略神经,竞争、渗透伴随而来,加上民族宗教矛盾的激化,世界由此产生了一些冲突多发地区,这些地区与传统的地缘破碎地带交叉重叠,在地域上有扩展之势,到目前至少涵盖了与巴尔干、高加索、北非、中东、西亚、南亚、中亚以及东南亚有关的所谓“灰色地区”。(注:John Gerard Guggie,"The UN and the Collective Use of Force:Whither or Whether"?Michael Pugh,ed.,The UN:Peace and Force,Frank Cass,1997.)这也是未来一段时期联合国维和机制发挥作用的主要地区,中国能够参与的维和行动当然也主要限于这些地区。但目前,中国对安全和稳定的作用较多地体现在地区范围,中国将可能更重视周边地区维和行动,这种情况在中国所参与的维和行动上已经有所体现,中国对维和行动比较大规模的参与首先是在柬埔寨,其次就是在东帝汶。

在亚洲,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要求中国,不仅要把安全政策的目标主要确定在眼前的热点地区和推进经济增长上,而且还要关注地区安全事务的潜在风险和安全机制的健康运转。对于维和行动不能过于急功近利,在实力许可的范围内,中国甚至可以不惜走一些“闲棋散子”,到时候就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对建立灵活有效的区域维和机制也应予以足够的关注。2001年11月19日至12月7日,来自印尼、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中国的16名警官在北京参加了中国和英国举办的区域维和民警培训班。(注:新华网2001年12月8日。)这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另外,中国有条件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向更具实际内涵的方向发展,而东亚地区正在形成中的10+3机制(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或者10+1机制(东盟10国加上中国)也可以逐步充实一些新的实际内容。

在亚洲,中亚和东南亚应该是维和行动重点关注的地区。虽然这两个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并没有像中东、巴尔干和朝鲜半岛那样成为大国利益直接碰撞的接触正面,但这两个地区的可塑性大,不确定因素也不少。在我看来,中亚和东南亚有很大的可能成为未来亚洲安全与稳定的重要而敏感的衡量计。

中亚和东南亚构成亚洲的(同时也是中国的)沿陆和沿海两个方向的平衡力量。如果中亚和东南亚的局势稳定,其他地区的局势即使恶化也会得到一定的缓冲;如果其他地区的局势失去控制,必然会波及到中亚或东南亚,甚至首先在这两个地区出现异常警示。

中亚地区未来的变数可能并不亚于目前危机四伏的中东或东欧。中亚国家在战略上直接处于俄罗斯和中国之间,历史上也一直是各种文化和力量交汇的地区,土耳其、伊朗、印度也都曾插手中亚事务。苏联解体后,新的冲突因素又出现了,美国正加大在中亚的投入,力图限制俄罗斯在这里的影响,经济利益也吸引了美欧国家扩大在中亚的存在,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和商业机会的增多带来的将是激烈的争夺。“9·11”事件后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更是直接提升了中亚的地位。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中亚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一旦发生较剧烈的动荡,不仅会对中亚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还有可能对欧洲和亚洲带来直接的影响,牵动整个世界地缘战略关系的变动。

东南亚的局势虽然不像中亚那样急迫,但是潜在的变动因素也不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亚太战略地位的显著提升,主要大国在安全上日益重视这一地区,加上印度、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集团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东南亚已成为众多力量关注的地区。大国在这里相互合作、相互借重、相互牵制,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如果说朝鲜半岛的形势会逐渐纳入到某种机制的轨道上的话,那么东南亚的变动空间也许更大一些。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并不是偶然的现象。一些国家过去的超常发展,是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相关的。失去了东西方冷战对峙这一背景就会使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大打折扣,甚至出现意想不到的麻烦。经济领域发生严重的问题一般会很快传染到政治领域,有些国家的政局出现动荡,前景堪忧。发生在东帝汶的事情已经反映出东南亚绝非远离动荡的真空。而正是在东帝汶的维和行动中,中国恰到好处地派出了民事警察,并表现出了比较灵活和积极的姿态,这是一个好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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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_联合国秘书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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