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从人性改造角度探讨治国方略的当代启示论文

荀子从人性改造角度探讨治国方略的当代启示论文

荀子从人性改造角度探讨治国方略的当代启示

苏俊霞,赵红星

(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24)

摘要: 荀子在批判地继承儒家重礼思想和法家重法思想基础上,提出隆礼重法的治国方略。荀子基于人性改造的需要而提倡隆礼重法。荀子对人性与隆礼重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为我们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 荀子;人性;隆礼重法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字卿,战国末期赵国人,儒家代表人物。他在批判地继承儒家重礼思想和法家重法思想基础上,提出隆礼重法的治国方略,强调礼与法的重要性,强调礼治与法治相结合。那么,为什么荀子要提出隆礼重法的政治伦理思想呢?荀子基于人性改造的需要而提倡隆礼重法。荀子认为人性恶,恶的人性需要加以改造。如何改造? 通过外力——礼法的限制而加以改造,使人性由恶变善。荀子对人性与隆礼重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为我们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思路。

1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容

在荀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隆礼重法思想是一项重要内容。其是荀子以孔子提出的“礼治”观为基础,再与法家所倡导的“法治”理念相结合而总结出的政治伦理思想。其对于儒家仅注重以礼义治理国家、夸大礼义功能而不注重法律功能的观点并不赞同,同时其对于法家仅注重法律治理而不关注礼义的效能的观点也不认可,其把两种思想有效融合,进而提出了别具特色的隆礼重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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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十分注重在国家治理方面礼的运用,荀子本身也是儒家思想的倡导者,为此对于礼的效能也有比较深入地认知,其基于自身学识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礼治”观。其指出:“程者,物之准也;礼者,节之准也。程以立数,礼以定伦。”(《致士》)礼是社会公众开展所有活动与实施所有行为所要遵循的要求与规定,是不可违背的。荀子思想中的礼是区别于孔孟思想中的礼的。孔孟思想中的礼指的是保证贵族权益的世袭制,而荀子对于这种世袭制是持反对态度的,其赞同法家所提出的“法不阿贵”的观点,认为应当将功劳、能力作为封官进爵的依据。荀子指出:“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王制》)其指出朝廷官员的孩子,假如能力低下、品德不良,应当降为平民;而平民的后代假如能力超群,应当封官进爵。

荀子认为,只有设置了明确的礼制,社会才能安定。他说:“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王霸》)一个国家缺少礼义则无法长久。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礼义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如同秤可以称量,绳墨可以衡量曲直,圆规能判断是圆是方。因此,荀子主张通过礼义的教育和灌输,促使人们去恶从善,以治天下。

荀子不仅强调礼治,而且还强调法治。其不但重视“礼”的作用,也重视“法”的功能,为此和倡导“礼治”的孔孟相区别,同时也和倡导“法治”的法家有不同之处。在荀子之前礼与法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而荀子将这两种观点进行了融合。荀子指出,在国家治理方面,法的功能同样不可小觑。其指出:“法者,治之端也。”(《君道》)将法视为国家进行有效治理的基础。为何法有这么高的地位? 主要是由于,在荀子的思想中,尽管依托礼义的影响,能够“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君道》),这是礼义在国家治理中的优势。然而,礼义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并非改良人性仅有的一种方式。民众中存在如同舜等这种容易以礼说服教育的人,然而也会存在像舜的弟弟这种无法用礼义改变的人。他说:“尧、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时之琐也。”(《正论》)对于不能用礼义教化的人,只能待之以刑罚。“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君道》)礼和法是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保持社会稳定的两种重要方法。又说:“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大略》)掌管国家的君王,假如能够注重礼义,用人为贤便能够治理好国家,假如能够依托法律维护群众利益便能够让诸侯顺从,假如为了多谋取钱财而采用非法手段必定被群众推翻。

2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理论基础

荀子对人性做出了价值判断,认为人性恶。荀子明确指出“人之性恶”(《性恶》),人的本性是恶的。需要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圣人之性也是恶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

2.1 人性的价值判断

荀子为什么提倡隆礼重法? 荀子基于改造人性的需要而提倡隆礼重法,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安定。性恶论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荀子的性恶论。

第一,荀子认为,因为“辞让则悖于情性”,所以人性恶。

那么,为什么荀子认为人性恶呢?荀子提出性恶论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在生父认领是否需要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之问题上,立法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需要血缘关系的证据的立法。在芬兰和葡萄牙,需要此类证据。㉖(2)无需血缘关系的证据的立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此要求。㉗

“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性恶》)

第二,荀子认为,“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人向外求善,是因为性中无善。

“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也;劳而不敢求息者,将有所代也。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性恶》)

根系生理指标测定:酸性磷酸酶(acid phosphatase)活性、根系活力、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过氧化物酶(POD)活性,分别采用对硝基苯磷酸二钠法[19]、TTC法[20]、氮蓝四唑法[20]、愈创木酚比色法[20]测定;丙二醛(MDA)含量、可溶性糖含量、可溶性蛋白含量、游离脯氨酸含量,分别采用硫代巴比妥酸法[20]、蒽酮比色法[20]、考马斯亮蓝G-250法、茚三酮显色法[20]测定。各处理中,活性物质测定选用植株根尖,其他指标测定选用距离根尖3 ~ 5 cm处的根组织,3次重复。

荀子进一步认为,礼义和法度是后天才有的。“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性恶》)

2.2 人性的改造

上文提到,荀子认为,如果让人性顺其自然地发展,则导致社会混乱。为了维护社会安定,荀子提出要以礼义法度改造人性。“故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性恶》)人身上可以学会,可以通过努力从事而做到的,叫作人为。人可以吃东西。吃东西是人性,这是不可学的。但吃东西的先后顺序可以人为决定。让长辈先吃则是善的表现。荀子提出用礼义节制统治阶级的行为,用法度制裁老百姓,使人的恶性发生改变。荀子曰:“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富国》)

第三,荀子认为,如果让人性顺其自然地发展,则导致社会混乱。

荀子认为人生来就有欲望。在荀子看来,人们“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性恶》)。假如想得到的事物未得到,便想尽方法追求。假如盲目追求,而缺少规则准绳,便会产生争抢。而一旦进行争抢,社会便无法安定。社会混乱就会陷入困境。当然荀子并没有否定人们的欲望。荀子曰:“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大略》)荀子不反对人们追求利益,只是反对人们追求利益时的“无度量分界”而已。

那么既然圣人性恶,怎么可能“生礼义而制法度”(《性恶》)? 荀子这样回答:圣人善于积累思虑,注重个人努力,最终成为圣人。荀子以尧禹为例加以说明:“尧、禹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修之为,待尽而后备者也。”(《荣辱》)

荀子认为,不仅圣人的人性需要改造,可以改造,普通人的人性亦如此。“尧舜之与莱肠,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

当地化肥销售季节性强,现在经销商和终端已开始储备第二年所需肥料,9月-10月水稻收割后,当地部分农民将用以粮换肥方式购买部分肥料,春节前后和来年春季用肥时,都会出现销售高峰。而今年市场有所变化,尿素开工率低,很多经销商没有抓住尿素市场。近期厂家挺价意愿强烈,虽有报价,但多数厂家都不接单,目前周边厂家预售订单已持续至9月底。

3 荀子从人性改造角度探讨治国方略的当代启示

前面提到,荀子积极地探寻人性问题,旨在对社会进行改变,构建与人性相一致的政治机制,让社会稳定。但是,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始终未得到古代社会统治者的认可,也没有应用到实践中,荀子以后漫长的古代社会,礼和法两者的功能始终呈现为此消彼长的状态,未实现协调融合。在我国进入21 世纪以后,江泽民同志在借鉴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现代治国方略,才使得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达到了和谐统一,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在德法并举的治国方略指引下,我国社会总体上处于安定有序状态。这是值得肯定的。同时也说明荀子从改造人性的角度探讨治国方略的努力方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实现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和谐统一,而且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处于安定有序的状态。但是并不标志当前我国不存在社会问题。事实上,目前我国还存在很多社会问题:如心理不健康、违法现象严重、离婚率高等等。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幸福,迫切需要加以有效解决。笔者认为,衡量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否成功有两个标准:一是社会安定,二是人民幸福。仅仅达到社会安定还不够,必须还要使人民幸福。目前如何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使得人民幸福成为现实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荀子对人性与隆礼重法二者关系的认识为我们更好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提供了思路,值得我们加以借鉴。人类对人性的探讨,对人性与治国方略之间关系的探讨远远没有结束。探讨人性问题,探讨人性与治国方略问题,既是认识人自身的需要,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需要,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需要。

本研究采用包埋法通过真空感应炉加热方式制备涂层,并对电磁感应加热方式得到的包埋法石墨涂层性能进行了研究.

参考文献

[1]张觉.荀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中图分类号: D0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10(2019)07(b)-0036-02

基金项目: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实现中国梦研究》(项目编号:ZD201424);河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先秦儒道幸福观比较研究》(项目编号:S2015Z04)。

作者简介: 苏俊霞(1970-),女,河北无极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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