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市场目标模型研究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产品市场目标模型研究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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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类型

市场,通常是指一群为买卖某种商品而相互接触的厂商和个人,有时也用来专指商品买卖的场所。所有的市场基本上是由买卖双方组成的,有时候在某些市场上也会出现经纪人和代理人。市场一般可划分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

(一)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应满足下列四个条件:(1)任何售卖者的产品与其他售卖者的产品是同质的。 当价格相同时, 买者无论从哪个售卖者那里购买都无所谓。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品的同质性不仅包括产品内在的物质属性,还包括诸如售卖者所处的地理位置、服务态度等外在因素。(2)市场上的每一个买者或卖者, 与整个市场规模相比都是非常小的,所以他们谁也不能单独影响产品的价格。(3)所有的资源都有完全的流动性, 即每种资源都能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能随时从一种用途转到另一种用途中去。这意味着新的企业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某一行业。在通常情况下,职业技术培训、专利权、巨大的投资等方面的原因都可能对新企业的进入造成障碍,因而使这一条件不具备。(4)消费者、 企业和资源拥有者都对有关的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信息有充分完全的了解。从纯理论的角度来说,完全竞争要求所有这些经济决策单位都对过去、当前和未来情况有准确的了解。

(二)垄断市场 垄断市场是指只有一个售卖者的市场。在这种市场上,一个企业就是一种产品的唯一供给者,不存在竞争对手。通常的电力公司、电话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等可看作属于这类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完全垄断厂商采用的政策是受某些间接和潜在竞争的影响的,因为所有的其他商品都是与垄断者争夺消费者偏好的竞争对手,这种竞争属于不同产品间的竞争。此外,潜在竞争的威胁也对垄断厂商的政策起着制动器的作用。垄断厂商只有把自己的垄断利润控制在某一适当的限度内,才能保持其垄断地位。如果他们把价格定得过高,其他企业就有可能进入其市场,并试图打破其垄断。

(三)垄断竞争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有差异的产品是由大量企业生产出来的,同一产品类别内的企业的产品是其他企业产品的相当近似的替代品。(2)同一产品类别内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以至于每个企业都期望自身的行为不为其对手所注意,因此也不会受到来自对手的任何报复措施的阻碍。(3)同一产品类别内的所有企业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都是相同的。这一点通常是不易满足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当产品不同时,它们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也是不同的。

零售业常被引证为具有垄断竞争特征的行业,如加油站、服装店和药房等。一个垄断竞争条件下的企业可以从改变价格、改变产品特征和变化广告或销售开支三个方面来影响其销售率。

(四)寡头垄断市场 寡头垄断是以存在少数企业为特征的市场结构,这些企业之间存在着实际的或者可以觉察到的互相依赖关系,每一个寡头在制定政策时都非常注意这一政策对其对手的影响。由于寡头市场包含的企业数量很少,所以当其中一个企业的价格和产量发生变化时都会影响到竞争对手的销售量和利润水平,并有可能诱使竞争对手作出相应的变化。美国的石油业可以看作是寡头垄断的一个较好的例子。寡头垄断可以按不同的方式分类。当行业内的企业生产的是同质的产品时,这一行业称为纯粹寡头。当行业内的企业生产的是有差异的产品时,这一行业称为有差异的寡头。

二、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现状

农产品市场是我国消费品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产品市场在满足消费需求与增加农民收入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对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开放了农产品贸易市场,对农产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流通渠道的开放经营,并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对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上述改革对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起了重要作用。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底至1984年,国家对农产品的经营体制和购销政策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经营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营渠道并存、全面开放的流通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对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进行改革的同时,开放集市贸易,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在购销政策方面,大幅度提高了粮、油等78种主要农副产品及一些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调减了粮食征购基数,实行了议购议销。第二阶段,从1985年开始,主要是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对其余农产品的流通完全依照市场法则进行。

通过农产品市场体制改革,使城乡农产品集市贸易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方式和市场功能多样化,不仅有零售、现贷交易,而且有批发和远期交易,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也相继建立。1980年8月在郑州组建了第一个国家级粮食批发市场,以后又在九江、芜湖、吉林、武汉、乌鲁木齐等地建立了地区性粮食批发市场。与此同时,期货市场也开始建立,农产品外贸市场也有了很大发展。

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冲破了“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把分散的农产品初级市场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交换的范围扩大,使封闭的地方市场向统一开放的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展、使以即期交易和实物交易为主的农产品初级市场,向即期、实物交易与期货、票据交易相结合的农产品高级市场过渡,促进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使农产品流通中的计划管理范围逐步缩小,市场调节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改变了农产品单一的计划价格形式和价格形成机制,初步建立了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价格体系,打破了长期以来由国家垄断经营的格局,疏通了流通渠道,减少了流通环节,使流通体系朝着更加有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方向发展。

但是,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在发育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性垄断、“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依然存在,限制了生产者依照市场法则进行生产经营的自由,使市场公平竞争难以开展 当前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商品农产品仍然是以合同定购为主,而合同定购价格是由国家根据财政承受能力依靠行政力量单方面确定的,因此这种合同定购是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低价收购,这种价格既不能正确反映农产品价值,又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由于合同定购占着较大的市场购买份额,因而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形成影响很大,即使放开了农产品集市贸易的价格,但是由于受合同定购价格的影响,其价格也很难达到合理的水平。近年来由于生产资料涨价,使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的幅度远远大于农产品提价的幅度,这种成本—价格挤压,使得农产品生产收益下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引起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萎缩,总产量下降,使供给量远低于供需平衡时的数量,造成有效供给不足。

(二)生产要素流动性差,市场发育不全,效率低 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限制了土地、劳动力等农产品生产要素的流动,同时也使企业很难自由地进入与退出市场。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批发市场数量少且多分布在产地,期货市场才刚刚开始建立,还很不完善。这些都影响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降低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市场信息的不完备性,更加放大了农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农民进入市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在农产品市场中,经常出现市场信息的失真与欠缺,如前几年出现的“贸易大战”,当某种农产品供不应求时,许多部门抬价收购,造成过旺的虚假需求,诱使农民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下一轮供过于求,产品过剩,价格大幅度下跌。前几年在茶叶、兔毛、蚕茧、烟叶等农产品的收购中,都曾出现过这类“大战”。不完备的市场信息,失真的价格信号,对农户的生产行为起了误导作用,导致农产品生产大起大落,更加放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给农民造成了严重损失,使那些刚刚步入市场经济大门、对市场经济还很陌生的农民对市场产生了一种畏惧感,因而欲进不退,踌躇不前。

(四)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差,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的有效运行 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是由大量小规模的农户进行的。这些农户的生产零星分散,经营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自给性强,商品率低,缺乏强有力的营销组织,再加上农民自身素质较差,市场意识与市场参与能力较弱,这些都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的运行效率。

(五)市场基础设施不健全,使市场难以正常运行 市场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产品的加工、贮藏、运输、质量检测、财务、金融、保险、合同仲裁、治安等机构与设施,它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目前我国许多农产品市场缺乏这些基础设施,因而在市场交易中,商品损失严重,秩序混乱,纠纷多,交易效率低。

(六)宏观调控不当,行政干预过多,市场法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妨碍了市场正常运行 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中,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如在种植业中,农户的生产自主权经常受到行政计划的干涉,一些农产品市场常被行政部门取消或关闭。市场法规制度不健全,市场管理不严,经常出现无章可循或有法不依的现象,严重妨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三、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目标模式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农产品市场是整个市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也必须符合这个目标。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资源最优配置的必要条件是:(1)商品在消费者之间的分配达到最优。 它要求任意两个消费者在任意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必须相同。商品的边际替代率是指消费者为保持原有的消费满足水平,在取得额外一单位商品X 时所必须放弃的商品Y的数量。(2)生产要素在生产者之间的分配达到最优。它要求任意两个生产者在任意两种生产要素间的边际技术替代率必须相同。这里的边际技术替代率是指生产者为保持原有的产量水平,在减少一单位生产要素X时所必须增加的要素Y的数量,它等于两个生产要素边际产量之比。(3)生产要素在各行业间的最优分配和商品在消费者之间的最优分配同时实现。这一条件要求任意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与任意一个生产者在这两种商品间的边际转换率必须相等。边际转换率是指额外增加一单位商品X的生产所必须放弃的商品Y的单位数。

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市场中,只有完全竞争市场能够满足上述资源最优配置的三个条件,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先看第一个条件,即在所有消费者之间任意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必须相同。由于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将使任意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等于他们的价格比,而完全竞争下的价格及价格比对所有的购买者都是相同的,因此所有购买者对任意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也必然相同。第二个条件要求,所有生产者之间对任意两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必须相同。因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生产者对每种生产要素使用量的选择将使任意两种要素间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等于它们之间的价格比,而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生产要素价格及价格比对所有的生产者都是相同的,因此所有生产者之间对任意两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也必然相同。第三个条件要求,生产者在每两种产品生产之间的边际转换率必须等于每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由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产品的边际转换率就等于商品Y的边际成本与商品X的边际成本之比,而边际成本之比又等于商品Y与商品X的价格之比;又由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边际替代率就等于商品Y与商品X的价格之比,因此,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任意两种商品的边际转移率等于这两种商品间的边际替代率,这样就使生产要素在各行业间的最优分配和商品在消费者之间的最优分配同时实现。

由以上讨论可以看出,能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的市场类型是完全竞争市场。因此,我国农产品市场也应该朝着完全竞争市场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刚开始建立,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尤其是市场信息的不完备、不准确,常常对生产者产生误导作用,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也给生产者进行决策带来许多困难。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社会效益高但自身的经济效益较低,农产品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农业有机构成低,集约化程度低,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差,要想让农业在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情况下为众多的人口提供足够的农产品,就必须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下大力气对农业进行物质投入,而这些投入的资金来源只能主要依靠农业本身进行积累,因而应该允许在农产品市场中存在一定的垄断,以便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从垄断市场中获取较高的利润,以利于资金积累和农业自身的发展。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努力解决好现有农产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使农产品生产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基本依靠自身积累持续、健康发展,使农产品市场逐步达到或接近完全竞争市场。为此,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保护公平竞争,建立统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自由是完全竞争市场的本质特征,也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生产与营销的自由。生产者有权决定生产的品种、数量、时间、方法以及营销的时间和地点等。(2)企业进入与退出市场的自由。(3)消费者购买选择的自由。(4)供需双方议价的自由。 国家应尽量避免对市场进行带有垄断性质的行政干预,保护自由竞争。合同定购价格应由供需双方自由议价,以真正体现双方的平等地位。拆除地区之间的贸易壁垒,使农产品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取消对生产者生产经营的行政干预,给生产者以充分的自主权。

(二)改革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等,建立健全土地、劳动、资金等要素市场,促进农产品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相连接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以促进农产品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三)加强市场信息设施建设,建立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传送、发布、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向供需双方提供准确、全面的市场信息,以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帮助供需双方进行正确的决策。

(四)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组织起来进入流通。组建大中型专业公司,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公司下连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及农户,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走产、供、加、销一条龙的路子,以增强参与市场竞争与谈判的力量,获取更多利润,加速资金积累,促进农业发展。

(五)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市场顺利运行。要搞好农产品的加工、贮藏、运输等设施的建设,以加快流通速度,减少流通中的损失。建立和完善质量检测、财务、金融、保险、合同仲裁、治安等管理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以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发挥市场职能,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搞好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市场运行条件和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国家要制定出一套公开、透明、完备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建立强有力的市场执法和监督机构,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秩序。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以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竞争自由、平等、公正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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