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先导试验空白”加快成果转化_科技论文

消除“先导试验空白”加快成果转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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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一项科技成果,要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往往要走过一段崎岖曲折的道路,一般地说,需要经过三个阶段,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一阶段,是实验室研究。即选择课题项目,在实验室里进行研究,制出样品、样机;第二阶段,是开发研究。即在实验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产业化前景比较明朗的项目,集中力量研究,将其转变成生产技术的问题,进行小批量生产试验。这一阶段称为中间试验阶段;第三阶段,中间试验成功后,要达到规模化生产,还需进行市场调研,选购或制造设备,选定厂房,培训工人,以形成一条新的生产线。这一阶段称为产业化阶段。

如果科技界只在理论上和实验室里下功夫,成果只停留在样品或样机上,以通过成果鉴定为完成任务的归宿,企业界只管现有的规模,以现成的技术投入生产为其职责,不搞技术创新,不开发新产品,政府主管部门亦只以现成产品的效益指标考核企业,那么,中间试验阶段就会无人过问,形成所谓“中试空白”,造成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断层。

“中试空白”现象在我国是比较严重的。李鹏总理在1995年全国科技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科技成果问世,但是真正应用于生产和社会实践,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规模生产能力的比较少。”据统计,每年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达到2万多项,但局部推广的不到30%,产生经济规模效益的不到10%。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难度不亚于科研本身,而其产生的效益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又是十分巨大的。所以,当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比如日本,虽然它本身的科技成果不算太多,但由于善于把别人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变成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所以其产品的科技含量迅速提高,经济飞速发展,战后很快就成为世界经济强国。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到科技成果本身是否协同配套,还涉及到政策、市场、体制、管理等方面的协调运作问题。一项科技成果,往往需要多种专业和相关技术的配合,才能应用到国民经济中去。如果一项科技成果,其技术不成熟,当然无法投入生产,产生效益。即使是一项技术成熟的成果,若没有一个支持其转化的服务体系,为它提供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那它也只能停留在样机或样品阶段上,最终还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三个阶段分析,它涉及到科研机构(包括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和政府三个方面。由于科研机构不仅聚集了社会上最精锐的科技人才,而且往往还拥有超越同时代工业水平的技术条件,所以它理所当然地应该是新技术的源头。这是毫无疑问的。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到,科研机构对于填补“中试空白”,不是无所作为的。事实上,科研机构若能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从立项开始就瞄准生产应用和市场需求,并注意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实用性,那么,他们在填补“中试空白”中就已经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当然,消除“中试空白”,主要靠的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体在于企业。企业的目标是创造利润。一项新的科技成果,会给企业带来高附加值,这是任何一个精明的企业家都懂得的。但恰恰在这个环节上,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却缺乏热情和动力。这正是造成“中试空白”的症结所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是国家科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随着现代科技对于经济发展作用的日益显著,各国政府都在强化对科技的宏观调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的力度就应该更强些。当然,这种调控,应该是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中更充分地发挥作用。比如,通过制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运用行政手段组织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利用国家的财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等等。应该强调的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下,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企业,在消除“中试空白”,促进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都远不如政府。因为影响企业和科研机构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体制和机制方面的深层原因所产生的问题,只有政府才能解决。实现经济与科技的一体化,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也只有在政府的干预下才能成为现实。

如何消除“中试空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笔者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深化经济体制与科技体制的改革。科技与经济本来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在过去,它们却成了“两张皮”。一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许多对经济建设有用的成果被束之高阁;另一方面,经济部门却由于应用不上新技术,致使产品十几年“一贯制”。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体制,这种体制应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有利于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结合,有利于国民经济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转移到集约型的轨道上。只有站在这个高度上把握全局,才能在深层次上消除造成“中试空白”的根本原因。目前,就科技体制的改革而言,首先应有效地调整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投入比例,要改变过去过于偏重基础研究的状况,要把钱用到刀刃上。事实证明,新技术的最后受益者,往往是掌握了该项技术并最终转化成产品,而且在质量和成本上均优于他人的人。因此,只有在离产品最近的地方下功夫,才有最实际的经济意义。

二、创建大型企业集团,让大型企业有能力填补“中试空白”。目前,一些企业所以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热情,固然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搞开发研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一些国有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尚且步履维艰,搞开发研究又谈何容易。在发达国家里,大企业都是开发研究的主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笔者曾于1995年5月到欧洲考察,参观了几个大型企业,可以看出,他们对技术进步是极其重视的。比如,由“标致”和“雪铁龙”合并而成的PSA汽车集团公司,1993年的投资总额为113亿法郎,而用于科研开发的是68亿,占60%以上。该企业参与科研开发工作的有6500多人,占整个公司职工人数的4.6%,其经费占1993年营业额的4.7%;法国的布兴卡姆鲁高技术公司,为实现技术领先,每年用所获利润的20%作为科研投资,从而保证实现了每年至少推出5项新技术的要求。世界上著名的大型企业,一般都用其销售额的10%左右作为自己开发研究的经费,因此,这些大企业研究与开发的能力是很强的。现时我国许多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与国际标准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而缺乏必要的资源投入到开发研究的领域中去。为了使我国大型企业本身也有能力从事开发研究,在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着力创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公司制企业集团应是一个方向。一些应用开发研究类型的科研机构,可以整建制地加入这样的企业集团。这样一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将使企业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充满热情,追求最大利润的利益驱动力将使企业对技术进步孜孜以求,强大的经济实力又可以使它们有能力去进行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于是,企业就进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良性发展轨道上,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就会成为现实。

三、建立行业性中间试验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要独自建立中试基地是不可能的。为了帮助这些企业解决中试生产问题,使科技成果在这些企业尽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为骨干,组建行业性中试基地是可行的。当然,企业在中试基地进行产品开发研究应该是有偿的。另外,政府还应该从科技研究开发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中试资金,以帮助中试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四、实行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进行“中试”的积极性。比如,政府可实行对中试产品免征所得税等。

五、完善考核与奖励制度,使科技进步对企业负责人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要把科技进步作为评价企业工作,考核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标准。凡对技术进步领导不力,科技投入、科技成果、科技进步贡献率等主要指标考核不及格者,应对其亮出“黄牌”,以示警告。对于积极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不仅应该奖励直接参与的有关科技人员,还应对企业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对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型”人才的培养。“转化型”人才与“研究型”人才是不同的。研究型人才的能力表现为出成果,转化型人才的能力表现为把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我们缺乏高素质的研究型人才,更缺乏高素质的转化型人才。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归根到底是由转化型人才来实现的,因此,培养这类型人才是刻不容缓的。

七、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对中试活动的投入。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科技活动的全部内容包括研究与发展活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活动以及科技服务活动等三方面。因此,对科技的投入,也包括这三个方面。加大对中试阶段的投入,即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活动方面的投入。国外研究资料表明,各国经济发展与科技投入之间呈同步增长的关系。比如,近25年,日本对科技的投入增加了7.1倍,同期GNP增加了7.4倍;法国对科技的投入增加了14.6倍,同期GNP增加了12.6倍;韩国对科技的投入增加了7.2倍,GNP增加了2.3倍。所有这些例子都说明了,没有对科技的投入,经济的增长是不可能持久的。我国过去对科技的投入一直偏低,且结构不合理,因此,如何借鉴外国经验,研究我国各类科技活动所需资金支持的特点,既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又用好这些有限的资金,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在欧洲的考察中发现,外国对科技的投入,除了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研究机构自筹,国内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这三个主要渠道外,还有诸如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国外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等等形式。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其主要投向是高技术,是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初始阶段的主要资金来源。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是对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启动资金。国外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主要用于应用技术项目的推广、发展和扩大科技企业中试生产规模等。这种对科技开发多渠道的筹资,可拓宽对科技投入的渠道,形成包括既有政府拨款,又有非政府的自筹资金,既有国内金融贷款,又有国外金融资金,既有无偿使用的经费,又有有偿使用的资金,建立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关键在于依靠科技进步,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消除“中试空白”,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这样,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显著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使社会生产力有一个大的发展”的要求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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