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伦理的缺位与建构论文

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伦理的缺位与建构

商庆义

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陌生人成为公共空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也随之成为现代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陌生人伦理教育是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此外,陌生人伦理教育也是成“人”的教育。但在现实的情境中,却存在着陌生人的污名化、边缘化以及教育过程中的无人化,这些都无益于陌生人伦理在教育中的建构以及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公德意识。因此,有必要在实施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开展以下三种教育:关于陌生人的知识教育、关于陌生人伦理的知识教育、关于与陌生人交往的实践教育。

关键词: 公共空间意识;公德;陌生人伦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公共空间不断扩大,公共空间成为现代人生活的重要领域。现代公共空间是以陌生人为主体的社会空间,并且当下社会正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陌生人社会的到来,扩大了人的交往范围,丰富了人的城市生活。与此同时,陌生人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确定的风险。有学者指出:“相对于熟人社会的水乳交融 、守望相助,陌生人社会则更多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冷漠 、 疏离与紧张,陌生人社会存在伦理风险 。”[1]面对陌生人的风险,有学者也提出:“在面对陌生人及其利益问题时,每个人都必须依照某种道德尺度,表达自己的内在感受和伦理态度。建构‘陌生人伦理’已成为现代文明的迫切诉求。”[2]

在现代社会建构陌生人伦理离不开学校教育。但当下对陌生人伦理的研究往往局限于伦理学。即使与陌生人伦理紧密相关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也因为其过多关注公共规则教育或者将教育的视角局限于班级内部,而使得陌生人伦理教育处于缺位状态。因此,本文将聚焦学校内部和外部两个公共空间,结合已有的陌生人伦理理论,论述陌生人伦理教育的意蕴与现实困境,并阐释学校开展陌生人伦理教育的具体路径,从而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或者公德教育。

一、陌生人伦理教育的意蕴

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一书中对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特征做过论述。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以陌生人为主的陌生人社会,而传统的乡土社会则是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社会的陌生人特征更加明显。习近平总书记顺应时代发展,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让世界各民族的人都变成“熟人”,而是意味着世界各国人民相互尊重、 和谐相处,实现共同发展。这也凸显了在当下构建以尊重、协商为核心的陌生人伦理的重要性。而从教育角度来看,陌生人伦理也有着丰富的教育内涵。首先,陌生人伦理教育是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一个重要前提;其次,陌生人伦理教育是成“人”的教育,帮助学生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人。

(一)陌生人伦理教育是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一个前提

陌生人社会的形成,意味着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来与陌生人相处,核心是要突破传统的靠血缘和地缘来维系的圈子意识以及以己为中心的自我意识,重视陌生人的存在,并予以陌生人友好的对待。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当我们与陌生人相遇时,要在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陌生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当涉及公共利益的分配时,将陌生人和熟人置于平等的位置,予以同等对待。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平等指在规则、规范面前平等,即在规则面前“爱无差等”。当我们无法做到在规则面前“爱无差等”时,则会出现为熟人和陌生人设置双重标准的现象,即在统一规则下,对待熟人极其宽容、友好,而对待陌生人极为苛刻。因此,陌生人伦理教育旨在使学生学会与陌生人和谐相处,并能够维护陌生人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发展定位,云南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努力方向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责任,云南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胆改革创新,系统全面推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跟圆肩梅瓶相比起来,直肩的梅瓶样式更为挺立,修长,给人以精神抖擞的感受。而圆肩则相对来说更为厚重和圆畅一些。瓶身上是经典的宋代时期耀州窑的刻花工艺,刀口较深,线条较圆满。瓶身上的图案是相互缠枝的花,每一朵之间紧密相连。从图案的布局上我们可以看出工匠们娴熟的技艺。一件作品是工匠手下的婴孩,从这件梅瓶的身上我们也能解读出宋代工匠的艺术造诣。过去由于交通不便再加上地理位置的原因,南北方的生活方式和审美习惯十分不同。北方人性格粗犷,豪放,洒脱,自然对粗犷的器物情有独钟,这种审美偏好折射在器物之上时,也就成就了器物的粗犷的外表。

(二)陌生人伦理教育是成“人”的教育

“教育首先要使人成为‘人’,获得具有真正觉醒的自我意识的‘生命’。”[4]12但现实的情境中,却充斥着道德冷漠,存在着“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之所以出现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原因在于社会成员对自我意识缺乏正确的认识,仅仅将自我意识片面地理解为不可替代性以及不可侵犯性。诚然,这对促使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这种观点企图使“自我”孤立于社会之外,这是一种危险的“自我中心论”。加上我们国家在教育上长期存在片面发展应试教育的情况,使得学生被“圈养”在由教科书以及辅导书围成的圈子里,而缺乏与他人的交流,进一步加剧了学生的“自我”膨胀。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这个世界不仅仅有“我”的存在,还有“他”的存在。人是一种关系性存在,即“人的自然存在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与他人、与自然、与自我的现实关系中的存在:‘在其现实性上’,人是处于交往的关系状态中。”[4]7“我”的存在因为“他人”的存在才有意义和价值。

40年,铸就了一座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开放之城,同时又是一座彰显江南水乡特色的美丽之城。苏州每年实现的外贸进出口总量稳稳占据江苏一半以上、全国近十分之一,实际利用外资总数突破2000亿美元。同时,“醇正江南”依然是这块土地上永远鲜活的乡愁。进入新时代,苏州把古城保护提升到了守护城市文脉的高度,唐代始现的三横三直加一环的骨干水系和水巷特色至今也基本未变。“四个百万亩”得到有效保护,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3个、历史文化名村5个。

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伦理缺失的表现及其原因

首先是信任教育。信任教育主要是向学生传达这样一种理念,即我们的生活之所以会如此丰富多彩,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的丰富性和特殊性,而对现代社会来说,则是陌生人的丰富性和特殊性。每个人与陌生人都有一个认知与建立信任关系的过程,而这种关系不断地被传播,从而构成了这个社会的一种状态。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是相互的,人们根据信任的关系做出决定和行为的选择。为此,教师在进行陌生人的知识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开展以“互助友爱”为核心的案例教学,通过视频资料、图片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展现陌生人之间的友爱行为。例如,在抗震救灾中的志愿者、生活中常见的见义勇为的行为。

(一)“不和陌生人说话”: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的污名化

公共空间存在的意义在于增进社会成员的公共福祉。这要求处于公共空间中的社会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但在现实的公共空间中,社会成员往往片面地从个人的利益出发,致使公共空间的公共性遭到破坏。出现这种现象的首要原因是:在现代社会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社会成员间相互交往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的同时,社会的不确定性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安全需求。尤其近年来各种恐怖事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不断发生,加剧了社会成员间的不信任,使得每一个陌生人都变成是值得怀疑的对象。于是,“不和陌生人说话”就成为个体确保自身安全最为有效的方法,成为社会成员接受安全教育第一课的第一句话。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变成了公共安全教育。这种充满怀疑以及不信任的安全教育,使得陌生人成为随时有损个人利益的坏人,致使陌生人在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污名化。

其次是公共安全教育。陌生人的丰富性,也就意味着陌生人的不确定性。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最为重要的不是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而是要提高学生的评估能力以及识别潜在危险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学生正确应对日常生活中的突发事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例如,通过反面教育,让学生反思并引以警戒;在正面教育中倡导学生模仿和学习。在具体的教学实施上,学校可以开展安全教育的专题活动,利用现实中发生的小学生与陌生人交往的事例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比如,选取在新闻中或校园中发生过的相关事件,让学生讨论 “遇到相同的情况,你会怎么办”等问题,引导学生想出具体的应对措施。此外,还可以联合公安进行模仿演习等情境教育。

(二)“差序格局”: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的边缘化

由于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公共空间意识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而有研究发现,当前我们国家的学生在道德行为方面存在“随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的延伸而趋弱”[7]的现象;而我们国家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在方式上则存在以“私德外推的方式推进公共空间意识教育”[3]的现象。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往往表现为:成人不能从公共福祉的角度来理解公共空间意识教育,而是立足于一己私利。例如,教师或家长在向孩子传授交通规则时,往往会从个人安全的角度来进行解释或劝导: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就很容易出车祸。这种以私德外推抑或由私及公为主要方式的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混淆了公和私的划分,不利于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这种现象源于我们国家“推己及人”的儒家传统,费孝通将其理解为“差序格局”,即“爱有差等”:“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里,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8]而陌生人则处于水的波纹的边缘地带。因此,虽然传统的“推己及人”的教育方式也会照顾到除“我”之外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又因为轻疏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那些处于边缘地带的陌生人往往被忽视。从而,当个体处于公共空间中时,其很难有意识去尊重陌生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仅仅认识到“自我”的独特性以及不可替代性是远远不能实现成“人”的目的的。因为这种“自我”只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自我”,是对他人独特性的磨灭,亦是对世界丰富性的磨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体成“人”的实现过程蕴含着尊重他人成“人”的深刻内涵。 成“人”的教育在本质上是“我”与“他者”和谐的教育。现今社会,陌生人是我们身边普遍存在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他者。因此,针对陌生人的陌生人伦理教育也将会促使教育成“人”目的实现,亦即,陌生人伦理教育是成“人”的教育。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成“人”的教育,这加强了陌生人伦理教育在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基础性地位。

(三)规则灌输: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的无人化

学校关于交往的实践教育,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展开。从交往对象来看,有熟悉的陌生人和完全陌生人两个维度;从交往的场域来看,有校内和校外两个维度。不同维度的组合所要实现的目的和所采取的措施有所不同。

陌生人伦理教育体现了对公正、平等以及契约等精神的追求。而这恰恰与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价值追求相契合,但不能将两者混淆甚至等同。从两者所涉及的人际关系来看,陌生人伦理主要是为了协调个体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而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提倡的公共伦理所适用的范围不仅存在于个体与陌生人之间,而且存在于个体与熟人之间,即当我们处于公共空间时,无论是否涉及陌生人的权益,都要从公共利益以及福祉出发。总的来说,“公共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人同陌生他者之间的关系,是以相互尊重和契约为纽带的普遍关系”[3]。也就是意味着,当涉及公共利益时,需要将熟人视为陌生人处理,不能因为是熟人就破坏公共规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陌生人伦理教育是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一个前提。

总之,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应以国家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和学生自身的发展诉求为出发点,构建和不断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进教育教学模式,实现师范生的培养目标。

在学校中进行公共规范意识教育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空间内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公共福祉,使得人与人之间,尤其是陌生人之间能够和谐相处。而强调灌输的公共规范意识教育,却是以片面提高德育效率、应付领导的检查为目的。毋庸置疑的是,以灌输为主的公共规范意识教育确实能够加强学生对公共规范的记忆,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学生遵守公共规范,但这无益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并不能使之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三、陌生人伦理建构的教育途径

陌生人伦理在教育中的回归,意味着在教育的过程中,要增加学生与陌生人接触、交往的机会,如开展丰富的校外活动。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要进行必要的知识教育,例如,什么情况下我们要对陌生人产生警惕,而不是一味的恐惧。总的来说,教育途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关于陌生人的知识教育、关于陌生人伦理的知识教育以及关于陌生人交往的实践教育。

(一)开展关于陌生人的知识教育

开展关于陌生人的知识教育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对陌生人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不再对陌生人产生盲目的敌意及恐惧感。但由于学生这个群体的特殊性,尤其是对低年级学生来说,学会在与陌生人的交流过程中保护自己免受侵害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关于陌生人的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陌生人的信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虽然现代的学校德育越来越重视在班级中开展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但往往由于教育者对公共空间以及公共空间意识教育有着错误的认识,使得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缺乏完整性,其明显的标志是“陌生人”的缺失,具体表现为陌生人的污名化、边缘化以及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的无人化。

毋庸置疑的是,随着社会不确定性的增加,对学生的公共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开放的社会要求我们信任陌生人,但这不是要求我们的学校教育放弃必要的安全教育,盲目地信任陌生人,“而是帮助青少年理解陌生人及其多样化生活状态,客观评估与陌生人交往的潜在风险,教会青少年具体的应对方法”[5]。然而这也不意味着就能夸大陌生人的危险,夸大社会的危险,“过度的、极端的安全教育则带来另外的危险”[6]

(二)开展关于陌生人伦理的知识教育

陌生人伦理的关键在于尊重他人、宽容异己以及冲突协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陌生人伦理教育有利他的成分。在与陌生人相处时,必然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宽容在何种意义上成立?有效的协商何以产生?个体与陌生人之间的张力如何化解?要解决这些问题,付诸于具体的交往实践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此之前,必须要通过教师的引导,让学生储备一些必要的知识。

当在陌生环境与陌生人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时,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否则只会加剧矛盾。因此,教师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协商品质。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班级讨论等形式,引导学生掌握有效协商的基本要领:协商的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协商的目的在于公共福祉的达成,在协商的过程中要遵守一定的礼仪要求;另一方面,在制定班规的过程中,教师要采取协商制定的方式,而不是强制灌输。教师要鼓励学生参与协商,让学生在协商的过程中学会倾听、尊重和体谅。

由表2可知,经不同澄清剂处理后的红枣白兰地与原酒相比,在400 nm和700 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均有所减小,表明色度有所降低,透明程度升高。对上述5种澄清剂试验结果进行比较可知,20%vol红枣白兰地宜选用壳聚糖、明胶和水不溶玉米面作为澄清剂;72%vol红枣白兰地宜选用硅藻土和水不溶玉米面作为澄清剂。

在协商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价值多元的困境,影响共识的达成。此时就需要宽容来进行必要的协调。宽容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妥协,是一种消极的措施。因此,在与陌生人打交道时,往往会出现两种极端:第一,一切皆不可宽容;第二,万事皆可宽容。需要明确的是,宽容不是纵容,不是绝对的利他主义。因此,教师必须要明确地告知学生宽容的适用范围,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宽容——“可宽容的事情指的是那些人们在合理条件下,虽不喜欢但可以接受的事。”[10]

(三)开展关于陌生人交往的实践教育

公共空间意识有着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公共规范意识、公共参与意识、公约意识”[9]。但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将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片面地理解为关于公共规范意识的教育,使得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缩略为一种“规则”教育。在开展公共规范意识教育时,因为其显而易见的“可操作性”,往往存在教师的灌输以及学生的死记硬背现象,有的学校甚至采用应试的方法来检验教育效果。这种以灌输和背诵为主要方式的公共规范意识教育,其实是一种无“人”的教育。在教学的过程中对学习主体的忽视,导致规则意识教育中的无人化,也使得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产生无人化现象。

1.校内的交往活动

根据学生的交往场域,校内的交往活动可以划分为班级内和班级外。在班级内部,陌生人大都以“熟悉的陌生人”的形式而存在。这些“熟悉的陌生人”往往会给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成长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原因是这些“熟悉的陌生人”之间往往夹杂着歧视,例如优等生不会和后进生在一起玩、家庭富裕的学生不会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在一起玩、调皮的学生不会和乖巧的学生在一起玩。因此,教师要对班级内“熟悉的陌生人”加以关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学生进行异质分组,增加不同类型学生在一起交流的机会,并引导学生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宽容,懂得用协商方式解决问题。除此之外,教师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丰富的班级活动,以增加学生间的交流。

而在班级外部,无论是“熟悉的陌生人”还是完全意义上的陌生人,大多都因为缺乏必要的沟通机会,致使学生之间产生了陌生感。因此,为了打破班级与班级之间的陌生感,使学生走出原有的班级圈子,可以采取“打散分班”的方法。这不是意味着完全打乱原有的班级组织,而是说,学校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教师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参加不同的兴趣班。这不仅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而且可以帮助学生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而促进整个学校形成团结、和谐的氛围。

2.校外的交往活动

实验结果表明,均匀设计法实验得到的ITAE相较于工程整定法更小,稳态性能较好。输出波形图表明,均匀设计法得到的输出曲线与工程整定法相比,超调量、调节时间均有降低,系统的暂态性能有所提高。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推动新型工业化实现新跨越…………………………………………… 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10.4)

校外的“熟悉的陌生人”往往是指那些同在一个小区但没有过多交流的人,抑或是那些在上学途中经常见到的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等。对于这些人,教师要鼓励学生主动向他们打招呼、问好。这些人的积极回应将会给学生的成长带来持久的积极影响。而对于那些完全意义上的陌生人,教师要帮助学生对他们建立一种信任感,这不仅是对陌生人的信任,而且是对整个社会的信任。为了建立这种信任感,在确保安全以及安全教育到位的情况下,教师要开展丰富的社会活动,帮助学生走出校园,让学生去认识到陌生人的丰富性以及特殊性。为此,教师可以带学生进入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亦或是可以带领学生进入敬老院进行志愿者活动等等。

总的来说,陌生人伦理教育不是简单的关于人际交往的教育。对学生来说,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与陌生人交往的过程中,激发、重塑个体的心理状态,培养尊重他人、善待他人的意识,使其学会用宽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冲突,实现学生的社会化以及社会情感的发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进而成为“人”。对整个社会来说,陌生人伦理的构建是创建和谐的公共生活的前提。陌生人社会的来临,意味着公共生活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这要求人们摒弃传统的“圈子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因此,构建陌生人伦理是有效减少社会中道德冷漠的产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本要求,亦是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生成的内在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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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2):273.

Deficiency and Construction of Stranger Ethics in Public Space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SHANG Qingyi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stranger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public space,public space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modern educ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edagogy, ethical education of strangers is a basic premise of public space consciousness education. In addition, the ethical education of strangers is also the education of “people”. However, in the real situation, there are stigmatization, marginalization of strangers and unmanned education process,which are not conduciv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trangers'ethics in education and promote students to form a correct sense of public moralit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carry out the following three kinds of education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public space awareness education: knowledge education about strangers,knowledge education about strangers'ethics, and practical education about contacting strangers.

Key Words: public space consciousness;public morality; stranger ethics

中图分类号: G40-05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762(2019)04-0033-06

收稿日期: 2019-03-03

作者简介: 商庆义(1994-),男,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浙江杭州,311121)

*本文系浙江省重大人文社科攻关项目“公共空间意识教育的杭州经验及完善推广研究”(项目编号:2016QN019)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陈海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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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意识教育中陌生人伦理的缺位与建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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