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心理学理论的建构与动机归因理论的整合_韦纳的归因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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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在总结归因研究的基础上,论述心理理论构建的逻辑或序列步骤。这种讨论似乎是短视的或自我中心的,其中我提出的原则和顺序来源于归因理论的发展。然而,我确信我的特殊的旅行和辛劳(travelsand travails)(这两个词具有同样的语言学根源)可能对其他人也同样有用。重构的任务也为对以前大量研究材料的回顾提供了机会。

除了理论本身的问题外,还有许多问题要考虑。这些问题包括流行的心理学术语和现象与已给出的分析之间的关系。本文中,我将讨论这些观察事实和主题,以及一系列不同的至今还没有讨论过的有关主题。

一、构建心理理论的步骤

心理理论的发展具有几个阶段或步骤。当然,也不必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序列(就像责任推断或思维、情感与行动之间没有唯一的顺序一样)。另外,这里所提出的步骤或阶段实际上是相互交叠的。

已形成的理论沿着以下方式前进(这些阶段在后面将详细讨论):

1.理论构建的最初一步是“描述”,这涉及经验事实和证据的收集。如果要有理论的进步,这种证据必须是明确而不含糊的;必须是可重复的;必须具有结果的确定性,就好像两个H原子和一个O原子合成H[,2]O一样。在我的努力下,所有其他观察所基于的“基本事实”是在成就评价上由缺乏努力所引起的失败与由低能力所引起的失败具有截然不同的后果。当然,这个结论也由许多其他的毫无争议的观察事实所证实,这某种程度上可以由实验得到说明。

2.一个特殊的事实本身和它所代表的更为广泛的东西相比其意义要小得多。例如,虽然了解缺乏努力比缺乏能力会受到更多的惩罚这个事实是很重要的(它是前面所指的“基本事实”),但具有更为重大意义的是进行超越,认识到原因的可控制性(即由缺乏努力得到证实或说明)比原因的不可控制性(像能力)产生更重的惩罚。作为成就领域的失败起因的缺乏努力和作为感染HIV病毒起因的乱交是同样的,它们都属于产生消极结果的可控制的决定因素。这些决定因素和由缺乏能力所造成的失败或由输血引起的艾滋病(两者都属于不可控制的起因)相比会引起更大的社会谴责。理论建构中的这一步涉及一系列的不同描述,使分类或层次系统的创建成为必要。这使一些起因整合到更具有包容性的范畴之中。因此,紧随描述之后是结构分析,或者对现象因果关系的基本特性的确定。

3.描述和分类之后是解释,这是更高一层次的科学活动。这里有两种解释需要作出区分。一种解释涉及介于某观察事实(例如失败)和与刺激(例如惩罚)相联系的行为之间的过程和机制(Processes and mechanisms)。第二种解释涉及对刺激作出反应的机能。

过程与机能解释之间的区分可以通过一种刺鱼为何会攻击其他刺鱼这个例子来说明(在大多数心理学导论和动物学课本中都时常谈论这一话题)。现在人们知道这种鱼肚皮上的红色是引起一种内在攻击反应的信号刺激。这些机制包含于这种行动序列中,并且可以部分地“解释”这种攻击行为。但是,机能的解释时常包含进化方面的思考,涉及行动的意义和最终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攻击反应是对进入他人领地的鱼的追击。这样做,很像个人的繁衍和种族的传播活动。种族的传播使所有的鱼都能够接近食物,因此有助于它们的生存。

在本文所支持的理论中,内在的机制和过程包括根据原因特性对起因进行分类,对个人责任的推断,由这种推断所引起的情绪,以及和起因与责任的认知相伴随的这些情绪的指向或动机的效果。例如,由缺乏努力引起的失败被看作是可以控制的;那么这个人可能具有责任;对于一件消极事件来说,会因此引起愤怒;这种有关责任的愤怒的信念成为“去除”(即惩罚,译者注)做坏事者的线索或刺激物。

上述这种联系的机能解释探讨由缺乏努力引起惩罚和缺乏能力不引起惩罚之间的联结所实现的目标是什么,以及这些单元的益处和进化意义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涉及:做坏事者的调整恢复,给罪犯和他人进行道德教育,以及有关“公正功过”(just desert)的管理。这种情境中的进化的或机能的解释因此与公正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

4.在概念的证实中,寻找理论可以应用于其中的观察事实是最后一步。这篇文章所提出的理论源于成就评价的研究,然而,它已被证实在解释对以下问题的反应中有效:侮辱、帮助行为、攻击、借口,以及其他更多的有关现象。

另外,寻求解释新的心理领域,或者拓宽一种理论的应用范围,也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会。例如,有关责任的理论被用于解释对贫穷者的反应时,发现个人帮助的远近影响因素与对贫困者的政府福利态度的影响因素存在着不同。个人的帮助主要受情绪影响,而政府的福利信念与政治观念和对责任的认识而非生气和同情的情感反应有关。这个发现可以产生更进一步的与成就情境中他人的评价有关的理论区分。例如,一位老师对自己班中的学生的赞扬可能与她对其他学校的一位类似的学生的评价不同,她对这位外校学生的评价不带有个人的情感。

除了拓展理论的普遍性外,促进理论的发展的另外一步是将概念与其他的已存在的概念合并,这样做可以使理论适合于更为广泛的框架。

在头脑中有了理论构建的这种总纲后,让我现在转向更为详细的各个不同的理论阶段,既对已呈现的内容进行回顾,同时还要探讨一些新的有关问题。

二、第一步:经验事实和描述

像前面刚刚指出的一样,这种(我认为,大多数理论都是如此)理论构建的第一步是发现经验的事实和关系。为责任所基于的社会动机概念的构建提供基础的证据是:失败事件中缺乏努力会比缺乏能力受到更多的惩罚。在此基础上,其他的联系也得到了探讨(尽管这些并非是无理论指导的)。

形成理论经验基础核心的观察事实由人是上帝(或像上帝)的隐喻所指引。这样,他们评判他人并且有“权力”去评价他人的好坏(道德或不道德);他们对他人作出生气和同情的反应;并且他们的行为受这些思想和情感的指导。另外一种与此涵义相似的有关寻求经验事实的指导性隐喻是:生活是一个法庭,在这里参与者相互评判并且为自己开脱,在这里进行审判和假释,等等。还有第三种有关的隐喻是:我们是道德的捍卫者。

在这些隐喻的指导下,为理论的建构提供更多支持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内容:

1.青少年学生往往告诉其父母和老师:他们的失败是由于缺乏能力造成的,而他们告诉同辈的则是:他们的失败是由于缺乏努力造成的。

2.厌恶事件,包括艾滋病、酒精中毒、虐待儿童、服用毒品以及同性恋等会引起愤怒而非同情;相比之下,厌恶事件,像早老性痴呆病、失明、癌症、心脏病以及截瘫会引起更多的同情而非愤怒。

3.人们对由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像吸烟和缺乏锻炼所引起的癌症和心脏病会有更多的消极的反应;相比之下,人们对由生活于某种有毒性的区域(自己并不知道)或者基因倾向所引起的同样的厌恶事件的反应则不那么消极。

4.由饮食过量或者缺乏锻炼所引起的肥胖和由甲状腺机能失调所引起的这种厌恶事件相比会引起更为强烈的反社会反应。

5.由懒惰、不节俭或者用钱计划混乱所引起的贫穷会产生更大的社会制裁,而如果这种状况源于缺乏由政府提供的教育或工作机会则不会如此。

6.和由输血感染的艾滋病毒相比,由性乱交所引起的这种病毒感染会引起更大的反社会反应。

7.和被看作来自于基因的性取向的同性恋相比,在同性恋被视为一种选择或偏爱时,它会引起他人更大的消极反应。

8.负的情绪状态,包括压抑被视为与个人的因果图式有关,压抑的人时常引发愤怒和拒绝。

9.那些对精神分裂症患者作出批评与不友好反应的家庭和那些对这种疾病与较少消极情绪的家庭相比更倾向于将这种精神分裂行为看作是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10.压抑的夫妇和无压抑的相比更喜欢将配偶的消极行动看作是有意引发的。

11.和由于酒精或懒惰所引发的需要帮助的人相比,人们更喜欢帮助那些因眼病和其他生理疾病或能力缺乏所引发的需要帮助的人。

12.和偶然的攻击相比,人们对有意图的攻击的反应更为强烈。

13.和无攻击行为的儿童相比,攻击性儿童更倾向于将他人看作有意地发动某种起因不明的消极行动。

14.和无虐待的父母相比,虐待的父母更易于认为他们的孩子故意发动某种负面行动。

15.在一种社会侵犯之后,人们所给出的这种侵犯的原因往往是个人疾病、交通问题、其他的义务行为以及工作或学习的需要等;相反,人们往往不会将一种社会侵犯的原因说成是有意图地从事或不从事这种行动的决定因素。

16.坦白过失会带来谅解,并改变对侵犯者道德特性的推断。

以上这些只是一些已被证实的有关社会侵犯和社会行为的事实和关系。尽管上述资料证据建立在有关变量得到操纵和控制的实验程序之上,这种证据却与我们的“共同感觉”或有关知识经验十分一致。有大量的涉及犯罪行为的与责任有关的事实而非社会侵犯行为存在。例如,我们知道谋杀要比误杀受到更为严厉的审判,前者而非后者涉步及有目的的或者有意图的错误行为。但在此并不强调法律事实。

(一)经验关系的不变性:表现型和基因型的表征

一个仍须回答的问题是:是否一连串的经验发现(我将其称为“事实”)与研究相矛盾,这种研究证明对公众的科学宣言和归因转变过程可以改变这种已经建立的关系。例如,特别地,如果起初认为个体对其同性恋行为负有责任,而且如果随后的“同性恋基因”被发现,以至同性恋不再被视为他们的责任,那么原先的经验实现确实得到改变。然而,如果这种分析在一个概念(或基因)水平作出,那么就不会有很大改变。对于有责任的人来说,必须有可控制的因果关系或选择的自由。这样,如果同性恋被看作一种偏好或一种选择,那么同性恋者很可能被认为对其状态负有责任;如果随后同性恋被证明是基因倾向或性取向引起的,那么同性恋者将不再对其状态负有责任。在这种基因解释的水平,对责任的基因信念的改变与理论预测十分一致,并且不表现出任务改变或不一致性。换句话说,在我所提出的改变的例子中,确实是观察水平上的改变(例如:同性恋者不再被认为对其状态有责任)。但在理论水平上存在一致性,例如,责任部分地由观察到的理由所决定。

(二)经验的重复和跨文化心理学

上述讨论也赢得了我们对这个领域的跨文化研究解释的信念。有关能力和努力的价值后果的研究与跨越广泛文化背景的情况相一致,以至于跨文化(和时间)的普遍性勿庸置疑:缺乏努力造成的失败要比因缺乏能力造成的失败会受到更多的惩罚。同样,已证明对厌恶行为的反应中国与美国的情况十分一致,日本人中的助人行为经得起思想——情感——行动序列的检验。我敢说这些发现也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

然而,对厌恶行为的反应在不同文化中也可能十分不一。例如,人们可以想象一个“苗条”的文化中,所有的肥胖者最初被看作是基因或染色体使然。在这种社会中,人们会对肥胖者作出像对盲人一样的反应,例如,肥胖者并没有责任,并且对肥胖者的反应将是同情而非生气。因此,请注意在基因一致时,在不同文化中仍存在表现型关系上的不同。

三、从描述到分类(结构)

从描述前进到分类的重要性前面已谈过。表现型的分析可以揭示不同,但基因型的解释包括分类定位则指出共同之处。分类可有多种形式,包括从外在刺激到内在机制和行为表现的范畴各方面。

本文采用两种最为基本的分类:一种涉及形成有关事件起因的分类。行为后果的起因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能有很多。在成就情境中,失败可能由缺乏努力引起(或被视为起因),也可以由缺乏能力、错误的策略、坏的运气、老师的偏见、他人的影响、疾病等等引起(见韦纳1986的评论)。同样,一种友好的拒绝可能是由于差的社会技能;或者所邀请的伙伴已有安排;或者父母的已有约定(父母不让他或她出去);或者别人认为你很呆板;或者学校的要求等等。

但是,这些多种多样明显不同的起因具有共同的特点或特性,并且因此可能是基因类型相同的,尽管其表现不同。例如,能力、努力、社会技能,以及呆板都是描述这个人的(这个人的内部原因);而老师的偏见,他人的影响,忙于已有的约会,以及父母的阻止等都属于这个未满足的个体的外部原因。因此可以说在某些方面缺乏数学能力的人呆板的人是相似的,这正如老师的偏见和所邀请的人已有计划是类似的原因一样。起因的部位特性在这些成对的起因各自之间是相同的,但在对与对(内部与外部)之间则是不同的。

第二种起因特性被证明特别重要,它是控制性,或一种起因的随意愿的可改变程度。缺乏努力被视为可控制的,并因此可以引发个人责任的知觉。另外,像懒惰或令人厌烦也时常被他人看作是可以控制的——这种原因媒介可以表达得更好或包含更多的有趣的话题。因此,由于缺乏努力造成的失败和由于令人厌烦造成的社会拒绝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的;同样,缺乏天赋造成数学失败和身体过高所引起的社会拒绝也是同一的,其中这后两种原因区分为不可控制的。

与这种原因分类有关的是第二种分类,这种分类可看作一组的行为、状态或条件。在学校不够努力、饮食过量、酗酒以及因疏忽而约会迟到都可被视为污点:这个人对这些行为和状态负有责任,这又引起愤怒、指责和惩罚。另外,缺乏能力、早老年痴呆病(Alzheimer)、失明等属于“疾病”,这个人因此对这些条件或状态不承担责任(Weiner,1993)。

显然,像厌恶这样的状态和行为分类与原因分析紧密相连,并导致个人责任的推断。反过来,这种推断使个人的和可控的起因成为必要。相反,假定个人对其疾病没有责任,这将产生非个人的因果关系信念,个人控制性的缺乏,或者减轻惩罚的环境条件存在。这种从描述到分类的科学的跨越对于理论系统的建立是最为基本的,这种理论体系包括多种多样的情境,其中有关责任的信念决定社会行为。

四、从分类到解释

我现在进入有关理论进展的更高阶段,即解释阶段。第一,我将机制和过程看作解释,并且我随后转向机能或目的。

下面首先重述一下已证明的理论序列:

(1)与动机方面有关的解释始于一个事件以正的(成功)或负的(失败)得到解释。

(2)接下来寻求这个事件的起因(特别是负的或出人意料的结果更易于引起寻求原因,见韦纳1986)。

(3)这种起因可根据其基本特性作出区分。在这种情景中,部位与控制性原因维度是最为重要的。

(4)如果有个人的可以控制的起因存在,并且没有减轻惩罚的环境出现,那么,这个人拥有责任。外在的原因,缺乏控制性或者有减轻惩罚的环境存在,会产生无责任推断。这样,这个过程始于原因理解,最终朝向有关这个人的推断。

(5)他人在一个消极事件上的责任会引起气愤;他人在一个消极状态或条件上没有责任会引起同情。

(6)气愤起到去除或行动上反对他人的作用,在行为上表现为惩罚,不进行帮助以及攻击。而同情会引起经历这种情绪的人接近他人,并且不会惩罚,而会帮助。

因此,从责任的观点来看,引发社会行为的两个序列为:

失败→起因(如缺乏努力)→内在的和个人可以控制的→责任→生气→惩罚

失败→起因(如缺乏努力)→内在的但不是个人可以控制的→无责任→同情→不惩罚

(这些序列不包括思想和行为之间的直接联系)。

这个社会行为理论可以分解并成为三个附属的或小的理论:

1.一种如何进行责任推断的理论。

2.一种有关情绪的认知理论,它假定思想(评价)是情感必要的和充分的决定因素。

3.一种社会行为理论,它假定思想和(或)情感由行为所决定(以上所画的两个序列,它假定思想引起情感,并反过来促进行动。)

随后,让我们结合更为宽广的概念图形来思考责任、情感和动机过程。

(一)责任过程

请回忆假定的责任过程包括:假定事件的发生,然后当事人和他人寻求这种原因。事件知觉之后,责任过程的第一步涉及决定是否存在个人或情景的原因;只有原因属于个人时才可能认为个人负有责任。

责任的推断是如此地普遍,同样,个人原因的信念也是十分广泛的。这可以由大量事实得到说明。第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观察者倾向于减小情景的原因效果,并夸大这种情景中个人原因的贡献或重要性。对情景限制的低估很好地证明具有“基本的归因错误”存在(见Ross & Nisbett,1991)。这种“错误”可以追溯到知觉倾向,包括将注意力集中于个人而非情景。

动机因素,包括如果原因属于个人,那么它具有更大的可控制性的信念,也可以说明将他人看作有责任的前提条件。另外,在当今社会中,从另一个人身上寻求原因可以产生很大的经济利益。例如,如果人们认为香蕉皮被有意地或粗心大意地放到门前,那么,由此引发的个人事故就更有可能导致经济的补偿,而如果这种原因被看作是由强风将这种垃圾吹到邻居门口时则不然。

最后,找出另外一个人或一个大更的实体对某个消极事件的责任可以使个体免于自我责任的嫌疑。例如,个体可能更乐于将学校失败归为老师的不公正或学校体制的偏见,而非将其归为个人的不努力。这样找出他人的责任可以混淆视听。在电影《埃及人》中“谴责社会”的角色可以使人感到他对社会愤慨的正当性,并维持其自尊效果,如果自己对消极的生活事件负有责任,事情将不会如此。

确实,当代美国人可以被描绘为一种“文化的牺牲品”,这里,他人将为个人的问题受到责难,而往往不会接受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这些“他人”包括对其可怜的孩子的抚养负有责任的父母和更大的成为责任判断目标的组织。就像最后一位失业者开枪打死很多工作于政府操纵的福利机构和职业介绍所的职员一样,对政府官员的暴力行动变得更易于理解,基中消极状态(失业)所引起的挫折伴随着责任推断和愤怒。

当然,通常受害者也具有一定的实际责任,那么,责任的适当分配就成了一个显著的问题。多年以前,据报道那些属于外归因的非洲依美国人和那些内归因的相比更倾向于从事社会激进事务。这种发现表明非洲美国人为什么将自己的问题责任强加到外在的社会力量之上,并依这种信念而行事。

人们可能认为,坚持他人对某人的困境拥有责任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地方,这种困境会滋生偏执狂和缺乏责任。这些复杂的问题超越于本文的范围和作者的能力所及。这里我只愿指出责任推断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对自己的责任推断和对他人的责任推断之间的相互作用。

(二)对类人猿中的责任推断的思索

思考一下是否只有人类才将责任推卸给他人并将其社会行为建立在这种推断之上这个问题很有意义,由有关他人责任的推断所指引的行为,需要我们理解他们的精神状态,知道他们是否“故意在做某事”或者是“不受意志控制的”、“无知”或“带有好的意愿”。

就是人类来说,在有意图的与无意图的行为之间,或者在某人对其行动是否有责任之间作出区分也是十分困难的。受尽折磨的妻子杀死其丈夫是一种“冷血行动”或者是一种有预谋的报复,或者这种犯罪是由于“没有其他选择”。一位丈夫因其妻子的风流韵事而杀害她,是出于难以自控的激情呢?或者是一种计划好的谋杀呢?一位朋友没有参加你的聚会是“有意的”呢?或者是由于他的车真的发动不起来呢?就像读者所知道的那样,这种有关他人的推断是十分复杂的。

Seyfarth and Cheny (1992)曾举过一个很平凡却很有启迪作用的例子,这个例子涉及对他人行为是否是有意图的和可控制的这种困境的解释:

在1981年Wimbledon网球冠军赛期间,官员们遇到一个不同寻常的问题,一些男运动员,像著名的Jimmy Connors,在他们击球时通常会发出很大的哟呵声。他们的对手抗议要求这种练习要终止。这些安静的运动员声称这种声音是有意发出,为了转移他们的视线和延误他们的时间。

在官员们面对像Connors和其他一些“发出声音”的运动员时,他们得到一种不同的解释。Connors说一些运动员故意发出吼叫声,而他自己则不是。他解释说,他难以控制自己的吼叫声;这种声音只出现于他奋力击球时。

Wimbledon的官员通过观察不同运动员的表现试图辨别哪种吼叫是有意图的,哪种不是。他们发现这种区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在对类人猿的意图进行推断考察时,发现吼叫时常是一种适当的反应,因为这是猴子和黑猩猩的一种发声方法。那么,这种发声方法为行为有意图和无意图提供了证据吧?他们真的揭示了他人发出的有意图和无意图行为之间的不同之处吗?也就是说,猴子和黑猩猩具有一种心理理论,并能够推断他人的心理状态吗?

有一些逸事一样的证据说明野生动物会有意地相互欺骗,“故意”地保留信息。例如,有这样一些故事:黑猩猩知道哪里有食物供给,而绕开这些地方以误导其他的黑猩猩。而他们自己然后回到隐藏处饱餐一顿。(见Seyfarth & Cheny,1992,还有其他一些例子)。当然,也有一些对这种行为更为吝啬的解释,这种解释不涉及假定黑猩猩“知道”和“不知道”他人做什么。然而,有意图的欺骗是对这种行为的一种可能的解释。

在一项实验研究中,对短尾猿猴的心理能力进行探索,猿猴的母亲和她的孩子被置于单独的房间中,使他们在那里能够彼此看到对方。在一种实验条件下,只有母亲有机会看到邻近的第三个房间;在第二种实验条件下,母亲和孩子都能够看到这第三个围栏。然后,实验者或者在那个房间里放一些食物,或者在做一些威胁性的手势之后藏一些食物到这个房间之中。如果母亲能够推断出孩子的知识情况,那么,在孩子有或者没有发生了什么的知识时,她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或发出不同的声音,使孩子进入房间。然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并没有表现出差异,这表示要么母猴不具备脑力推测能力,如不能推断有关其他方面的知识,要么是她不会口头地使用这种能力(假如她们确实有的话)。

将这些条件做一些调整就可以使我们确定猴子是否由责任的推断所指引。假定在以上实验中,一种条件是在该区域中有一个食肉动物存在并且幼猴并不知晓这种危险存在,而母猴具有这种知识。另一种条件是幼猴和母猴都知道有关这种食肉动物存在的有关信息。如果现在幼猴在这两种条件下遇到危险,那么,母猴会以不同的声音信息表达吗?也就是说,是否有证据表明在对“危险行为”的能力和努力归因之间存在着差异(为了说明的缘故,这里读者可以假定目前的危险不会掩盖或掩饰这种细微的表达的可能性)。假如母猴根据行为的起因进行有细微差异的惩罚,那么就表明不仅只有人类属于具有“罪过”的物种,如,根据责任的推断在犯罪之间进行区分。

我这里举出这个有缺陷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对于与本文中有关问题相关的类人猿的认知心理发展来说,这仍然是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根据目前的证据,如果说其他的物种也具有部分的责任推断能力,那么人们可能会感到吃惊(这会给神学者带来一场浩劫!)然而,似乎母亲是可以区分出来自幼儿的“偶然的”打击和来自仇敌的有目的的敌意的,并且有关动物的知识和信息已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发现。这样,提出这些问题并非是毫无道理的。

(三)情感过程

这里讨论的社会行为理论可以说由责任过程(刚刚讨论过)、情感过程(现在就要讨论)以及动机过程(不久将要介绍)组成。因此,我现在转向情感过程。

这里的一个核心立场是认知评价是某种情感体验的必要和(或)充分前提。具体来说,生气伴随着他人对某种消极状态负有责任的知觉而产生,而同情产生于他人对其不幸的情形没有责任。当然,与这种情景的联系越重要、越直接,情感强度就越大。我们可能对不学习的学生具有较小的有关的“生气”,但是如果我们是其老师或家长这种生气程度就会增加。同样,我们对那些生活在独裁体制下的他人有某种同情,但是如果一个我们的熟人被这种政体关入监狱,我们会产生更大的同情。有关这种评价——情绪联系的证据是确信无疑的。

关于评价——情绪联系的改变:责任——生气,和无责任——同情联结能够改变吗?在这种可能性的一个例子中,已注意到对我们“给予”多少同情可能存在着限制,就好像情绪情感可以被表示为一个密闭的系统,并具有固定的“可能的”数量供使用。

这种被称为“同情衰减”的假设来自于对无家可归的人的态度的显著转变。人们注意到政府和个人在对待穷人和无家可归者的态度上变得愈来愈苛刻:这些受害者不再被容许睡到公园里,同时,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的厨房,自愿帮助者的可能性以及慈善团体的捐赠品等都有所降低。由于存在大量的无家可归者,所以可以假定人们在体验着“同情减退”,如他们对这种团体的同情体验能力由于过分使用正在降低。这假定责任的推断并没有改变(他们可能会改变),但对这种归因的情感反应已经过了修改和(或者)适应(见Blackburn,1988;and Smyer & Birkel,1991,的有关讨论)。

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是:在没有责任的情景中是否可以引起生气和同情。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是我相信答案是“否”。在我们的车胎没气时我们感到一种失败和不幸,但不会对车胎生气(或不明确的生气)。然而,我们可能会对将玻璃瓶子乱扔到街道上并引起漏气的人(不认识)生气。同情的情感可能更为复杂。我们可能会对某人因艾滋病而死亡同情吗?假如引起HIV传染并导致艾滋病的原因是乱交。对此的直觉回答是肯定的,但不清楚的是这种反应是否是由于以下原因引起:死亡是一种不能从事的不可控制的工具性行动。一位拒绝进食的厌恶者,假如使自己饿死,这种状况会引起同样的同情情感吗?或许可能,但我认为不会引起像因艾滋病死亡者一样的同情程度(假如使自己饿死,或不吃饭真的被视为可控制的)。然而,像我前面已指出的那样,这些显然是困难的问题,全异的情绪体验的细致的线索是不可能肯定地回答已提出的问题的。

最后,在没有同情的情况下会有帮助吗?在没有生气情况下会有攻击吗?我可以更有自信地肯定地回答这些问题。我可能会帮助我的不负责人的兄弟,和那些在一次抢劫之后已认识到要道歉的强盗(一种我曾遇到过的体验)。显然并非只有生气引起攻击,或者只有同情引起亲社会行为。另外,生气并非一定产生反社会行为或同情一定助长亲社会行为的出现。然而,这些情感会产生某些行为倾向;这种倾向的实际表现是十分确定的。这种原因部分地同意并没有一个有关成就、攻击或利他的普遍的理论。在某些前提下这些行为可能会表现出来,而在某种已知的前提下却又可能不会表现出来。

总之,我这种怀疑思想——情绪单元的适当的描述是不够“坚固的”,例如,人们可能有理由认为对消极行动的责任和生气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个人的困境不负有责任与同情之间的关系是充分的并且或许是必要的。另外,这种情感——行为单元是“微弱的”,其中既不存在必要的也不存在充分的因果关系。例如,可能存在没有生气的攻击行为,并且生气的存在并非是攻击行为的充分条件。

这里没有适当的情景来讨论这种复杂的问题,它们自身需要一本书来专门论述。现在,我想弄清楚本文的基本假设,同时防止人们对有关思想——情感——行动之间的假定联结的误解。

(四)动机过程

尽管本文已假定思想——情感——行动序列的存在,人们也应认识到存在并非一个一成不变的序列。的确,小心的注解和多元过程的可能性使前面的立场表现出某种特色,前几页中所提供的资料表明这种次序最适用于反映自我和带有重要目标的行动。这样,可以预言如果有人有意地干涉我的学术生涯或我的夫妻关系,那么我会认为他有责任,我会变得生气并且根据这种情感行动。然而,如果我被告知我并不认识的某人的事业受到有意的干涉,我同样会进行责任推断,体验到有关的气愤,并且我可能将我的行动基于更抽象和长远的信念而非情感之上。这可能是因为对自己来说不重要的事件引起较小的情感反映,或者它可能成为随事件变得和个人的关系愈来愈小而有所不同的动机序列。我认为两种机制都是可操作的,特别是后者。

动机序列问题是很重要的并具有深远的心理含义,特别是有关什么样的干预技术将证明会对行为的改变最有效。与这个问题有关的资料还很缺乏。

五、理论的普遍化和整合

就像人们已经接受的那样,一个理论的普遍性越广泛,它对以最简单的可能方式在宇宙中创造秩序的科学目标的力量和贡献就越强大。在这本文中,我试图证明最初源于成就评价研究的理论原则可以普遍地用于解释某些对侮辱事件的反应、帮助行为以及印象管理技术。跨越这种不同情景的基本原则的使用确实是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这种普遍性得到准确无误的观察事实的支持:责任的推断和(或)它们与情感之间的联系在引导所有这些情景中的行为上处于核心地位。前面有关成就评价,对那些受到诬蔑者的反应,帮助行为以及攻击的讨论总结于表1。

我因此相信前面所提出的是一些指导人类行动的基本原则,它们跨越时间和文化。夸张一点地说,许多社会万物的潜在规则已被提出。我认为这并非一个蛮横的陈述。确实,你作为读者可能会认为你已经知道这些规则或原理,并且所讨论的东西都不是“新的”。

(一)与个人动机的理论整合

理论普遍性的另外一个方面没有讨论,即理论的整合。这或许是概念发展的最高阶段(回忆一下前面所描绘的几个阶段:分类、解释以及普遍化)。通过整合,我的意思是使这个理论与其他理论相统一,从而使支持各个概念的资料相互融合。如果可能的话,那么就会创造出一种具有更大力量的总体理论框架。

表1 社会行为的理论基础

本文所关注的社会动机:他人的评价,帮助和攻击行为,人际交往等等,即人际情景中的动机。由心灵内部过程和机制解释的个人动机还没有讨论。那么,责任推断所基于的社会动机理论能够被整合于个人动机理论之中,并因此增强理论的普遍性和力量吗?我现在转向这个话题,并以成就追求理论的讨论开始。

(二)成就行为的归因分析

对行为的归因探索,即对目前的社会行为理论的描述,在成就领域中已十分突出和有用。有一个与成就行为有关的“重要”发现,它与这样的观察事实同样地重要:当失败的原因是缺乏努力时要比是缺乏能力时,会受到他人更多的惩罚。这种发现是如果个人的失败归因为不够努力,那么,下次有关获得这种同样目标的机会的行为将比把先前的失败归为缺乏能力时表现得更好。(见Weiner,1986的评论)。即,在先前的失败是由于不够“尽力”时,其行为的表现要比归为不“能够”(或个人的效能)时提高很多。这种发现不像由低努力和低能力所引起的失败受到斥责的不同那么确定,但它近似于这种情况。(见Bandura,1986,有关“我不能”信念的有害后果的讨论)。

在80年代,我和许多同事和学生一道提出一种理论来说明这种观察事实(见Weiner,1985,1986)。首先将原因区分为几个维度(像已讨论过的),然后确定自我指向的原因信息的情感后果(如指向自我的情绪),并且发现对先前行为的归因与外来成功的期望之间的联系是成就行为中所引发的主要过程和机制(见图1)。因此这种有关个人行为的理论与本文前面所提出的社会动机概念之间有很多共同之处。

图1(这里并没有将Weiner,1985,1986年描绘的所有理论成分都包括其中)表明与成就动机有关的动机序列始于成功或失败的结果。根据有关个人的成功和失败历史,他人成功和失败的数量(社会标准)以及这里没必要提及的其他前提条件,开始对这种结果进行归因。归因是各种各样的,像能力、努力、任务特点、运气。然后特殊的归因根据其维度特点进行区分。这些特点包括一个前面没有谈到的和两个本文中已重点讨论过的。这个新的归因原因特点是稳定性,它是指一种原因的持续性。这些原因可以是不随时间而变化的(稳定的),如能力;或随时间而变化的(不稳定的),如运气。原因的另外两种特性如你们已经所知是部位(对行动者的内部和外部原因)和控制性(可控与不可控)。

图1.成就行为决定因素的简单模型,资料源于Weiner(1986,p.240).

原因的稳定性影响外来成功和失败的主观可能性。如果其结果(如失败)归结为稳定的原因,如低能力,那么可以预期未来还会再次出现这种结果。另外,如果失败归因为一种不稳定的原因,如运气不好,那么可能不会预期未来的失败。因此,将失败归为低能和将失败归为缺乏努力或运气不好相比,会产生对未来成功的较低期望。因为能力是不可改变的,然而努力和运气是可以随时间而变化的。

在这种个人的动机理论中,原因的部位和控制性影响到指向自我的情感反应。原因的部位与成就中的自豪和自尊相联系。如果一种结果(如成功)被归于自己,那么和将成功归为外在的因素相比会体验到更强的自豪感。所以,由能力或努力而引发的成功和将成功归于任务容易相比会产生更强的成就自豪感。

原因的控制性与内疚和羞愧情感有关。如果失败归因为一种内在的可控制的起因,像缺乏努力,那么就会体验到内疚。另一方面,如果失败归因为一种内在的不可控制的起因,像低能,就会引起羞愧、羞辱以及困窘(见Weiner,1986)。内疚反过来作为动机的刺激物使个体活动,并增进行为表现(假定其强度不太大);然而羞愧会使人从任务中退缩,并抑制随后的行为表现(更详细的讨论和证据见Weiner,1986)。

接下来,我们考虑两个动机序列,来理解说明成就追求的过程和机制。首先考虑一位学生考试失败并辍学这样的情景。图1显示这种负面的结果之后,该生会使用某种信息来达到对这个事件的原因的认识。假定这位学生在过去的考试中曾经失败,而其他同学则考得很好,在这种情况下,差的行为表现被归因为于智力低下或无能。智能是一种稳定的起因,以至于会预期到未来还会失败;智能是内在的起因,所以会丧失自尊;同时智能是不可控制的,以至于体验到羞愧和羞辱的情感。这种成功的低期望伴随着低自尊和羞愧,会产生辍学的结果。

相反,假定另一个学生考试失败,她回忆到自己过去考试成绩很好,并且她最近没有好好学习。她然后将这次失败归为缺乏努力。由于努力是不稳定的,以至于可以预期未来还有好的结果;由于努力是内在的,会丧失自尊;同时由于努力是可控制的,会对这种差的行为表现感到内疚。伴随着由内疚引起的积极的动机序列成功的合理期望会产生行为表现得到提高的结果。

总之,能力和努力归因会产生对失败的不同的随后行为反应,因为它们助长了成功期望的不一致(分别为低和高)以及情感体验的不同(羞愧和内疚),前者会抑制动机,而后者会提高动机。那么,以上所描绘的是中介于结果(失败)和随后行为表现的机制和过程。这描述了一种个人的动机理论,这种理论的发展要早于本文所提出的社会动机概念。

(三)理论的融合

图2将这种成就追求理论与社会动机理论相结合。这些理论是统一的,因为无论是与自我有关的或是与他人指向的动机序列都始于某种结果,这种结果归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该原因可以根据其基本特性进行分类,这些特性具有情感的和(或)认知的后果,而这种后果又具有动机含义。

图2 合并而成的有关社会动机和个人动机的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框架

自我指向的动机与成功的期望相联合(它在社会动机中也起某种作用,尽管本文没有讨论),并且特定的情绪(内疚和羞愧)是自我指向的。另外,社会动机包括与他人责任推断有关的责任过程,并且情绪(生气和同情)是他人指向的(例如,由自我指向他人)。但是,这两种理论的基本结构是同一的。

自我指向的情绪(个人动机的一部分)和他人指向的情绪(社会动机的一部分)并非截然分开的情绪系统,而是高度相互作用的。因此,这种动机系统也是交织到一起的。

请再次看一下因缺乏能力而失败的学生这个例子。因为这是一种被视为不可控制的原因,有关的观察者将会对这个学生的失败表示同情和怜悯。例如,你可以通过内省了解一下自己对在一些考试中失败的智力缺陷者的反应。这些信息然后进一步说明这个人“不能够”,这又反过来使他或她感到羞愧和羞辱。即,如果接受同情和怜悯,这成为能力低归因的前提,并增加羞愧和羞辱感。所以,不必大惊小怪,Helen Keller的老师会对她父母说:“我们不要你们的同情”,因为这种“好的”情感会成为行为表现的抑制因素。

另外,如果学生的失败是由于缺乏努力造成的,那么教师会表示生气。生气是他人对其失败负有责任的线索,并且说明这种失败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如果接受这种情感,那么这位学生会将其个人的失败归为缺乏努力,这会提高内疚感。

自我指向和他人指向的情绪之间的关系见表2,这里情绪根据其控制性原因维度和它们的指向(自己和他人)得到区分。这种理论分析在由Graham(1984)所进行的一项实验研究中得到支持。她发现当实验者对在某实验情景中体验到失败的被试表达同情时,被试倾向于将这种失败归为能力低。而当表示生气时会产生个人缺乏努力的失败归因。自我指向的情绪在这个研究中没有探讨,但是自我指向的归因和情绪之间的关系已得到很好的证明。

表2 有关情感反应的个人和社会动机之间的相互作用

 可控的因果关系不可控制的因果关系

自我指向的情绪

 内疚

 羞愧

他人指向的情绪

 生气

 同情

(四)功能的解释

我前面已表明,对心理现象有两种科学的解释已得到区分。一种(刚刚详细讨论过)建立有关的介于刺激和对情景的反应之间的过程和机制。第二种(我现在要谈一下)涉及这种情景中的行为的机能。

机能的解释始于假设:从人的进化状况来看,已进化了的行为无论对于个体、种族或一种特定的个体基因库来说都具有积极的结果。这里,这些区别并没有意义,重要的是这种探索使人们提出有关归因、情绪和行为机能的问题。体验到内疚或羞愧,生气和同情可能具有什么机能和意义?归因和情感状态之间联系的意义何在?传达生气情感的积极效果是什么?另外,对缺乏努力的惩罚的结果是什么?为什么我们应拒绝帮助那些由于懒惰而寻求帮助的贫困者?为什么有意图的而非无意图的攻击会引起报复?

我们先来谈一下情绪体验。我们已经知道失败归为缺乏努力,一种可控制的原因,产生内疚,这又成为行为的促动者。另外,由缺乏能力而引起的失败,是一种不可控制的原因,会产生羞愧感,这又成为行为的抑制因素。假如人们接受由Heider(1958)所提出的假设:“能够”和“尽力”二者都是成就行为所必要的,那么,这些情感的积极结果能够很容易得到理解。如果失败是由(或观察到的起因)低能所引起,这种原因是稳定的和不可控制的,那么,将不会获得成功。因此会成为继续努力的障碍。这样,会发展成一种情绪(羞愧),并阻碍有机体面对一种不可获得的目标时的坚持性。目标的坚持性并非总是正的(见JanoffBulman & Brickman,1982)。

另外,努力是可以改变和不稳定的。因此,由缺乏努力引起的失败会产生内疚的情感,这种情感会促进努力的提高(见Trivers,1971)。这会产生一个更为有利的结果。因此,羞愧和内疚这两种具有相反动机结果的情感反应都会增强个人体验这些情绪的生存适切性(当然,假定这种原因评价是“正确的”)。

现在谈论一下他人指向的情绪:生气和同情。在另外一个人做了她或她不应该做的事情时,我们会体验到生气。生气表明这种行为是难以接受的,并且它可被解释为由冒犯者所施加的一种威胁(见Trivers,1971)。生气也会增加报复,它阻止他人继续其不幸的行为。生气也给冒犯者一个教训,并使其行为改变和复原。再者,对他人犯罪行为的个人责任的推断以及它们与生气的联系可以促进“针锋相对”(tit-for-tat)哲学,反过来有助于这样的信念:所相信的东西是“正义的”。正义的这种系统的演化有利于具有犯罪目标的个体的生存。

另外,当另外一个人对其困境没有责任时,会体验到同情。这种情绪会促进帮助行为,并增加这种帮助的接受者生存的可能性。例如,如果这个贫困的人是一位无助的婴儿,那么,它证明亲社会行为有利于帮助者的基因库的生存。

总之,可以从机能的观点来说明图2所示的普遍理论中的各种联系,尽管过去的为每一个联系提供一个“原因”的解释可能受到科学地怀疑。然而,机制和机能分析是紧密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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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心理学理论的建构与动机归因理论的整合_韦纳的归因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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