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问题分析_买方市场论文

中国消费问题分析_买方市场论文

中国消费问题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消费品市场并未全面进入买方市场

目前,舆论界流行这样的观点:认为中国消费品市场已形成买方市场的局面,产品供大于求,消费低迷,消费是“启而不动”、“激而不活”。于是有人为政府开列了种种“药方”,千方百计地要老百姓把钱掏出来用于消费,甚至有人建议政府起用通货膨胀政策强迫百姓消费。其实,对中国出现的买方市场现象,舆论界宣传得有些过分,产生了误导作用。虽然,像彩电、冰箱、VCD 等消费在城市已初步具备了买方市场的特征,但从全局看中国的消费品市场仍以卖方市场为主。所谓买方市场,是指以买方的需求为导向的市场,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价格定位等,主要以买方的意愿为导向。然而纵观中国的消费品市场,消费者的意愿并不起太大的作用,他们基本没有发言权。应该看到:一方面,一些消费品的供大于求只是假象,因为产生供大于求的原因是价格过高、质量太差、功能陈旧、销售工作不力、生产与消费之间信息不畅通、消费条件不具备、配套设施跟不上、消费者收入低等原因;另一方面,作为供应一方,投资项目的确定还存在着盲目性,有些项目不是根据买方的真实需求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决策的,而是根据“长官意志”、“首长需要”决策的。既然已经生产了,你就得消费,不买就“刺激”你。有的地方政府强迫当地居民和企业只能购买和经销本地产品,谁购买或经销外地产品就严加惩处。这哪里是买方市场?还有,中国有许多产品是供不应求的,甚至是空白的。现在世界上有150多万种商品, 而中国才只有40多万种。另外,认为中国消费品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另一个原因是对消费品的理解过于狭窄,即偏重了实物消费而忽略了服务、精神、环境等非实物消费品,偏重了个人消费而忽略了公共品消费。

从实际情况来看,以下消费很难说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

邮政服务消费。如,许多居民住宅区无邮箱,通邮十分不便。再如,市内特快专递业务,既不特快,价格也贵。

医疗、护理服务消费。大部分老百姓还享受不到登门提供的医疗服务或护理服务,有病就得去医院,有时十分不便。

电信服务消费。现在电信价格昂贵,服务也远未到位。很少有哪个电信营业部门主动地到居民住宅区、学校去推销和安装电话。

保险服务消费。投保人发生了意外灾祸,要求索赔,保户要亲自去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保险公司接到保户通知后主动登门调查、理赔,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住宅装修服务消费。多数居民要到街上找闲散的装修人员,质量无法保证。能够提供质量优良、价格适中的装修服务的装修公司比较少。

教育消费。中国百姓对教育的需求非常大,如博士学位教育、硕士学位教育、本科专科教育、高中教育、为获取资格证书而需要的培训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教育等。有人统计,居民欲将10%的储蓄用于教育支出。由于国内高校招生名额有限, 许多家长只好把目光瞄准了国外。 1999年拿到赴澳留学签证的中国学生约6 000人,比1998年增加1倍左右。英国首相布莱尔对英国大学校长们说:你们要看好中国这一市场。而在英国大学读四年书需要人民币60多万元。我们何以要让这么多钱流到国外去呢?相反,我们应该从国外招生,这也算是一种对外贸易吧。

旅游消费、住房消费、电脑及信息消费。昂贵的价格限制了消费需求,所以买方市场是假象,实际上还是卖方市场,而且市场也不完善。如,住宅租赁市场不发达、不规范,1室1厨户型的住宅数量少;电脑维修服务难以满足用户的需要等。

公共品消费。如:环境保护服务消费、治安服务消费、休闲服务消费、公共交通设施消费等。我国在公共品方面还需要大量的投资,才能满足人们消费的需要。

二、是生产引导消费,还是消费引导生产?

撇开某一具体生产过程的目的不谈(具体目的有多种),单就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而言,应该是消费引导生产。当然,这里所说的消费是合法消费,不包括诸如毒品之类的违法消费。作为生产者,应该对消费变动趋向及时跟踪分析,根据消费变动趋向调整生产方向。这里包括以下意思:第一,掌握新的消费需求信息,及早开发和提供新的消费品。第二,及时了解供应方的动态,不加入“一哄而上”的行列。要善于抢占市场空白点,或者做到“你有我优”。第三,根据消费者对老产品的新要求,对老产品开发新的功能、新的样式。如手表、自行车是老产品,但如果将手表的计时功能与钢笔、电话、传呼、电视、电脑等产品的功能结合起来,表类产品就有新的市场;如果生产出体积轻、能折叠起来随手携带上楼梯、坐汽车、乘飞机的自行车,也一定会大受欢迎。就像文科与理科互相渗透一样,各种产品之间也要打破行业界限互相融合才能开拓新的市场。第四,如果某种消费品销售困难,就要仔细分析原因,弄清楚是供大于求还是另有原因,是短期内供大于求还是再无前途可言,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生产对消费也有制约和推动作用。这里包括以下意思:第一,消费者需要生产者提供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受生产的限制。第二,生产所提供的产品如果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那么,这种产品就能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促使人们产生对该种产品的消费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带动消费,但其前提是产品为人们所需要。第三,生产者应将产品使用说明告知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指导消费。第四,当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某种产品时,会使消费者产生相关的消费需求,如电视机消费会增加人们对电视剧的需求和电力的需求,汽车消费会增加人们对车库和道路的需求等。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创造消费需求。

然而,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上却曾经出现和正在出现这样的论调:

一曰“超前消费论”。这种论调曾经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国内经济理论界广泛流传。当时有人针对国内居民争购家用电器的行为,指责消费者“超前消费”。甚至有人将中国同美国相比较,说美国在人均××美元时连黑白电视都看不上,而我国人均仅为××美元竟然每百家拥有××台彩色电视机,“超前消费”何等严重!于是要求国家对所谓的“超前消费”加以限制。1989 年, 国家出台了对每台彩色电视机征收300元消费税的政策,消费者购买彩电的热情骤然降温, 许多彩电厂家库存积压严重,资金周转困难。“超前消费论”是非常幼稚可笑的。且不说八九十年代的中国正处在世界科技发达的时代,正置于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之下,与数十年前的美国缺乏可比性,也不说家电消费所带来的巨大的社会效益,单就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而言,根本就不存在消费超前的问题。因为第一,只要能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消费就是正当的,就是人们有权利追求的;第二,不断产生新的消费需求,促使生产者开发和提供新的消费品,这是经济发展的正常现象,只能想办法增加生产以满足人们的需要,而不能反过来抑制生产和限制人们的消费,更不能埋怨和指责人们的消费需求;第三,人们集中自己的财力或举债购买某一种消费品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这是正常现象,无可指责。

二曰“引导消费论”。如果消费者对某种消费品使用方法不了解,消费方法不当,或对假货识别不清,由内行人给予指导,这对消费者来说倒也是好事。劝说人们少喝酒、不吸烟,改掉不良习惯,这也没错。或者对人们在不同消费场合应注意什么礼仪规矩、何种场合适合何种服饰等给予指点,这也很有意义。但目前流行的“引导消费”一词却并非上述含义,而是包含以下意思:一是强迫消费,你不消费就采取措施迫使你把钱拿出来用于消费;二是你消费什么、何时消费,也要由“明白人”来引导,似乎消费者糊涂得很,不知道如何安排消费。例如,就像80年代有人对穿喇叭裤、西服大加斥责一样,现在有人对“崇拜名牌”、“穿衣服太露”又表示不满。与“超前消费论”相反,现在有人恨不得让老百姓把所有积蓄都拿出来用于即期消费,至于钱花完了,以后日子怎么过,就很少考虑了。

“引导消费论”与“超前消费论”的实质都是一样的,即都是对消费者的干预,都是计划经济思想的体现。其实,如何按照轻重缓急调度有限的资金安排消费,买什么、何时买,消费者自己考虑的最周全,何劳别人自作聪明横加干预呢?还是多给消费者一点自由吧,他们需要的是服务,是权益保护,而不是“指挥家”。

三、是为经济增长而刺激消费,还是为提高生活质量而发展经济?

经济增长与消费的关系应该是:经济增长是手段,消费水平提高是目的。当然,消费额的增长反过来会刺激经济增长,但这种刺激应该是建立在消费对经济增长提出要求的客观基础上的。消费应处于主动地位,而不能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目标而人为地启动消费,使消费为经济增长服务。如果将启动消费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那么经济增长又是为了什么呢?

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而发展经济,关于这一点斯大林已有论述。我们应该调整思路,把启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思路调整为发展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此,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重视资源的有效利用。资源是宝贵的,也是有限的,应该根据人们需求结构的现状和未来变动趋势合理调整资源的分配结构,使人们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如果强迫人们去多消费他不愿多消费的资源,而消费者想消费的资源却得不到,那就只能造成长线产品的虚假需求和一时的繁荣,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质量永远也不会提高。

第二,对于推行地方保护主义者要给予惩罚。有的地方为了完成本地的经济增长目标而禁止本地人消费外地产品,本地产品质量又不争气,这实际上是限制了当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第三,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者的打击力度,因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虽然会使某些地方变富,却降低了消费者的生活质量。

第四,要重视公共产品的消费需求。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品在经济上不合算,因为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良性循环,对经济增长无持续促进作用。按此观点,只有投资于个人消费品生产项目才是有效投资。然而,如果我们把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作为最终目的,而不是把经济增长作为最终目的,就会看到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巨大价值了。公共基础设施不但能直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还能为相关行业(如汽车行业、旅游业、商业等)的发展创造条件,为吸引外地厂商来投资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经济处于更大范围的良性循环。

除了要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外,还要重视向居民提供优质的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如自然环境、社会治安环境、政治环境等。

四、是有钱不消费,还是消费不起?如何看待储蓄增长?

有人根据近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额认定老百姓手中钱太多, 希望政府想办法让这些钱用于消费。且不说在储蓄存款中有相当一部分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的经营性周转资金、公款私存、 不当得利, 也不说20%的人拥有80%的存款而80%的人拥有20%的存款,就算全部存款均属于居民个人的结余资金,而且存款分布比较均匀,那么,按照6 万亿元存款和12亿人(实际超12亿)的口径计算,人均也不过才5000元存款,若按3口之家计算,每个家庭也才有1.5万元存款。可是,居民面对的是住房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改革、退休金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加重个人负担的改革趋势,以及用人制度改革所造成的收入的不确定性,使人们可支配资金与预期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这一缺口对储蓄存款的增长具有极强的引力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储蓄存款的不断增长不但不是居民有钱的标志,恰恰相反,说明居民的钱不足。

据日本总务厅发表的统计数字,截至1998年日本工薪家庭平均储蓄额为1352万日元,比1997年同期增长8.1%,平均负债额574万日元,同比增长15.4%,其中获住房贷款的家庭平均负债额为1454万日元,增长7.6%。这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储蓄额增长率的高低与已有的储蓄额基数的大小成反比。日本工薪家庭平均储蓄额1352 万日元, 相当于人民币225万元以上,比中国高出100倍以上,因此,中国的高储蓄率和储蓄额高增长率有其客观必然性,反映了中国居民家底薄的状况,而且这种“两高”是建立在相对低收入、低消费水平和高恩格尔系数的基础之上的。如同越贫穷越生育、越富则少生育或不生育一样,越穷越需要攒钱,生活真正富足了,储蓄增长率和储蓄率(即每百元收入的储蓄额)就会下降。二是消费信贷的增长要以居民的储蓄额增长到一定程度为基础,否则,居民心里不踏实,不敢举债消费。有人说中国居民不敢利用消费信贷和银行不愿放手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是观念问题。其实,观念的转变要以客观实力的转强为基础。如果要居民为了消费而把自己以前的积蓄全部花掉,不足部分用银行借款,那必须具备一个前提,这就是他每月具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其收入除了还本付息之外,尚有剩余,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然而,现实是多数工薪家庭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怎敢借款买房呢?如果居民要保留一部分存款,而用另一部分存款与消费贷款一起用于高价消费品的购买,那也要具备一个前提,这就是他的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大于银行借款利息,否则他也不会借款消费。然而,对于多数人而言,投资收益大于借款利息是很难办到的。对于银行而言,面对偿债能力极低的消费者,怎敢不慎重呢?尽管消费信贷已有一定的开展,但往往是讲信用的不敢借款,敢借款的未必讲信用。三是全社会消费信贷总量不能超过储蓄额总量,否则就会发生全社会的信用危机;某个家庭的消费信贷额不能超过其储蓄额太多,否则偿债能力没有保障。日本平均家庭负债额不到平均家庭储蓄额的50%,而获得住房贷款的家庭平均负债额只超出平均储蓄额的7.54%。再看中国,假如按照10万元购买一套住宅,按照70%即7万元的借款标准计算,则仅住房一项,负债额就相当于家庭平均储蓄额 1.5万元的460%以上,大大超出了居民的偿债能力, 居民很难用以后的积蓄偿清债务,何况在中国,银行对住房贷款的还款期定得比较短。

五、如何评价当前的物价水平?价格竞争是低水平的竞争吗?对降价应持何种态度?

1999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比1998年同比下降2.2%,商品零售价格下降2.5%;5月份, 仍维持这个数字。 全国商品住宅平均售价也在1999年4月份跌破2000元大关,为1967元/m[2]。是否可以就此认为我国已进入“物价低迷”的时期了呢?

评价一个国家的物价高低,主要考虑三个参照因素:一是生产成本,二是国际价格,三是本国居民收入水平。从成本来说,我国并存两种现象。一种是高成本推动高物价,如,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水平过高,劳动生产率低下,使生产经营成本远高于发达国家。这些企业最希望自己生产的产品卖高价,也是抱怨“物价低迷”者。然而,用高物价维持高成本决非良策,降价迫使企业降低成本才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另一种现象是暴利追逐,即物价远大于成本,例如, 一张光盘的成本也只不过2元左右,却竟然卖到60元、80元,甚至100多元, 在走私和盗版的光盘的冲击下,光盘价格才回归到合理价位。再如电信价格、名牌服装价格、电脑价格等都存在暴利问题,自然就有个价格回归过程。从与国际价格对比看,有两种现象最能说明问题。一是走私现象。走私现象为什么这么普遍、这么严重?就是因为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另一种现象就是国内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甚感恐惧,有些文章也分析了我国加入WTO后哪些行业会受到冲击。 受冲击的主要原因是国内产品价格偏高。从与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相比较来看,就更能说明问题。例如,我国即使按照“安居工程”房价计算,房价与居民家庭收入之比也大致为12倍,而按照世界银行规定的标准,这个比值在3~6倍之间为宜。据对北京市房价调查表明,北京市的房价已与纽约、东京等世界级大都会持平,但居民的购买力却只有这些城市的十分之一,甚至更低。诸如汽车价格、旅游价格、电影票价格等与居民收入之比也是相当高的。因此,用“价格低迷”评价我国的价格水平是不恰当的,称“价格回归”、“高位调头”更为恰当。须知前几年物价涨幅曾达两位数。

如何才能把价格降下来?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就是要靠竞争。有人称价格竞争是低层次、低水平的竞争,这种说法没有道理。价格竞争只是表面现象,在其背后包含着成本竞争、科技竞争和营销策略竞争,而且,市场竞争本身就是综合性的,价格竞争与质量竞争、技术竞争、服务竞争之间并非天然地互相排斥,我们不能以一种竞争去排斥另一种竞争,各种合理竞争手段都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将竞争手段配合使用是企业求生存和发展的良策。可以说,价格竞争将伴随市场经济的始终。它无低层次与高层次之分,只有恶性与良性之分。恶性价格竞争就是以挤垮同类企业、实现垄断经营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持续倾销商品,待垄断格局形成后再将价格大幅提高,形成垄断价格以获取暴利。良性竞争就是以保持或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为目的,以比原价较低、能被广大客户接受的、超过本单位最新固定成本或本行业平均成本的价格促销商品。良性竞争也会导致一些企业倒闭或转产,但这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结果,不是强者故意排挤的结果。在竞争面前人人平等,谁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采用新技术、加强服务、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谁就能在价格竞争中发展壮大。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发展。如果因怕企业倒闭而抑制价格竞争,就是保护落后,经济发展就缓慢。事实上我国某些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如人意,就是排斥价格竞争的结果。令人遗憾的是,在人们抱怨消费难以启动的同时,也存在着压抑消费的情况。据报载,武汉联通公司1999年5月17日隆重推出一项新业务——江城卡,市内通话费每分钟仅付0.20元,消息传出后,联通营业厅内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仅5月17日这一天,前来开户的用户就达1 500人,但联通这一利国利民的举措竟被认为是扰乱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北方某大城市的居民盼着联通公司能在本市开办“130本地通”业务, 却因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而不能实现。国家民航管理部门也曾规定飞机票价不打折。凡此种种,说明计划经济的思维习惯一时难以改变。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人竟给价格竞争“算账”,声称价格大战使某行业损失××亿元利润。这样算账既不正确也反映了算账者的狭隘意识。首先,利润的实现要以销售为前提,价格不降,销售不畅,没有销售量作保证,哪里会有利润?其次,这里有个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是把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立足点,还是不顾人民的利益而单纯保行业的利润?再次,我们应该算大账,看综合效益。价格竞争换来的是产品的丰富,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人民得到的实惠,是一批名牌的产生,是一批优秀企业的发展壮大,是民族工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增强,是国内经济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的加速,是落后的企业的淘汰,是在消费品买卖过程中暴利和腐败现象的根除。两年前一台质量很差的VCD要卖3 000多元,现在3 000元能买到6台那样质量的VCD; 过去卖几万元的电脑现在卖几千元;过去卖7 000多元的彩电现在2 000元就能买到。这难道不是价格竞争的结果吗?在这里,人们要感谢四川长虹电视机生产厂家,它挑起的几次价格战推动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使一批优秀电视机生产企业脱颖而出,使杂牌企业销声匿迹,使人民得到了实惠。电视机价格降下来了,优秀企业实力增强了,产品技术水平上去了,就不怕加入WTO 后受国外产品冲击了。面对长虹的挑战,康佳等公司积极参与竞争的勇气令人敬佩,而某公司又是告状又是在国外抢注长虹红太阳商标的做法实在叫人不敢恭维。既然价格竞争利大于弊,那就应该给予鼓励和保护。政府主管部门当务之急应该是打破垄断,培育竞争机制,使商品价格降下来,同时打击伪劣产品制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创造公共消费品,而不是对降价进行限制,限制的结果只能是保护落后,限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民族经济的发展。

价格竞争的前提是产品供大于求,如果供小于求或供求平衡那就竞争不起来,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产品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状况大可不必忧心忡忡,何况还有国外大市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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