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姆霍兹、赫兹与惠特根斯坦哲学_哲学论文

赫尔姆霍兹、赫兹与惠特根斯坦哲学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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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姆霍兹(Hermann Von Helmholtz,1821-1894)是十九世纪德国伟大的科学家和重要的哲学家。他基于坚实的自然科学成果而提出的“符号论”是其丰富的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曾受到列宁的严肃批判和他人的不同评价。然而,这一学说对西方哲学的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似乎并未引起广泛注意。本文将沿着亥姆霍兹——赫兹——维特根期坦这条路向深入探讨三者之间在思想上的承继关系。

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的渊源似乎与亥姆霍兹并无直接关系。正如维特根斯坦在《文化与价值》中所承认的那样:“我认为自己从未创造过一线思想,我的思想是从他人那里获得的。我热情地、直接地抓住它们,并将之运用于我的分类工作中。这就是玻耳兹曼、赫兹、叔本华、费雷格、罗素……等人对我产生的影响”(注:维特根斯坦:《文化与价值》,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0年,第19页。)。的确,只有牛顿与赫兹是《逻辑哲学论》中两次提及的科学家。然而,赫兹的哪些思想影响了维特根斯坦,以及这些思想与亥姆霍兹的符号论又有怎样的关系,这正是本文旨在探讨的问题。

一、亥姆霍兹的“符号论”

作为十九世纪德国伟大的科学家和重要哲学家,亥姆霍兹在众多科学领域中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正如他的讣告中所写的那样:“就象有七个城市声称荷马是它们的光荣一样,有七个学科领域——医学、化学、物理学、数学、哲学和美学——都为拥有亥姆霍兹而倍感骄傲。”

就亥姆霍兹的哲学思想而言,其根本特点在于以坚实的自然科学成果为基础,体现着德国哲学的理性主义传统与英国哲学的经验主义传统的双重特色。早在其科学与哲学生涯的初期,他就坚决反对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和福格特、摩莱肖特等人的庸俗唯物主义,倡导从感官生理学及心理学的研究去发展和完善康德的认识论。作为最早喊出“回到康德去”的学者之一,正是通过他的这种解释,“回到康德去的运动才第一次获得了它的特色。”(注:卡西尔:《知识问题》英文版,1950年,第3-4页。)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题在于认识论,在于对理性能力的批判考察。亥姆霍兹所重点强调的也正是康德哲学中的认识论方面。在他看来,哲学就是认识论,认识论就是哲学。而要“恰当地理解我们自己和外在世界,就必须对我们的感官这一中介进行彻底检查,以免造把感官自身的东西错误地归之于被它所分隔的观念世界或外在世界。正是转向对感官的深入研究,成了亥姆霍兹最多产的处女地”(注:赫兹:《论文集》,纽约,1896年,第336页。)。事实上,亥姆霍兹的感觉符号论正是源于这些研究。

亥姆霍兹在大学学习的时候曾深受老师米勒(J·Miller)的“感官神经特殊能说”的影响。这一基于大量实验的学说的要点是:每一感官都有与其相适应的刺激类型,一定的刺激引起一定的感官的特殊反应,彼此不能互相代替;同一刺激作用于不同的感官会产生不同的感觉;不同的刺激作用于同一个感官可以产生同样的感觉。比如,用光、弱电流或按压作用去刺激眼球都可以产生光感,而当作用于眼睛而产生光感的光去照射皮肤时,产生的则是热感。应当承认,以上这些来自实验事实的总结是正确的,它表明了感觉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然而,米勒却片面强调了感官生理特性的作用,进而从感觉与外界刺激间存在的非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中断言,感觉的特性仅仅取决于感官的生理特性,而与引起感觉的外物根本没有关系,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而在亥姆霍兹看来,这些实验事实所揭示出的感官的重要作用正是康德认识论的经验证明,感官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类似于时空形式和范畴的作用。由此,进一步揭示感官的这种作用并从康德哲学的意义上加以阐发就成了他的目标所在。

在亥姆霍兹看来,这些感官生理学实验恰恰表明了作为认识之中介的感官的作用是认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因为毕竟是通过感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了人类一切知识的材料。而我们所说的事物的特性实际上是既依赖于事物本身,也有赖于我们的感官。“因此,谈光本身特有的、独立于它物的性质以及期望在我们的视觉描述中发现这种性质,都是没有意义的。这种特性自身就是矛盾的”(注:亥姆霍兹:《论文选集》,英文版,1971年,第230页。)。显然,这里事物的本性不可知与康德的物自体不可知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在康德那里起着前提条件的是主体的先天形式和范畴成了这里的主体的感官特性。也正因为这一点,亥姆霍兹被看作是新康德主义生理学派的代表人物。即然事物的自在本性不可知,那么我们所认识的又是什么呢?这正是亥姆霍兹试图以所谓超越于唯心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的方式去回答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感官印象与外物的关系如何?知识(理论)与外界实在的关系如何?由此他提出了著名的符号论。

亥姆霍兹认为,就其特性而言,我们的感觉绝不是与外物有任何程度的相似性的映象或物质世界的副本,也不具有物质实在性,而只是以一种可靠的方式对外在物质世界实际上是什么样子的某种指示,某种符号,而这些符号的解释则必须由经验才能习得。“它们与外界实在的关系,同一个人的名字或名字的字母与那个人的关系多少有些相似,它通过自己的显现而告知我们,当下与之打交道的是相同的物体还是不同的物体,是相同的物体性质还是不同的物体性质。除此而外,它不告诉我们任何东西,关于外在事物的本性,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正如通过一个人的名字不能了解一个人一样。”也就是说,符号的选择是任意的,但它与感觉有对应的关系。然而亥姆霍兹决非仅仅停留于这里。因为感觉还只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步,要形成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还必须通过知觉对这些感觉符号的整理,从而形成规则的符号系统。尽管单个符号有任意性,但感觉符号的系统并不是任意的,它总是与外界的某种东西相对应。正是在这里,亥姆霍兹提出了观念世界与实在世界间对应关系的图象(image)说。

按照这种图象说,由于事物的本性不可知,因而我们所可靠地感受到的并不是外界物体或事件本身的特性,而是外界物体或事件间的关系。根据“图象与其所指代的外物必须同类,也只有在图象与外物同类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说它是一个图象”(注:亥姆霍兹:《科学演讲集》英文版1962年,第二卷,第285页。)这一要求,知识(理论)作为由符号联结而成的系统,它只能是外物间的关系系统的图象。“只有时间关系、空间关系、相等关系以及那些从它们导出的数量、大小及共存和序列的规则性——简言之,数学关系——对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来说才是共有的。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真正地为完善知觉与知觉到的外物间的一致性而努力。”(注:亥姆霍兹:《科学演讲集》英文版1962年,第二卷,第274页。)也就是说,尽管感觉只是外物的符号,但经知觉加工而成的符号系统却同外物间的关系有一种同构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才可以说“大脑的机能活动所伴随的心理概念是外在事件间的关系的图象,就前者描述后者在时间中的序列而言,就它利用相同的符号描述物体间关系的相同性来说——即通过一种规则排列去描述另一种规则排列,这足以使知性从外界的各种变化中推论出什么是不变的形式,并把其阐述为一个概念或一条规律。这对于一切实用的目的来说也是充分的”。(注:亥姆霍兹:《科学演讲集》英文版1962年,第二卷,第228页。)因而,在他看来,单个的感觉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感觉间的关系才有价值,自然规律所表达的正是这些关系的均一性。如果追问这些关系系统背后是什么以及可以解释这些关系的又是什么,你就是在提出一个不可能给出科学答案的形而上学问题,这正如要求认识康德哲学中不可认识的物自体一样。显然,亥姆霍兹的符号论学说已蕴含着维特根斯坦早期语言批判的基本思想。但其间还必须由赫兹作为中介。赫兹所进行的力学批判继承和发展了亥姆霍兹的符号论思想,从而对维特根斯坦产生了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二、赫兹的力学批判与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

十九世纪后期,电磁学和热力学的成功导致了人们对牛顿力学所具有的牢固地位产生了的怀疑。前者不借助牛顿力学而统一了电磁现象,由此促成了电磁自然观的产生;热力学的成功同样导致了牛顿力学威望的下降及唯能论的产生。在这种的背景下,赫兹着手对力学进行深入剖析,以便弄清力学的逻辑和哲学状况。《力学原理》正是这一研究的结晶,其中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科学思想与哲学思想,特别是亥姆霍兹的符号论思想在其中得到了贯彻和发展。该书的导言被看作科学哲学的经典篇。正如亥姆霍兹在为该书写的序言中所说:“赫兹不仅在逻辑思维上高度敏锐和清晰,而且是一位具有敏锐观察力的非凡天才……在我的学生中,赫兹是最能深刻地领悟我的科学思想的人。在我看来,正是他最有把握地进一步继承并发展了我的研究工作。……他的《力学原理》是一部最具有创造性并以最完美的数学形式表达的、合乎逻辑的力学体系。对于每一位能鉴赏本书的读者来说,它都将具有极大的价值,未来也将会证明本书的重大启发价值。”(注:赫兹:《力学原理》,多佛,1956年,第1页。)而维特根斯坦正是该书的受惠者之一,他的哲学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该书的基本思想。

《力学原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的内容有赖于我们的思维形式的必然性,重点对作为力学体系的先决条件的基本概念、范畴以及已有的力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批判;第二部分的内容依赖于我们的经验,探讨了时间、空间形式及范畴的经验使用。在这里同样明显地体现出康德哲学的影响。

按照亥姆霍兹的符号论思想,赫兹认为物理学的命题不过是由我们关于事物的符号联结而成的一个整体系统,它们构建了现实的图象或模型,它们本身既无义务也无能力揭示自然现象的内在本质。关于这些图象与自然界的相符程度,我们只能做出一种简单的断言,即这些图象在逻辑上可导出的结论与经验观察到的、我们为之设计出图象的现象的结果是否一致。换言之,理论作为自然现象的图象必须在实践中证明其有效性。为此,我们通常采取的步骤是:“设计出关于外部客体的图象或符号,并赋予它们以形式,以使得这些图象在思维中的必然结果本质上就是这些图象所描画的外物的必然结果的图象。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在自然界和我们的思维之间必定存在一种确定的一致性。经验告诉我们,这一要求是可以满足的,因而这种一致性事实上是存在的……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图象与外物不必在任何其它方面相一致。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也无法知道,除了上述这个基本方面之外,我们关于事物的概念与事物本身是否还有其它方面的一致性。”(注:赫兹:《力学原理》,多佛,1956年,第12页。)显然,赫兹进一步继承并发展了亥姆霍兹的符号论思想,他们的目的都旨在去刻画科学理论与外在世界的一致性方面。

维特根斯坦则把亥姆霍兹、赫兹的思想作了进一步发展。在他那里,科学理论(知识)的批判则扩展为一般的语言批判,他要探究的是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也即语言如何可能这样一个更广泛的问题。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说各种各样的语言,由于其中有一些讲的是世界的确实情况,因而便与世界有了确实的联系。那么,这种联系是怎样的呢?正如亥姆霍兹、赫兹认为有效的科学理论与外物间的关系系统有一种同构性一样,维特根斯坦则在作为世界的本体论系统与作为命题形式的逻辑系统间进行了对应的比较研究,从而提出了自己的语言图式说,即“命题是现实的图象,命题是我们所设想的现实的模型”(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4.01。)。而命题要能够表示它所描绘的事态,二者间就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逻辑形式,即现实的形式。”(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2.08。)但这种逻辑形式又是“只能够表示出来而不能言说的东西”。这样,语言(理论)与实在间所共有的东西,就从亥姆霍兹、赫兹那里的“共有的数学关系”或“同构性”发展成了一种具有神秘色彩的“逻辑形式”。其原因在于维特根斯坦对赫兹的力学批判作了片面的理解。

赫兹的《力学原理》在阐述了物理学理论的图象说之后,紧接着提出了选择图象的三个基本要求:(1)逻辑上无矛盾性。这是说同样的一些外物可能会有不同的图式,但只有那些与我们的思维规律不矛盾的图式才是可允许的。或者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按赫兹的用语,只有规律性的联系才是可思议的。”(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6.371。)(2)图象必须是正确的,即理论表示的结构必须与外物间关系的结构相一致,否则图象就是错误的;(3)恰当性,即同一个物体系统的不同图象中,能描述物体系统的更多的本质关系的图象是更恰当的(简单的)。对此,维特根斯坦也认为:“世界能为牛顿力学所描述,这对于世界并没有说明什么,但它却告诉我们可以由此描述世界的确切方式。一种力学可以较另一种力学简单地去描述世界,这一点对于世界也是有所陈说的”(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6.342。)。显然,这里的第一个要求依赖于我们思维的本性,第二个要求依赖于外部世界,第三个要求则有赖于我们约定的符号系统。

依照这三个标准,赫兹对已有的牛顿力学、哈密顿力学进行了分析批判。目的在于从这些本身既无逻辑矛盾性,内容上又正确的理论中,找出或重新构造出一个最恰当的理论。

通过分析,赫兹发现,牛顿力学中的“力”这一概念并不是一个基本概念。牛顿力学的信奉者们错误地认为牛顿力学体系中的每一个术语都有世界中的一种实体与之对应,他们由此所建立的关于“力”的真实本性的各种实证命题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因而,去掉“力”这一空洞概念,理论并不受影响。其次,哈密顿力学中的“能量”概念也是意义不清的、没有外界实体与之对应的,它与可感的任何东西都不相似,因而应从基本概念中排除出去,放到次要地位。于是,时间、空间、质量这三个有经验意义的概念就成了赫兹的力学图式中的基本概念,它们可以通过经验而被理解。

赫兹建立理想的力学语言的方法为维特根斯坦所接受,并用于语言批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对象,理想语言的建立必须严格按照:“一个物体;一个符号”的规则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命题中所包含的名称与被描绘的现实包含的对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再加上命题与现实间必须共有的逻辑形式,就构成了命题成为现实的图象应当具备的两个条件。然而,维特根斯坦却忽视了赫兹对于理论内容的正确性的重视,片面强调了命题的形式结构,认为逻辑形式具有决定意义,从而导致形式与内容的割裂。此外,他要求按照一个物体对应一个符号的原则去建构理想语言,这仅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事实上,日常语言中有许多词语并无真实的外物与之对应,我们也能同样准确地去理解之。这一点实际上也暗含在赫兹的力学批判之中,牛顿力学和哈密顿力学都含有空洞的概念,但它们都成功地描述着同一个力学世界。就连赫兹自己的力学体系也并不那么实用。而从新的角度去理解赫兹的力学批判,进而认识到自己前期语言哲学的不足,则是促成维特根斯坦哲学转向的重要因素。

三、赫兹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转向

关于赫兹对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就其前期来说是十分明显的,至于这种影响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作用,则很少受到注意。事实上,来自亥姆霍兹,中经赫兹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的那种思想源流贯穿于维特根斯坦的整个哲学历程。

《哲学研究》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代表作,其中阐述了与他早期所持的语言观根本不同的另一种语言观。思想跳跃之大,在哲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维特根斯坦本人很少谈及这种转变的原因。一般认为这种转变来自四个方面的影响:(1)《逻辑哲学论》完成之后,维特根斯坦认为全部哲学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他放弃了哲学研究,改行做乡村小学教师。正是这种返朴归真的生活以及与孩子们在一起的那种充满游戏情调的活动,使他感悟到了自己前期语言哲学的破绽;(2)1928年3月10日布劳维所作的“数学、科学与语言”的演讲之启发作用,使他对康德哲学所具有的构造论和约定论思想有了新的理解,从而促成他放弃语言哲学的实在论意义观而转向了约定论意义观;(3)受哲学家摩尔和语言学家毛特纳的影响。前者引导他更注重对日常语言的研究,后者使他认识到词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所指称的对象,而在于词的用法,也就是说他由词的“意义论”走向了词的“工具论”;(4)前期思想的内在矛盾,即一方面他为清除日常语言的模糊性而寻求精确的理想语言;另一方面,他又苦于理想语言受制于可说的世界而无法表达不可说的东西。

除此之外,本文认为还有另一个因素促成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转向,即他对赫兹的力学批判思想所作出的新的领悟。

首先,赫兹在《力学原理》中明确指出,尽管牛顿力学和哈密顿力学由于各自以“力”和“能量”作为其基本概念,并导致了逻辑不确定性的存在,但它们在本质上说都是正确无疑的,新的发展也无损于它们在各自领域中的成功。即使它们所用的基本概念及表述方式不同,但它们都描绘了同一个经典力学世界,从而意味着在命题与事态之间并非必须共有唯一的逻辑形式。只要内容正确,同一事态可以有不同的命题图象。并且科学理论具有一定的约定成分,其中可以包括象“力”、“能”等一些无外界指称物与之对应的概念作为其基本概念。对此,赫兹在力学中明确指出:“即使力只是我们引入自然界中的,我们并不能由此而认为这一引入是不恰当的,一开始我们就确信,非本质的关系不可能在我们的图象中完全避免,我们所要求的只是这种关系要尽可能地受到限制,并且使用它们时要特别谨慎”。(注:14)与赫兹的这些观点相一致的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先前的语言图象说,而提出了语言游戏说,从而认为语言没有共同的本质,各种语言游戏间只有“家族相似”;语句与事态、语言与现实间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逻辑形式。因而对应于每个事态来说,并非只有唯一的一个真正命题与之对应。

其次,赫兹的力学批判还暗含着另一层意思,即:虽然“力”和“能量”没有外界指称物与之对应,但在相应的科学理论和特定的知识背景中,我们都能理解其含义,知道其用法,并成功地解答了我们的问题。与此相应,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先前关于词的意义的指称论,而接受了语言的“工具论”观点。按照后一种观点,词的意义并不能从它的指称物那里发现,而只能从词所出现的特定语境中,即词所出现的上下文中去发现。因而,“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只有在思想和生活之流中才能发现语词的意义。

从赫兹的力学批判思想与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间的一致性、以及维特根斯坦对赫兹的《力学原理》之熟知这两方面来看,有理由认为赫兹的力学批判思想对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转向起着重要作用。尽管维特根斯坦没有明确提到这一点,甚至连影响他哲学转向的其它因素也很少提及,但我们仍认为,依据可靠的背景作出的这种探讨是合理的。

以上我们就亥姆霍兹的符号论、赫兹的力学批判及维特根斯坦的图式说的思想源流作了系统的分析,阐述了三者哲学思想上的承继关系。我们相信,对于有着良好的自然科学背景的西方大哲学家来说,从自然科学,而非仅从纯人文科学的角度去追溯他们的思想渊源,将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刻而全面地把握他们的哲学思想。同时我们也认为这是西方哲学研究中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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