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责任:西方核心新闻理念的演变与价值_公民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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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22(2010)01-0004-5

新闻理念,是人们关于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媒介运作的看法和认识,是物化的新闻活动及新闻作品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运动产生的印象长期积累的结果。在不同的新闻传播环境和传播制度下,新闻传播实践形成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产生了不同的新闻理念。新闻理念既反映新闻传播基本规律,有着对新闻传播实践的普适性指导意义,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特性。

“市场”与“责任”是西方国家新闻理念中的两个核心概念,要求新闻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从业人员、公众、政府、社区、环境的责任。在西方现代新闻业的发展进程中,“市场”与“责任”常常互动互进。

与西方国家进行更好的互动沟通,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应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要求我们对西方新闻理念进行科学的辨析和实事求是的认知。本文对西方新闻理念的核心内容和形成过程作简略的回顾及评介,试图解析西方新闻业背后的价值导向。

一、新闻自由理念

新闻自由理念是西方新闻理念最为重要和精髓的内容,也是西方新闻理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自由主义的新闻理念起源于欧洲,政治民主与宗教自由的增长,自由贸易与旅行的扩展,自由放任主义经济的被接受,以及启蒙运动的哲学气氛,使这种报刊新理念日益勃发。

这种理念最初由英国思想家约翰·弥尔顿在1644年提出,他在法庭上的辩词以《论出版自由》为题出版,开启了出版自由理念的先河。

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思想概括起来有几个特点:[1]

1、出版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公民神圣的个人权利。

2、出版许可制度破坏学术,窒息真理,阻挠了最有价值的商品——真理的输入。

3、主张让真理和虚伪交手——“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它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

4、出版自由思想的理论假设是相信人类出于理性与良知。出版自由是庄重、高尚、有教养的人们的特权。

5、基本没有涉及出版者行使出版自由的限度,只是针对政府与公民在出版管制问题上的分歧,极力主张报刊不受政府的控制和影响,使公民得以了解各种观点。

英国哲学家洛克、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和卢梭、美国政治家杰弗逊等人的许多论述,丰富了自由主义理论。杰斐逊是新闻自由的坚定拥护者,他有一句名言被自由主义者奉为圭臬:“人民是统治者的唯一监督人,甚至他们的错误也会促使统治者遵守他们制度的正确原则……如果要我来决定究竟是有政府而没有报纸,还是有报纸而没有政府,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2]需要指出的是,杰斐逊远非人们想像的那么激进,他支持新闻自由,但他提倡的是相对自由而非绝对自由,他明确地将新闻自由置于法律控制之下,顾及到“对个人的侵害”、“真实性”和“国家安全”等问题。[3]

1859年,在英国限制新闻出版的相关法律即将全部废除的时候,约翰·密尔的《自由论》一书出版,他被视为自由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在密尔看来,任何言论,不管它是真理还是谬误,亦不论它是不是部分真理,都必须允许其自由表达,不得进行限制。密尔认为,在缺乏讨论的情况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

弥尔顿和密尔等人的思想直接影响了美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新闻和司法实践,不少人认为这些观点“具有激励和传播双重作用”。[4]施拉姆等学者曾对此有这样的评价:“从弥尔顿的思想出发,形成了‘观点的公开市场’及‘自我修正过程’的概念,那就是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思想。真实的、正确的思想会保存下来,虚假的和错误的思想会被克服。政府不应该参加战斗,也不应该协助其中的一方。虽然虚假的可能取得一时的胜利,但真实的意见吸引了新的力量来维护自己,会通过自我修正过程最后战胜其他意见而保存下来。”[5]

英、法、美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的报业进入政论报纸时期,这一时期报业在经济上依靠政府和政党的津贴,读者对象也多是政客与上层资产阶级分子,不得不迎合政府和上层势力的态度,报业发展蒙上了一定的集权主义色彩。早期的新闻自由理想作为反对专制体制的重要手段,来源于小规模的企业和分散的市场竞争中的普遍信念,它的付诸实践,对主要西方国家新闻传播业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

新闻自由的主张者,把可以面对面进行沟通的传统信念嫁接到以市场为基础的媒体模式下。市场被看作是保证民意自由流通的中介,它是看不见的、公正无私的、温和的。同时,市场又被看作是在一个秘密、阴谋和傲慢的专制世界里仅存的一片诚实、真理和正义的绿洲。[6]传媒业逐渐成为不受政府干预的独立企业,按照自由经济原则,在公开的市场上参与自由竞争,兴衰成败取决于社会和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报刊成为“第四等级”,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新闻自由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制度最终得以确立。从那时起,新闻自由成为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标志之一。

二、新闻专业主义理念

新闻专业主义理念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是西方新闻从业者恪守的最主要的新闻职业规范之一。大众媒介逐步赢得新闻自由,成为新闻专业主义得以形成的现实基础。西方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市场化媒体及所依附的广告商寻求受众最大化的商业动机使得一些问题表现突出:1、黄色新闻泛滥,煽情主义新闻盛行。2、捏造报道,教唆犯罪,甚至煽动美西战争。3、追求商业利益,报纸唯利是图,报业垄断出现,新闻自由受到损害。

在自由主义面临愈来愈多风险挑战的传播环境下,报业分工日益细化和专门化,形成独立的编辑、记者群体和经营管理人员两大块。编辑、记者负责具体的采编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则主要负责处理经营管理业务,如抢占广告和销售市场、革新传播技术、处理投资运营费用等。新闻专业主义即在由专业化的新闻机构组成的体制框架内孕育,其核心要素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和新闻工作者的独立地位。

“发展于美国,奉献于世界”的客观性,被称为西方新闻业的“不死之神”,其基本特点是客观、平衡。[7]客观和平衡相辅相成:如果新闻事实是客观的,个人的意见则是主观的,只有把矛盾双方的观点都清楚地陈列出来,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情况;平衡则是指在报道中对各种相关因素和不同立场进行仔细衡量和比较,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报道其他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尽可能公平地呈现整个事件或问题的全貌。

客观性在美国不但成为一种主要的新闻理想,而且衍生出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8]1、记者应该采取一种超然、公正和独立的态度,避免受到党派见解、个人偏向或者利益集团的影响;2、记者应该寻求适当的新闻源——只提供给公众他们亲眼看到的或者是有证据证明的信息以及“被可靠消息来源确认的事实”;3、在报道有争议的问题时,提供各方观点应该公正、不偏不倚而又平衡;4、对某个人或某机构提出指控,一定要给被指控者以回答的权利;5、记者低调处理自己作为新闻故事叙述者角色的作用,尽最大努力用事实本身说话;6、那些能够为构建事实提供清晰历史性和解释性框架的信息常需要独立标注,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新闻专业主义的思想深入人心,但还没有出现整个行业性质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1923年,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制订《新闻记者信条》,被视作报人集体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开始,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美国新闻界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其主要内容有八条:[9]

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新闻事业为神圣的职业。”

第二条:“凡与报纸所刊载文章有关的人,就其全部职责而言,均为公众所信赖的人。”“不为公众服务而仅为私利驱使者,均为背信弃义之徒。”

第三条:“思想清晰,说理明白,正确而公允,是优良新闻事业的基础。”

第四条:“新闻记者,只须写出心目中认为真实的事物。”

第五条:“对新闻压制均属错误,除非为国家社会幸福而设想者。”

第六条:“出言不逊者,不适宜从事于新闻之写作。受本身偏见所左右及他人偏见之笼络,都应该避免,绝不能因威逼利诱而逃避本身之责任。”

第七条:“广告、新闻与评论,均应为读者的最高利益服务。因此,一种有益的求真求实的观念高于一切。”

第八条:新闻事业应该“独立不挠,傲慢、权势均不能使其动摇。重视建设性、宽容性,而不取粗率性。”“勇于打抱不平,但不为特权者的要求或群众的吵闹所惑。在法律、忠诚及互助的认识下,尽量给予人平等的机会。深爱我们的国家,又诚心促进国际善意,加强世界友谊。”

这些自律条例,促使新闻从业人员反思,对解决市场化环境中日趋严重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塑造新闻工作者和新闻传媒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建立他们的责任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责任理念

进入20世纪中叶,由于市场化浪潮的冲击,西方新闻自由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困惑和冲击,主要表现在:[10]

1、报业资本的垄断与集中,使新闻传媒在社会结构中日益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政府调控新闻传媒的实力减弱了,反过来对传媒的依赖性加强了。

2、传媒由于自身实力的加强和外界压力的相对减少,失控的倾向加大了,公共信息资源被少数人垄断,“自由的意见市场”不复存在,言论自由处于放任状态。

3、传媒的“魔力”发挥到极致,使得公众通过传媒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障碍加大了,公众与传媒在新闻自由问题上的冲突与对抗加剧了。

4、媒介受到资本与商业的控制,生产和传播信息主要服务于市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从而侵害到其他权利主体,人们对自由主义产生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新闻自由制度健康有效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对新闻自由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重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社会责任论应运而生。

以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在1947年发布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被称为社会责任论的理论纲领,该报告指出“新闻自由的危险,部分源自新闻业经济结构的变化,部分源自现代社会的工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更是由于操纵新闻的人不能洞见一个现代化国家对新闻业的需求以及他们不能判断责任和不能承担肩负的责任所造成的。”[11]

现实并不像自由主义者所预期的那样。不受限制的竞争不一定就能够保证生产者可自由进入市场,而且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以竞争的,由于市场的投资水平太高或者风险太大,垄断资本彻底破坏了市场的潜力。社会责任理论摆脱了自由权利天赋的影子,将新闻自由带回到对道德权利膜拜的起点上重新加以审视:[12]1、强调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媒介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与义务;2、强调大众传播的专业准则,如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3、强调媒介应该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自我约束,不能传播煽动社会犯罪的不健康内容;4、强调受众的选择权和干预权,认为他们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

强调自由和责任的统一,是该理论的核心观点。将新闻自由视为一种权利的同时,也意味着应承担责任和义务:媒体、公众、政府三方都是权利的主体,又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目标,三方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关系中都有所承担,新闻自由才能实现;人既是个体的,也是社会的,人与人是相互依赖、影响的,个人的责任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产生实际价值,人类相互之间存在责任关系;越是对他者产生重要影响,承担的责任也越重大。[13]

四、发展传播理念

1958年,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勒纳出版了《传统社会的消逝——中东的现代化》一书,被视为有关发展传播学的第一本代表作。该书根据1950年到1951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应用社会研究所对六个中东国家所做的一次大规模社会调查资料写成。在书中,勒纳提出了传播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理论模式,其核心是以城镇化、教育普及、大众传播发展和人的社会参与四个要素的相互作用来解释现代化的过程,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作为高度组织化和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是现代社会举足轻重的社会机构。

20世纪6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埃弗里·罗杰斯出版了《创新与发明的推广》一书,在书中罗杰斯阐述了大众传播在社会变革中的重大作用,并提出了创新推广过程的模式:知晓、劝服、决策、证实。他提出新思想、新事物的普及、推广是一种特殊的传播形态,社会变革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创新、发明被推广采纳的过程。

发展传播理念很快被应用到发达国家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推动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按照西方模式进行现代化的实验中,然而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实践中却屡屡受挫。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传统观念、政治体制、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脱离具体国情按照西方现状塑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实验,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批判和抵制。[14]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全球信息流通失衡的问题进行调查,麦克布莱德等人1978年的著名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出台了。当时,安东尼·史密斯指出:主要的西方国际通讯社——美联社、国际联合通讯社、路透社和法新社,在全世界进行有文化偏见的新闻报道,发达的核心国家运用传媒在世界范围内代言他们的经济利益和文化价值观,媒介文化的单向流动现象愈演愈烈。而关于交流与社会,人们普遍的愿景是建立一个“更加公正、更加有效的世界情报和交流的新秩序”。[15]

在信息霸权和话语霸权日益严重的国际传播环境中,为了争取自己的传播主权,对抗发达国家的文化侵蚀和国际知沟的加深,发展中国家的新闻学者提出“发展新闻学”,一致要求:1、国家有权对媒介进行检查、干预或直接管理,以推动国家发展;2、新闻自由伴随一定的责任,应受到一定的限制;3、正面报道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大众传播活动必须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4、优先传播本国文化、优先使用民族语言;5、打破国际新闻传播中的不平衡和不平等,建立世界新闻传播新秩序。

1981年,美国学者威廉·哈希顿在《世界新闻多棱镜:变革的媒介与冲突的意识形态》一书中,增加了关于第三世界的媒介理论,认为大众传播的所有成员——报纸、广播、电视、电影、国家通讯社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调动,在国家建设的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扫盲、扶贫、培养政治意识,以及为经济发展提供帮助等。[16]

发展传播理念的着眼点在于大众传媒在国家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信息是一种资源,必须被用来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目标服务,媒体因此应该支持政府,而不应提起挑战,突出媒介的社会责任优先于媒介的权利和自由。然而,要想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去除市场机制是不可能的。市场交易对大众传播能起到有益的辅助作用,而受市场影响的大众传播在社会变革中能起到重要的流动与平衡作用。目前,发展传播理念在研究国家发展与传播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缩小南北差距等问题上仍有探讨的空间。

五、民众参与理念

早在1914年,美国的广告商为了防止报社虚报发行数量,联合组织了“报纸发行数字稽核局”,通过各种途径调查报纸的发行数量,因为这些数据对于媒介管理以及获得有偿广告是非常必要的,这被视为受众研究的起源。[17]

不少学者认为大众是毫无凝聚力、宛如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而大众传播正是对这种彼此隔绝的“乌合之众”的传播。这种大众没有辨别力与抗拒力,只要接收到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就会像中弹的“靶子”一样应声倒下,此即早期媒介效果理论“魔弹论”的核心。

“浇铸铅板论”也称“固定的成见”、“刻板印象论”,由美国学者李普曼在《舆论学》一书中首先提出,指人们由于生活在狭小的一隅,对该环境中生活的某一类人或某一类事形成固定、概括、笼统的看法。这种看法一旦形成,轻易不会改变。人们常常依据这种“刻板印象”、“浇铸铅版”去理解和接纳从外界传来的信息。新闻传播者只要事先了解这些人的“成见”,把大致符合这类人口味的新闻信息大量地往他们那里发送,就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20世纪70年代后,社会信息化发展、媒介垄断程度达到新高度,民众要求自主利用媒介的意识增强,而现实中缺乏可利用的传播资源,大众传媒被要求向一般民众开放,允许民众个人和群体的自主参与。在这种态势下,“民众参与理论”得以产生。

J·A·巴隆的《媒介接近权:为了谁的出版自由》和B·H·巴格迪坎的《传播媒介的垄断》被视为民众参与理论的代表作。他们认为:[18]1、信息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何民众个人和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权;2、媒介应为广大民众存在,而不是为媒介组织、宣传家和广告商存在;3、社会各阶层和各社区都应有自己的媒介;4、小规模的、双向互动性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

市场竞争的存在迫使供应商不断地冒着风险进行革新,让消费者自由地决定想购买什么,保证媒介产品的质优价廉。市场竞争的存在可以使任何企业都可自由地进入舆论市场,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听、读或看,既能够满足大众的需要,又能够满足少数受众的需要。民众参与理念虽然反映了一般民众因社会责任论没能改变现状而对其产生的失望心理,意在打破媒介的垄断和霸权,但重新确立受众在媒介中的重要地位,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市场的力量。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众参与理论在美国兴起的公共新闻运动中得到进一步延续和发展。直至今日,网络传播具有的一些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特点,传受关系发生的深刻变化,使这种理念在今天看来仍具有现实意义。

六、民主社会主义理念

1985年,在瑞典任教的美国学者罗伯特·G·皮卡德在《新闻界与民主的式微:公共政策中的民主社会主义应对》中提出了民主社会主义理念,这是一种有别于其他新闻理念的一种新型理念。

新闻传播的民主社会主义理念的提出与欧洲国家民主社会主义(或称社会民主主义)思潮的盛行密不可分。从恩格斯逝世到第二国际解体,伯恩斯坦的思想成为欧洲多数社会民主党的主导思想,这些党派纷纷举起了改良主义的旗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发展为多国的实践,并一度出现社会主义阵营,一些亚非拉国家纷纷举起了社会主义的旗帜。由于社会主义还处于幼年时期,国际敌对势力的存在,社会主义国与国之间、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出现很多矛盾,社会主义逐渐由高潮进入了低潮,使得民主社会主义兴盛一时。

新闻传播的民主社会主义理念的核心是鼓励国家干预新闻体制和运作,以此削减私人控制的负面效应,维护民主进程中新闻媒介的地位。其要点可概括为:[19]1、在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下,新闻媒介的宗旨是为公开发表意见提供渠道,推动民主管理持续发展所必需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的辩论;2、国家既保证公民有能力使用媒介,同时也保护和促进媒介的多元化;3、在民主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媒介所有制将是公有的、非赢利性的,通过基金会、非赢利团体、记者经营的合作公司和其他的集体组织筹款。

皮卡德曾经用“九级阶梯”来演示其新闻自由观点,“就像上阶梯一样,获得自由的层次越高,公民民主参与传播的能力势必越强”[20](见表1):

民主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常常同共产主义学说公开竞争,以期为共产主义的模式提供另一种民主选择的有效方式。[21]同民主社会党人自喻为“资本主义床边的医生和护士”类同,民主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闻传播体制,试图通过强调传媒的公共性,标榜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不给社会带来阵痛和很大的代价,用逐步改良来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

七、公共新闻理念

“公共新闻”又被称为“公民新闻”(Civic Journalism)在1990年前后提出。当时,西方民众对政治普遍感到失望,以致出现了新闻媒体的两大危机:报纸发行量、阅报率减少,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公信力下降。危机激发了西方媒体为此做出一系列探索性的新闻实践,引发了一场称为“公共新闻”的运动。

市场绝不是自发地产生,或者不用通过公民社会其他机构或国际本身提供非市场机制的支持就能生长。[22]“公共新闻”的兴起,说明社会及媒体并非一定要听任“市场力量”的摆布。实际上,现实总存在着不同种类的市场空间,也不存在永远不自我灭亡的市场。把媒体融入“公民社会”,是摆脱国家控制和市场自由的一个重要条件。

被称为“公共新闻学之父”的纽约大学罗森教授对公共新闻提出了全面的阐析:[23]

1、视人民为市民、公共事务的潜在参与者,而非受害者或旁观者;

2、帮助政治性社群针对问题而行动,而非仅仅知晓问题;

3、改善公共讨论的环境,而非仅仅眼看着它被破坏;

4、协助公共生活健全运作,以增进大众对其关切。

公共新闻理念努力让所有受一个社会公共议题影响的人都能在报道中表达自己的声音,鼓励记者和公民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公共新闻的理想追求在于,新闻工作者能够通过“培育和营造公民社会,监督和构建公共领域,报道和指导公共事务,交流和引导公共意见”,[24]重新建立与受众的关系,重新张扬专业主义的理想,以一种更实际的方式促进民主的健康发展。

公共新闻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其在新闻业务中形成了一种“策略性的仪式”:[25]

1、让新闻报道揭示出公众带给这些新闻事件的价值,而不仅仅向公众描述冲突;

2、普通公众对事件的认识与专家们对事件的认识是同样有价值的,应该同等看待;

3、在报道谁、什么事、为什么、什么时间和在哪里的同时,要力图向公众解释这个新闻事实为什么值得他们去关注;

4、记者应该着力挖掘关于人们是如何解决问题的相关事实,并尽可能提供建议,这样新闻媒介才有可能帮助社会公众参与到公共生活中去。

从大众传播向公众传播、从受众消费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回归,公共新闻理念的基点在于把读者和观众当作公民来考虑。公共新闻理念的发生、发展,表现了西方新闻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媒介社会责任的思考和努力,特别是对传播者的角色、新闻客观性、媒介审判、媒介策划等媒介认识和运作等提出新的现实性关注。[26]较之以往的理念而言,“公共新闻”不再把民主的理想寄托在“市场力量”上,而是放在政治与法律框架下,认为这一框架才可能确保消除各种不确定条件,为民主提供具体的、强有力的、最低限度的保证。

进入21世纪,公共新闻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其发展一方面受传媒市场竞争运作更彻底的制约,媒体市场以多种方式对新闻自由进行限制;另一方面是如何面对媒体民主的过分乐观,市场投资者和政府联合的选择自由与公众接受、发表的自由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紧张关系。虽然西方新闻界已经认识到在国家保证的市场竞争机制下,建立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的、传统的新闻自由的困难,但公共新闻理念和运作模式对包括我国媒体在内的世界新闻业的影响仍呈方兴未艾之势。

结语

恩格斯指出,“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27]西方国家新闻理念既来自大的社会环境——政治经济制度的宏大影响,又来自传媒环境甚至传媒内部运作机制的影响。简言之,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有什么样的大众媒介,就会有什么样的新闻理念。民众期待知情和表达,媒介盼望权利和民主的时候,“新闻自由”的声浪就甚嚣尘上。当社会呼唤媒介的责任,强调媒介应对民众负责的背景下,“社会责任”的新闻理念应运而生。正因为如此,新闻理念的差异由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安排,即由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所决定。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传播环境中形成的新闻理念,只要来自新闻传播实践又经过新闻传播实践检验的,都有一定的合法性和真理性。

在西方新闻业发展的数百年历程中,“市场”与“责任”交替而生,充分反映出市场经济条件下传媒发展和理念消长的两个侧面。这种历时性的规则和共时性的现象,对正处于变革期的中国大众传媒有映照与启示的作用。“映照”者,是不是今天中国传媒呈现的“市场”与“责任”的冲突,正是西方传媒的昨日再现?“启示”者,西方相关新闻理念对当时新闻业发展的引领,在今日之中国是不是可以起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作用?

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已经承认自然科学比外国落后了,现在也应该承认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就可比的方面说)比外国落后了。”[28]胡锦涛也提出,必须改变国际传播中“西强我弱”的现象。了解和分析西方新闻理念的积极意义,正在于认知这些新闻理念的合理成分和积极因素,从而为我所用,调整与完善现有的新闻传播理念,切实提升我国新闻传播的吸引力、影响力和亲和力,争取国际传播的话语权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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