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筑工程中,提到深基坑,不少行业人士都会感觉头疼,因其受地质条件和周边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多,施工常常耗时长、难度大、而且技术要求高,稍有疏忽,就容易造成坍塌和周边房屋基础、道路沉降等“大麻烦”。为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基坑的监控变得十分重要。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中深基坑的质量监理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质量监理
1、深基坑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指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深基坑施工的特点分析
2.1基坑支护工程容易产生安全事故隐患
一般来说,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技术含量较高且各项施工技术交错复杂,一旦基坑支护出现任何意外,与其相邻的房屋、地下管线或者道路就都会受到连带影响,容易引发难以解决的工程矛盾,甚至有些支护工程因为坍塌而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所以,在实际的具体施工中,一定要保证深基坑支护结构的科学合理性并进行充分的优化设计,运用一些稳妥合理的支护技术。所谓的工程深基坑支护结构,其主要作用在于基坑挖土期间起到阻挠水土的功效,确保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的过程中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并且不会对周围的建筑物或者道路、地下管线等其他措施带来破坏。在实际的大部分施工中,支护结构只是一种临时性的结构,等到所有的基础施工都竣工以后,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2.2深基坑工程有着很高的质量规定
深基坑开挖的范围也就是将来实际地下结构施工的主要区域,甚至有些深基坑的支护结构并非临时性,它可能是地下永久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地下结构自身的质量优劣也将会直接影响到上部结构的建设。为此,在实际的施工中,确保深基坑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地下结构和上部结构的质量建设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除此之外,深基坑工程中的挖方量大,土体中原有的天然应力的释放也比较大的特点,使得基坑周围环境的不均匀沉降就会随之不断增大,这样一来,其周围的建筑物则会产生不易控制的拉应力,地下管线的个别地方易出现应力集中的情况。可见,深基坑工程有着非常高的质量要求。
3、加强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措施
3.1加强设计管理
基坑设计是在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保证基坑、周边建筑的安全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满足国家建设工程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施工可行、方便,尽量缩短工期,满足土方开挖、工程桩及地下室施工的技术要求。支护结构的形式有多样,采用“放坡”、“土钉墙”、“钢板桩”、“深层搅拌桩支护”等等。
但设计参数众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准确,水文条件情况复杂,地质不明因素的影响,使设计工作的难度加大。各参建单位要理解设计意图,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以掌握方案,在施工组织时,使各个组成部分、各道工序协调有序。再次,业主方应了解深基坑的重要性,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深基坑支护方案。
3.2加强深基坑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个别施工单位编制方案不认真,在其他工程或网络上生搬硬套,使得方案根本不能指导施工。深基坑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施工过程中和分部验收时,专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都需要进行验收确认。
3.3编制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制定符合实际、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监理细则,深基坑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编制依据除了工程监理规划、地质勘察报告、专项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外,还要考虑周边环境条件,监理工程师要深入了解周围环境,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和造成的危害做到心中有数。
3.4重点部位的重点监理
针对深基坑的重点部位,监理单位应加强人员的投入,对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和巡视检查,行使监理方的权限。
3.4.1把好材料的进场关,所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之前,监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材料是否与设计标准要求相一致,并检查其出厂合格证以及检验证,现场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方准许进场使用。
3.4.2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准施工。避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下道工序,造成既成事实而增加处理的难度。
3.4.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该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4.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5做好基坑支护监测
基坑支护工程风险性较大,为了确保基坑在开挖和地下室结构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必须对基坑和周边城市道路、建筑物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土体变形情况,边坡的稳定状态和支护效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边坡失稳和周围建筑物沉降、开裂等事故发生。
3.5.1要求施工单位在组织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同时,对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第三方监测方案一并进行审查,通过论证的第三方监测方案方可实施。
3.5.2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数据,以后监测的时间间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如发现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变形速率加快有事故征兆时,应加密监测频率,并采取有关防范措施。
3.5.3广州市住建委组织开发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对全市地下工程及基坑工程的信息管理、实现了对基坑的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传输、自动预警功能,保证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监测单位、各责任主体单位,通过该系统能够及时查询在建工程基坑现场的监测数据,实时掌握工程监测情况,实现动态监管目的保证了地下工程及基坑工程施工安全。
3.5.4除第三方监测外施工单位每天要对基坑进行巡视检查,设置专门的监测小组,由具备丰富施工和监测经验,并有结构受力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监测小组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和施工监测计划,及时做好施工监测和信息反馈。
3.5.5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安全演练,当《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出现报警,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结束语
简而言之,对深基坑进行监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注意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监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监理,管理部门要对建筑工程深基坑质量的监督管理,只有如此,才能提高深基坑的施工质量,保证基坑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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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惠荣.市政道路工程深基坑施工工艺及质量安全控制[J].中华建设.2014.
论文作者:黄键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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