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贡献_两个凡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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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邓小平同志对此发挥了杰出的作用。

一、 邓小平同志对“两个凡是”的批判及领导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三中全会的召开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粉碎“四人帮”之后,华国锋继续坚持“左”倾错误,抛出了所谓“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实质就是全面肯定“文化大革命”,坚持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在这历史关头,邓小平同志同“两个凡是”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77年4月, 邓小平同志以科学的态度和大无畏的革命勇气,率先提出:“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1977年5月 24日,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两位同志谈话中尖锐地指出:“‘两个凡是’不行。”(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35、36、125、139、264页。)“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说过‘凡是’,毛泽东同志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35、36、125、139、 264页。)邓小平同志对“两个凡是”的批判是全党解放思想的先声,也是随后在全国开展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先导。

1978年5月8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讨论中,这篇文章的观点受到了党内外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和拥护,但却遭到坚持“两个凡是”的人的非难和反对。他们攻击这篇文章理论上是“荒谬的”,思想是“反动的”,政治上是“砍旗”、“丢刀子”。在这个关键时刻,1978年6月2日,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邓小平针对“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用中国革命发展的历史事实,详尽阐述了毛泽东关于实事求是的观点。他批评一些人“天天讲毛泽东思想,却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说:“他们的观点,实质上是主张只要照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同志的原话,照抄、照搬就行了。”邓小平指出,如果反对实事求是,那就说不上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只能把我们引导到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引导到工作的失败和革命的失败。据此,他号召全党全军,“一定要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拨乱反正,打破精神枷锁,使我们的思想来一个大解放”。

1978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东北视察工作时, 发表了《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的重要讲话,又一次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宣传实事求是的观点。他指出,“什么叫高举?怎样高举?”这是一个大问题。他说:“凡是毛泽东同志圈阅的文件都不能动,凡是毛泽东同志做过的、说过的都不能动。这是不是叫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呢?不是!这样搞不下去,要损害毛泽东思想。”他强调:“我们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就要在每一时期,处理各种方针政策时,都坚持从实际出发。”

1978年11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认为这场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所以,“进行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因为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和坚持实事求是。同样,也“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133页。)

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支持和领导下,反对“两个凡是”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打破了过去盛行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的思想束缚,重新恢复了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优良传统,扫清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航路上的最大障碍,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 邓小平同志科学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指明了正确的航向

在坚决彻底纠正“文革”错误的同时,如何客观地、公正地认识和评价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当时,社会上存在着两种妨碍我们前进的错误思潮,一种是“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还有一种是从右的方面来否定和反对毛泽东思想。认为毛泽东晚年犯有严重错误,因此不能说毛泽东思想是一个科学体系;或者认为毛泽东思想不像列宁主义那样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个新阶段。邓小平在同从“左”、右两方面来歪曲、割裂和否定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倾向作斗争时,科学地阐述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这一新概念的含义,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因此,它不完全是毛泽东个人的思想,更不包含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那末,无论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是这些都不属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所构成的科学体系。”(注:转引自《中共党史镜鉴》第五卷第78页,红旗出版社。)这为正确地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科学地评价毛泽东思想提供了有力武器,捍卫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对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三中全会所做出的一系列决策和决定,都体现着对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体现着对毛泽东本人功过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诸如,三中全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实际上体现了毛泽东早在建国初期就再三提出的要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的思想,同时在实际上纠正了毛泽东所主张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三中全会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这正是把毛泽东早就进行过探索并早已提出,但一直没有条件实行的一些基本设想,并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加以完善和付诸实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思想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71页。)

三、 邓小平同志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基本的指导思想

在1978年11月至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全会上,邓小平同志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这个讲话,实际上为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正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做出了历史性转折的战略决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十一届三中全会接受了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精神,坚决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三中全会在公报中写道:“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不仅如此,全会公报还直接引用了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一句原话:“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35、36、125、139、264页。)可见, 邓小平同志的思想理论已经成为三中全会的指导思想。

第二,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这标志着十一届三中全会接受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央政治局批准作出的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这是邓小平同志的积极主张。1978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东北视察工作时就明确地提出, 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结束全国性的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邓小平同志的这一建议很快在全国上下得到了基本一致的赞同。正是由于邓小平同志的积极倡导,才有了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围绕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这一战略任务而展开的认真讨论,进而才使得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

第三,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据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的内容,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决策。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针对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空谈往往淹没一切。这并不是哪一些同志的责任,责任在于我们过去没有及时提出改革。但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葬送。他还指出:我们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要向外国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引进先进设备,新引进的企业要按人家的先进方法去办。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上述意见,三中全会作出了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决策。这些决策在三中全会后逐渐被明确为改革开放的总方针。

第四,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为三中全会所接受。由于长期“左”倾错误的影响,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和处理失当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不仅使一大批领导干部长期受迫害,不能为党工作,而且使亿万人民群众精神上也受到压抑,积郁着不满情绪,成为巩固安定政治局面的一大障碍。因此,从巩固安定团结的需要出发,出席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强烈呼吁平反一切冤假错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邓小平根据与会者的呼声,在12月13日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针,他说,我们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凡是过去搞错了的东西,统统应该纠正。要尽快实事求是地解决,干脆利落地解决,不要拖泥带水。处理遗留问题为的是向前看,为的是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这一方针得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通过。会议公报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

第五,邓小平等人提出的保障人民民主,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写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在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许多人都提出了恢复健全法制,严格实行法制的建议。邓小平同志也在大会上讲了这个问题。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中全会根据邓小平同志等人的意见,专门做出了加强法制的决定。全会公报提出:从现在起,应当把三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理,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都是邓小平思想理论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就不会有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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