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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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

杜祖贻

密西根大学(美国安娜堡 48109)

[摘要] 在学术研究蓬勃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越来越多严重研究不端行为的案例。回顾了捏造、伪造和剽窃等道德问题以及其他各种研究行为,并讨论了它们具有破坏性和影响深远的后果,进而提出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法,加强和促进研究和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健康科学和教育及社会研究方面。

[关键词] 科学研究; 道德规范; 学术剽窃; 研究风气; 专业团体; 检讨自律

学术研究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必须积极培植。可是正反相生,学术风气的推广,也会带来因滥用自由而出现的道德问题,这是学界必须防范的。研究自由的滥用如蒙蔽、强制、伪造、剽窃等行径,不但违背科学研究的精神,更会破坏学术研究的价值和声誉,打击社会人士对学术研究的观感与信任。当前无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跨学科种种研究方兴未艾,我们既要鼓励支持,也要从速建立正确严谨的研究规范,这正是举办学术会议、刊行研究学报和设立专业学会的原因。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去发现、探讨和解答问题,是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基本准则。在探索的过程中,避免损害研究的对象和破坏自然环境,是学术研究道德上的基本准则。这两个准则,知易行难,并不容易遵守。研究者对自然与社会现象的兴趣,通常来自两种相连的动机:一是要满足对生存所在的世界的好奇心,二是要争取研究成绩的承认和称许。这是研究活动的驱策力[1]212。我们知道这两个动机的存在,便明白研究的道德问题为什么会发生。研究者在求知愿望推动之下,锲而不舍,力求进步; 可是也有人急功近利,但求达到目的而罔顾对被研究者的影响;更有鄙劣之人,不择手段,或伪造数据,或剽窃抄袭,但求虚誉而不惜背弃科学精神,摧毁学术道德。兹将学术研究的道德问题,论述如下。

1 研究的伪造与剽窃

伪造研究数据与剽窃著作权的事例,自古即有。科学史上的著名人物,也有犯上嫌疑的。如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Claudius Ptolemy)、中古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以及近世英国物理学家牛顿(Isaac Newton),都曾被指做过不可靠的科学试验与擅用别人的研究成果[1]225-232。幸而他们的科学成就大醇小疵,加以事隔千年百年,问题才被发现,也就不了了之。不过自从1960—1980年代间发生几宗震撼西方科研的事件,国际学界人士开始正视学术研究虚构及盗窃问题的严重性。特举当年数例,借昔喻今,以彰本文题旨。

一度享有盛名的英国心理学家毕特(Cyril Burt),1943—1966年间,连续伪造数据,藉此“证明”其智力研究的结论。他侈言人的智力75%系遗传因素所决定。这个闭门造车的报告,误导了不少学者[2]。美国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医学研究员朗格(John Long)于1978—1980年间在麻省总医院进行人类细胞研究。他用南美猴的细胞冒充人类细胞,制造了大量的假数据,直至发表论文多篇之后才告事发[3]。英国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 of Bristol)生理学家波维斯(M. J. Purves)用假造数据写成论文,在1981年的国际生理科学大会上发表。作弊被揭发之后,学会宣布撤销其文章,公开谴责其劣行,大学也随即将他革职查办[4]

试验采用工业级晶质石英粉作为硅质原料,二氧化硅含量大于99.0%,四种型号石英粉均为外购产品,平均粒径分别为75、38、23、18 μm。生石灰作为钙质原料,它是由平均粒径18 μm工业级重质碳酸钙[14]在不同温度下煅烧制得,其中碳酸钙含量大于95.0%。采用分析纯AR氧氯化锆为添加剂,氧氯化锆含量大于99.0%。

研究作弊的事件,较少发生于以数学为基础的学科,如物理、天文等学科。因为数理结构严谨,易于复核求证。生物及医药卫生科学的研究则不然,要重做实验殊不简单。至于社会与行为科学所用的方法,如问卷、调查、访问、个案之类,其客观性与精密度,较诸生物和医药卫生研究又逊一筹。即使一般无意造成的错误,已不易觉察,蓄意作弊则更难发现。因此,研究者的自律和研究机构的监察便成为学术诚信的保证。

1970年美国社会学者韩富利(Laud Humphreys)发表了《茶室交易》(Tearoom Trade )一书。这本著作是关于美国男同性恋者在公厕进行同性恋活动的调查研究[6]。研究本身做得透彻严密,不过研究过程运用遮瞒、探秘、巧取等伎俩。此书自出版后立即成为辩论研究道德问题的重要事例。后来韩富利对其本人的研究也表示悔悟。又如社会史研究生爱伦堡(Lewis Ellenberg)以纽约市红灯区的变迁作为博士论文研究题目。他用一年的时间,在纽约市当计程汽车夜班司机,利用机会接触诸色人等,他走遍全市每一个角落搜集资料。这虽然是遮瞒式的研究,但在研究导师督导之下,严格遵守不损害研究对象的原则。在他的博士论文里,对所有人物和地点,都给以适当的保密。又如汉尼(Ansell Horn)以密歇根州一个郡的救护车服务行业的政治背景与专业水平作为其健康教育博士论文研究的题目[7]。首先他利用课余时间去护士学院接受训练,取得注册护士的资格后,向救护车队申请为救伤员,实行一边工作、一边体验、一边研究,如是者3年。为了保障研究对象的私隐,汉尼设计了一个颇为严密的符号系统,代替了真人真地,隐藏了当事者的身份,成为图书馆重要参考文献。虽然如此,汉尼的研究导师仍然认为论文不宜公开发表。

有几类人经常沦为不择手段式研究的受害者: 监狱中的囚犯、惩教所的羁留者、少年学生以及贫民[8]。这些人或缺乏自由、或缺乏能力、或缺乏经验、或缺乏谋生技能,最易为他人诱迫就范。不过有良知的研究者,对这几类的弱势研究对象特别照顾。例如社会科学家赫尔堡(Ernst Harburg)多年前完成了一项关于美国底特律市(Detroit) 黑人贫民区居住环境与居民健康状况的研究。当他考虑到研究结果公布之后有可能加深种族歧视的不良效果,还有对黑人自尊和自信的损害、对政府援助少数民族计划的影响,以及对种族关系的刺激等问题,赫尔堡毅然将他的研究报告的出版计划搁置起来。相反的,教育心理学家赞逊(Arthur Jensen)完成了他对天赋智力与种族遗传的相关研究,毫不犹豫地将结果发表,实时引起学术争论与种族上问题的轩然大波。

2 研究的不择手段

要研究复杂的课题,研究者自会尝试经不同途径、从不同的来源去搜集资料。除常用的测量、问卷调查、访问、现场观察之外,还有个案追踪、参与观察等方法。由于研究的对象是人,因此经常涉及与被研究者意愿与权益有关的道德问题。

第三,凡涉及个人隐私的项目,研究者须负责为研究对象保守秘密。研究完成之后,须作适当的安排处理有关数据和纪录,勿使随意流散。

第四,研究须以诚信为本,伪造、剽窃、剥夺皆为学术所不容。

第一,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有保护的责任,不应使他们受到情绪上、身体上、经济上或社会上的损害。

(2) 核磁共振氢谱(1H-NMR):测试仪器为500 NB型核磁共振仪,Varian Unity Inova公司,以CDCl3为溶剂,TMS为内标。

愈容易作弊的研究所产生的害处也愈大。生物医疗科学和社会行为科学的假案谬论,不但破坏学术风气,更影响民生福利,流弊之深,无异于妖言惑众。“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研究纪律必须严明,诚信不仅是研究者的守则,也是学术机构对其成员的基本要求。凡假造数据、剽窃成果、窜改纪录、毁灭证据以及蓄意破坏他人研究种种不道德行为,必须严格处理。

3 研究的检讨与自律

作为科学研究者一方面必须忠于学术研究的客观求知精神,一方面也须坚守研究的道德准则,在研究的事业生涯中,科研界的同侪,必须不断自省检讨,互相策励。谨将学术研究的基本责任与道德,简述如下:

蓄意隐藏研究目标的事例相当普遍,如对学生说是临时测验,其实做的是研究学生对突如其来的压力所产生的情绪反应。又如对学生说是给予个别社交生活指导,其实是在调查少年对异性的兴趣与其家庭经济背景的关系。有时研究者甚至会冒充某一种人物,目的在于混入某一个团体或圈子,成为其中一分子,以便进行直接的观察,取得圈外人所不能接触的资料。在这种遮瞒的过程中,研究者甚至故意与研究对象建立感情和信任,藉以谋取更多的方便。目的既已达到,研究者不辞而别,从此失去踪影,不知底蕴的研究对象对这突然的变化所产生的反应,可以由诧异、疑虑、失落而至感受强烈被欺骗、被遗弃的哀愤。

第二,研究者必须尊重研究对象的基本权利,不论其年龄、性别与社会地位,都不应以强制或欺骗手段进行研究。

对新疆人口就业的影响:截至2016年,新疆总人口2 398. 08万人,农业人口1 238. 61万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492. 91万人),占总人数的51. 65%。2016年棉花每公顷家庭用工天数为34. 95日,雇工天数为103. 95日,情景A下,如果2020年与2025年棉花分别进口120万吨、150万吨,种植面积分别减少586. 67千hm2、733. 33千hm2,即工作日将分别减少8 146万日、10 183万日,如果一个人1年工作日按照245天(新疆地区减去1天肉孜节和1天古尔邦节假日)计算,相当于短期内就业人数将分别减少33. 25万人和41. 56万人。

先谈研究对象的意愿。研究涉人的计划须事先获得研究对象的同意或经研究机构评审专家组同意方可进行,研究者必须依循诚实的途径去取得研究计划的认可。近年海内外的报刊不约而同地发布了一些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军国侵略主义者残虐受害国平民有关的资料。外国报刊所报道的是德国军医在犹太人集中营中进行残酷狂妄的医药研究;国内和香港报刊报道的是日本侵华军团在中国东北地区用中国平民做样本进行惨无人道的生理研究。这都是无视人权的极端例子。当时有犹太学者贝特尔海姆(Bruno Bettelheim)被囚在德国集中营里,他在极其困顿的情况下,暗中独自进行集中营受难者的研究。战争结束,贝特尔海姆侥幸生存,他将积存的记忆与思考写成报告,投到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 发表,顿时震动欧洲学界。可是也有人批评这项研究是在隐蔽的情况中进行的,被囚虐的研究对象对此事一无所知,认为此项报告违反研究道德的要求[5]。虽如此,贝特尔海姆仍为一般学者所谅解,认为他的报告是战争犯罪史的重要贡献。

再谈研究对私隐的维护。人的情感、心理、生理有关的活动,属于个人私生活的一部分,往往也是研究者特别好奇的项目。为求获得这方面的知识,研究者有意无意越过合理的研究范围而引致研究对象情緖或健康的困扰,甚至经济上社会上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因此,凡有可能涉及个人私隐的研究,研究者除了必须事先取得研究对象的同意或评审单位的认可之外,并要凭专业判断,尽量维护研究对象的权益。泄露被研究者的隐私是行为科学中的社会及教育研究常见的弊端。教育研究的对象多系少年学生,在经济和社会方面而言,他们所受损害的可能较小,可是,因受到不适当的干扰而引起的情绪与学习问题,却常有发生。少年学生对主持教育的人,通常都很信任,即使权益受到侵犯,或不自知觉,或无可奈何。在这种情形之下,教育研究者的道德自觉和专业自律,更显重要。

研究是知识的源泉,我们要弘扬研究风气,同时也要加强研究者的专业道德。学术团体如大学、院所、学会等,对属下研究人员的责任与纪律问题,必须予以密切关注,并经常提供辅导和协助。学术的繁荣与研究的自由是前人艰苦获取的宝贵成果,今天众多的青年科研工作者,从研究道德的自律做起,承先启后,青出于蓝,定能取得学术真正的进步与创新。

基于前述制剂生产特点,如没有信息系统的帮助,单靠一两个统计和财务人员手工操作,制剂成本核算盲目追求理论上的按品种的产品成本等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但核算工作量太大,而且容易产生偏差误导决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系统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核算信息化必将成为改善制剂管理的有力手段。一方面,制剂部门配备专门的制剂库存管理软件,实现对制剂物资的高效管理;另一方面,系统软件逐一计算每种药品的材料及费用,从而实现单个制剂成品的成本核算。

纪念

选取2016年2月~2017年2月我院接收的重症支气管哮喘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32例、女28例,年龄23~82岁,平均年龄(54.5±6.1)岁,病程4~16年,平均病程(7.6±4.2)年。

谨以此文纪念已故上海交通大学郭迪教授及洪昭毅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马临教授、高锟教授及李绍鸿教授,清华大学曾国屏教授。

参考文献

[1]Broad W, Wade N. Betrayers of the truth: fraud and deceit in the halls of science[M]. New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82.

[2]Hearnshaw LS. Cyril Burt, psychologist[M]. Chicago: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9.

[3]Wade N. A diversion of the quest for truth[J]. Science, 1981, 211(4486): 1022-1025.

[4]Scientific fraud: in Bristol now[J]. Nature, 1981, 294(5841): 509.

[5]Galliher JF.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subjects: a re-examination of the professional code of ethics[J]. Am Sociol, 1973, 8(3): 93-100.

[6]Warwick DP. Tearoom trade: means and ends in social research[J]. Stud Hastings Cent, 1973, 1(1): 27-38.

[7]Horn A.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Health Care: A Case Study of Ambulance Services in Washtenaw County, from 1968 to 1982, with Special Attention to Education[D].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8]Kelman HC. Human use of human subjects: the problem of deception in social psychological experiments[J]. Psychol Bull, 1967, 67(1): 1-11.

Ethical problems in bio -educational research

DU Zuyi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MI 48109 ,USA

[Abstract ]While academic research is flourishing, more and more cases of serious research misconduct appear. The author reviews the ethical problems of fabrication, falsification and plagiarism as well as various other questionable research practices and discusses their damaging, far-reaching consequences. He then proceeds to suggest ways to handle the situation, including strengthening and promot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research and professional ethics, particularly in health science and educational and social research.

[Key words ]scientific research; ethics; academic plagiarism; research ethos; professional groups; self-criticism and self-discipline

杜祖贻 历任美国密歇根大学教育哲学教授、系主任及研究科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教育讲座教授、教育学院院长、医学院讲座教授、心理系荣誉讲座教授、脑神经及语言学习研究计划首席研究员。亦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校名誉、客座或顾问教授,以及华侨大学董事。曾主持新加坡国立大学王惠卿纪念讲座及吴德耀讲座,马来西亚林莲玉讲座,池田大作国际学术讲座。担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校校外考试委员,以及香港教育委员。并曾任香港数理学会会长,香港教育研究学会创会会长。

doi: 10.3969/j.issn.2095-4301.2019.02.001

收稿日期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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