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因明比量与形式逻辑推理的异同论文_普初友西

藏传因明比量与形式逻辑推理的异同论文_普初友西

普初友西 西南民族大学

摘要:本论文试从藏传因明比量与形式逻辑的基本结构及宗因喻和大小前提结论的比较中,归纳和总结三支与三段论的表述和逻辑推理的异同处。

关键词:藏传因明、比量、形式逻辑、推理。

1、基本结构和次序的异同

因明三支轮式的宗支相当于亚氏三段论的结论,喻支相当于亚氏三段论的大前提,因支相当于亚氏三段论小前提(三支轮式的中的因,已经相当于包含了三段论当中的大、小前提,喻只是进一步地可以说明因中所包含的大前提。但在形式上,因只相当于小前提,喻却相当于大前提。)它们在推论形式上是基本一致的。

在次序上来说,亚氏三段论的前提在前,结论在后;三支轮式的结论在前,前提在后。

2、宗支和结论的异同

从“声是无常,所做性故,譬如瓶”和“凡是所作皆为无常,声是所作,所以声是无常。”两个轮式中来说,形式上宗支和结论都是由已知命题推出的新命题。

从不同之处来说,三支论式的宗支是由不同的宗衣(相当于亚氏逻辑里的词相)组成,结论则是由不同的词相(分大词、小词)组成。但是由不同宗依所组成的宗体和由大词,小词组成的结论又不完全相同。在因明学里,由五支式变为三支氏,虽说是因明逻辑史上逻辑由辩论式变为演绎逻辑的开始,但三支论式仍具有辩论的性质。按照因明逻辑学规则,宗体的建立必须是立论者认可,敌论者反对,但组成宗体的宗依必须是立论者和敌论者双方共同认可的。宗支是立论者的主旨,立论者要要通过辩论使对方认可。而三段论式的结论则不问敌论者是否同意,它是由正确的前提所蕴涵的,结论涵在前提中,只要前提正确,结论必然成立,否则在逻辑上就是一个假的蕴含式。所以说宗支和结论虽然都是由已知命题的新命题,但其任务不同,三支论式之宗旨主要是确立辩论的主旨,然后通过论证说明它成立,使敌论者认可。而亚氏三段论式之结论则是组涵与前提中,通过前提组涵结论这种形式以启发人们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

3、因支和小前提的异同

不仅两者在各自的论式中起着媒介的作用,而且从“声是无常,所做性故,譬如瓶”和“凡是所作皆为无常,声是所作,所以声是无常”。两个论式中来说,形式上因支和小前提相似。

从不同之处来说,因支又不同于小前提。三支论式之因支在推论中比亚氏三段论式之小前提更为重要,它是立论宗旨成立的依据,在三支论式中起主能力的作用,喻支仅起助能力的作用。但因支最主要的功能还在于它是三支中唯一起媒介作用之支,如果没有因支,作为立论宗旨的宗体和在退论中起普遍原则作用的喻支就失去了联系。在亚氏三段论中小前提虽也起媒介作用,但不仅限于小前提,因为担负媒介作用的是中词,而中词却分布于大、小前提之中,在整个论式中,中词只要周延一次就可起媒介作用。不仅如此,因支和中词媒介方式也是不同的,三支论式中,“因”是通过包含宗中有法,而亚氏三段论式之中词则是通过自身周延来联系大词和小词。

4、喻支和大前提的异同

从“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和“凡是所作皆为无常,声是所作,所以声是无常。”两个论式中来说,三支论式之喻支在形式上大体相当于亚氏三段论之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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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之处来说,喻支的地位不及大前提,在三支中仅起助能立作用,而亚氏三段论式大小前提没有主次之分。在亚氏三段论中,无论是前提和结论在必要时都可以省略,而三支论式中只能省略喻支中的喻体,否则,省略了宗支就没了论辩中立论的主旨,省略了因支就失去了联系宗支中的“有法”和“法”的媒介,省略喻支中的喻依,喻体就失去了所以成立的材料凭依。在二个论式各命题排列的次序上,亚氏三段论式的前提是一个合取式,而合取式的支位置是可以交换的,故大、小前提的次序是任意的。三支论式则不然,它各支的排列顺序只能是宗、因、喻。

6、逻辑外延的异同

从相同之处来说,因明三支论式和亚氏三段论式都是涉及外延的逻辑,但两者又有差别。在亚氏三段论式中,词项间的外延有两种情况:属种关系和同一关系。而此支论式中,宗支的谓词必须大于主词的外延,否则就违背三支论式的规则。宗支的法必须通过同品才能建立。如果宗的有法和法的外延同一,就不肯能找出同品来印证。但结论中主词和谓词外延同一在亚氏三段论式中就可成立。列如“如果凡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是有理性的动物,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那么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这个列子是符合亚氏三段论式的,而结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这个列子是符合亚氏三段论式的,结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也是成立的,但在三支论式中就不会有这样的列子,因为在“人”之外有可能再找出别的“有理性的动物”作“人”同品来验证。

(1)两者推论形式的异同

经过实践,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了许多或真或假的判断。正是由于这些判断与判断间的真假关系,推理于是孕育而生。在藏传因明和形式逻辑中都存在着推论的形式。可以说:一个简单的论证就是一个推理,它的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点相当于推理的结论,从论据导出论点的过程相当于推理形式。一个复杂的论证则是由一连串相同或者不同的推理所构成的,只不过其中的推理过程和形式可能错综复杂。

从不同之处来说,藏传因明中的推论式是以立论者跟敌论者的形式,即一方立宗,一方答复的形式构成。这与形式逻辑中的推理形式截然不同。

在形式逻辑中,推理在假命题之间仍可以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而论证则要求其论据必须真实,这是形式逻辑的推理与论证所不同的地方。

(2)两者表述形式的异同

如果从具体表示三支论式的三相因所构成推理形式看,我们很容易发现论式的前提和结论之间明显存在着蕴含关系,而且这种推理是一个从一般性知识推出个别性知识,以断定一类事物的全部来断定一类事物的部分的演绎推理格式,其结论是必然性的。推理原理属演绎三段论。

三段论的结论就是论式的宗支,宗支是所立,而不是能立,正如三段论之结论不是前提一样。为他比量是立论者宣说已知的因三相,使他人从因三相中了悟某一事理,而从宗支中不能了悟任何事理,所以宗支不是为他比量推论语的组成部分。为他比量推论语中,为表述表述因三相之后遍,同法者结合同喻,异法者结合异喻,这只是表述的 需要。要说喻的功能,是为论证后遍。如何论证,则用归纳推理法,这样便使一个推论语变成演绎与归纳混合推理格式,在机械的形式逻辑推理中是缺乏这种逆向思维的。

参考书目:

《逻辑学是什么》陈波 北京大学出版社

《量论略义集》祁顺来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

《佛教逻辑》舍尔巴茨基 商务印书馆

普初友西(1991——):女,藏族,籍贯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西南民族大学2013级藏学学院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论文作者:普初友西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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