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知识分子的群体意识_群体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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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是中国近百年历史上的转折时期。在此期间,先后爆发了新文化思想启蒙运动和五四爱国救亡政治运动。近百年的中国革命,开始了由旧民主主义向新民主主义的伟大转变。多年来,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问题,尤其是进步知识分子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专家学者发表了大量论著,取得了丰硕成果。众多论著,或从群体考察,或从个体研究,对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的文化思想、政治活动及其历史作用,作了深入地探讨和评述。然而,社会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人的历史,而人在进行各种社会活动时,无不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所以本文仅就五四时期进步知识分子的典型心理活动之一——群体观念的形成、发展及对社会的影响试作阐述。

结成群体是人类极其普遍和极其重要的社会现象。群体性又称群聚性,是指任何个体都愿总与他人进行交际、结成团体的倾向。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作为一支政治力量登上政治舞台时起,即显示出了封建时代任何阶级所不曾有过的群体意识。戊戊变法时期,资产阶级维新派知识分子曾大力鼓吹开学会,“合大群”以挽世变,在古老的专制国度里,出现了学会林立的政治奇景,在传播西方新的思想文化和增强维新变法组织力量方面,起了巨大作用。辛亥时期,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为推翻专制王朝、实现民主共和,也在知识分子群体中组建过众多的革命团体,对封建王朝进行思想批判并开展了武装斗争。五四时期,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知识分子的队伍也空前壮大,他们的群体观念也空前强烈,从而,以先进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为主体,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许多城市,出现了学会、研究会等各种社团,据估计,多达三、四百个。

五四时期众多社团的出现,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先进知识分子群体观念的具体体现,而先进知识分子的群体观念,又是社会现实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具体表现为:

第一,为挽救民族危亡而产生的群体观念。

社会心理学家斯坦利·沙赫特认为:“恐惧与合群体是密切相关的”,“高度恐惧的人比低度恐惧的人更愿意合群。”[①]齐美尔也认为:“冲突、亲和以及利益是群众构成的基础。作为一种凝聚功能,冲突强化了群体聚合,即使得团体一致共同对敌,并赋于群体以共同的目的。”[②]五四时期,帝国主义的加紧侵略和北洋军阀的卖国以及伴随而来的严重的民族危机,无疑给先进知识分子的心理造成了一种亡国灭种的恐惧感,也使得他们在心理上与北洋政府产生了严重冲突。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一致对敌,他们的群体观念以及群体行为便自然显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学生救国会和北京高师同言社的成立。

1918年2月,日本帝国主义诱迫北洋政府进行《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的谈判,并于5月中旬正式签定,使中国丧失了大量主权。中国留日学生得知协定有关内容后,在东京举行集会和游行,对《协定》表示强烈抗议,遭日警方镇压后,纷纷罢课回国。5月21日,归国留学生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学生两千余人发起了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的请愿斗争。虽然请愿失败了,但通过这一事件,很多青年学生开始意识到结成群体的重要性。

据请愿的策划者许德珩回忆:“这次运动没有结果,但是学生们感到有组织起来之必要。”“北京一部分学生组织了学生救国会(最初的名称是学生爱国会)。参加的人不限于北京大学,有北京各学校的学生。暑假中,派出许德珩、易克嶷两人代表学生救国会南下联络,以通声气。我们先到天津,那里学生已经有了组织,开会欢迎我们。”“后又到济南、武汉、九江、南京,最后到达上海。他们同各地学生爱国运动的积极分子如恽代英(在武汉)、方志敏(在九江)、林祖烈(林伯渠之弟,在南京)、张闻天(在上海)等进行联络、商讨。经过这些活动,各地爱国学生纷纷加入了学生救国会。它几乎成为全国性的学生团体。”[③]

北京高师的刘熏宇也回忆说:“他们初步认识到两点:第一,就整个国家的情况说,在军阀的统治下,这种丧权辱国的事总还会不断地发生的。第二,事先没有准备,没有核心的组织,单靠临时由激于义愤组织起来的队伍是没有力量的。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和匡互生、周为群、杨明轩等就想成立一个小小的组织,这就产生了同言社。”[④]

第二,摄取新思潮的需要而产生的群体观念。

五四时期正是世界和中国剧烈变动的大时代。当时,随着中外文化接触交流机会的增多,西方资本主义各种思潮开始涌入中国,尤其是“自从欧战停后,世界潮流排山倒海直向东方而来,中国青年受此刺激,顿成一种不安之象。”[⑤]为了从汹涌东来的西方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中寻求拯救民族危亡的药方,先进知识分子成立的许多社团都以研究西方新思潮为宗旨。1919年7月浙江温州的永嘉新学会在成立时即认为:“现在欧战告终,世界的‘学术’和‘思想’变迁得很厉害,那‘风驰电掣’似的‘新潮流’早已飞渡太平洋到陈旧的中国了,若没有一个交换学识的机关,吾们的思想那里可以沟通,吾们的学术那里还能进步,所以本会成立的必要,非但是那天到会的人所同声主张的,并且是社会上一般心理所公认的。”[⑥]五四后期,北京大学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其摄取、研究新思潮的动机更加明确,正如其发起启事中所言:“马克斯学说在近代学术思想界的价值,用不着这里多说了。但是我们愿意研究的同志,现在大家都觉得有两层缺憾:(一)关于这类的著作博大渊深,便是他们德意志人对此尚且有‘皓首穷经’的感想,何况我们研究的时候更加上一重或二重文字上的障碍,不消说,单独研究是件比较不甚容易完成的事业了。(二)搜集此项书籍也是我们研究上重要的先务。但是现在图书馆的简单的设备,实不能应我们的要求;个人藏书因经济的限制,也是一样的贫乏,那么,关于书籍一项,也是个人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们根据这两个要求,所以个人都觉得应有一个分工互助的共学组织,去除事实上的困难,上年三月间便发起了这一个研究会。”[⑦]

第三,探索社会改造方案而产生的群体观念。

五四时期,各种社团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也反映了知识分子关于中国社会道路问题的争鸣和探索。几乎每一个社团,都有与之相适应的主义,作为改造中国社会的具体方案,有的曾付诸于实践。探索改造中国社会的具体方案,使进步知识界迫切意识到新思想付诸社会实施的紧迫性,他们大声疾呼“新思想……新思想……新思想震破了我们的耳鼓,敲碎了我们的脑筋里面原有的种子,又好象要从被敲破的拆缝里发生什么新芽来了,但是我们有了这一点脑筋里的新思想就算完事吗?不然!不然!还要拿着这新思想实行去!”[⑧]

关于中国社会现实的改造问题,他们设计提出各式各样的方案,有的主张实业救国、教育救国;有的主张到农村去,改造国农;有的主张互助工团主义实验。其中少年中国学会会员宗之槐提出的《我的创造少年中国的办法》即有一定典型性。他提出:“我的意思也是跳出这腐败的旧社会以外,创造个完美良善的新社会、然后再用这个新社会的精神与能力来改造旧社会,使旧社会看我们新社会的愉快安乐,生了羡慕之心,感觉自己的缺憾,从心中觉悟,想改革仿效,那时我们再予以积极的援助,渐渐改革我们全国社会的缺憾之点,造成愉快美满的新社会、新国家。我们合一班同志寻找几处未开辟的地方,创造森林,耕种平地,完全脱离旧社会的势力;我们团体中的学者专心研究一种良好的社会组织,部署我们团体中的行政,并且要规模宏大,可以做一切旧社会革新的标本;我们做事余暇,可以多作书印报,发阐我们团体组织的办法,生活的愉快,发行到旧社会中去,使旧社会彻底觉悟自己的缺憾,欣羡我们的完备,自己改新改进;然后我们再予以指导赞助,帮助他们革新事业;这时,我们的团体渐渐扩充,可以分散各地单行组织,使旧社会就近取法,奉为标本;我们的组织分布于全国,就会使全国人民皆入于安乐愉快的生活,那时,我们创造少年中国的大目标就渐渐达到了。”[⑨]

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的群体观念,是众多社团组建的心理因素,而这种群体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群体行为,在不少人那里大都经历了由个性至群体本位的发展过程。

个性亦称人格,是建立个人心理基础上的内在动力结构与组织,其中包括性格、兴趣、气质、能力等心理特征。个性至上,就是充分展示人的这些心理活动特点,实现人的自我价值。

群体本位,包括两种含义,一为群体中成员在充分体现个性基础上以群体利益为基点、核心,绕此而行;一为仅绕此而行去个性化,亦即完全丧失个性的个性。

中国社会的群体本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成员那里,有着不同的含义。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的群体本位,是以封建专制统治为核心,帝王是“群体”的象征。这种群体本位,其实质是专制的本位,消除人的自我价值。

五四时期知识分子的群体本位,是在充分体现个体独立的基础上实现的群体本位。在这里,个体、群体利益是互为作用的。群体利益——全民族的解放、社会的民主是本位,而这种群体利益的本位,要以解放个性为前提,没有个体的解放,难以实行群体的本位。但单独的个体未能胜此大任,于是以合大群行群体本位。

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为个性自由奔走呐喊,高举、弘扬的是个性独立和解放。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的创刊号上大声疾呼:“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由之人格之谓也”。[⑩]主张把人的东西还给人,把人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稍后,在《一九一六》一文中更指出:“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人格,勿为他人之附属品。………集人成国,个人之人格高,斯国家之人格亦高,个人之权巩固,斯国家之人格亦巩固”。①①从国家和个体的关系,进一步阐述了独立人格的重要。同时期的胡适还力倡“易卜生主义”,提出“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的”。[①②]他们对封建时代那种泯灭人个性的“群体本位”文化,进行猛烈抨击。鲁迅曾深刻地指出:“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①③]由于封建的“集体”主义是抹杀个性独立自由的,当然也就理应摒弃、批判,以西方的“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①④]在这种新观念导引下,五四青年知识分子纷纷从旧传统中走出来,反抗封建婚姻,力倡妇女解放,构成了颇具特色的个体反抗模式。

五四时期充满锐气生机的知识分子呼吁个性至上,强调独立人格的种种思想言论具有巨大的反封建战斗力和巨大的启蒙作用。然而,理论的深刻并不等于现实实践的完成。对于一个具有数千年专制历史的国家,个体独立人格是至关重要的。五四时期的中国虽然早已不是往昔的传统封建社会,但也并非标准意义上的常态社会,而是畸变的百孔千疮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个体的独立人格固然十分重要,然而,个体独立人格的展现,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样,五四进步知识分子的观念必然由初期的个体自由的呐喊逐渐向群体本位转变。

五四时期的先进知识分子,在各种新思潮的影响下,在追求个性解放的同时,自发地相互联系,通过组织团体来追求真理和实践某种理想。这些团体,大多以建立个体和谐发展、社会稳定安逸的新国家为宗旨,即通过建立小团体的方式,首先实现社会的局部改造,最终达到全社会的最终改造。他们认为:“将来的组织,是宜在个人自由主义之下,为一种互相的、进步的、自由的、快乐的结合。”[①⑤]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工读互助团的成立及其实践活动。1919年底,以北大学生为主,组建了北京工读互助团,其宗旨为本着互助的精神,实行半工半读。工读互助团的主要发起人王光祈认为:“工读互助团是新社会的胎儿,是实行我们理想的第一步。……若是工读互助团果然成功,逐渐推广,我们‘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渐渐实现,那么,‘工读互助团’的运动,便可以叫做‘平和的经济革命’。”[①⑥]北京工读互助团先后成立了四个组,但活动了几个月后便无法维持,不得不解散。

学说的空想性和实践方法的改良性,使得这种美好的理想社会根本不可能建构,均先后失败。单纯的个体独立和小团体的构想均不足解决中国问题,严酷的现实,使得很多知识分子放弃了这种小团体主义构想,改信大群体本位论即全民族全人类进步者的本位。他们认为:“我们这个工读互助团,隔离社会又太远,对于社会现实的情形仍旧一点观察不成。社会改造我们,只有经济便可以;我们改造社会,有了工读互助团,连社会都钻不进,那里还说什么改造的话呢?”“要改造社会,须从根本上谋全体的改造,枝枝节节把一部分改造是不中用的。社会没有根本改造以前不能试验新生活;不论工读互助团和新村。”“既然免不掉现实社会的支配,当然要发生许多试验新生活的障碍。……要打翻这些障碍,惟有合全人类同起革命之一法。”[①⑦]陈独秀也指出:“在全社会的一种经济组织、生活制度未推翻以前,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决没有单独改造余地。”[①⑧]李大钊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针对胡适的改良主义,也明确提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设法使他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要想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他们实验自己生活上满意不满意的尺度。”[①⑨]明确认识到,要挽救中国日益严重的民族危亡,在不根本改变中国现状的前提下,仅靠个体独立自由和小团体主义是绝对行不通的。只有建立大群体本位,联合全体民众,才能聚合成一股巨大的物质力量,完成改造中国社会的艰巨使命。

一旦个体聚集成众,新的心理特征便会显露出来。只要群众心理统一律发挥作用,那么无论组成群众的是什么人,无论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职业、他们的性格或他们的智力是否相近,他们已群众这一事实会使他们具有一种集体心理,使他们以一种与他们各自独处时完全不同的方式去感受、思考和行动。有些观念和感受只有在个体聚集成众后,才能产生或转为行动。[②⑩]从这种意义上说,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的言论与行动是这种大群体主义的一次印象深刻的体味。

历史表明,五四时期先进知识分子经历了由争得个人自由到结成团体的过程,并产生了靠社会上多数人共同运动的大群体观念,从而为选择马克思主义、组建代表全国人民利益的政党准备了心理条件。

注释:

①美·费里德曼等著《社会心理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页。

②美·威廉萨哈金《社会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页。

③许德珩《五四运动六十周年》、《五四运动回忆录》(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页。

④《五四运动与北京高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72—373页。

⑤《五四时期期刊介绍》,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69—171页。

⑥《五四时期的社团》(三),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55页。

⑦《北京大学月刊》,1921年11月17日。

⑧《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1集,第567页。

⑨《五四时期的社团》(一),第305—306。

⑩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1卷5号。

①①陈独秀:《一九一六年》,《青年杂志》1卷5号。

①②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论学近著》第1集。

①③鲁迅:《随感录》(三十八),《新青年》5卷5号。

①④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

①⑤《少年中国学会会务报告》,《少年中国》第4期,“会员通讯”,1919年6月。

①⑥王光祈:《工读互助团》,《少年中国》第一卷第7期,1920年1月15日。

①⑦《星期评论,劳动纪念号》第7卷,1920年5月1日。

①⑧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新青年》8卷4号。

①⑨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第35号。

②⑩法·黎朋:《群众》1896年转引自《社会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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