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研究的意义及应遵循的原则_战国文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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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典(《古文字通假字典》)所谓古文字,并非仅指小篆以前的古代汉字,而是指广义的汉语古代文字,大体包括殷商甲骨文、商周金文、战国文字以及汉初有浓重篆书意味的古隶体的帛书、竹简文字。在古文字特别是战国到汉初的文字中,存在着大量的通假字。深入研究这一现象,对了解古文字材料的意义,对上古汉语史、文字学、语言学,都有重大的意义。自赵宋以来,历代学者在这一领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走过很多弯路,有种种教训。下面我们试图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研究古文字通假的意义、教训及应遵循的原则加以探讨。

一、研究古文字通假的意义

(一)有利于确切了解文意

我国传统的研究字义、词义的学科称训诂学。古文字研究中分析字义,一般根据文字形体,求出其本义、引申义。但在古人不用本字而用通假字的情况下,必须用本字来改读假借字,才能确切了解文意。王引之《经义述闻》引其父王念孙说:“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王念孙说的是传世古文献的用字情形,古文字中的情形也是如此。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彝铭与文字》云:“古人之用字,有用其形即用其义者;亦有如今人之写别字,用其形不用其义,而但取其音者。如用其形即用其义,则字识而文可通。如用其形不用其义而但借用其音,则虽识其字而文不可通如故也,于是通读尚焉。”

上边提到的字古文字习见,先前学者多不得其解。王人聪说:“声,从田声,古音田申音近,故可通申。”毛公鼎铭:“今余唯先王命。”与《仪礼·士昏礼》“申之以父母之命”语例相同。安徽寿县出土蔡侯钟铭“蔡侯”,王氏考定即蔡昭侯申。又湖北随州曾侯乙钟铭:“妥宾之才(在)楚号为坪皇。其在(或)号为迟则。”学者多读为申息之申,为周南小国。又陕西凤翔县南指挥村秦公一号大墓残磬铭有“用无疆,乍疐配天”之语,我在拙文《秦公大墓石磬残铭考释》中以为“用无疆”与《诗·商颂·烈祖》“申锡无疆”、《诗·大雅·文王》“陈锡哉周”二句语例极接近,与《汉书·韦玄成传》“子孙本支,陈锡亡疆”大意亦同。《烈祖》、《文王》均言上天赐予商、周以无尽之国祚,《韦玄成传》是祈求汉祚绵延,其言从《烈祖》、《文王》二诗中蜕变而出。磬铭则是祈求秦祚无期,也就是秦始皇所谓“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之意。拙文《论秦景公》说一号大墓的墓主为秦景公,编磬为秦景公行冠礼时所作。《仪礼·士冠礼》记士冠之时,宾之祝辞有“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黄耇无疆,受天之庆”,《大戴礼·公冠》也记有周成王行冠礼时祝雍的祝辞,磬铭实亦秦景公冠礼祝辞。申不是之本字,而是传世文献常用字,但二字通用,读为申,使鼎、钟、磬铭豁然通晓。我们若单从文字本义去推求,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秦公大墓残磬铭又有“羕”,十分费解。1986年9月在山东长岛见到孙常叙先生,孙先生说“虎”当读为“铻”,是敌的最初书写形式,,《说文》解为“讫事之乐”。照孙先生的说法,这两句的意思是以敌“入乐”发声,“致使那正在演奏的‘讫事之乐’戛然而止(余音在漾)”。孙先生的说法符合上下文意和通篇的气氛,令人佩服有加。

甲骨文字有作者,诸家或释死,或释因。从字形上看,释因是可取的,但如何理解,仍有问题。张政烺先生《释甲骨文俄、隶、蕴三字》、《释因蕴》二文读此为连绵词“因蕴”,本义为藏,引申为埋。殷墟甲骨文《前》五·一○·四“缶贝”,即埋贝;《前》六·一·五“贞(有)疾,羌其”,言殷王有疾,卜埋羌以祈福;《合集》二一五七九“戊子卜,子贞,今翌启因”,说的是气象,因读为翳或曀,《诗·邶风·终风》:“曀曀其阴。”张先生说因、蕴二字声母相同,韵部相近,汉代又作“絪蕴”、“烟煴”、“壹郁”。这说明,即使字已认识,但为了确切了解其意义,有时仍要适当利用通假学说。

文字是有继承性的,在古文字研究中利用通假学说,不但对考释的古文字材料有意义,对后代相关材料的理解也是有益的。殷墟甲骨文有字,《说文》讹为《说文》:“,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乱也。读若介。”戴侗《六书故》:“即契也……象所刻之齿。”于省吾先生释为契,并说后世皆借介为又《萃》一二:“庚午贞,(秋)大于帝五臣,血……在祖乙宗卜。兹用。”《屯南》九三○:“贞,其宁于帝五臣,于日告。”前例郭沫若读介,《尚书·秦誓》:“如有一介臣。”(《礼记·大学》引)介与契通,根据甲骨文得出的这一结论在汉初帛书中也是适用的。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德经》:“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乙本作:“是以圣人执左芥而不以责于人。”介、芥今通行本皆作契。又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陈轸章》:“公常操□芥而责于[秦、韩,此其善于]公而[恶张]义(仪)多资矣。”“□芥”《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作“左券”,券、契义同,可见帛书“□芥”应读为“左契”。

(二)可以为传世古文献通假提供新证和补充

传世古文献中存在着大量的通假字,前人对此多有总结,王念孙《广雅疏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朱起凤《辞通》、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都是集大成的著作。但研究通假,仅仅局限在传世文献的圈子里,范围毕竟有限。而古文字中出现的很多通假字,却可以为传世古文献通假提供旁证;也有些不见于传世古文献,是对传世古文献的补充。所以要真正研究通假字,绝不应该忽略这一方面的材料。

《汉书·诸侯王表》:“波汉之阳。”颜师古注引郑氏曰:“波音陂泽之陂。”汉孙叔敖碑:“波障源泉。”《隶释》云以波为陂。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无平不波。”今本《易》波作陂;又四川青川县出土秦更修为田律木牍“修波堤”,“波堤”即“陂堤”。

《尚书·康诰》:“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荀子·宥坐》、《孔子家语·始诛》引这句话,“次”皆作“即”。此例亦见于古文字材料。中山王方壶:“敄在得贤,其即得民。”“即”读为“次”。战国尖足布有地名“榆即”,裘锡圭说乃“榆次”。

疑与矣声字通。《楚辞·远游》:“吾将往乎南疑。”洪兴祖考异:“疑一作娭。”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简一八:“君民而不乔(骄),卒王天下而不矣。”又《缁衣》简四:“则君不其臣。”“不矣”、“不”读为“不疑”。

以上传世古文献通假字与古文字通假字皆可相互印证。

上博楚竹书《容成氏》简二五:“(禹)迥(通)淮与忻(沂),东豉(注)之(海)。于是(乎)竞州、(始)可凥(处)也。”“竞州”、“州”以方位推之,应即“青州”、“莒州”。

从吕得声之字多与从得声之字相通。《说文通训定声》仅举五例,而古文字中例子多得多。夋高鬲:“王易夋高吕,用乍彝。”(《三代》一三·三○·一)李学勤《海外访古记(一)》说吕即较晚。传世古文献莒字古文字或作(王子婴次盧)、(山东莒南县出土叔之仲子平钟),齐刀币“莒邦”字作。慮或作息,中山王大鼎:“。”“”即“谋慮”。这些例子多不见于传世古文献。

又可作鈇。陕西永寿县出一带流鼎,铭有“嚣良鈇黄”之语,鈇见《列子·说符》,读为斧(“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但鼎铭缺为金属名而非器名。拙文《周秦器铭考释》说嚣读为,鈇读为或盧。伯公父壶:“(择)之金隹乔隹盧,其金孔吉,亦玄亦黄。”曾伯:“(择)其吉金黄。”此例亦不见于传世古文献。

我们如果稍微仔细观察一下古文字通假现象,就会发现此类例子多到不胜枚举。

(三)对传世古文献典籍的校勘、整理、训解大有裨益

流传至今的古代典籍,大多经过历代学者的整理,但其中仍然保留了很多古文字的资料。因时代久远,后人对此不甚了解,于是望文生训,牵强附会。今天我们发现的古文字资料,是当时人留下的真迹,未经后人改窜,认真研究其文字通假情形,对典籍的校勘、整理、训解大有裨益。这一点前辈学者早有认识。于省吾先生早年作《双剑誃群经新证》、《双剑誃诸子新证》,晚年增改旧作成《泽螺居诗经新证》、《楚辞新证》,利用古文字通假条例,以训释古籍,为传统训诂学辟一新途径。

“卬”后世孳乳作仰,但传世古文献亦有作印之孑遗。《诗·瞻印》即“瞻仰”,《车》“高山仰止”,《说文》引作“高山印止”,《生民》“印盛于豆”即“仰盛于豆”。其实古文字中的印读作仰者甚多,于先生曾指出毛公鼎“卬邵皇天”之卬就是仰。马王堆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厥阴脉》:“妇人则少腹肿,要(腰)甬(痛)不可以卬。”《灵枢·经脉·肝足厥阴之脉》:“是动则病,腰痛不可以仰。”证以帛书,于说极是。

金文易混,古文字“之”后世或讹作“止”,于省吾先生有专文论此。《诗·大雅·公刘》:“止基乃理”、“止旅乃密”,二“止”并“之”字之讹,读作兹。史:“其于之朝夕监。”

金文舀、函读为陷,钟:“。”并此用法。同样的例子见司马迁《报任安书》:“函粪土之中。”函即陷,《汉书·武帝纪》作“身陷粪土之中”。

又如《报任安书》:“而仆又佴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佴字《汉书·司马迁传》误作茸。苏林曰:“茸,次也。”颜师古曰:“茸音人勇反,推也……谓推至蚕室之中也。”二说均不得其解。在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君正》中有“民富则有佴,有佴则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之语,佴读为耻。又帛书《春秋事语·宋荆战泓水之上章》:“且宋君不佴不全宋人之腹(颈),而佴不全荆陈之义,逆矣。”裘锡圭先生据帛书谓《报任安书》之佴应读为耻,极有见地。

《山海经·西山经》:“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峚山,其上多丹木……黄帝乃取峚山之玉荣,而投之钟山之阳……自峚山至于钟山,四百六十里。”郭璞注:“峚,音密。”,郝懿行笺疏:“郭注《穆天子传》及李善注《南都赋》、《天台山赋》引此经,俱作‘密山’,盖峚、密古字通也。”陶渊明《读山海经》之四:“丹木生何许,乃在密山阳。”峚与密相通,但峚究竟是什么字,久未能明。李家浩先生《说“峚”字》说峚即战国文字埶的简体圭,见于十五年守相坴波(廉颇)铍、七年得工啬夫坴相女(如)铍。战国文字(见于南越王墓车驲虎节铭文)从坴得声,是从日得声的驲之异体。日及从日得声字有密音,如汉金日磾之日即读密音。依李说,则《山海经》郭璞注峚音密,至为可信。

(四)研究古文字通假可以为上古音研究提供新资料

关于上古音研究,前人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其中上古韵部的划分越来越精密,取得了几乎一致的结论。声母研究虽然比较薄弱,也有一些公认的说法。以前的学者研究上古音,主要根据传世古文献,如《诗经》韵字、谐声偏旁、异文、古读、声训等。古文字中存在着大量通假字,通假字的声音必然相同或接近,所以认真研究古文字通假,必然会为上古音的研究提供新的资料。

比如段玉裁将之、脂、支三部加以分别,此已为古音学家所公认,在古文字中此三部字基本上是不相通的,而只在本部之内通假。如齿(之穿)与祉(之照)通(帛书《六十四卦·泰卦》六五:“帝乙归妹,以齿。”通行本《易》齿作祉),寺(之邪)与志(之照)通(帛书《正乱》:“吾将因其事,盈其寺……”),子(之精)读为慈(之从)(大盂鼎:“故天异临子。”余贎儿钟“字父”即“慈父”。于省吾说)。齿与祉、寺与志、子与慈均之部字。又如智(支端)读为鞮(支端)(长沙仰天湖楚简“智缕”朱德熙读为“鞮履”),是(支禅)读为氏(支禅)(例甚多)。智与鞮、是与氏皆支部字。再如利(脂来)读为履(脂来)(帛书《六十四卦·归妹卦》初九:“跛能利。”通行本《易》利作履),(脂影)与犀(脂心)通(阜阳汉简《诗经》○六九号:“齿如会。”毛诗《卫风·硕人》作“齿如瓠犀”)。利与履、与犀均脂部字。本书收之、支、脂三部通假字多例,大多属以上这种情况。但也有少数例外。如即为质部精纽,次为支部清纽,然即次相通。按说,质为脂之入声,应脂质对转,不应支质对转,不过此例可看作精清旁纽。又如帛书《六十四卦·央卦》九四:“其行郪胥。”通行本《易》“郪胥”作“次且”,郪为脂部字,次为支部字,不过二字皆属清纽,可以看作双声。至于帛书《五十二病方》“蛇床实”即“蛇床子”,实属质部神纽,子属之部精纽,二字声纽、韵部皆有距离,则反映了战国晚期特别是汉代以后之、支、脂三部逐渐合流的情况。中山王大鼎:“又(有)氒(厥)忠臣,克思(顺)克卑。”卑读为比。《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朱熹《诗集传》:“比,上下相亲也。”包山楚简二一:“郫易莫嚣(敖)。”“郫易”地名,即《汉书·地理志》南阳郡“比阳”县,今河南泌阳县。上古音卑支部帮纽,比脂部帮纽,必质部帮纽。三字双声,此例可看作支、脂合流的例证。战国古文字有字,或读为能,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简一八:“贵而纕(讓),则民欲其贵之上也。”或读为一,鄂君启舟节:“屯(纯)三舟为一舿,五十舿,岁返。”车节:“车五十乘,岁返。”“岁返”即一岁往返一次。又郭店楚简《太一生水》简七:“块(缺)浧(盈),以忌(纪)为(萬)勿(物)经。”《五行》简一六:“(淑)人君子,其义(仪)也。”所引为《诗·曹风·鸬鸠》,毛诗作一。或说读为祀,包山楚简二○○:“祷于邵(昭)王。”上古音能之部泥纽,一质部影纽,祀之部邪纽,即《龙龛手鉴》之,“虫名也”。从羽,能声。此例可看作之、脂合流的例证。

东冬分部是孔广森的看法,段玉裁、王念孙均不赞成。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东冬分部,东与侯屋相配,冬与幽觉相配,王先生个人的意见则是东冬分立,并冬入侵。于省吾先生主张东冬不当分。对这一问题要作进一步的深入讨论,也应该充分利用古文字通假材料。包山楚简二一七号:“祷楚先老僮、祝(融)、盦各一样,甶(使)攻解于不(辜)。”李学勤先生《论包山简中一楚先祖名》说字从女,虫省声,古音在冬部,读为鬻,“盦”即楚先祖名“鬻熊”。《史记·楚世家》:“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古音属冬部,鬻属觉部,与鬻通,可以看作觉冬阳入对转。这条例证或可支持战国东冬分部的说法,但要真正解决问题,还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钱大昕云:“古无轻唇音。”学者多信从,古文字通假材料益证其为不刊之论。钱氏所举之例有“服转为”,古文字之例如帛书《君正》:“衣備不相逾。”備读为服;《亡论》:“一国而服六危者灭。”服读为備。钱氏举例有“古读负如背”,古文字之例如银雀山竹简《孙子兵法·地形》:“右负丘陵,左前水泽。”钱氏举例有“古读汾如盆”,古文字例如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乙本之“汾”,甲本作“缺盆”。钱氏举例有“匪读如彼”,古文字例如侯马、沁阳盟书“麻非是”,应读为“灭夷彼氏”。此外,如帛书《养生方》之“勃蠃”又作“蠃”、“茀选”,《尔雅·释虫》作“蚹蠃”;睡虎地秦简《编年记》、《秦代陶文》一二六一之“蒲反”即《帝王世纪》“舜都蒲坂”之“蒲坂”;银雀山竹简《孙膑兵法·见威王》“神戎(农)战斧遂”,“斧遂”《战国策·秦策》作“补遂”。这些都是古无轻唇音的例证。

史墙盘:“天子无匄。”“无匄”即“眉无害”。《诗·鲁颂·宫》:“万有千岁,眉寿无有害。”害亦可读为盖。上博楚竹书《孔子诗论》简一○:“《关雎》之改,《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保,《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害曰童(动)而皆贤于其初者也。”彭裕商说害读为盖,是称引典籍后对其所作的概括性解释。匄、盖月部见纽,害月部匣纽,以上例证见匣同用。上博楚竹书《子羔》简一六:“尧见舜之德臤。”《容成氏》简一:“不受(授)丌(其)子而受(授)臤。”臤读为賢。叹真部溪纽,賢真部匣纽,二字叠韵。:“易(赐)女(汝)赤市幽亢。”何尊:“王易(赐)(何)赤市朱亢。”亢应读为衡。《礼记·玉藻》:“一命缊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亢阳部溪纽,衡阳部匣纽。以上诸例溪匣同用。李新魁《上古“晓匣”归“见溪群”说》(《李新魁语言学论集》)以为“在魏晋以前,后代属晓匣纽的字并不念[x]或,而是念成[k][k'][g]的音,与见溪群的音没有区别。”古文字通假证明李说为不刊之论。

(五)古文字材料为通假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古文字研究的材料,大多属于考古发现。考古出土物或有器形,可与自称之名相比较;或有出土地点,可以确定某些地名;根据墓葬形制、随葬物的组合、坑位,可以确定某些出土材料的时代;出土物本身有的也有一些特点。凡此对我们研究通假皆有启发,为传统的通假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甲 器形

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遣册有书“檢一具”者,同出器物有奁,“奩”字又作“匳”,故知“檢”借作“奩”。

《居延汉简》甲编一五七二简“将军器记”有“程二”。《说文》:“桯也,东方谓之荡。”《急就章》第十六:“沽酒酿醪稽檠程。”《韩诗外传》:“齐桓公置酒,令诸大夫曰:后者饮一经程。管仲后至,当饮一经程。”“程”、“程”、“经程”实为一物。日本宁乐美术馆藏一件三足提梁筒形器,铭“河平元年供工昌造铜鋞……”《说文》:“鋞,温器也,圜直上。”《说文》所说与宁乐美术馆所藏器相符合。裘锡圭《鋞与桯》指出、檠、经、鋞通用,鋞与研(《急就章》第十二)、铏很可能是一字异体。因为有器形作证,此说无可疑。

黄国流散器之一,器呈椭形,深腹,两侧内凹,有小环耳,有盖,自名为。李学勤先生说应读为卮。又史孔卮:“史孔作枳。”

洛阳西宫出土一,器盖、器身皆铭一“轨”字,杜迺松以为轨读作,是。阜阳汉简《诗经》一四二号:“于粲洒骚(埽),每食八朹。”“每食八枕”,毛诗《小雅·伐木》作“陈馈八簋”。《说文》簋之古文作、匦、朹。又山东临淄齐故城陶文每见“王卒左北里人”,亦读轨,为齐之行政单位,《国语·齐语》:“五家为轨。”孙敬明有此说。

《周汉遗宝》五五·一收有廿五年上郡守厝(原释庙)戈,又故宫博物院藏二十七年上郡守趞戈,二戈学者大多断为秦始皇时器,二十七年戈唯张政烺先生断为秦昭王时。陈平《试论战国型秦兵的年代及有关问题》认为二戈皆中长胡三穿,应为始皇以前形制,而始皇以后皆作长胡四穿,故此二戈皆秦昭王时物。上守趞、厝陈氏以为可能即秦之名将司马错,金文“逪衡”后世作“错衡”,而走、辵又义近偏旁通用。拙著《秦铜器铭文编年集释》亦用此说。

中山王兆域图:“其萆桓(棺)中桓(棺)眂(视)(哀)后,其禔(长)三乇(尺)……”从足,走声。走与奏声字通。《诗·大雅·緜》:“予曰有奔奏。”《楚辞·离骚》王逸注、《后汉书·何禺传》李贤注引奏作走。张家山汉简《引书》:“须臾之顷,汗出走理。”“走理”即“腠理”。兆域图说棺,必读为凑。《吕氏春秋·节葬》:“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题凑之室,棺椁数袭。”

以上器物的断代与铭文的通读皆受器形的启发。

乙 地理

殷墟四、五期卜辞习见字,皆地名。卜辞每言“王田”,《前》二·一五·一:“在贞,王田衣……”此字于省吾先生释为,以为即后世之呈,读作程。程地在洛阳附近,《诗·大雅·常武》有“程伯休父”。

周原甲骨文H一一·二○:“祠自蒿于。”H一一.一一七:“祠自蒿于周。”蒿即文献之镐,周则为周人旧都岐周。

睡虎地秦简《封诊式·夺首》:“甲丙战刑丘城。”《编年记》昭王四十一年:“攻邢丘。”与《史记·秦本纪》合。刑、邢相通无疑。

丙 扩大了异文的范围

由异文证成通假,此前人习用之法,但古文字材料使异文的范围更加扩大。

建国以来出土战国至汉代简帛如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王家台秦简、银雀山汉简、马王堆汉墓帛书、阜阳汉简、定县汉简、武威汉简,都有与传世典籍相同的内容,涉及的典籍有《周易》、《归藏》、《诗经》、《仪礼》、《礼记》、《论语》、《孙子》、《老子》、《庄子》、《尉缭子》、《晏子》、《管子》、《墨子》、《六韬》、《文子》、《鹖冠子》、《战国策》、《苍颉篇》等,其文字与传世本多有不同。吴辛丑《简帛典籍异文研究》对此已有综合分析。典籍异文有异体字,有分别字,有同义词,有同源词,有脱文、衍文,也有很多是通假字,是研究通假的重要资料。

鄂君启车节:“自鄂市,就易(陽)丘……就栖焚……”姚汉源说“栖焚”即“柳棼”。《左传·宣公九年》:“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地当在郑之南境。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谓起贾章》:“天下且功(攻》齐,且属从(纵),为传棼之约。”影本注引《战国策·魏策二》:“请焚天下之秦符者臣也,次传焚符之约者臣也。”并云:“传焚符之言以表示断交。”又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旅》上九:“乌棼其巢,旅人先笑后(號)桃(咷)。”王弼本棼作焚。张立文说棼读为焚。吴辛丑则说焚读为棼。《左传·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棼,乱也。”

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习见地名勺。《献书燕王章》:“今齐王使李终之勺。”《李园谓辛梧章》:“割勺必深。”而《苏秦献书赵王章》、《触龙见赵太后章》作赵,两相比较,知勺假作赵。同样的道理,我们知道侯马盟书的肖也应读赵。

春秋铜器王子台鼎:“王子台自酢鼎。”中山王大鼎:“中山王诈鼎。”因有大量异文,故知酢、诈皆读为作。同理,陕西户县出土秦封宗邑瓦书:“周天子使卿大夫辰来致文武之酢。”因《史记·秦本纪》惠文王四年有“天子致文武胙”之句,故知酢读为胙。

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师》六三:“师或與(舆)。”通行本《易》作尸。鄂君启节:“夏之月。”“夏”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秦楚月名对照表”及他简作“夏杘”、“夏尸”、“夏夷”。又江陵昭固墓竹简楚月名有“”,“对照表”作“刑夷”。大量异文证明,尿、夷、尸、杘通用。

丁 特殊背景

考古出土物有器形,有图,有其他参考物,对某些通假字的确定颇有帮助,而这是一般传世古文献材料所不具备的。

尊字文献未见读作寸者,然商鞅方升:“积十六尊五分尊壹为升。”尊读为寸。始建国铜方斗:“积百六十二寸,容十升。”为同类文例。商鞅方升实测容量202.15毫升,折以16.2立方寸,每立方寸合12.478立方厘米。以此数开立方,每寸合2.32厘米,合于秦制。这说明读尊为寸(立方寸),合于方升的实际。

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正乱》:“视之(蚩)尤共工,屈其脊……(慤)为地程。”桯从木呈声,当为楹之异构。影本注:“地桯即地之支柱。马王堆一号墓出土有彩绘帛画,地舆之下有螭虬之属撑拄其间,盖即蚩尤。”以帛画与帛书文字相印证,此说极是。从呈得声之字多与从盈得声之字相通,《说文》,亦为旁证。

曾侯乙墓漆箱盖二十八宿图及西汉汝阴侯墓六壬栻盘有方星,依其排列方位即东方苍龙七星角亢氐房心尾箕之一的房星。陈邦怀说方、房均应读作旁,取其近心旁之义。

中山守丘石刻:“监罟有臣公乘得守丘……”有字作,李学勤释尤,黄盛璋释有,而皆读为囿。黄氏指出立石之地在中山国都灵寿城西,此处有小河,有小湖泊,一号中山王墓旁有陪葬船坑,说明必可舟游,为王囿无疑。

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丙篇有“司夏”一节,即《尔雅·释天》十二月名之“且”,指夏六月。所附图像作猕猴形,身后有尾。李零疑应该读狙,《广雅·释诂》:“猱、狙,猕猴也。”验之图形,李说当是。

二、古文字通假的范围

前人说假借,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造字之法,属于六书之一,即所谓“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隹本象短尾鸟,借为语词“惟”;九本象肘,借为数目字;须本象胡须,借用为副词;自本象鼻,借为自身之自。这实际上只是借用旧字来表示新的词语。这类现象,一般地说,不会影响文意的理解,所以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另一种是指用字之法,多为“本有其字”的假借,一般称通假。由于这类现象可以影响文意的理解,所以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根据初步分析,古文字通假应包括以下几类。

(一)音近代用

音近代用是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互相代换。此类又可分作以下两种情况:

甲 有本字的代用

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语言中的绝大多数词在书写时都各有专字,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仍不写本字而以音同或音近的字代用。

其字甲金文习见,然《三代》一七·一四归父盘:“齐太宰归父为忌盥盘。”以忌为其,此赵超说。

永字铭刻数千见,而扶风出土恒盖:“子子孙孙虞宝用。”以虞为永,此于豪亮说。“用”字极为习见,而河南郏县出土之母生鼎:“江小仲母生自乍甬鬲。”以甬为用。

父、甫、夫三字各有专司,然《集成》一○二六一有“甫人”匜,河南光山县黄器有“黄子作黄甫人孟姬”器,“甫人”或作“父人”,皆“夫人”之借字。

战国氏、是二字截然不同。然或以氏为是,中山王大鼎:“氏以(寡)人许之”、“佳俌(傅)(姆)氏从”;或以是为氏,战国秦汉器“某氏”作“某是”屡见。

居、车字义不同,阜阳汉简《诗经》○四五号:“惠然好我,携手同居。”毛诗《邶风·有女同车》居作车。

此类字占通假字的多数。

乙 无本字的通用

古文字中有些象声词、联绵词,无所谓本字。人们各记其音,于是同一个词常有多种不同写法,在使用过程中才逐步趋向以某一种写法为常见。然而这一常见写法与其他不常见写法之间并没有谁是谁非的问题。

战国楚玺有官名“莫嚣”,传世古文献作“莫敖”,敖、嚣难定何为正字。

金文有嘏辞“绾绰”,史伯硕父鼎:“用匄百录寿绾绰永命。”又作“绰绾”,钟:“匄永令绰绾发录屯鲁。”又作“绰”,阜阳汉简《诗经》○六五号:“旖绰旖。”毛诗《卫风·淇奥》作“宽兮绰兮”。《说文》作“”,《尔雅》作“绰绰爰爰”。“绾绰”、“绰绾”、“绰”、“宽绰”、“”、“绰爰”亦难定何为正字。

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五行》引《诗》曰:“茭芍□□,□眛求之。”“茭芍”《诗·周南·关雎》作“窈窕”,后代又或作“苗条”。

“蒺莉”乃草名,亦为一种兵器名。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困卦》六三:“据于疾莉。”银雀山竹简《孙膑兵法·陈忌问垒》作“疾利”。

马王堆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耳聋煇煇朜朜。”“煇朜”他处又作“煇焞”、“浑淳”、“浑敦”、“浑沌”。

上博楚竹书《容成氏》简二四:“(禹)亲执枌〈朸,耒〉(耜),以波(陂)明都之泽……”“明都”,泽名,《尚书·禹贡》作“孟猪”,他书亦作“孟诸”。孟、明通用,都、猪、诸通用,难定何为正字。

(二)分别字

在早期文字中,同一个字往往包含好几个相关的意义,而后代人们给兼职的字分别添加不同偏旁,使之分化成不同的形体,即分别字。文字学家往往用后起的分别字去改读原字。严格地说,分别字与原字并不是借用的关系。只是二者在意义上相通,在具体文例中这样改读,便于确切了解文意。

比如古文字,或即后代的鑾,金文“旂”习见,后代皆作鑾。或即后代的孌,《三代》八·一:“中伯(?)作人媵壶。”《集韵》:“孌,卢凡切,音鸾,女字。”或即后代的欒,宋公戈、书也缶“书”之文献皆作欒。或即后代的,马王堆帛书《足臂十一温(筋)灸经·足太阳筋》:“其病。”或即后代的蠻,虢季子白盘:“睗(赐)用戉(钺),用政(征)方。”史墙盘:“方亡不见。”秦公及王姬镈:“卲合(答)皇天,以虩事方……盗百,具即其服。”读为蠻夷之蠻。

巠后代或作经,毛公鼎:“今余唯肇巠先王命。”或作轻,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德经》:“民之巠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或作劲,银雀山竹简《孙膑兵法·计》:“巠疌(捷)以刚。”

殷墟卜辞气字习见,于省吾先生说其用法有三:一为气求之气(俗作乞),一为至之(俗作迄),一为终(俗作讫)。皆后起分别字,其初字作气,但读气为,在具体辞例中便于了解文意。后代气还可以读作汽,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未济》:“小狐气涉。”通行本《易》气作汽。《说文》:“汽,水涸也。”

又如寺字,古文字或读如時,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寺雨进退,亡(无)有尚(常)(恒)。”或读为持,《石鼓文·田车》:“秀(抽)弓寺射。”帛书《十六经·成法》:“握一以知多,除民之所害,而寺民之所宜。”或读为痔,帛书《足臂十一温(筋)灸经》:“其病……产寺。”或读为待,马王堆竹简《天下至道谈》:“不寺其莊(壮),不刃(忍)两熟,是故亟伤。”

有几个问题需要讨论。

一个是异构。异构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比如秦简《日书》爂字,楚昭固墓竹简作,天星观楚墓竹简作,山西朔县出土印章作(《文物》1987年第7期),而传世古文献一般作爨。异体字中可能有一个常用,其他少用。也有人把常用的看作本字,说“某(不常用者)读为某(常用者)”,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对的。因为异体实质上只是一个字,本不关乎通假。碰到这类现象,只应该说某即某,某即某之异构。在一般情况下,本书不收异体字。但异体字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现象,其与通假的界限有时并不明确。比如家字,楚文字或作,《玺汇》三七五八:“。”郭店楚简《老子》乙一六:“攸(修)之,其德有舍(余)。”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王弼本皆作家。是家之异体还是通假字,没有定论。有异体作,朱德熙说从爪,从宀,豕或至声(亦有学者说为室字异体,室、家义近)。又如睡虎地秦简《日书·诘咎》:“以桑皮为□□之,烰而食之,则止矣。”又云:“夏大暑,室毋(无)故而寒,幼处之。取牝棘烰室中,去矣。”烀、炮皆幽部并纽字,从火,声旁一作孚,一作包,读音接近,所以烰可能是炮字异体。但《说文》:“烰,蒸也。”指火气上行;又云:“炮,毛炙肉也。”看作两个字。简文读为炮,可能是异体,也可能是假借。凡属此类情况,我们仍看作通假,酌情采人。

再一个是所谓“形近通用”的问题。比如仲:“其万禾永用。”刘心源读禾为年。但这实际上是误年为禾,属于错字,不应看作通假。

更复杂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经传或传世古文献习用字问题。

语言文字有继承,有发展,古文字中有些语例在传世古文献中保留着,而二者用字或音近字异。人们对传世古文献比对古文字材料熟悉,于是常把古文字改读为传世古文献通用字。杨树达说:“考释家于彝铭通假之字通读为正字,有以本字为之者,亦有以经传通用之字为之者……曾伯簠云‘叚不黄耇’,徐同柏读叚为遐,此以《诗·小雅·南山有台》有‘遐不黄耇’之语故也。者钟云‘佳戉十有九年’,潘祖荫读戊为越,此以经传吴越之越皆作越字故也。孟鼎云‘我(闻)殷述令(命)’,吴大澂读述为坠,此以《书·酒诰》有‘今唯殷坠命’之文故也……吴越之越本字作,见越王剑铭,坠字《说文》作队,云从高队也,知越亦假字,非本字,坠则队之后起字也……叚,本字不可知者也。诸家及余读叚、戉、述……为遐、越、坠者,取其与经传之字相联络耳。”(《积微居小学述林》)又如甲骨、金文“各”字习见,训至。字作(《合集》五四三九)、(《前》五·二四·四)。徐中舒师云:“(字)从,并象古之居穴,以足向居穴会来格之意。”(《甲骨文字典》第97-98页)“各”为来至义之本字,《甲》六六三:“王其各于大乙,伐,不遘雨?”趞曹鼎:“王在周般宫,旦,王各大室。”孳乳作,庚嬴卣:“王于庚嬴宫。”借字作客,卫:“隹八月初吉丁亥,王客于康宫。”又作洛,作父乙尊:“洛于馆。”传世古文献作格,《尚书·尧典》:“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孔氏传:“格,至也。”亦作假,《诗·商颂·玄鸟》:“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段玉裁说假为假之借字。格、假、假皆非本字,但格习见。再如《说文》:“俶,善也。《诗》曰:‘令终有俶。’一曰始也。”依许说,俶为善义之本字。然古文字作(郭店简《五行》引诗),传世古文献作淑。淑本训水之清湛,然后世淑行而俶废,通作淑。

传世古文献习用字,可能是本字,也可能是借字、分别字、异体字的常用者,甚或有个别错字。但人们之所以用它去改读古文字,主要原因是便于与古文献联系,加深对文意的理解。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不可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分析,区别对待。碰到这类现象,为了准确,也可以说古文字某文献(或经传、典籍)作某。因为有通读的作用,我们一般也可以把这一类包括在通假的范围之内。

三、研究古文字通假的教训与应遵循的原则

研究古文字通假,宋人早发其轫。如《薛氏钟鼎彝器款识》卷十四龙敦(蔡)按语:“此言夙夕勿废朕命,寅簋亦曰夙夕勿废朕命,晋姜鼎云勿废文侯顾命,齐侯钟铭云弗敢废乃命,而废皆用法(灋)。”薛氏知“法”假为“废”。又晋姜鼎:“用疑旂字,读为祈。”薛氏则直接隶作“祈”。

清人研究古文字通假,成绩斐然。杨树达曾极力称赞孙诒让在这方面的成就:“清末孙仲容出,深通古人声韵,著书满家,其说古籀通读,大都声义密合,辞无苟设。”

当代学者研究古文字通假,其成就远远超越前人,其中尤以于省吾先生冠绝一时。于先生考释古文字,“注意每一个字本身形音义三方面的关系”,又参考、吸收清代朴学的成果,发扬无征不信、实事求是的精神,熔古文字材料、典籍于一炉,故其说文字义训及通假,多能切中肯綮。

由于古文字通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要准确地判断两个字是否通假,除了古音上的理由之外,还须有其他辅助条件,而这些辅助条件有时不一定都具备,加之用通假解决的问题又多属难点,是利用一般的考释方法无法解决的,所以在古文字通假的研究中,就有种种的错误与教训。这些错误,即使一些前辈大家,亦在所不免,更不必说一些末流学者的信口乱说,滥为通假。有鉴于此,不少前辈告诫我们,研究古文字通假一定要采取谨慎小心的态度,所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时刻提防陷入危险的境地。王国维在《毛公鼎考释序》中提出考释古文字要“考之史事与制度文物,以知其时代之情状;本之《诗》、《书》,以求其文之义训;考之古音,以求其义之假借”。但他又指出:“古文字假借至多,自周至汉音亦多变,假借之字不能一一求其本字,故古器文字有不可强通者,亦势也。”这同他一贯提倡阙疑精神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前辈学者也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于省吾先生晚年对他早年所写的《双剑誃殷契骈枝》曾加修改、删削,放弃了一些看法,这种精神极令人钦佩。

通假既然是古文字使用中一种较普遍的现象,是每一个古文字研究者都要碰到的实际问题,所以我们觉得对这个问题仍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我们要采取谨慎的态度,但这不应理解为却步不前,我们只能在摸索中前进,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为此目的,我们考察了前人的一些教训,初步提出研究古文字通假应遵循的几条原则。

(一)仔细分析字形,字形未认准者不可轻言通假

根据文字形体以判断其为何字,是古文字通读最基础的工作。这一步未做好,根据错误的判断讨论通假,势必错上加错。

洛阳金村出土铜器铭文有字,前人多释公,以为借为宫,新郑韩故城陶文亦有此字,有“”、“吏”。公冬部见纽,宫东部见纽,二字双声,东冬或说可通,或说不可通。问题的关键在于此字其实就是宫字,无须乞灵于通假。侯马盟书“皇君晋(或释出)公”,“公”作;而“定宫”、“不守二宫”,“宫”作。又湖南出土六年格氏令戈(周世荣《湖南楚墓出土古文字丛考》)“工师恒宫”,“宫”作,足证所谓公、宫通用之说,全然无据,而其原因在于未仔细分析字形。

甲骨文截去一部分,孙诒让已释以。但华石父释此字为氐,王襄说与地通。于省吾、唐兰释氏,并云氏与氐通,读底,训致。氐、氏既为误释,则通地、通底之说,亦皆非是。

蔡侯申盘铭有“霝颂託商”之语,託字从音从,古文字偏旁音、言义近通用,为乇,故于省吾先生释此字为託。郭沫若误认为刀,隶字作,又误颂为夏,因说:“殆韶之古字,假为超,意为前代所无或史无前例。”说不可晓。

侯马盟书主盟人赵孟的首要政敌之名,或释北,以为是赵朔之名;也有人以个别字作,以为是弜字或并字,即屏字简体,为晋执政卿赵衰之子赵括(屏季):有人释化,以为假为浣,为献侯赵浣;或释尼,以为即赵午的儿子赵稷,尼为昵之简体,昵与稷音义皆相近。说法不同,但似乎都未很好地分析字形。此字作者196例,作者仅4例,释并者仅据4例立说,而置196例于不顾,显然不妥。释化、释尼、释北,皆与人旁有关,然人旁古文字作,下不加点。再说释为尼,然古文字尸字作偏旁者如屈作,下亦从不加点。从字形分析,此字当释弧。弓旁战国文字如张作应为瓜字,如战国印“令狐”之狐作,中山国铜鈲字作。至于“赵弧”是文献上的谁,则有待进一步讨论。

宰兽之一铭:“易(赐)女(汝)赤市、幽亢(衡)、攸(鋚)勒,用革。”或说革读为,《说文》:“,饰也,一曰更也……读若戒。”“用革”即“用戒”。但同出另两件宰兽“用革”作“用事”,革实际上是事之误字,是古人写错字。如然,则革读之说不可信。

(二)判断二字是否通假,既要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又要有文献例证

于省吾先生主张讨论通假问题时要律例兼备,所下判断才能令人信服(林坛《古文字研究简论》第113页)。所谓律,即理论上的可能性。所谓例,则主要是古文献上的大量例证。今人注竹简、帛书,很多通假字的确定,是因为先秦及汉初诸子书中有大量相同文例。没有这后一个条件,很多通假字是无法确定的。但现在有些人只强调理论上的可能性,却举不出例证,则其说法有时就免不了令人怀疑。

秦汉陶文习见某某“亭久”、“市久”,陈直先生认为刻此者是市府盛置酤榷卖酒的器物(《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然而文献中缺乏这样的例证。近年出土物,特别是睡虎地秦简有此题识者甚多,如《工律》:“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漆书之。”《金布律》:“县、都官以七月粪公器不可缮者,有久识者靡之。”俞伟超、袁仲一两位先生据此说“久”的含义是指甲兵或器物上的题字,对陈先生的误解有所纠正。而王三峡先生则说“刻”与“久”对举,“多在木器及活体动物上,用烙铁火印”,依其说,此“久”乃是“灸”的引申。

史墙盘铭文考释多家,其中有些考释,动辄便言某假为某,但其所谓假借,有时却举不出传世古文献中的例证。

史墙盘云:“圉武王,遹征四方,达殷畯民,永丕巩狄虘。”于豪亮云:“字,古从系之字或从索作,从皿与从口无别。故字即字。字当读为劲,、劲同为耕部字,两者可以相通假。”“虘读为阼,因为古从且得声之字常与从乍得声之字相通假……虘又可以读为籍,因为古从且得声之字常与从昔得声之字相通假……虘读为藉,又可以读为阼,在古籍中,藉与阼音义俱通,并训为王位……狄读为逖,训为远,则‘狄’的意思是‘远阼’或‘远藉’。陆机《孝侯周处碑》:‘运八百之远祚,枝叶封桐。’远祚即远阼,也就是‘狄(逖)虘(阼)’。”于氏所说自有其道理,问题在于,文献并无、劲相通之例,亦无“狄虘”假为“远阼”或“远祚”、“远藉”的直接证据。则其说似觉迂曲。

(三)要仔细推敲上下文意,凡不符合上下文意的通假极须慎重

古文字材料中比较长的铭刻,本身就是一篇文辞,其中如果使用了通假字,读为本字后,通篇必然文从字顺。我们读今人的文稿,其中若有别字,我们大多可据上下文判断其为何字,原因就在于此。由此论之,凡不符合上下文意的通假大多是不可相信的。

鄂君启节:“大司马邵(昭)(陽)败晋师于襄陵之(歲),夏之月,乙亥之日,王凥(处)于基郢之游宫。大攻尹脽台(以)王命命集尹。郭沫若先生谓:“,在此读为更,改也。”李裕民《古文字考释四种·释》云:“此器如是更作,则其前必有初作,然而节文并没有提到初作,则‘更作’之说便很难成立。”他根据上下文意指出郭说的矛盾,是很对的。李氏从“战国金文习见字,皆读为容”的事实出发,读为镕,虽较郭说合理,但因字形不尽相合,未得学者认可。后来朱德熙先生隶此字作商或帝,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直到郭店楚简出土之后,人们才知道,李零先生《古文字杂识(两篇)》读僦,《广雅·释诂》:“赁也。”拙文《释》则说(造)字异体。《墨子·非儒下》:“夫舜见瞽叟就然。”《韩非子·忠孝》就作造。“造铸”文献习见。《后汉书·刘陶传》:“国利将尽,取者争竞,造铸之端由是乎生。”这样解释,似乎更加通畅。

不过郭先生考释吴王光鉴,却是注意上下文的佳例。鉴铭:“隹王五月,既字白期,吉日初庚。”郭氏虽然误字为子,但他从上下文出发,以为子与孳通,训生;白即伯字,与霸通。从而得出“既子白期”即“既生霸期”的结论,令人信服。于省吾先生赞同郭说并有所补正。相反,唐兰、陈梦家二位先生就字论字,未注意上下文,因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唐氏以为“既”是“已经”之义,“字”为“取名字”,铭意是:“吴王光为他儿子举行冠礼,字为白期。”陈氏以为“子白”是吴王僚的字,“期”是服丧,“既子白期”就是结束了为子白服丧一年的事情。金文辞例未发现在表示时间的月、日之间插入叙事的例子,因为月、日联合起来实际上只起一个时间状语的作用。唐、陈二说未察上下文意,皆不可据。

(四)要注意具体通假适用的时间、范围,不可将部分例证看作普遍适用的原则

通假也同一切其他现象一样,受一定的制约。有些通假字只在一定的时间或地域通行,超出此范围,则不一定适合。

比如长、张是否通用,近年有一些讨论。《古玺汇编》○八六○“长”,朱德熙先生读“张牵犊”;河南新郑韩故城出土兵器刻铭有“司寇长朱”,他器异文亦有作“张朱”者;又汉孙叔敖碑“长掖太守”即“张掖太守”。有这些例证,看来长、张通用是可信的。孙贯文先生则指出,长、张为二姓,汉印长、张并存,二姓来源亦不同。石家庄北郊汉墓出土一印,简报原释“长耳”,并谓“长耳”即楚汉之际的赵王“张耳”,该墓即“张耳”墓。孙氏列举很多例证,说明这不是“张耳”墓,他的说法是对的。一方面我们注意到战国古玺长姓甚多,张姓很少,而汉印则张姓甚多,长姓很少,推测古玺中部分长应读为张;另一方面则注意到汉代长、张二字并非全部通用。这就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笼统地说长、张一概通假。

(五)根据文字本义能讲通者,不必再言通假

汉字是一种表意体系的文字,通假字虽然大量存在,但因汉语同音字、音近字异常之多,故通假发展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我们对其作用不可过于夸大。一般说来,我们解说古文字仍应以形为主。一个字如果从字形出发,按其基本意义能讲通,就不必再考虑通假,以免多歧亡羊。

安徽寿县出土蔡侯钟铭:“是“为”之异构,郭沫若先生谓当读为伪。祗,郭说“假为祁”,“读祁为适,祁祁,舒徐也”。于省吾先生《寿县蔡侯墓铜器铭文考释》对此加以批评:“按如郭说,则应训为命舒徐,于义难通。”《广雅·释训》:“祗,敬也。”《广雅·释诂》:“为,施也。”《礼记·缁衣》引《甫刑》曰:“苗民匪用命。”郑玄注:“命谓政令也。”于氏说铭之大意是蔡侯说:“蔡之所以复建邦国,都有赖于诸大夫的施行政令,恭敬其事,没有过错所致。”这本是很明白的意思,郭氏以通假说之,反而令人糊涂。

陕西扶风县强家村一号周墓出土夷伯铭:“隹王征(正)月初吉,辰才(在)壬寅,尸(夷)白(伯)尸于西宫,嗌贝十朋,敢对扬王休,用乍尹姞宝,子子孙孙永宝用。”考释者或云:“尸于”之尸当隶作夷,假为彝,“夷伯尸于西宫”当读作“夷伯彝于西宫”,而彝训居处。张懋镕《“夷伯尸于西宫”解》(《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4期)则说“西宫”为周王妃嫔居住之地,故夷伯只能是西宫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应居住于此。早期文献尸训主,《尚书·康王之诰》:“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孔氏传:“尸,主也。”《诗·召南·采》:“谁其尸之,有齐季女。”郑玄笺:“尸,主。”夷伯主持西宫事务,管理有方,故受周王赏赐。张氏用尸之直解,不用通假,似乎更切合铭意。

(六)无关乎意义的通假,可以不辨

研究通假,是为了通读,假如意义已明,则不必费心去推求其通假。

《史记·殷本纪》所记殷先王“沃甲”,卜辞写作“甲”。此字据祭祀先后,已确定为“沃甲”,看来已无须再作争论,至于沃字甲骨文何以写作,已难以了解。此字唐兰释羌,然羌、沃读音相距甚远。郭沫若释狗,说狗、沃音近相通。于省吾则说沃乃羌字之形讹。这些争论,对了解意义帮助不大,对探讨殷商历史也无更多的益处,似不必花大力气去进行。

(七)后世不再使用的死字,不可轻言通假

古文字中有一部分人名字、地名字后世字书未流传下来,实际上属于死字。这些字应否读作后世某字,在无充分证据前,不要轻易下结论。

比如商代的方,其位置大体在今陕晋北部。字今已不传,字从工从口,可隶作(亦有学者隶作曷)。唐兰读为邛,说为四川之邛县;林义光、于省吾、董作宾说工、鬼相通,“方”即“鬼方”。其实“方”就是“方”,它与“鬼方”等也不大可能相等。陈梦家说:“失传的方国,用声音通假来牵联,是要很慎重的。”

商末周初铜器铭文有族徽文字(献侯鼎),前人多释子孙。容庚说“象陈牲体于尸下”。于省吾释为“天黾”,说为商人族徽,黾为蛙。郭沫若说:“人形下一物分明黾之象。”又说字“当即天鼋”,“天鼋即轩辕也”。《国语·周语下》:“我姬氏出自天鼋。”又以为是周人族徽。闻一多释字为,并谓省变作奄,即《说文》邑部“周公所诛叛国商”之。郭说虽较有理致,但亦很难成为定论。

以上提到的各位先生,在古文字研究领域大多成绩卓著,我们指出一些问题,也并不是要苛求贤者。我们只是想说明,研究古文字通假,既有一定的意义,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减少失误。我们应积极、谨慎地进行这一工作,为古文字材料的通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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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研究的意义及应遵循的原则_战国文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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