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较优势战略与追赶战略_比较优势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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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修改稿日期:2002-08-04

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有两种战略:比较优势战略和赶超战略。比较优势战略,就是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的对外开放,由价格机制向国内生产者显示该国要素和商品的供求及相对稀缺性,并通过这些相对价格引导能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经济部门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实行比较优势战略的国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赶超战略作为比较优势战略的替代物,是指国家出于某种战略目标(这个战略目标可以是军事的,也可以是经济的,例如扩大在较高技术水平上的出口)的考虑,不惜付出包括扭曲产品与要素价格、当前的经济效益等一定的代价,运用行政干预,集中各种生产要素,保护和优先发展那些单凭市场力量——亦即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尚且无法大规模发展的工业部门。实行赶超战略的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比较优势战略和赶超战略,试图阐明一国选择经济发展战略不应把两者对立起来,绝对的肯定一个而否定另一个,正确的是把两者辩证的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 比较优势战略

比较优势战略的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提出了绝对利益论:劳动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自然禀赋和后天的有利条件因国家而不同,这就为国际分工提供了基础,因为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可以使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绝对低于别国而在该产品和交换上处于有利地位,各国按各自的有利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并使各国从贸易中获益。

大卫·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论。他在1817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赋税原理》中提出了比较利益论:各国不一定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绝对低(即绝对有利的产品),而只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相对低(即比较利益较大或较小的产品),便可以进行对外贸易并能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

由于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是建立在他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劳动是惟一的生产要素,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完全取决于它的劳动成本。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发展了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提出了要素禀赋论。他们认为一国的比较优势因而应出口的产品是它需要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充裕而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的产品是它需要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稀缺而昂贵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简言之,劳动丰富的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资本丰富的国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按照比较优势理论的逻辑,则一国在制订经济政策时,应实行比较优势战略。即在发展经济时,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便价格能充分反映资源的供求状况和稀缺性,从而显示出一国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后进国家一般先是劳动或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提高竞争力,增加积累,然后随着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再来进行产品、技术、产业结构的升级。一国产业的发展顺序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任何一种经济理论都有它的前提条件。如果忽视它的前提条件就将它应用于经济实践,这必将给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比较优势理论的推导有很多理想化的条件。如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每个国家只生产一种产品(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例子是美国生产小麦,英国生产棉花),只用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和资本)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两条假设:(1)完全的自由贸易。各国商品完全自由流动,没有关税, 没有进出口配额,没有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等等名目众多的贸易和非贸易壁垒;(2)国家不能干预经济。 国家的作用仅仅是创造一个完全竞争的环境,不能为本国设置贸易和非贸易壁垒,不能对本国产业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就必将造成一个扭曲的宏观经济环境,使市场无法正确显示出本国的比较优势。

现实的世界与比较优势理论设想的理想国际环境大相径庭。首先,20世纪以来没有完全的自由贸易,也没有对经济撒手不管的国家。且不说发展中国家,即使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虽然在口头上大声呼吁要自由贸易,但在实践中却设置种种贸易和非贸易壁垒,如劳工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和商品包装标准等等来保护本国产业,并且美国出于种种目的动辄对别国进行贸易制裁和技术封锁。只要这个世界上有民族国家存在,就有不同的民族利益,有不同的民族利益,就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贸易。由于世界上各国利益的不一致,比较优势理论的应用便要大打折扣。因为仅仅根据比较优势原则来发展自己的经济,一个国家很可能发现自己将处于在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受制于他人的地位,特别是后进国家尤其如此。

而且,比较优势理论严重忽视了贸易利益的分配。即使自由贸易,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参加国都能均等的享有贸易收益。贸易条件将决定谁在贸易利益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一般出口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发展中国家出口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如表1所示, 近几十年来,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

表1 世界银行商品价格指数:1990=100

资料来源:1998年世界发展指标(P.132)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际市场上初级产品价格指数从1980 年到1997年全都大幅下跌,石油跌幅高达66.07%, 最少的化肥跌幅也高达28.28%,而MUVG-5指数升幅高达为50%。发达国家就是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的不平等贸易,从发展中国家获取了巨大的贸易财富,使发展中国家失去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富国越富,穷国越穷。发展中国家通过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或资源密集型产品实现积累,进行资源禀赋结构然后产业结构的升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 赶超战略

比较优势理论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发达国家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产品,即使发展中国家能通过自我积累实现要素禀赋结构从而产业结构的升级,但发达国家的要素禀赋结构从而产业结构也要升级,那么发展中国家还是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永远保持着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优势。更何况由于现在的国际市场上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日益恶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等价交换使发展中国家的自我积累能力极低,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的可能性不大。比较20世纪初和20世纪末的国际经济格局,我们可以发现20世纪初的经济发达国家如美、英、日等,到20世纪末还是发达国家,而20世纪初的发展中国家到20世纪末还是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格局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因此比较优势理论一经提出,便遭到了反对。最早可追溯到美国开国之初的经济学家汉密尔顿。当时英国已完成了工业革命,技术领先,制造业发达,而美国刚刚独立,工业落后,资源尤其是棉花丰富。可是美国却没有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大力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汉密尔顿在1791年向美国国会递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他阐述了保护和发展制造业的必要性和条件,极力主张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加强国家干预,大力扶持发展制造业。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说为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和发达国家相抗衡提供了理论依据。

德国的弗·李斯特发展了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说。他在1841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论。他认为发展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为重要,开展对外贸易应着眼于提高生产力,而不能着眼于财富存量的多少。本国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关键。他主张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应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使其幼稚工业经过保护能够成熟与国外竞争者匹敌。汉密尔顿和弗·李斯特都强烈反对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认为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开展自由贸易就永远达不到经济发达国家水平。弗·李斯特说“在自由竞争下一个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国已经没有可能,这是比较优势落后的国家将普遍屈服于工商业与海军强国的优势之下。”[4](P.128)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说和弗·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在美德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美德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和扶植等措施,制造业迅速崛起,终于可以和英国相抗衡。德国在1848年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机器制造业,在政府强有力的保护政策的扶持下,德国经济竞争能力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在19世纪末终于赶上并超过了英国。美国也在1894年超过了英国。与比较优势战略相对应,我们可把一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政府集中力量,扶持发展制造业特别是重工业,提高其竞争力的战略,称为赶超战略。因为一国经济发达与否,常表现在制造业特别是重工业是否有竞争力。实现赶超便意味着实现工业化,在制造业特别是重工业竞争力方面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赶超战略从逻辑上说是可行的。如果把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可以发现,三种产业结构的确是依次更替的: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然而确认经济总体发展进程的不可超越,并不是说一切国家,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要注定走三种经济产业形态依次更替的道路,并不否定某一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能够超越一定的经济产业形态而直接向更高级的经济产业形态发展。当然某个国家之所以能够超越一定的经济形态,超越本身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的常规现象,是与国家间的密切交往有关,又与几种经济产业形态在空间上并存为前提的。实际存在的经济产业形态规定着赶超的限度。赶超现象的产生并不违反经济产业形态发展的一般规律,相反它本身是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体现。经济发展史上,后进国家实行赶超战略,超过发达国家的例子并非罕见。最典型的莫过于19世纪的美国和德国,20世纪初的日本。它们都是实行赶超战略并取得成功的典范。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知识经济初见端倪。在当今时代,一国或地区在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有形因素上的上的优势不再是永远的优势,而知识及提高自己的知识潜力才是发展的关键。知识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而发展中国家通过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多渠道培养人才,通过知识创新,技术引进和模仿,可以在高精尖技术领域的某一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赶上甚至超过发达国家。比如印度的软件业就是成功的范例。赶超战略另外一个含义是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考虑到国际环境,考虑到国家安全与长远经济发展,这是必需的。在条件不充分之下,则要付出相当的代价,但这对摆脱外国依赖,加强国防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推动本国生产活动的多样化,通过减少国际市场波动对本国经济的影响来稳定本国经济。

虽然本国生产某些产品可能效率低,成本高,但可以摆脱对别国的完全依赖,以经济多样性来加强经济适应性。一国经济如果仅仅专业化于其具有比较优势的单一领域,那么,可以想象,如果由于市场的变化,例如某项新的技术突破,这一领域萎缩了,或者由于国际环境的变化,它会面临什么?很可能是致命的打击。例如,古巴,在苏联时期完全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蔗糖业,但是苏联解体后,古巴的蔗糖失去了市场,本国又缺乏其他生产能力,国民经济马上陷入了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因为赶超而为此付的一定代价也是值得的。

赶超战略一个最重要的要求是国家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比较优势战略中,国家不过是以自由放任为信条的守夜人,而在赶超战略中,国家强有力的干预经济发展,甚至主导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强有力的产业政策,集中各种资源,采取各种扶持措施,支持本国重点产业的发展,以便在尽可能的时间内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赶超战略对国家的要求很高。国家如果干预适当,扶持适度,则能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尽快升级,增强本国产业竞争力。象日本的通产省在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推动日本产业的发展和升级起了关键作用,成为日本经济腾飞的“领航机构”。但如果扶持不当,保护过度,在脱离充分竞争的经济环境下,本国产业竞争力不但得不到提高,反而浪费本国的稀缺资源,阻碍本国经济发展。

三 中国的实践

赶超发达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建国之初,我国便实行赶超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决心在1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内超英赶美。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某些技术接近或赶上了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不容否认的是也付出了严重代价,如轻重工业比例失调,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总体还很落后,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以前的教训,采用了比较优势战略,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轻纺业。在1979年召开的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优先发展轻纺工业的问题已经成为当时政府经济工作的主题之一,并对轻纺工业的发展制定了“六个优先”的政策(即能源原材料等优先供应、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进口用汇优先保证、出口所需外汇优先安排和交通运输优先满足)。这类政策在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政府的几乎所有重要的经济文献中都能得到体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的很多轻工业品和家电产品的出口数量已占居世界第一位。

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些产业的技术水平不高,缺乏核心技术,附加值低,利润极其微薄。如纺织品,中国每吨出口创汇近USD9200元, 而发达国家平均为USD15000元,意大利高达USD22000元。即使国人引以为豪的家电业,许多核心技术以及核心部件和元器件生产均被世界上一些跨国公司掌握,家电业在产业链末端忍受着利润微薄的煎熬,这又导致核心技术投入严重贫血。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没有按照比较优势理论逻辑那样自动实现资源禀赋的升级,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并没有自动升级的原因正是因为这些产业利润率低,自我积累能力差,研发投入少,仅仅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人们常说中国是XX大国(如纺织大国、家电大国、钢铁大国等),而不是XX强国,指的就是这种令人尴尬的状况。

但中国并没有完全实行比较优势战略,中国放弃的是全面赶超战略。政府还在通过制定产业政策,采取各种扶持措施,力图提高本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可惜效果不明显,中国的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鲜有竞争力。这方面遭人诟病最多的莫过于汽车业了。中国的汽车业受国家保护30多年,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比较优势论者经常以此类为例,认为赶超战略不可行。实行赶超战略,不但没有实现赶超,反而浪费了大量资源,又抑制了具有比较优势产业部门的发展,扭曲了宏观经济环境,延缓了经济发展速度,中国应全面实行比较优势战略,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我们已从逻辑上阐明赶超战略是可行的。这恰恰说明并不是赶超战略不可行,而是我国赶超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应关注的是如何更好的赶超,而不是放弃赶超。与我国类似的韩国,60年代开始通过对轿车企业生产的宏观调控和企业的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只用了6年时间便进入了自主生产的开发阶段,4年后便开始大量出口。

何况,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前提——完全的自由贸易,国际间不存在技术禁运和贸易制裁根本得不到满足。如果完全实行比较优势战略,则中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到国际市场上购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而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保证买到。然而和平与发展虽已成为世界的主流,可是各地区战争和冲突经常发生,发达国家出于各种目的时不时对我国进行技术禁运和贸易制裁。不要说以前的巴黎统筹委员会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即使现在,美国对输往中国的芯片制造设备都有严格的限制,尤其适用于军事和国防的,在民用方面现在也还是限制0.18微米以下的制造设备出口到中国。如果中国完全实行比较优势战略,这将使中国把自己的命运交在他人手中,允许自己的经济前途、国家安全取决于别国的战略利益,那等于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国掌握。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国家安全的概念尚未过时。这里要说明的是,国家安全并不仅仅是一个军事概念,而且是一个经济概念。在经济上长期受制于人,最终会如军事失败一样,危及国家安全与民族生存。在现代产业技术中,恰恰是可以做这样的分类:一类产业技术是可以控制他人,使他人依赖于自己的,而另一类产业技术却恰恰相反,是依赖于他人,受他人控制的。如果一个国家只掌握受制于他人的产业技术,则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最终都受制于他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可以不掌握可口可乐的配方,但却不能不掌握原子弹的制造方法。

实行赶超战略,国家便要在某些战略性全局性产业巨额投入进行科技开发。通常这些产业技术要求极高,投入极大,成功的可能性不高。一旦失败,巨额投入便泡汤。例如集成电路的芯片制造,1990年开始国家先后投巨资搞了908(1990年始集中投资20多亿元)和909(1995年始投资100亿元)两个“中国芯”工程,都没有成功。 然而这类技术一旦成功,即可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比如我国程控交换机的开发成功,使得国外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局用程控交换机原先由每线USD300元左右降到USD30元以下。国内企业在战略性产业的介入, 打破了跨国公司的市场垄断,有很大的外部经济效应,得益的往往是整个国家和社会。

比较优势论者认为中国不应投巨资搞尖端技术的研发,而是花钱去购买。可是,他们忽视了先进技术是买不来的。买技术买不来核心技术,买不来最新技术。通常发达国家都是在研制出新技术后,把落后技术卖给发展中国家,保持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这就是所谓的“等距离赶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度实行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单纯的采取买技术,买设备或通过合资等引进方式,使我国陷入了反复引进的怪圈受制于人。以市场换技术,可以换来比过去先进的技术,但换不来国际领先技术,更换不来核心技术。

比较优势论者还忽视了科技发展的另一个特点。它是一个继承性非常重要、也非常强的连续过程,不能形成某项技术的连续发展过程,是几乎永远没有成为领先者的可能机会,即使通过购买得到某种技术的现在成果,但一旦缺乏对它的连续掌握过程,是无法通过某一次购买获得对最新科技的暂时拥有而掌握其继续保持先进性的奥妙的。除非你能够永远获得对其最新技术的购买权,得以保持一种亦步亦趋的态势。事实上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从这个意义上说,赶超代价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得不付的代价。

四 结论

绝对的否定或绝对的肯定比较优势战略和赶超战略,将两者相互对立的观点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必须看到,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两种不同战略,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特定的前提条件,也都需要付出各自的代价。从历史上看,既有采取比较优势战略从而取得经济发展成功的国家,也有采取赶超战略而取得经济发展成功的国家,反之也有采取比较优势战略或赶超战略而经济发展未能如愿的国家。一国究竟采取哪种战略更有利于本国的经济发展,则取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也要看具体政策能否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而灵活调整。理论探讨中最忌讳的是将某种经济理论极端化,完全实行比较优势战略,让市场来配置资源,国家仅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当今的国际经济格局是不可能实现经济发展的。作为后进国家,政府更应该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重用。而完全实行赶超战略,由政府配置所有资源,优先发展重工业,在各个方面都赶超发达国家,也是不可行的。实际上,无论是比较优势战略还是赶超战略,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经济,提高本国人民生活水平和国际地位。不应该把两者对立起来。后进国家应该把两种战略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比较优势战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尽可能增加积累,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通过赶超战略,精心选择某些关键性、战略性产业优先发展重点突破,发展一些目前尚没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使其明天具备比较优势,提高国际经济地位。中国是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实力还不强,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国力,一方面要根据比较优势原则,继续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解决劳动就业增加积累;另一方面要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大力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精心选择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战略性和关键性技术领域,政府、企业和科研单位共同努力集中攻关,引进、消化、创新并举,以求中国在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国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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