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论争谈“回归论”_空想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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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争论看“复归说”的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民主主义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国初期,围绕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问题,党内特别是高层领导之间出现过争论。现在,围绕“复归说”问题,理论界又出现了不同意见。回顾一下围绕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问题出现的争论,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复归说”,也许有些好处。

一、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解放战争的滚滚洪流,把蒋家王朝的统治摧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了。胜利后的中国究竟向何处去?是像十月革命那样,革命一胜利就实行社会主义?还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立新民主主义?抑或像印度那样,实行资本主义?这是关系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无需多说。问题是立即采取社会主义措施,实行社会主义?还是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建立新民主主义?要正确认识和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回顾一下十月革命后,俄国立即采取社会主义措施的经验教训。

大家知道,十月革命后,苏维埃俄国实行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其主要内容是:首先,实行余粮收集制,国家对主要食品实行绝对垄断,严禁粮食自由买卖;国家确定粮食和饲料数量,按固定价格向农民征购;国家组织征粮队,负责征购粮食。其次,逐步改组全部工业,对大中小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实行国有化;对国民经济实行严格集中领导,由中央负责安排企业的生产计划、原料供应、产品分配、生产资料的调配等工作。再次,取消商品交换,实行高度集中的有组织的生产和分配。企业不进行商品流通,不实行经济核算,也不讲经济效益,完全由国家统一调配。最后,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政府宣布实行义务劳动制,规定每人只有在劳动之后才能凭证领取粮食和其他日用品。在消费品分配中,逐步实行供给制。总之,在战时共产主义期间,苏维埃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高度集中的产品生产、产品征集和产品分配,取消商品生产和贸易。

苏维埃俄国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主要原因是为了对付帝国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和国内的反革命叛乱。但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指导思想上的错误也是重要原因。当时党和国家领导人企图通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

战时共产主义对俄国国内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却给俄国革命事业特别是经济生活造成很大困难。1921年春,俄国农业萎缩,粮食紧缺,燃料供应困难,交通运输中断。这引起农民反对,工人不满,有的地方士兵还发生叛乱。这说明俄国出现了严重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

为了解决俄国面临的严重问题,1921年3 月俄共(布)十大决定实行新经济政策:以粮食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实行贸易自由,允许农民纳税后将剩余粮食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允许资本主义主义中小型工商企业开展贸易经营活动;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发展经济,实行租让制,允许国家把一时无力经营的中小型企业如工厂、矿山、农场、林场等租给国外或国内资本家经营,还允许私人经营的中小型企业实行物质利益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和物质奖励;建立国民经济管理新体制,实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扩大企业权力,建立经济核算制度;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俄国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新经济政策,说明任何一个新的制度的创立和巩固,任何一种重大政策的制订和实施,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先前社会所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作为自己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基础。如果实行“左”的或右的政策,就会导致失误甚至失败。

如果说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俄国,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实行社会主义行不通,那么生产力比俄国更为落后的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更不能立即采取社会主义措施,实行社会主义。只能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这一点,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以及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刘少奇的《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问题》、《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与问题》等文章中,都说得十分清楚。特别是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政治上,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通过共产党)、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民族资产阶级参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导、五种经济成分(除国营经济外,还包括国家资本主义、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并存,共同发展的政策;在文化上,提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反对帝国主义的、封建的、迷信的思想。

中国革命胜利后,之所以不能立即实行社会主义而只能实行新民主主义,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因为当时国营经济比重很少,顶多占10%~20%;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有两面性,我们还要团结他们,请他们的代表人物参加政权;我们的经济很落后,还要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来发展经济,不宜过早消灭。这就是说,新民主主义革命后,中国只能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

二、 刘少奇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的构想和毛泽东对构想的态度

根据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思想,刘少奇在建国前夕和建国初期,就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问题提出了构想。这个构想集中反映1949 年4、5月间,在天津视察时的讲话和1951年7月在春耦斋的讲话中,其主要内容是:

1.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这个过渡阶段大约需要10 到20年。“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刘少奇把新民主主义制度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制度看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相对独立的制度。这个制度要搞10到20年,现在要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努力。

2.新民主主义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完成工业化。“只要第三次大战不爆发,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要把中国工业化”。他在春耦斋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59页。)

3.新民主主义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存、共同发展。

4.新民主主义要把民族资产阶级当做团结对象,不要当做斗争对象。因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同于俄国的资产阶级。十月革命后,俄国资产阶级站到反革命去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具有革命性的一面,在反帝反封建过程中,一直和我们合作,感情一直没有破裂,革命胜利后,我们是新民主主义,还要有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参加。因此,他们不是斗争对象。否则,就会搞乱敌我阵营。

5.新民主主义阶段不要过早地“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制”,而要允许有一定的发展。他认为,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一定范围内的发展,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允许的。因为我们国家生产不发达,工厂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下,在劳资两利的条件下,还要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这样做,对工人阶级好处多,坏处少。同样,农村私有制也不要动摇,你动摇了,对生产不利。他说,无论城市还是乡村,“私有权在今天中国的条件下,一般他还不能废除,并对提高社会生产力还有其一定的积极性。”(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60页。)

6.新民主主义的前途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很可能在将来加以讨论。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到了那时候,中国共产党也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中国共产党在将来也愿意和一切愿意进入社会主义的人们一道,共同地进入社会主义”。(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35 页。)在春耦斋讲话中,把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更具体化了:“过了这个时期以后,工业大大发展了,农业也有了大发展。国家经济的领导更加强了,变成绝对的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干部成熟了,数量也多了,党的技术干部也有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巩固了,那时,就会要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60~61页。)

对于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的构想,有些是毛泽东赞成的。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建立新民主主义,第二步建立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新民主主义有五种经济成分,应使它们各得其所,共同繁荣和发展;等等。

但是,在一些问题上,毛泽东和刘少奇由于认识不同而存在分歧,这些分歧。有的毛泽东是正确的,例如,如何看待资本家的剥削问题。刘少奇在天津讲话时,曾说过“剥削有功”、“剥削越多越好”。毛泽东认为这样说不好。在这个问题上,朱德的意见是正确的,讲得比较好。朱德说:“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中的职工,他们在经济上还没有获得完全解放,他们还受着资本家剥削,这种剥削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只能受到限制,而不能够消灭”;为了工人阶级根本的长远的利益,还必须“在现阶段自觉地忍受资本家之一定限度以内的剥削,”(注:《朱德选集》,第261、262页。)这里用的是“忍受”资本家“一定限度以内的剥削”,而不是讲“剥削有功”、“剥削越多越好”。这种提法比较确切。又如,如何看待机械化与合作化的关系,刘少奇主张先机械化,后合作化。而毛泽东强调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同时在工业化过程中实现机械化。这后一种主张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

有些分歧,刘少奇是正确的,毛泽东的意见欠妥。其中有些问题开始两个认识是一致的,后来毛泽东的看法变了。毛泽东的变化事实证明是不对的。这有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的问题。对于刘少奇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的思想,毛泽东在建国初期也是同意的,也主张革命胜利后要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15年之后才考虑向社会主义转变问题。但到1952年下半年,他的认识发生变化。在9月举行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 就提出现在要用10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又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6月15日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中, 批评了三种错误观点:“(一)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确保私有财产。”(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第四册, 第251 页。)在批评第一种错误观点时指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么确法?每天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确立,是很难哩!”(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上卷第65页。)其实,刘少奇所说的“巩固”也好,“确立”也好,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他把新民主主义看做是过渡性的阶段,是变化的。但是,在新民主主义制度发生质变之前,不管如何变化,并不影响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所以,问题不在于“巩固”或“确立”问题,而在于要不要一个新民主主义阶段,要不要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而且这个制度要存在10到2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问题。按理说,从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后,只在解放区局部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制度,并没有建立全国性的新民主主义制度。因此,当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后,在全国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是顺理成章的。由于中国经济文化落后,新民主主义阶段及其制度存在一个较长时期,以便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整个社会,也是理所当然的。否认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必要性,或虽承认新民主主义阶段但又主张过早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与中国实际不符合的,也是有违毛泽东原来思想。

第二,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问题。毛泽东和刘少奇都主张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一点是一致的。问题在于什么时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刘少奇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仅要允许他存在,还要允许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发展,这不论对资本家、对工人阶级、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这一点,毛泽东在建国初的头三年也是同意的。但是,到了1952年11月,毛泽东就提出要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工商业;但要分步骤,一是要消灭,一是还要扶持一下。1953年6月, 他指出“确保私有财产”是错误的,要在10年到15年内使资本主义绝种。根据这个设想,在总路线中提出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问题,要求10到15年内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实际上只用了三年多时间就完成了这个工作,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不能不说太快了。

第三,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和刘少奇都主张农业要走合作化的道路,问题是什么时候走?如何走?刘少奇认为不要过早地动摇、削弱私有制,过早地搞农业合作化,向社会主义过渡。他主张机械化,然后合作化,逐步改造农民私有制。1950年初,他批评了东北把农业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的做法,认为不能把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社会主义阶段混为一谈。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业,这是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1951年4月, 又批评了山西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做法,指出那种认为现在就“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88~189页。)毛泽东对刘少奇确保农民私有制,不支持农业合作的作法不满。他主张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1952年2月,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要求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从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短短三四年内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速度也是够快的。

三、毛泽东为什么从赞成转向批评新民主主义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是赞成在中国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为什么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转向批评新民主主义,甚至否认新民主主义制度独立存在的必要,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

毛泽东从赞成转向批评新民主主义,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对客观形势认识的片面。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短短三年的努力,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形势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土地改革的完成,抗美援朝的胜利,肃反、“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民主改革和社会政治斗争的胜利,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政治基础;国民经济的恢复,财政的统一,市场的稳定,国营经济的壮大,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城市私营工商企业的统购、包销、加工、订货等办法的实行,为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一定的组织基础。另一方面,“五反”运动中揭露的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本性,尤其是一部分资本家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使人感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非改造不可。同时,土地改革后,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也使人感到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加之国际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尖锐对立,不排除再次发生大战的可能。我们争取有利时机,加快工业化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改造,以增强国力,防患于未然。正是国内外这种形势,促使毛泽东改变对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认识。从这方面看,毛泽东的转变是有一定客观依据的,并非主观想象。但是,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当时的积极作用,对农民个体所有制的积极作用,对城乡资产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作用,则认识不足,这是导致他加速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对社会主义的误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最终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但是,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指出的,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这种情况,在建国初期更是如此,按照当时许多人的理解,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中国既然要搞社会主义,当然应该消灭私有制。因此,毛泽东对刘少奇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农村富农经济不满,提出加速社会主义改造,消灭私有制,是不难理解的。但是,毛泽东的主张却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情况,就是中国革命是在一个经济十分落后国家进行并取得胜利的,中国面临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经济,我们需要利用两个积极性: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积极性,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积极性,贫苦贫民和富裕农民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城乡经济的发展。过早过快地采取社会主义措施,改造私营经济,改造小农经济,消灭私有制,表面上是向社会主义前进了,实际上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误解,是一种急于求成的“左”的作法。

毛泽东是“左”的路线的受害者,是一直反对“左”的错误的。就是在建国初期, 对于调整工商业中一些“左”的作法也是反对的。 在1950年4月的一次政治局会议上,他说:“我们是一个大党, 策略上要特别注意。尤其是我们现在胜利了,要巩固胜利,更要注意,要反对‘左’的思想和‘左’的做法。”(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99页、208页。)但是, 由于当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并没有搞清楚,即使思想上想避免“左”的错误,在实际措施上也难免犯“左”的错误。毛泽东开始提出10到15年消灭资产阶级,而实际只用了三年多时间,这不能不是“左”的做法。

第三,毛泽东早年受过空想社会主义的影响,还在长沙等地进行过“新村”之类的空想社会主义实践。五四运动后,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逐步抛弃或弱化了空想社会主义。1948年4月,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还批评过农业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中的一种),指出“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应当批判这种思想。”(注: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99页、208页。)但是, 能不能因为毛泽东批判过空想社会主义,他自己思想就没有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了呢?恐怕很难这样说。建国初期改变对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态度,主张加快社会主义改造,消灭私有制,多少反映了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这种思想到了1958年又进一步发展,提出用政社合一,集工、农、商、学、兵于一体的人民公社,作为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如果我们承认用人民公社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产物,那么承认从新中国成立就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也带有空想社会主义成分,那是顺理成章的。就他的一生来说,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处于主导的支配的地位,但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也时有表现。

第四,斯大林和苏联的影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斯大林对毛泽东的做法,许多方面是支持的,赞成的,但在一些问题上是持保留或反对态度的。斯大林曾认为毛泽东不懂马克思主义,是“麦淇淋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搞真社会主义,而是搞铁托式的社会主义;不是站在工人阶级立场,而是狭隘的农民立场。对于斯大林的怀疑和批评,毛泽东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在新中国成立后,斯大林对自己的错误作了自我批评,毛泽东也访问和参观了苏联。毛泽东会不会因社会主义问题逐步接受斯大林的观点,参考苏联社会主义的模式,因而改变他原来主张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设想,加快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事实上,毛泽东在作出10年到15年基本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决策时,就参考过苏联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也听取过斯大林的意见。可以说,毛泽东改变对新民主主义的态度,是同斯大林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分不开的。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平均主义思想等等,对毛泽东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对毛泽东改变对新民主主义的态度也是起一定作用的。总之,毛泽东由赞成转向批评新民主主义,其原因是复杂的,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四、 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争论看“复归说”的讨论

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与加速社会主义改造的争论,已经过去40多年了,它在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淡忘了。但是,杨家志教授“复归说”的提出,又使人回想起当年的争论,联想起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说,这两者之间争论的是同一个问题,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要不要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

杨教授的“复归说”,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他的基本思想是,我国1976~1996年这20年的发展历程,向世人展示出一个向50年代初期新民主主义发展模式复归的大趋势。主要根据是:

——农村改革以大包干形式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以1953年以前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复归,是对那时普遍存在的从事独立商品生产和商品经营的农户的重塑或复归。

——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对追求个人富裕行为的肯定,是对1953年以前市场竞争中两极分化现象的肯定或复归。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是对社会主义改造前四个阶级和以国营经济为主体、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发展模式的复归。

——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是对1953年统购统销前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复归。

杨教授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应该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充分发挥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作用,不应该过早过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城乡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在这一点上,“复归说”与“巩固新民主主义论”是一致的。

我们现在谈论关于是否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问题,当然不是也不可能完全复归到新民主主义制度,从这一点说,“复归说”的提法可以商榷。因为从历史发展总的趋势看,历史不会重演,不会倒退,更不能试验,不能假定(即假定我们当时巩固了新民主主义制度)。我们研究历史,是要从中吸收经验教训,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参考。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看,有几点值得重视:

其一,社会主义制度是比资本主义更民主的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由之路。但是,一个国家什么时候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照搬马列书本,不能照搬别国模式。旧中国由于经济十分落后,革命胜利后不能搬马列书本上的社会主义,也不能搬苏联的社会主义,只能从我国实际出发,建立新民主主义。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的共识。历史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新民主主义制度建立的三年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就是证明)。

其二,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巩固,必须利用旧中国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作为自己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基础。旧中国由于城乡资本主义发展很不充分,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又有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无产阶级在限制其消极作用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无论对资本家还是工人阶级以至全社会都是有利的。拒绝利用他们的积极性,过早过快地消灭城乡私有制,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

其三,新民主主义由建立到巩固需要一个过程,它的优越性的发挥也需要一个过程。当它刚刚建立不久,它的优越性还没有发挥出来的时候,就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其用心尽管是好的,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复归说”的提出,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并没有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和历史任务,以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得不去完成其遗留的使命和任务。

从这几点说,“复归说”不无道理,它是同“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争论一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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